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一边搓手一边对我说:“华生,现在咱们还有大约半个钟头的时间,不能浪费。我说过,这个案子差不多完全明白了,但看似简单,也许还有更玄妙的事在背后藏着呢。”
他好像老教授在教导学生一样说道:“请你坐在屋角那儿,以免把你的脚印跟证据混在一块。开始工作吧!第一个问题,这些人是如何进来的?怎么走的?从昨晚起屋门就没有开过。窗户呢?”他提着灯往前走着,好像是自言自语地大声嘟哝着:“窗户从里面关得很紧,窗框也很牢固,两旁没有合叶。咱们把它打开……这附近也没有排泄雨水的管子,离房顶也很远,但有人在窗台上站过。昨晚下过小雨,窗台上留下一个脚印。这儿有一个圆的泥印,地板上也有一个,桌旁又有一个华生,看这儿!真是个好证据。”
我看了看那些清楚的圆泥印,说道:“这不是脚印。”
“它对我们来说更重要。这是一根木桩的印迹。你看窗台上是靴子印……一只后跟镶有宽铁掌的厚靴子,旁边是木桩的印迹。”
“那是个装有木腿的人……”
“千真万确。可是,另外还有一个人……一个灵巧能干的同伙。大夫,你能借着那面墙爬上窗台吗?”
我探头向窗外看去。清幽的月光依旧射在屋角上。我们离地至少有60英尺高,溜光的墙面连一个能够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答道:“从这儿根本无法往上爬。”
“如果没有人帮忙,是爬不上来。可是假如有个同伙在这儿,用屋角的那条粗绳,一头系牢在墙上的大环子上,另一头扔给你,我想只要你有足够的力气,就是装着木腿,也能抓着绳子爬上来的。采用同样的方法你也可以轻松地爬下去,然后你的同伙再把绳子拉上来,从环子上解下来。关上窗户,从里面拴上,再从来路逃走。”
他指着绳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环节必须注意。我用放大镜发现了多处血迹,在绳的末端更是明显。可以断定,他在顺绳而下的时候,因为速度极快竟把手掌皮磨掉了。”
我说:“听起来是这样的,但案情好像更复杂了。谁是他的同党呢?他又是怎么进来的呢?”
福尔摩斯深深思索着说道:“对,还有那个同党!这个人更有趣,作案手段的确特别。这个同党在我们国家又创造了一种新的犯罪方法——可是在印度有过先例。”
我不停地问道:“那么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门锁着,窗户又太高,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
他答道:“我也觉得有这个可能,但是烟囱太窄,容不下一个人。”
我追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他摇头说道:“你总是跟不上我的思路。我告诉你多少遍了,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因素之后,剩下的即使极其怪异也是事情的真相。咱们知道,他不是从门进来的,不是从窗进来的,也不是从烟囱进来的,他也不会预先藏在屋里边,因为屋里没有地方可以藏身,那么他是从哪里进来的呢?”
我嚷道:“他从屋顶那个洞进来的。”
“当然是从那个洞进来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你给我提着灯,咱们察看一下上边的房间——就是藏着宝物的那间阁楼。”
他登上梯子,两手按住了椽木,翻身上了阁楼。他又弯腰伸手接过灯去,我也紧跟着上去了。
这间屋顶阁楼大约有10英尺长,6英尺宽。椽木架成的地板中间铺了些板条,抹了一层灰泥。我们走路时必须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呈尖形,这是这所房子的真正屋顶。里面只有多年堆积的尘土。别无他物。
福尔摩斯扶着斜坡的墙说道:“你看,这就是通往屋顶外面的暗门,我把这个暗门拉开,外面就是坡度不大的屋顶,第二个人就是从这儿进来的。咱们找一找,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有特点的证据。”
他把灯往地板上照着,于是我又第二次看到他惊讶的表情。我往他所注视的地方看去,也被吓出一身冷汗。地上布满了赤足脚印——清清楚楚,完完整整,可是只有成年人脚的一半大小。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福尔摩斯,一个小孩子竟干了这样吓人的坏事!”
