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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木焦油气味

我用警察来时坐的马车送莫斯坦小姐回家。她真像个天使,在危难之中,只要旁边有比她更脆弱的人,她总是能够沉着安定。当我去接她回去的时候,她还从容自如地陪护在惊恐的女管家身旁。然而她一坐上马车,这一夜离奇的遭遇就把她击垮了。她先是晕倒,醒来后又嘤嘤抽泣。事后她对我抱怨,怪我那晚在路上显得过于冷淡。但是她却不晓得当时我正饱受爱情的折磨,内心一刻不停地斗争着。在当时,有两桩事使我难以开口:一是她正处于困境,身世飘零,孤苦无依,我在这时开口求爱,有乘人之危的嫌疑;二来如果追回宝物,她就身价百倍,而我这个穷医生若趁此机会向她示爱,她会不会把我看成是个卑鄙的“淘金者”?我不希望自己在她心里留下任何不良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成了隔在我们两颗心中间的一堵墙。

差不多深夜两点钟,我们才到达西斯尔·费里斯特夫人的家中。仆役们早已入睡,可是费里斯特夫人对莫斯坦小姐接到怪信这件事十分关心,所以仍坐在灯下等着我们,并亲自给我们开了门。她是一位举止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她亲切地搂着莫斯坦小姐的腰,像慈母一样安慰着莫斯坦小姐,叫我心中甚感快慰。可见莫斯坦小姐在这里的身份显然不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是一位受到尊敬的朋友。经过介绍,费里斯特夫人诚恳地邀请我进去稍坐片刻,并要求我告诉她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还有重要的使命,并且答应她今后一定来随时向她报告案情的进展。当我告辞登车以后,我故意回过头去看了一眼,隐约看到她们牵着手端庄地立在台阶上的身影,还有那半开的房门:从有色玻璃里透出的柔和的灯光,挂着的风雨表和光洁的楼梯扶手。在这种心烦意乱的时候,看见这么一个宁静温馨的英国家庭的景象,不禁感到心旷神怡。

对于今晚所遭遇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前途迷离。坐在马车上,我又回忆起这一连串的情节。现如今已经搞清楚了的基本问题是:莫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和莫斯坦小姐所接到的信。但是这些明确的事件竟将我们引向更神秘莫测的方向:印度的宝物,莫斯坦上尉行李中的怪图,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事,宝物的发现和紧跟着的谋杀案,巴索洛谬被害时的各种怪象,那些脚印,奇异的凶器,在一张纸上发现的和莫斯坦上尉的图样上相同的字。这一切交织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大网。如果没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的天才,普通人是无法理清头绪的。

品琴里位于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幢窄小陈旧的两层楼房。我在3号门前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终于,在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楼窗后有人探出了头。

他喊道:“快滚,醉鬼!你要是再不闭嘴。我就把我的43只狗放出来咬你。”

我道:“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为这只狗而来的。”

那声音又嚷道:“快滚!你不躲开我就拿锤子砸到你的头上。”

我又叫道:“我不要锤子,我只要一只狗。”

谢尔曼喊道:“少废话!走远点儿。我数完三个数就往下扔锤子!”

我这才说道:“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句话产生了巨大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了,没过一分钟门就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驼背的老头儿,细瘦的脖子上青筋暴露,戴着一副蓝光眼镜。他说:“这里永远欢迎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请里边坐,先生。小心那只獾,它可咬人。”他又冲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气!淘气!不许你抓这位先生。”他又道:“先生不要害怕,这只是只蛇蜥蜴,它没有毒牙,我把它放在屋里是让它吃甲虫的。请原谅我方才的失礼,实在是因为附近的淘气孩子常常跑到这儿来捣乱,害得我无法安睡。可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呢?”

“他要你的托比。”

“托比就住在左边第七个栏里。”谢尔曼拿着蜡烛慢慢地走在前面引路,两旁都是他收集来的那些奇禽怪兽。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我隐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向我们偷窥。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面也有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把它们从睡梦中吵醒,它们懒洋洋地把重心从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托比是一只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的狗——是混血种。黄白相间的毛色,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我从谢尔曼手中接过一块糖喂过它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它这才跟我上了车。

我回到樱沼别墅的时候,刚刚过3点。我发现那个做过拳击手的迈克默多已被当作同谋,和舒尔托先生一齐被抓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我说出福尔摩斯的名字后,他们就让我和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两手插在衣袋里站在台阶上,口里衔着烟斗。

