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的朋友——凯蒂·惠特尼夫人是个非常不幸的人。因为她丈夫伊萨·惠特尼先生,是个鸦片中毒极深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鸦片更可怕的麻醉药了。多数人最初都是因一时心浮气躁开始吸食,不久后便沉迷下去,整个人消瘦成皮包骨,而且若没有继续吸食,就会精神崩溃发狂,还有可能会杀人。
惠特尼先生最初也只是把鸦片涂一点在香烟上吸,但在数次之后,便成了严重的中毒者。现在的他看起来脸色如黄蜡般,面颊浮肿,眼皮下垂,瞳孔无神,整天都泡在鸦片馆内。他所有的朋友和亲戚都已经不再理睬他了,只有他太太还想尽办法希望他能重新振作起来。但她的努力,看来也是徒劳无功的。
那是1889年6月某一天晚上的事。看了一天病人的我,那时已是筋疲力尽,忽然门铃声响了起来。“啊,会不会是急诊的病人?”我疲惫地问道。
女佣带着一名客人进来,是惠特尼夫人。她穿着黑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面纱。她一进屋,就搂着我太太的脖子,将脸伏在我太太的肩上,放声大哭起来。
“凯蒂,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太太先将哭个不停的惠特尼夫人扶坐在椅子上,并倒了一杯葡萄酒让她喝下。
“凯蒂,告诉我,这么晚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惠特尼夫人一面哭泣,一面以颤抖的声音回答道:“对……对不起,这……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们。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先生已经两天没有回家。”
“啊!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情形呢?”
“没有,即使是身体摇摇晃晃直哆嗦,只要一到傍晚,他都会回到家里面。他现在一定是在尚史华达姆胡同内一家叫做金棒的鸦片馆内。”
“既然知道他的去处,事情不就很简单了吗?”
“华生医生,我衷心地恳求你,请你把我先生从那家可怕的鸦片馆里拉出来。我总觉得他好像不会回家似的,所以今晚请你务必把他带回来,否则他的一生大概就完了……”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又再度哽咽起来。
这时候,我虽然已觉得十分疲劳,但仍拿出男子汉气概站起身来,对惠特尼夫人说道:“好吧!我去走一趟,你请放心!两小时之内,我一定将你先生背回来。”
尚史华达姆胡同是位于伦敦桥附近的肮脏得令人作呕的小巷。从一条微暗的阶梯下去,即可看到鸦片馆。
“请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我对马车夫交待一声后,便沿着黑暗的阶梯而下。
当我一推开门,咖啡色的鸦片烟雾便迎面而来,室内宛如船的客舱一般,排列着许多木制的床。好像是个细长形的房间,但是由于烟雾弥漫,根本无法看得清楚。
好不容易等眼睛适应后,四周令人触目惊心的情景,便一一呈现在眼前。有蜷伏身体的人,弯曲膝盖的人,头向后垂仰的人,衣冠不整随便躺卧的人……
“你们再这样下去,鸦片的毒素会在你们的脑袋里发作,然后一个个相继死去的。”
我虽是这么想,但也知道他们早已不在乎将来会有什么可怕的结果,于是我继续往里面走去。
在最尽头处摆着一个小火盆,一名身材高大清瘦的老人,坐在火盆旁木制的椅子上,手肘抵在膝上,两手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火盆内的炭火。
这时候,一名马来籍男孩手拿一枝装有鸦片的烟杆,向我走来。
“先生,欢迎您来到这里。那边正好有一个空位。”
顺着男孩手指的方向看去,的确有张空的木床。我连忙摇手道:“不,我是来找一位叫惠特尼的朋友。”
于是,在我右手边方向有了些动静。
“啊!”声音虽低,但听得出是十分惊讶的声音。
我透过烟雾向那边望去,发现一名苍白憔悴的男子,一副衣衫不整的模样正凝视着我。我仔细辨认了好久,才看出那正是我要找的惠特尼。
“哦!惠特尼先生,你没事吧?”
于是我走上前去,眼前惠特尼的模样,的确让我大吃一惊,他的头发乱七八糟,整个脸孔浮肿,两眼就像死鱼的眼睛般,暗淡无光。
“你是华生医生吗?”
惠特尼的声音或许是因为鸦片快抽光了,显得非常地尖锐,整个人似乎也显得十分兴奋。
“华生医生,今天是星期几?现在几点钟了?”
“今天是6月19日星期五,现在已快要午夜11点了。”
“什,什么?今天是星期三吧!你怎么说是星期五,你没有在说谎吧?”惠特尼先生捧着自己的脸孔说。
哎!鸦片的毒害实在是太可怕了。惠特尼看起来已被鸦片冲昏了脑袋,要知道他还曾经是一位大学教授呢!
