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拨弄起算盘,殷勤地朝我笑道:“客官能先结账不?桌上酒菜外加一个盘子,共一两四钱。”
我掩住钱囊说:“近来手头紧拿不出银两,你看能不能让我在店里洗碗拖地打打杂,还这饭钱?”
店小二道:“姑娘的意思是……”
我说:“十天半个月都没问题,让我干多久都可以!”
小二欣喜状:“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可不许赖账,我这就跟掌柜说去。”
店小二刚要走,宫月就拎住了他的后领,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宫月说:“先别急着走,带上酒菜的账,再加只烧鹅,这样多的便不必找了。”
免费劳动力跟白花花的现银比起来简直不堪一击,小二选择拿银子,我还没赖账,他倒是先赖了账。
我一弯腰,双手捂住肚子:“哎呦呦呦,闹肚子了,一时半会儿走不了,我先上趟茅房。”
长生剑鞘挡住我的去路,宫月夹起一块红烧肉,说:“饭都不用吃,还用得着上茅厕?”
“谁知道呢?许是仙冥镜破损的缘故。”我觉得我说的这话很有道理,自己都忍不住点头相信。
宫月笑道:“是吗?那一定也恢复吃喝的需要了,吃了这盘红烧肉,就暂且信你。”
我语塞道:“这个……”
“九师叔的笔迹。”一直摊着信笺研究的十九终于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插话进来,救我一命。
十九认真道:“不会错,九师叔习惯在封笔时加力,所以凡是经过他书写的字,最后一笔都格外苍劲有力。”
“九……师叔?”十九这话将我打回原形,什么没有银两,什么闹肚子,都是因为我不想去商丘假装的,可是现在我没了假装这些的心情。
宫月问:“你口中的九师叔,就是一刀封了容大小姐喉咙的那位?”
我抢过信笺,凑到眼前细细观察,坚决不信:“说什么呢?那条臭龙都十年没出现了,哪有这么巧偏偏选我找魂魄的时候现身?”
宫月道:“当初杀了你,现在又帮你找魂魄,可见你九师叔还挺有为人师表的自觉。”
我道:“呸!哪见得一定是那条臭龙?你杀了人难道还有让他活过来的道理?我看这字工整有度,没准是十七叔的笔作。”
“好了好了,”宫月系上长生剑,操起手,“既然身体已无不适,收拾收拾去商丘吧。”
我无辜哀叹:“商丘又不是你老家,干嘛非去商丘啊?”
“自然是有非去不可的原因,”宫月说,“谁叫唯一能修神器的书仙老人那么没眼光,偏偏选择避世商丘芒砀山呢?”
这还的确是非去不可的原因。
只见十九用上下而求索的目光看着宫月,他说:“书仙老人避世多年,居处定所鲜为人知,宫月兄之神通,十九佩服。”
宫月卖弄虚伪的礼貌,谦虚道:“哪里哪里,十九贤弟与魔君如出一辙的音乐造诣,才叫月佩服得五体投地。”
明明是恭维的话,却总觉着有些变扭,有佩服就藏在心里,用不着说出来嘛。
不想去商丘,有一半的原因是害怕遇上宫沿,另一半是害怕遇上宫家庄的人。总之住在商丘的妖魔鬼怪差不多都搬家了,如今我是主动送上门的猎物,我可以想象得到如饥似渴的宫氏一族猎妖师们将我生吞活剥的场景,万分血腥。
然而孰轻孰重我还是能够衡量的,去商丘可能会死,不去商丘是肯定会死,所以倒不如死在商丘,至少还能再见宫沿一面。
既然决定去商丘,那就该收拾收拾行礼,然我们的行礼都在长宣王府,因此我们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赶回了南厢小筑,顺便听了古钰审理案件的经过,以及观看了他有朋自远方来不亦厌乎的表情,对此我们决定在王府多住几天气气他。
蒜苗替古钰招待作为长宿之客的我们,我看他不像昔日那样龙腾虎跃,顿时忧心不已,摸了摸他的额头,怀疑他是生病了。
我说:“有病得治,找花神医瞧瞧是多么方便的事情。”
蒜苗驼背似的把腰弯得更低:“哎,哎!人都不在了,瞧什么呀?花神医早就离开王府了。”
也对,堕仙也是个仙,花游谷肯定不甘心做一辈子王府医师,他不是非重病不医治的嘛,没准又找疑难杂症去了。
蒜苗说:“秀色可餐的花神医跟着一个女人跑了!害我负责追他的时候被百年松的树枝绊了一跤,闪了腰。”
虽然跟我的想法有些出入,不过:“英雄难过美人关,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蒜苗话痨的性子被这次的腰闪磨平了,才聊了这么一会儿便匆匆告辞离去,我收拾行礼时感慨万千,一不留神就有玉佩从包袱里掉下来。
青绿的玉佩?哪里来的?
