鸿图斋门口围满了人,所有人目光怪异地望着沈富,一时谁也猜不透这看起来象叫化子一样的乡野少年,是什么人?
正又惊又疑,这个时候,那边的季鸿远总算停下了手,望望四周围观的人群,季鸿远连忙做了个拱手揖:“诸位,让大家看笑话了,这是犬子不长眼,惊扰了贵客。”
说着,季鸿远走到了沈富面前,再次一揖到底:“这位是我们长洲县周庄村的沈富沈公子,他如今就是我们长洲县新进的巴特鲁勇士。”
“啊!巴特鲁勇士?”
四周发出了一阵难以抑制的惊呼声,所有人的目光顿时变得异样起来。
“这怎么可能?我们长洲县有多少年没有人能得到巴特鲁勇士的称号了,这少年他做了什么,竟然可以得到巴特鲁勇士的称号?”
许多人又惊又疑,低低地咕噜着,满脸的不可思议。
“诸位!老朽自然不会拿这样的事开玩笑。”
季鸿远连忙又道:“这是老朽听县尊大老爷亲口所说。”
“诸位,你们也一定知道前段时间发生在我们长洲县的那几桩灭门惨案吧?”
季鸿远继续道:“现在,这几桩灭门血案的贼匪已被擒拿,而沈公子正是擒拿了那些贼匪的小英雄。所以,他才能被县尊大老爷赐予巴特鲁勇士的称号。”
“啊,原来如此!”
四周发出了一阵惊叹声,而所有人望向沈富的眼神也再次不同了,惊奇,惊诧,更多的是难以置信。
就算是亲耳听到了,众人还是感觉不可思议。
不是吗?貌似眼前的这个少年,只不过是位看起来十二三岁的乡野之人,他有什么本领,可以擒拿那造成几桩灭门血案的贼匪呢?
“嘿嘿!”
钱班头不得不说话了:“季员外说得不错,沈小哥确实就是这次擒拿了那几名灭门血案凶犯的小英雄,也确实是得到了县尊大人所赐予的巴特鲁勇士的称号。这事,县尊大人很快就会颁布,大家很快就能看到。”
“啊!竟然是真的!”
得到钱班头的印证,这回自然是没有人再去怀疑,一时间,惊叹声响成一片。
“呃,我的妈呀,他就是那位沈公子,我的妈!”
季长庚这时也回过神来了,本还哭哭涕涕地象个小怨妇,此刻却是脸色煞白,刚刚爬起来的身体,又是卟通一声瘫软在了地上。
这回,他算是明白了,他得罪了什么样的人物?貌似他可也刚听老爹季鸿远说了发生在县衙里的事,而且也得到了他老爹的告戒:若是遇到那位周庄的沈富,千万别招惹。
那知这话还在耳边,现在自己就去撞了这块铁板。
季长庚心里那个后悔那个懊恼那个窝囊,真恨不得给他自己再拍上几个大巴掌了。
不是吗?连长洲首富侯家都要吃鳖的主,他季长庚咋就这么不长眼,就去招惹他呢?
心中又悔又惊又是害怕,季长庚那敢怠慢,连忙爬了起来,向沈富卟通一声跪倒:“沈公子,在下有眼无珠,请沈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
“呃!”
沈富这回却是真的哭笑不得了,望望四周目光怪异的人群,再看看象鼻涕虫一样的那个公子哥,却是不由摇头苦笑。
做为一个现代人,他还真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当然,沈富心中却也是明白,现在是大元朝,是个等级观念无比严格的社会。
就以眼前的情形来说,这公子哥虽然是商贾之子,但却也只是个普通平民。而自己获得了县尊的巴特鲁勇士称号,已是有了功名之人。从这一点上来说,按大元朝的律法,普通平民得罪有功名的人,那是可以送官,会得到杖刑的。
“嘿嘿,身份果然是个好东西啊!”
沈富有些小得意,也很是感慨。
虽然说让一位公子哥给自己叩头赔罪,这也是非常爽的事。但沈副毕竟也不愿多生事,而且人家刚才其实也只不过是拉住了自己一下,骂了一声自己小叫化,可没有真的做什么。最多也只是个狗眼看人低的势利之人。
所以,沈富也不跟这家伙一般见识。而且,此刻被四周众人象看猴戏一样围着,却也是浑身的不自在。
“进个书店竟然也惹出这样的事来!”
沈富苦笑,却也不愿再在街上被人当西洋镜看,连忙一转身,进入了鸿图斋。
“沈公子光临敝斋,这是敝斋的荣幸,快请,快快有请!”