他定了定神说道:“起初我也吓了一跳,但仔细想想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本来应该想到的,但一时疏忽了。这里没什么可看的了,咱们下去吧。”
回到下面屋里,他说道:“我想这里也许没有什么重要线索了,但是我还要看一看。”他拿出他的放大镜和皮尺,跪在地上。他又细又长的鼻子只差几英寸就贴在地面上了,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滴溜溜地旋转着,简直像只猫头鹰。他熟练敏捷地在室内测量、比较和观察着,那动作轻盈迅捷,悄无声息,活像一条优秀的猎狗在捕捉气味。我情不自禁地想到:这么精明的一个人,如果不把他的聪明才智用在维护法律而投入到犯罪上的话,那该是多么可怕啊。
他一面侦查,一面喃喃自语。突然,他发出一阵欢呼声。
他说:“太棒了,答案就在这里。第一个人不小心踩到木焦油上面。瞧,他的小脚印就在这东西的右边。这盛油的瓶子裂了,里边的东西流了出来。”
我问道:“这又能提供什么线索呢?”
他道:“一只受过专业训练的猎犬追寻这么刺鼻的木焦油的气味,简直是太容易啦。循着这条线索结果肯定是……噢!警察来了。”
沉重的脚步声、谈话声和关门的声音从下面传来。
福尔摩斯道:“趁他们还没有上来,你用手摸一摸尸体的胳臂,还有他的两条腿。你有什么感觉?”
我答道:“僵硬得像块木头。”
“正是。这种剧烈的收缩,比普通的死后强直还要厉害,再加上扭曲的面部和狞笑,你有什么解释?”
我答道:“他中了植物性生物碱的剧毒——一种类似番木鳖硷,能造成破伤风症状的毒物毒死了他。”
“我一看见他肌肉强烈收缩的脸,就判断是中了剧毒。进屋后马上检查这毒物的来源。你也瞧见了我找到的那根很容易就扎进或射进他头皮的荆刺。似乎死者当时是端坐在椅上,你看那刺入的地方正对着天花板的洞。你再好好看看这根荆刺。”
我小心地把它拿在手里对着灯光仔细观察。这是一根又长又黑的刺,尖端上涂着一层发着亮光的已经风干了的胶状物,较钝的那一头是被人用刀削过的。
他问道:“是英国本地的荆刺吗?”
“肯定不是。”
“掌握了这些资料,你就应当能做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来。这是最主要的一点,剩下的就容易解决了。”
他说话的时候,脚步声已在过道里响起。一个穿灰衣的胖子走了进来。他长着一张红脸,身材魁梧,加上多血质的身体,外凸的肿眼泡中间闪着一对小小的眼睛。身后紧跟着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和还在那里发抖的塞迪厄斯·舒尔托。
他喊道:“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这两个人是谁?这屋子里简直热闹得跟养兔场一样了。”
福尔摩斯镇静地说道:“亚瑟尔尼·琼斯先生,我想您肯定还记得我吧?”他喘着粗气说道:“当然还记得!你是大雄辩家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忘不了您,忘不了您!我忘不了那次您是怎么向我们大谈特谈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和推论结果的。你确实把我们带上了正轨,但是您不得不承认,那次破案是因为运气太好,而不是依靠你的指导。”
“那是一个很简单很容易破解的案子。”
“啊,得了吧!别不好意思承认。可是这是怎么一回事?太不像样子了!事实都明摆着呢,不需要根据理论来推测了。真走运,您知道这个人的死因吗?”
福尔摩斯冷冷地答道:“这个案子好像不需要我的理论。”
“不需要,不需要。可是我们不能不承认,您有时讲得挺准。可是据我所知,门是锁着的,50万镑的宝物不见啦。窗户呢?”
“关得很牢,不过窗台上有脚印。”
“好啦,好啦。如果窗户关着,这脚印又有什么关系,这是起码的常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暴怒而死,可是珠宝又不见了。哈!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有时我也常能急中生智呢。警士,你先出去;您,舒尔托先生,也出去;您的医生朋友可以留下。福尔摩斯先生,您看应该是这样的吧?舒尔托他自己承认过昨晚和他哥哥在一起。他哥哥因为盛怒,一命呜呼,于是舒尔托就借机把珠宝拿走了。您意下如何?”