他道:“你把它带来了!好狗,好狗!亚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你走后,我们吵翻了天。他不但把塞迪厄斯逮捕了,并且连看门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捉去了。除了在楼上还有一个警员以外,这院子就属于咱们了。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门内的桌子腿上,重新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原样,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上了床单。在屋角里斜靠着一个疲惫不堪的警员。

福尔摩斯道:“警士先生,请把你的牛眼灯借给我用一下。谢谢!华生,把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让它挂在胸前。多谢!现在我脱下靴子和袜子,请你把靴袜拿到楼下,我要练练爬墙的本领……请你把这条毛巾稍微蘸些木焦油,好了,蘸一点就可以了。请同我再到阁楼来一趟。”

我们又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重新用灯照着印在灰尘上的脚印,说道:

“请你特别留心这些脚印,你有没有发现新情况?”

我道:“这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小个子妇女的脚印。”

“除了脚的尺寸以外,还有别的吗?”

“好像和一般的没什么区别。”

“根本不一样。瞧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它旁边印上一个我的光着脚的右脚印,你看看主要的区别在哪里?”

我看了一下后说:“你的脚趾都合拢在一起,而这个小脚印的一个指头是分开的。”

“对极了,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嗅一嗅窗上的木框。”

我照他的话去嗅窗框,一股刺鼻的木焦油气味冲进了我的鼻子。

“这是他走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分辨得出来,托比辨别这气味就更不在话下了。现在请你下楼把托比放开,等我下来。”

我回到院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上到了屋顶。他把灯挂在胸前,就像一个巨大的萤火虫忽隐忽现地在屋面上缓缓爬行,经过烟囱一直绕到后面,我马上跟着跑到后面去了,发现他正在房檐的一角上坐着。

他喊道:“那个人就是从这儿上下的,在下面的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子吗?”

“有。”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

“这个混蛋,从这儿下来可太危险了。可是他既然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也就能从这儿下去。这个水管好像很坚固,管它呢,我下来了。”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那灯光顺着墙边平稳地落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上了,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边穿着靴袜边说道:“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不算困难。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松了。他在匆忙之中,落下了这个东西。”

他拿给我看的东西是一个用彩色的草编成的,同纸烟盒差不多大小的口袋。外层装着几颗廉价的小珠子,里边装着6根黑色的木刺,一头尖,一头圆,和刺入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一样。

他道:“当心,这可是危险的凶器。我非常高兴能找到这个东西,如果这是他们全部的凶器的话,咱们两个就可以不被刺到。说实话,我宁愿挨枪打也不愿被它刺到。华生,你还有跑步的力气吗?”

我答道:“没有问题。”

他把浸过木焦油的毛巾放在托比的鼻子边说:“喂,好托比!闻一闻这个。”

托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鼻子向上翘着,好像品酒员在品酒一般。福尔摩斯把毛巾扔到一边,把一根结实的绳子系到狗脖子上,把它牵到木桶下面。这只狗立刻不断地发出高而颤抖的狂叫声,用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耸着,循着气味一直往前奔去。我们拉着绳子,紧随其后。

这时。天已经放亮,我们绕过院子里杂乱的土丘土坑,来到围墙下面。托比带着我们一路跑着,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得嗥嗥叫着,最后,我们来到了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那里较低的地方,砖的棱角被磨平了,好像是常有人在这里爬上爬下。福尔摩斯爬上去,把狗从我手里接过去,又从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等我爬上墙头,他说道:“墙上还留着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看那白灰上的血迹。幸亏昨夜没下雨,虽然过了二十几个小时,气味还可以留在路上。”

当我们穿过大路的时候,我不免对托比产生了怀疑,然而托比不停地嗅着地,摇摇摆摆地向前奔去,因此很快我也就信任起它来了。显然这强烈的木焦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气味更浓。

福尔摩斯边走边说:“你别以为我只能靠着一个罪犯不小心把脚踩上了化学药品的线索才能破案,其实我还有其他方法,不过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的方法送给咱们,咱们就该运用它。但是这样一来,就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靠这么简单的线索破案看来是无法显出我们的才能和功劳了。”

我说:“还是有不少功绩的。比方说,你怎么能准确无误地形容出那个装木腿的人呢?”