见到沈富不去理会自己的儿子季长庚,季鸿远心中松了口气。他刚才之所以会痛奏自己的儿子,其实就是在给沈富出气,生怕沈富会心生怨恨,从而给自家招来祸端。
不管怎么说,连长洲首富侯家都敢斗一斗的主,他季鸿远还是少招惹的好。更何况,钱班头还如同凶神一样地站在一边。要是沈富真的生气,说不得他儿子还真要吃板子。
把沈富迎入了鸿图斋,季鸿远亲自上茶,殷情之极,连同着沈佑等人,也被他客客气气地奉茶招待,如同上宾。
沈佑和一众周庄村的人,刚才因为沈富被拦,心中原本也是恼怒。不过,此刻看到这鸿图斋的老员外这般赔罪,却也一个个脸上有了笑意。
对于他们这些整天与黄土打交道的农民来说,其实也是这个大元朝整个社会中最底层的阶层,也就比那些奴藉的奴仆好一些。
若在平时,这些有钱的商贾,那是根本连眼都不会瞄一下他们的。
现在,却因为沈富的原故,受到了眼前这位鸿图斋老板的亲自招待,还如此的礼遇,却也是让他们感觉扬眉吐气。
钱班头大马金刀地坐到了鸿图斋的一张太师椅上,这原本是掌柜的位子,现在自然得他钱班头来享受了。
对于钱班头来说,他面对侯飞云这个长洲首富之子时,很是敬畏,那是因为人家有钱有势有背景。
但是,一般的商贾,他钱班头可丝毫不怕。这也正是他敢刚才一开始就拍季长庚巴掌的原因。貌似县衙的班头,在一般普通百姓的心目中,本就是凶神恶煞。
季长庚现在却象是只缩脖子的老鸭,畏畏缩缩地站在门边,那里还有丝毫的气焰。
沈富可不管别人,就在这鸿图斋里游逛了起来。
鸿图斋里的书非常的多,不过,因为如今取消了科举,所以,这里的书很少有那些诸子百家的精典书藉,多是一些诗词歌赋,以及记录地理风物的杂书,另外就是话本唱剧。
对诗词歌赋沈富没兴趣,但那些风物人情的杂文沈富却是很有兴致。
说实话,沈富之所以想到要进入这鸿图斋,一则是为了解刚才的尴尬局面,另一则他确实也是要买些书给自己充充电。
一方面是自己对繁体文字很陌生,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以后必须会用到书写,所以,沈富必须尽快地熟悉这些文字。
另一方面,时代的不同,总会有许多文化的差异,为了让自己更快地溶入大元朝这个时代,沈富却也需要从各种书藉中了解这个社会,以便为自己的今后做打算。
因此,当沈富一本又一本地把各种书藉从书架上拿出来,不一会儿就堆得老高一大堆,随便数一下已是有数十本的时候,四周的人都有些傻眼了。
这那里是在买书,这是要把鸿图斋给搬回去啊!
而就在沈富大肆在鸿图斋买书的时候,此时此刻,在长洲县东边的一处庄园里,侯飞云却是正被他老爹给喝叱。
侯家庄园占地有十几亩,亭台楼阁,水榭花园,处处张显着长洲县首富的奢华富有。
“啪!……”
一声清脆巴掌声,从内宅书房里传了出来。站在书房门口的几名丫环和小斯,却是不禁一个个缩了缩脑袋,脸色都变得没有了血色。
“这回老爷是真的生气了,竟然打了少爷巴掌,等会可得小心些,不要让少爷把怒气都发泄到我们身上。”
那几名丫头和小斯互望一眼,不由自主地退后了些,离书房远远的。
而书房里,侯飞云一只手捂着个巴掌,满脸委屈地望着自己的老爹侯天城。
“孽子,好好的事,全让你给弄砸了。”
侯天城满脸的怒容:“原本让你出面联合大家抵制那老匹夫的义捐。那知,你到头来,却是给人家抓了把柄,不但捐出三百贯,而且让这次义捐捐到了二千多贯。你这小畜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让老夫如何向花不刺大人交待。”
“爹!”
侯飞云又惊又怕又是委屈。
他是侯天城的独苗,是侯家的命根子,这些年来,别说是象今天这样被他老爹抽巴掌,就算是重言重语,侯天城也是从来没有过地。
但是,今天他却受到了如此的重责。而这一切,都是那个叫沈富的贱胚给他带来的。
“沈家的小畜生,你这个贱胚,本少爷绝不会放过你!”
侯飞云摸着热辣辣的脸,现在这张脸都肿得老高了,却也是他这平生第一次受到老爹的大耳刮子。
心中一团怒火在燃烧,侯飞云的眼眸里浮起了血丝,神情变得怨毒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