“这个死人还很谨慎地把门倒锁上。”
“哼!这确实有些矛盾。咱们依据常识来想想看。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塞迪厄斯曾同他哥哥吵架,我们还知道他哥哥死了,珠宝没了,而塞迪厄斯是最后看见他哥哥的人。现在,塞迪厄斯寝食难安,精神错乱。您瞧,我现在把焦点集中到塞迪厄斯身上了,看来他必将被法律严惩了。”
福尔摩斯道:“您还没有知道全部的事实呢!我从死者头皮上拿下了这个有毒的木刺,我有充分理由认为它有毒,你看这是死者的伤痕。这张纸,是在桌上拾到的,边上还有这根奇怪的系着石头的木棒。这些东西您怎么把它归纳到你的理论上去呢?”
这个胖侦探旁若无人地说道:“全都证实了。如果这个木刺有毒,别人能利用它杀人,塞迪厄斯一样也能利用它来杀人,这张纸不过是用来掩人耳目,故弄玄虚罢了。唯一的问题是:他是如何出去的呢?啊!当然喽,这个房顶上有一个洞。”
他的身子笨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了梯子,从洞口挤进了阁楼。紧跟着我们就听见他兴奋地高声嚷着说他找到了通向屋顶的暗门。
福尔摩斯耸耸肩膀说道:“他有时也能发现些证据,有时也有些一知半解的认识。法国有句老话:最难相处的是没有头脑的蠢货。”
亚瑟尔尼·琼斯从上边下来,说道:“你看,还是事实胜于雄辩。我的看法已经被证明了:有一个暗门通到屋顶,暗门还是半开的。”
“那暗门是我打开的。”
“啊,那么您也看见暗门了?”他好像有些丧气,“好吧,不管是谁发现的,都说明了凶手是从那里逃走的。”
他把舒尔托叫过来后说:“舒尔托先生,我有义务告诉您,您所要说的任何话都可能对您不利。由于您哥哥的死亡。我代表政府逮捕您。”
可怜的小矮人,举起手来望着我们两人叫道:“怎么样?我早就料到的!”
福尔摩斯说道:“舒尔托先生,稍安毋躁,我想我是能够还您清白的。”
这位侦探立即反驳道:“大雄辩家先生不要胡乱答应人家,事实恐怕不像您想像的那样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仅要还他清白,而且要告诉你一个名字以及这个人的特点,他是昨晚来过这里的两个凶手中的一个。他的姓名——我有理由认为是叫做琼诺赞·斯冒。他的文化水平很低,个头不高,身体灵巧,断了的右腿上装了一条木腿,木腿内侧已经磨去了一块。他左脚的靴子下面钉着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着铁掌。他是个中年人,皮肤晒得很黑,曾经是个囚犯。这些情况以及他手掌上磨掉的皮或者对您有所帮助。那另外的一个……”
亚瑟尔尼·琼斯看来有点被打动了,可是他仍用嘲笑的口吻问道:“不错,那另外一个人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答道:“这个人相当奇怪,我希望不久就可以把这两个人交给您。华生,请到这边来,我有话和你说。”
我跟着他走到楼梯口,他说道:“因为这件意外的事,咱们几乎忘了到这儿来的本意。”
我答道:“我也想到了,莫斯坦小姐不适合呆在这个可怕的地方。”
“现在你就送她回去。她住在西斯尔·费里斯特夫人的家里,离这儿不远。如果你愿意再来,我可以在这里等你。你累坏了吧?”
“一点儿也不累,搞不清真相我简直睡不着觉。已经进展到这一地步了,我希望能帮助你结案。”
他答道:“你在这里对我有很大帮助,咱们要单独行动,让这个琼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你把莫斯坦小姐送回去以后。请你到河边莱姆贝斯区品琴里3号——一个做鸟类标本的铺子的右边第三个门,去找一个名叫谢尔曼的人。他的窗上画着一只鼬鼠抓着一只小兔。把这个老头儿叫起来,告诉他我想借托比用一用,请你坐车把托比带回来。”
“托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嗅觉奇灵的神奇的混血狗。我宁愿要这只狗的帮忙,它比全伦敦的警察还要机敏得多呢。”
我说道:“我一定把它带回来,现在已经1点钟了,要是换上一匹快马的话,我肯定能在3点钟以前返回。”
福尔摩斯说:“我还要从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里弄清些新线索。塞迪厄斯先生告诉过我,那个仆人住在旁边那间阁楼里。回来再研究这伟大的琼斯的工作方法,再听听他的嘲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