“咳,这事本身就非常简单。两个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听来一桩藏宝的秘密,一个叫做琼诺赞·斯冒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得吧,这个名就写在莫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替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的四个签名。这两个军官按照这个图——或者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找到了宝物,带回了英国。我怀疑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对于从前约定的条件,没有完全履行。那么,为什么琼诺赞·斯冒自己未拿到宝物呢?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是莫斯坦和囚犯们接近的时候。琼诺赞·斯冒和他的同伙都是阶下囚,没有自由,所以没能得到那些宝物。”

我说:“这只不过是推测罢了。”

“并不完全是这样。不仅仅是推测,而且是唯一合情合理的假设。你看,舒尔托少校一接到从印度寄来的一封信,就被吓得失魂落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徒们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更好,因为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的刑期。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阵脚大乱。对此他采取了这样的对策——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小心。装木腿的是一个白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着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姓名,所以显然琼诺赞·斯冒就是那个装木腿的人。你看这些推理是否有些主观?”

“不,非常出色。简明扼要。”

“好吧,现在咱们设身处地地站在琼诺赞·斯冒的角度上来分析一下吧。他回到英国来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应归他的那一份宝物;一个是向欺骗了他的人复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收买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有见过他,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道德败坏、品行不端。斯冒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去的忠实仆人以外,没有人知道。少校病危的那天,斯冒得知了这个消息,他怕藏宝的秘密将要和少校一起入土,所以情急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的人的窗前。由于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无法进入屋里。他对死者怀恨在心,当天晚上又重新钻进屋里,搜查文件,希望找到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余,留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这张纸条本来他是打算把少校杀死后再留在尸体旁,以表明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正义的复仇。像这样奇怪的做法并不少见,有时还可以显示出凶犯的一些情况。”

福尔摩斯接着说:“可是少校死了,琼诺赞·斯冒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暗地里注意别人搜寻宝物的行动。他可能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回来打探消息。当阁楼和宝物被发现时,马上就有人给他报信,这更表明他在内部安插了眼线。琼诺赞装着木腿。想要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谋,让他先爬上楼去。没想到那个人的光脚踩了木焦油,所以才有了我们现在的辛苦。”

“如此说来,斯冒并没亲自动手杀人,凶手是那个同伙了。”

“对。从斯冒在屋内顿足的情况来判断,他是不同意这样干的。他和巴索洛谬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顶多把他的嘴塞上再捆起来就行了。杀人偿命,他是决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谋野性发作,竟杀死了巴索洛谬。他已无法挽回,因此琼诺赞·斯冒留下了纸条,盗了宝物,便和同谋一起逃走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想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的相貌,我是这么推断的:他被关押在极炎热的安达曼岛上那么多年,想必已是中年,而且皮肤被晒得极黑;身材和高矮可以从他步伐的大小推算出来。至于他的大胡子,这是塞迪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眼所见的。此外大概没有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那个同谋呢?”

“啊!这个也没那么神秘,一会你就能见到。你带手枪来了没有?”

“我有这根手杖。”

“一找到他们,咱们可能就需要这类的兵器了。你来对付斯冒,他那个同伙如果敢乱来,我就拿手枪把他打死。”他把狗绳交给我,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又放回到他大衣的右边口袋里。

我们跟着托比到达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是半村舍式的别墅,已经临近车水马龙的大街。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顿区、坎伯韦尔区,绕过了许多条小巷,一直走到奥费尔区的东面才到达了肯宁顿路。我们要找的人仿佛是专走弯曲的路,也许是为了避免被人跟踪,只要有条小路可走,他们就不走正路。

当我们经过证券街,到达了骑士街时,托比忽然停下不走了,只在原地来回乱转,一只耳朵耷拉着,一只耳朵竖起来,似乎在犹豫不决。后来它转了几个圈后,抬起头来,似乎在等待指示。

福尔摩斯呵叱道:“托比,难道罪犯们坐上气球飞走了吗?”

我建议道:“他们也许在这里呆过一会儿。”

我的伙伴平静下来,说道:“啊!好了,它又走啦。”

狗的确重新上路了。在四处又闻了一阵之后,似乎是突然间下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跑起来。这气味似乎更强烈了,因为它已不需要再使鼻子贴地,而是用力拉直了绳子向前冲。福尔摩斯双眼放光,似乎胜利已唾手可得了。

我们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这只狗兴奋不已,从大门跑进了木场,接着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在两旁堆满木材的小路上跑着,最后高兴地叫着跳到了手推车上还没有卸下来的一只木桶上面。托比伸出舌头,眨着眼睛站在木桶上,得意地看着我们俩。桶边和手推车的轮子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木焦油气味。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对视了一会,然后一齐捧腹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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