“你在说什么?惠特尼先生。今天确实已经是星期五了,你太太在家等了你两天,你要有一丝愧疚之心的话,你知道该怎么办。”
“我是觉得很愧疚,不过,华生医生我真的是在两三小时前才来到这里,只吸了三四根烟而已。”
“不管怎么说,快跟我一起回去。”
于是,我把身体摇摇欲坠的惠特尼从床上拖起,让他靠着我的肩膀,开始一步步往出口走去。
但是,当我们经过先前坐在火盆旁边的那名身材高大的老人身旁时,我然感觉到衣服下摆被人拉住,同时也听到低沉的嘟囔声:“走过去后,请回头看看这里!”
那声音似乎是出自那个老人之口,但当我低头看去时,老人却是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弯腰驼背的老人,在其满布皱纹的手中,拿着一枝鸦片烟杆,就像在做梦一般发着呆。
等我走了两步再回头看老人时,我不禁“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那名老人以只能让我看到的方式,抬头望着我。他的皱纹已完全消失,原本毫无生气的眼睛,如今却闪烁着光芒。
原来此时坐在火盆旁边,看着满脸惊讶的我的人,正是鼎鼎大名的着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于是我又回去小声地对他耳语:“福尔摩斯,是你?你究竟在这里做什么呢?”
福尔摩斯答道:“小声一点,你先叫马车把他送回去,我有话对你说。”
今天晚上的福尔摩斯,不仅他的突然出现让我大吃一惊,他那带命令的语气也令我十分惊异。
不过我对福尔摩斯的做法早已习以为常,况且,能早些将惠特尼先生塞进马车送他回家,我也乐意落得个轻松。只是不知福尔摩斯那家伙又在侦查什么事件,一定又会有出人意料的冒险!
我的心情已经开始兴奋了起来,因为能够协助这位天才型的朋友办案,正是我衷心期望的事。于是我写了一张说我有事的纸条,付清了车资,将惠特尼塞进马车,迅速对马车夫说:“请把这个人送回家去,并把这张纸条交给我太太,谢谢。”
“好的,先生。”只见车夫扬起马鞭,马车便载着惠特尼消失在黑暗之中。
不到5分钟,福尔摩斯果真从那家鸦片馆内出来了。当我们走过两条街后,原本一直弯腰走路的福尔摩斯才将身体挺直放声大笑起来,我也不由得大声问道:“真让我惊讶,居然会在那种地方遇见你,而且你还是打扮成一个全身脏兮兮的吸鸦片的老头子。”
“当你突然闯进来时,我也大吃了一惊。”
“你也看到了,我只不过是去那里找一个朋友”
“而我去那里,则是为了去找敌人的。”
“敌人?”我惊讶地说。
“嗯,我现在正在调查一桩十分棘手的案件,而这件案件正与那家鸦片馆有关,所以我才会去那里,希望从那些瘾君子的谈话中,找到一些线索来。”
“那又为什么要做那样的打扮呢。”
“以前曾有一个案件在那里发生过,那儿的老板是一个可怕的东印度人,他若知道我去那里,那我可能就有杀身之祸了。”
“呀!听起来有点可怕。”
“详细情形我待会儿再跟你说。”福尔摩斯说完,把食指放入嘴中吹了一声口哨,随即在附近的黑暗里,也传来相同的口哨声,然后就听到马蹄和车轮的声音。
当一辆挂着黄色煤油灯的两轮马车来到我们面前时,福尔摩斯开口说道:“华生,你要不要跟我一道去?”
“假如对你有帮助的话,我当然十分乐意,而且我在给我太太的纸条上也写了今晚我或许不能回去。”
“那实在是太好了,你要知道,一位能够信赖的朋友,对我是十分有帮助的。”
接着,他又对马车夫说道:“辛苦你了,约翰。你先回去好了。待会儿我自个儿来驾车,明天你在11点时来这儿等我。”
接过福尔摩斯的钱后,那名叫约翰的马车夫便转身离去了。
而后,和我并肩坐在驾驶台上的福尔摩斯立刻扬鞭催马前进。
“福尔摩斯,我们要上哪儿去?还有你目前着手的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案件?”我好奇地问。
“我们现在要去肯特郡的里市,在那儿有一位叫圣多克列的绅士,我们就是要去他家。”
“那位圣多克列怎么啦?”
“突然失踪了。”
“在里市吗?”
