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经常有人对作家提出批评,说政府养活着他们,可是他们还不听话,经常给政府出难题。有些作家自己也这样认为。其实道理不能这样讲。作家在现代社会中,主要依靠稿费生活,而稿费收入中,有一个份额是纳税的部分。所以从道理上说,不能认为是政府养活作家。
丁: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前两年有些作家声明要退出作家协会,其实反映了作家对现行体制的一种评价。不过我也要强调,这个问题是历史问题,是体制问题。在中国改革不发生根本转变的条件下,这个矛盾不可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对于作协体制本身,我们除了对其因历史原因所必然带有的缺点提出批评外,对于现实中作家协会的存在这一既成事实,也要保持理解和同情。因为不是作家协会以及在那里供职的人包括它的领导人本身的努力,就可以彻底解决作家协会的体制问题。不能把历史问题简单化。
梁:就功能而言,中国其实有两个作家协会。第一,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作协,它现在基本是一个发工资的地方,虽然不是最好的单位,但大体上还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所有在这个机关工作的人,像中国任何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这里只是一个职业选择的问题,感情因素已经不太重要了。在这一点上,中国所有作家协会成为一个机关也许还是它的进步,因为承认现实比过分理想化地看待这个团体更有现实感;第二,作协作为一个群众团体的职能其实也只有象征性意义,没有人会把这个团体理解成像行业协会那样可以维护自己利益的地方。中国的现实中还很少有真正实现了行业自治的团体,作协也不是世外桃源。说政府养活作家的一个主要理由是政府建立了专业作家制度,我们知道在这个制度里生活的作家是一种不错的职业,有稿费收入,而基本不上班。
丁:专业作家制度本身有一个历史的变化过程。它产生的基本历史条件是:强大的计划经济体制。作家本来是政府养着的,政府已经为他们付出了很多,比如工资、住房和医疗保险等,但他们个人写作所得的稿费却与单位无关,科学研究还有一个职务创造发明与非职务创造发明的区别。特别是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他们本来是政府养起来为意识形态服务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已基本没有了这个功能,但他们还在写作。从道理上说,他们个人的写作与他们的所在单位是有关系的,但实际上,他们的稿费收入是不会有一分钱与单位发生关系的,从法理上说,这是很不公平的,但中国的事总有它的特殊性,这些最不合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又是最合理的。
谢:在一个常态社会里,完全依靠稿费收入,一般说来是不容易养家糊口的,只有很少的作家或学者能做到,所以稿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并没有普遍性。西方的作家学者,主要收入不是来自稿费,而是来自他们在大学、研究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的固定职业。中国的稿费收入就更不值一提了,如今的情况是,依赖单位保证了生活的最大开销,比如住房,然后依靠稿费来调节日常生活。如果没有政府所提供的那些基本保障,可以说中国如今的绝大部分作家是不能生存的。
丁:政府常常也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认为是他们养活了作家,而没有考虑作家作为纳税人的角色。
毕:现在有一些不要单位的作家,他们在经济上是独立了,同时也获得了相对的思想独立,因为没有人再强迫他们来为谁服务,他们没有单位。这些人更是纳税人。
梁丁:但这些人又面临另外一种困境,因为他们的经济来源是市场,所以他们要向市场低头。中国的文化和学术现在受到的是双重挤压,既有来自制度的限制,也有来自市场的逼迫。中国的稿费制度,只有在正常的市场制度下才能保证它的公正性,而我们暂时恐怕还做不到,因为严格的市场制度的形成,必须有整个制度的相应变革。
谢毕: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作家身份的认同像其他职业一样,主要依靠市场。对作家来说,它的市场条件主要是创作自由。中国目前不存在这样的条件。
丁:中国作家目前的生存状况,我个人以为是相当不错的,当然我主要指的是在作家协会工作的作家。因为有职业保障。近20年来中国的改革,使其他单位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革,但作家协会是最没有变革的地方。这里基本没有下岗这个概念。这里的职业具有高度稳定性。同时还有最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医疗和住房,因为它本来就是国家机关嘛。体制内作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群体。计划体制的好处保留了,比如不用按时上下班。但市场的好处也得到了一些,比如稿费完全归个人所有。
谢:所以政府常常说是他们养活了作家,在中国,其实这是个简单的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