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检查布恩的身体后,在其衬衫左边的袖口上发现沾有血迹。当警方向他追问时,他伸出左手无名指给警方看,在指甲附近确有出血的痕迹,他辩称是那儿滴落的血,弄脏了袖口和窗槛。”
“其他方面呢?”
“他坚持称没有见过圣多克列先生,也没和他说过话。”
“关于房间内的衣服,他说:世上本来就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而对于圣多克列夫人说在窗口看到她丈夫,他则若无其事地说道:夫人大概是看花了眼吧?”
此时,我发觉到一件事,便说:“福尔摩斯,我想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他们没搜查鸦片馆后面的码头吗?若在水中找找看,或许会找到圣多克列的尸体呢!”
“他们当然搜查过了,不过并没有找到警方担心的尸体,但在退潮后,却留下圣多克列的上衣。你猜在那件上衣的口袋里,放了些什么东西?”
当福尔摩斯这么问我时,那多半是一个重要的关键点。
于是,我非常紧张地问道:“外衣?一件很轻的外衣,竟会在退潮后留下来,的确很怪。”
“你说得一点儿也没错,事实上在那件外衣里,塞满了重物。”
“重物?”
“是的,在每一个口袋里均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铜币,准确的说共有42枚一便士的铜币,以及270枚半便士的铜币。所以,外衣未被潮水冲走,也就没有什么好惊异的了。”
“的确没错。”
“不过,尸体是另一个问题,涨潮和退潮时,在码头和鸦片馆之间,会形成可怕的旋涡,因此也可能是当尸体被吸入河川时,只有重的外衣留了下来。”
“可是,其他像鞋和衬衫等物品为什么会在三楼发现?难道说尸体上只穿着外衣吗?你不觉得很奇怪?”我问。
“即使是有人把圣多克列先生从窗口抛出去,也没有人看见。假使那个凶手就是流浪汉布恩,这时他会怎么做呢?我想他一定会立刻把可能成为证据的衣物处理掉。
“一定是他抓起外衣想把它丢到外面去时,随即想起外衣重量轻会浮在水面上。但是,时间紧迫不容许他再迟疑了。于是,他随手抓起大把的铜币就往外衣的口袋里塞,将其丢出窗外,而其他的衣服也打算以相同方法来处理。”
“照你这么说,那外衣口袋里的铜板,就是那个流浪汉平日乞讨来的钱,倒还满合逻辑的。”我说道。
“不过。当他被带至警署后,有关于铜币的事情,即使经过严厉的审讯,他依旧坚持他毫不知情,只承认平日乞讨来的铜币,放在一个隐密的地方。”
“布恩没有前科吗?”
“这一点,警方并没有遗漏,曾对他仔细调查过,但别说前科了,就连想犯罪的倾向也没有。听起来很奇怪,他是个相当善良的流浪汉,大家说假如未扰乱社会秩序,就不算做过坏事。”
就在福尔摩斯为我说明这件案子的细节时,马车已穿过大城市的郊外,来到完全乡村化的小道上。
不久之后,开始看得到零星的灯火,依稀可见四周有着一栋栋的别墅。这时候,福尔摩斯一面从我手中拿回缰绳,一面说道:“你看到那些树木之间的灯光了吗?那就是圣多克列先生的家。”
不久,我们便在一户占地极广的大房子前停下马车。一位像马僮似的少年飞奔而出,接过了马的缰绳。当我们踏上台阶时,一位身材娇小的妇人已在那儿迎接我们了。
她穿着一套粉红色丝质的衣服,与她一头金发十分相配。她似乎等福尔摩斯回来已经等得不耐烦,因而用着十分焦急的语调问道:“福尔摩斯先生,你回来啦!情形如何?有好消息吗?”
福尔摩斯垂着眼,有气无力地答道:“没有。”
“那么,有坏消息……”
“不,也没有。”
“哎,那就好,来吧!福尔摩斯先生,快请进。”
“谢谢。夫人,虽然没带什么好消息回来,但我带来了一位极有用处的朋友,这位就是华生先生,他将和我一道调查这件事情。”
“哎呀!能够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圣多克列夫人很亲切地为我们准备宵夜。
她带领福尔摩斯和我去餐厅时,语气已快活了些。
“我有一些简单的事情,想要向你请教,不知可不可以?”