虽有些陈旧,不过还是很好看的。
听说王府后院枫叶林里的枫叶红了,偶尔会飘落几片,宛若天际的红霞倾泻而下。我抱着无事可做的心态,又出于丫鬟们夸大其词的赞美,脚丫就踩到了这片传说中的红叶基地。
景色是美的,可我不会文人那样用赋诗来怡情,对于琴棋书画皆不通读的我来说,只有找棵树坐下咬苹果能表达自身看好这片红枫的情感,于是我便这样做了。
而正当我将咬下可口的水果时,脑袋被东西砸弯,两颗门牙撞了下手上的苹果,苹果屁颠屁颠滚落得无影无踪,头上掉下一本名为《金匮要略》的书。
“喂,楼下的,书掉了,帮爷捡起来。”
树杈上躺着一个人,怡然自得的样子,懒散得让我差点没能认出这位燕国国君凌云。
我捡了书递给他,他一把夺过,将书摊在脸上遮挡阳光,惬意呼呼大睡。不一会儿,他又一把推开了书,乱喊乱叫:“都是你,害爷睡不着觉!”
昏君发火了,百姓斗不过州官,能溜就要赶紧溜,所谓眼不见心为净,我走总不会再碍到你吧!
“站住。”凌云从树上跳下,诡异地叫住我。
我不过是想借树荫啃个苹果,错哪儿了?怎么这样都要遭罪?
“这样,都不生气?”他说。
“……”原来不是兴师问罪,我大松一口气,“有什么好生气的?你掉了书,我捡回来还你便是。”
“你倒是好性子,可惜不是王宫里的娘娘。”
“谁说好性子的姑娘就非得嫁给你呀?”其实我性子一点都不好。
“原来你知道。”他轻轻撇嘴一笑。
我问:“知道什么?”
“知道爷是燕王宫里的王。”
“那只能说明我见多识广。”其实我心里是这样想的:的确是王,只不过是个囚笼里的傀儡王,还是个酒鬼,还是个昏君。
“爷从未见过你,待会儿走的时候记得把名字留下。”凌云伸手指了指我腰间的玉佩,“你见多识广,定也知道这玉佩的来历了?”
青绿色的龙纹玉佩,好像是某日自己捡回来的,只不过忘记了找失主。
我说:“当然知道,它来自长宣王府庭院假山附近的土地上。”
“差不多,”凌云点点头,“确切的说,它来自燕国国君的腰带。”
“说了这么多,你直接说要拿回这块玉佩不就好了?”我将玉佩递给他,“还你。”
他推开我的手:“不必了,既是你捡到的,那就归你了。爷要再睡会儿,你赶紧走吧。”
“行,我叫容馝华。”
我想,一个名字换一个玉佩真是赚到了。
离开王府之前,我曾再一次来过这片枫叶林,并在树下啃完了一只苹果。其实我觉得没喝酒的凌云,还是不错的,也许有一天,他能将昏君的昏字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