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贺站在土台之上远眺长安的方向,心中不免唏嘘,自流落到这个时空里,自己一直生活在哪个人的阴影中,还有南昌海昏侯墓中的那枚雕刻着夜枭的玉印,也令刘贺心中不安。南昌会是自己的埋骨之地吗?历史到底可不可以改变呢?刘贺心中的苦闷又可以向谁倾诉呢?前世的刘贺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小到没有人会刻意算计他,那时候虽然也有烦恼,但不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惧怕太阳升起。现在的刘贺不是之前那个浑浑噩噩的昌邑王,这也是刘贺一切恐惧的根源,他完全了解自己将要面临的是什么情势,所不确定的是自己这颗小石子是否可以对抗历史的惯性呢?
如果可以,刘贺依然希望自己只是那个尘埃般的***卑微而快乐。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尤其是当王式老头的一番话,更是让刘贺明白了一个道理,大人物其实并不好当,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可是这皇冠是不是也太重了些呢?这就好像一个游戏菜鸟上来就挑战最高难度的大Boss,那里打得过呀!霍光是什么人,别人不知道,可他刘贺在清楚不过了,那个人可是真的敢废皇帝的呀。
站在土台之上,刘贺遥想当年的汉高祖刘邦,以一介布衣的身份,三年反秦,五年亡楚,当真英雄了得。只是他心中就没有过畏惧吗?应该也是有的吧?只是高祖皇帝硬撑了下来!不然有怎么会有这祭拜天地,登基称帝的土台呢?想到此,刘贺突然感觉这个不太高的土台,也恢弘大气了起来,尤其是台下还有那么多人跪拜余地。不知道当年,刘邦站在这里,是不是也看着土台之下跪拜他的臣属诸侯,心情澎湃,顿时生出一股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来呢?
刘贺又上路了,目标依然是长安,只是随行的人少了很多,除了长安的使者们以外,只有几个亲近信重的人随行。侍卫什么的一个也没有留,全部赶回昌邑去了,必经几百个侍从,即使真的能个个以一当十,在诺大的长安城里也实在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只会引起霍大将军的警觉,更何况还是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无赖子。不但如此,刘贺还传话给王妃,要她随后长安团聚,既然躲不过也就不必躲了,再带个孕妇作人质,你霍大将军该放心了吧。
也许刘贺并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就是在潜移默化中,一点点的发生了,这种变化也许就是成熟吧。对于男人而言,成熟不是指胳膊上隆起的肌肉,也不是嘴唇上冒出的胡茬子,而是你开始考虑后果,并开始试图为自己的决定承担责任。
刘贺的变化自己也许没有注意,但总是有些聪明的人会注意到的,御史大夫丙吉便是这些聪明人之一,所谓聪明人就是懂得如何趋利避害的人,他们也许没有什么办事的能力,但是他们的本能可以分辨出什么人是不能得罪的。而丙吉不但是个聪明人,更是个久在官场上厮混的高官。一个聪明的高官最善于找到那些隐藏的机遇,而丙吉的直觉告诉他,现在他应该与这位昌对于丙吉的刻意接近,刘贺是不反对的,甚至有些乐在其中,毕竟丙吉的学识人品都算得上当时一流,与这样的人交流,刘贺受益良多,最关键的是丙吉不是昌邑的老臣,对原来的刘贺并不了解,刘贺不用担心露出什么破绽,就是这样一个刻意逢迎,一个有意亲近,这二人一路上倒也谈的投机。
一路上刘贺经常邀请丙吉与自己同乘,丙吉少时研习律法,所以刘贺常常与他聊些法律的事情。
“丙大夫,我记得前朝孝景皇帝时,有个案子是防年杀继母案,不知道大夫可清楚这个案子吗?”刘贺问道。
丙吉拱拱手,权作施礼:“殿下所说的案子臣下知晓,当年这案子可谓轰动一时,防年的继母杀死了防年的父亲,防年为报父仇杀了继母。当年案子一直报到孝景皇帝哪里,各级官署衙门都拿不定主意,不知如何判刑,毕竟我朝以孝治天下,《礼记·檀弓》里子夏问孔子:局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回答说:弗与共戴天。这个案子难就难在防年的继母是他的杀父仇人,而他自己又是自己的杀母仇人。这个案子最后还是孝武皇帝给解决的,孝武皇帝说:“所谓继母如母,到底不是亲生母亲,把她当作母亲是因为父亲的关系,而防年的继母居然杀夫,这就是主动断了夫妻的情意,于是她既对防年之父失去了作妻子的资格,又对防年失去了作母亲的资格,所以防年杀母只应该叛作普通的杀人罪,而不是判作杀母的大逆罪。”那时候孝武皇帝才只有十二岁,当真是聪颖绝伦,天授其才呀!”
刘贺听丙吉奉承孝武皇帝,也跟着说道:“是呀黄祖父雄才伟略,独步古今,实在不是我们这等凡夫俗子所能比拟的呀。”
“大王过谦了,以大王的才智将来的功业必然不输于历代先王。”作为臣属,老板谦虚就是给你机会奉承巴结的,丙吉作为一个久经战阵的官员,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刘贺前世也曾经在机关工作,套路自然是懂得,也不戳穿丙吉,只是笑笑:“大人过奖了,有件事要向大人讨教,这民间复仇之风盛行,孤总是感觉此事有些不妥,我朝以孝治天下,可是为父报仇是礼,杀人者死这是法,礼与法之间如何取舍?孝武皇帝所判虽然精妙,可也是躲开了礼与法的矛盾,不知道大夫以为这件事当如何解决?”
丙吉久在公门,但是却从不曾想过,这样的问题,一时之间也没个头绪,好在丙吉学识渊博,引经据典的倒也说出一番道理来:“大王,以臣之愚见,礼是规范人们行为,使人不要犯错的,法是用来治理国家的,《礼记·曲礼》上说,“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友之雠,不同国。”所以父母兄弟报仇是为人子女的大义所在,这没有错。而诛杀罪犯也是官吏的使命,礼与法是相辅相成的,不可以偏废。所以若是因为报仇而杀人,臣下以为应该这样判决,杀人犯法依法当判他死刑,然后再依礼好好表彰。”
刘贺听完丙吉的话,初听似乎很在理,但总感觉什么地方有些不对,想了许久对丙吉道:“丙大夫,以你这样判罚,岂不是天下再无宁日?你要报杀父之仇,殊不知别人也有子女,不是也要寻你报仇?如此以来这仇要报到何时何地呀!”
“殿下圣明,臣下不及。”丙吉虽然如此说,但是心中多少有些不以为然,反问刘贺道:“不知道殿下以为当如何呢?”
刘贺想了想说:“礼的设立是是为了防乱的,禁止杀害无辜的人,如果父亲有罪该杀,儿子就不应该为父报仇;儿子如果杀了人报了仇也应该被判处死刑。法律也是防乱的也是禁止杀害无辜的人,所以如果官员滥杀无辜,就应该判处死刑,绝不宽恕,法与礼的本质是一样的,若是对一件事既依礼表彰,又依法处罚,天下的人岂不是要糊涂了吗?”
丙吉没想到刘贺会说出这样一番言论,心里也是一惊,这小王爷不是推崇儒家吗?怎么又对法家有如此深的造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