“请说。”
“首先我先声明,我不会歇斯底里,也不会休克昏倒,所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据实相告。”
“我知道。”福尔摩斯点点头。
“那么,你认为我先生他还活着吗?”
对于这个问题,福尔摩斯显得有些为难,在思考一下后答道:“坦白地说,我并不那么认为。”
“那你是认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福尔摩斯以肯定的语气说。
“是被杀的吗?”圣多克列夫人继续追。
“还不能完全肯定,但是,也可以说是吧!”
“那么,是什么时候被杀的呢?”
“星期一。”
“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刚收到我先生寄来的信,请你为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圣多克列夫人出其不意地说道。
福尔摩斯像触电一般,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我没说谎,这封信是今天才收到的。”
圣多克列夫人拿出一封信,福尔摩斯很快接过,摊在桌子上,而后将灯靠近,很小心、很仔细地开始检查。
这时候,我也从椅子上站起,来到福尔摩斯的身旁。
信封十分粗糙,上面有格勒普圣多邮局的邮戳,日期是今天,不,现在已过了午夜,所以应该说是前一天投入邮筒的。
福尔摩斯嘟囔道:“字迹潦草。夫人,信封上的笔迹是你先生的吗?”
“不是,不过,里面的笔迹就是我先生的了。”
“写信封的人中途肯定曾向什么人询问过住址。”
“咦!你为什么这说呢?”
“你看,名字部分的墨水是风干的,所以很黑,而住址部分好像曾使用过吸墨纸,稍稍泛白。
“假如一口气写完,再使用吸墨纸的话,应该不会有这么黑的部分。因此写此信封的人一定是先写收信人姓名,过后。再定住址的。这也表示那个人并不知道这个住址。
“让我们来看看信的内容吧!噢。这里面装了什么?”
“我先生的图章戒指。”。
“这确实是你先生的笔迹?”
“是的,这是他笔迹中的一种。”
“一种?”
“他写得匆忙时就是这种笔迹,尽管特别。但我还能认出来。”
“亲爱的,请别为我担心,一切应该很快就会结束的,因为临时发生了一点差错,为了顺利解决,我还需要一些时间,请耐心等待。
涅比尔”
读完信后,福尔摩斯思考了一会儿才又说道:“这封信是用铅笔写的,信纸是某本书的封皮,因为纸上没有水印。今天在格勒普圣多,有一名拇指很脏的男子,把这封信投入邮筒,而格勒普圣多正好就在尚史华达姆胡同的附近。假如我的第六感官没有错的话,这封信可能是由一名咬着烟草的男子,用舌头舔封口把信封起。夫人,这真的是圣多克列先生的笔迹吗?”
“没错,我认得我先生的笔迹。”
“这封信是今天才到格勒普圣多投入邮筒的,因此,夫人,我们不能说完全没有危险,不过整个事件已出现明显的端倪。”
“我先生他还活着对不对,福尔摩斯先生?”
“这封信一定是很巧妙的假信,它的目的是欺骗我们,而这枚戒指也不能成为什么证据,或许是有人从你先生的手指上拔下来的也说不定呢!”
圣多克列夫人又再度沉默不语。但不久之后,她像鼓足了勇气开口说:“信上的笔迹确实是我先生的,所以他一定还活着。”
“夫人的心情我很理解,不过这封信可能是星期一写好,今天才投入邮筒的。”
“那也有可能……”
“如果真是那样,从星期一到今天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了许多的事情。”福尔摩斯又说。
“福尔摩斯先生,请别一直泼我冷水,我先生他一定会平安无事的。”圣多克列夫人哽咽地说。
福尔摩斯仍然以平静的语气,对圣多克列夫人说道:“你先生若还活着,而且能写信的话,那他为什么不出面来见你呢?”
“我,我也不知道。”
“你想想看,他那天早上出门前,有没有说过什么特别的话?”
“这个……没有。”圣多克列夫人想了一下说。
“那当你在尚史华达姆同看到你先生时,有没有吓一跳?”
“当然!我十分惊讶。”
“窗户当时是开着的吗?”福尔摩斯继续问。
“是的,是开着的。”
“当时你先生或许可以大声叫你对不对?”
“嗯,是的!”
“可是,他却只发出并不十分清楚的喊叫声,对吧?”
“是的。”圣多克列夫人回答。
“你认为先生是在求助吗?”
“我确实是那么想的,因为他曾挥动双手。”
“或许他是因为吃惊而发出声音,意外地看到你的出现,惊讶之余举起了双手的也说不定。”
“那也有可能……”
“之后,你看到你先生被人拉回房间里面?”
“因为突然之间他就不见了。”
“或许他是猛然跳回去的。——在三楼的窗口,除了你先生外,没有看到其他的人了吗?”
“是的,不过那名面貌丑陋的歪唇流浪汉承认他一直在那里,而那名东印度人则跑到楼下来。”
“当你看到你先生的时候,他的衣服穿得很整齐吗?”
“不,领子没扣,领带也没打,所以我看到他裸露出来的脖子。”
“以前你先生曾和你提过尚史华达姆胡同的事情吗?”
“一次也没有。”
“你看过他吸鸦片吗?”
“鸦片?怎么可能!我先生他才不会去吸取那种可怕的东西。”
“谢谢你!夫人,现在我们先吃点饭,然后想去睡了,因为明天可能要忙一整天。”
饭后,福尔摩斯很有礼貌地向圣多克列夫人道过晚安后,带我来到早已准备妥当的房间。
那是一间很大而且看起来很舒适的房间,里面有两张床。经过一夜的折腾,我早已筋疲力尽,所以立刻钻进被窝里。
而当福尔摩斯有无法解决的难题时。他会好几天甚至一个星期都不眠不休。不厌其烦地反复思考,重新组织证据,推理再推理。看来,今晚他又打算要通宵熬夜了。
只见他脱去外衣,换上宽松舒适的蓝色睡衣,在房里走来走去,然后集中枕头和椅垫,放在扶手椅上,还在前方的桌上放着烟袋和火柴,然后才坐了下来。在灯火微暗中,他一面抽着烟斗,一面凝神注视天花板的角落。这位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又开始他的推理思考了。
“我先睡了,福尔摩斯。晚安。”
他并没有理睬我,整个人似乎早已陷入沉思之中。
第二天早晨,当我睁开眼睛时,整个房间里因福尔摩斯抽的烟而到处烟雾弥漫。我仔细一看,前晚整袋还满满的烟丝,几乎都要被抽光了。
“啊!华生,你醒了?”
“嗯,你昨晚整夜都没睡吗?”
“是的。我们现在出门,你看怎么样?”
“好啊!”
“虽然现在还没有人起床,但我知道那位马僮睡在哪里,我去让他马上为我们准备马车。”
“我们要上哪儿去呢?”我问。
“去伦敦。”
“伦敦?”
福尔摩斯盯着惊讶的我,独自吃吃地笑着,他的眼睛闪亮而有神,和前晚忧郁而且陷入沉思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而后,他兴致勃勃地出去找那个倒霉的马僮了。
我一面穿衣一面看了一下手表。现在这时候当然不可能有人起床,因为才5点25分而已。
我还没准备妥当,福尔摩斯已从外面回来,告诉我马僮现在正在为我们准备马匹。他一面穿鞋一面说道:
“我终于掌握到整个事情的关键。我们现在去伦敦,就是要去证实我的推理是否正确。”
“那个关键在哪里?”我一面笑着一面问道。
“在浴室。”对于这出人意料的回答,我惊讶得瞠目结舌,福尔摩斯看着我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出来。
“或许你不信,但确实是真的,刚刚我去浴室时才发现的,现在它就放在这只旅行提箱内。走吧!让我们去试试提箱内的东西,看看是否能为我们解开谜底。”
于是我们很快地下楼,走出室外。马和马车已经准备好了。睡眼惺松的马僮站在一旁勒马等候我们。
福尔摩斯和我悄悄地把马车拉到大门外,因为我们不想吵醒屋里的人。
一出大门,我们便立刻跳上马车,飞快地赶往伦敦。
我以前虽然也见过福尔摩斯驾驶马车,却从来没有见过他像今天这样粗鲁。为了不使自己飞出车外,我紧抓着扶手,一面向他问道:“我们要去伦敦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