“不,据说是从刚才那家鸦片馆内,一下子失去了音讯。或许圣多克列这个人,不可能活着回来了。”
“那么,是被人杀了?”我猜测说。
“目前还无法确定,不过那家鸦片馆确实是个十分危险的地方。”
“那么我们现在去里市做什么呢?”
“在调查这桩案件的期间,我住在圣多克列的家中,那儿有两张床,今晚你也可以住在那儿。”
马车在黑暗的道路上,一个劲儿地向前奔跑,大约来到郊外后,道路就宽了许多。
天空中,乌云密布,偶尔看得到一两颗闪烁着暗淡光芒的星星。
当我们走过数座桥梁,来到田野上的道路时,附近已是别墅地带,伦敦许多的有钱人,均住在这一带。
这时,福尔摩斯把缰绳交给我,然后点起烟斗,我便趁此机会开口问道:“福尔摩斯,你该告诉我整个案件的详情了吧!”
福尔摩斯吸了两三口烟之后,才开始说道:“1884年5月,37岁的涅比尔·圣多克列来到里市,他看起来像是个有钱人。由于他爱好自然,便在那里买下了一幢很大的别墅,后来与当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结婚,如今已有两个孩子。”
“那么他现在在哪里工作呢?”
“他与伦敦的数家公司有关,每天早上去伦敦,傍晚时搭乘5点14分自加农车站开出的列车,准时回到家里。但是有一天他没回家……”
“在鸦片馆内失踪了对不对?”
“华生,你别那么急嘛!他在上星期一的早上,和平常一样地前往伦敦,临出门时,还答应要给孩子买积木回来。但在他出门后不久,阿帕蒂轮船公司拍来一封电报给他太太,通知货物抵达,请她前去提取。”
“阿帕蒂轮船公司就在尚史华达姆胡同的附近,因此从那胡同再走一点路,便能到达码头。”我说。
“不错,圣多克列夫人很想立刻去拿货物,但她先生已出门了,因此,她在弄完午餐后,才独自前往伦敦。
“在逛街购物之后,她就去阿帕蒂轮船公司提取货物,而后,经过尚史华达姆胡同返回车站,当时是下午4点35分的时候。”
“然后呢?”我紧张地问道。
“星期一不是很热吗?所以圣多克列夫人四处张望,想找一辆出租马车,更何况那一带到处肮脏杂乱,并不是让人心情很舒服的地方。突然间她听到啊的一声喊叫声。
“那个声音似乎来自上方。于是圣多克列夫人抬头一看,她大吃了一惊,这也难怪,因为她看到她丈夫正从三楼的窗口俯视着她,刚刚的喊叫声也一定是他发出来的,而且圣多克列先生还向她挥了挥手。当圣多克列夫人定下心神来后开口唤道亲爱的……时,她先生似乎被什么人从身后拉扯似的,一下子就从窗口消失了。”
“那地方难道就是……”
“对!你的猜测没错,正是那家鸦片馆。当然,圣多克列夫人立刻闯进去,因为她认为她丈夫在里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从他的服装上看来也怪怪的。虽然外衣还是早上出门时所穿的,但是领子没有扣,也没打领带。”
“后来呢?”
“正当她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那名东印度老板和其手下的一名丹麦人便拦在那里,把圣多克列夫人赶到外面去。”
“啊!他们就是你先前提到的坏蛋吗?”
“也许是的,圣多克列夫人害怕之余,于是立刻赶去报警,正好在路上遇到巡逻的警察。”
“那些坏蛋马上被抓起来了吗?”
“并没有,因为当警察闯入三楼时,并没有发现圣多克列先生的踪影,只看到一位也住在三楼,但却满脸惊讶、脸丑唇歪、下肢残疾的奇怪男子。”
“既然在三楼,就不可能会从窗户逃走……”
“警方曾一度怀疑,是不是圣多克列夫人看走了眼。因为他们觉得以圣多克列先生这样的有钱人,竟然会出现在如此肮脏的鸦片馆内,是十分值得怀疑的。
“可是,圣多克列夫人却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原来她发现在三楼房间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积木盒。那一定是圣多克列先生早上出门时,答应要给孩子买的积木。”
“嗯!这就可以证明他曾在三楼待过对不对?”
“是的。因此,警方便根据积木和歪唇男子,判断三楼确实曾发生过什么事情。”于是,警方展开地毯式的搜索。他们在窗帘后发现了一张床,而在枕头边的窗户,朝码头方向的那扇被打开着。”
“也就是说鸦片馆的后边就是码头?”
“是的。在码头和那间寝室的窗口之间,有一块细长的空地,在退潮时是干的,但到了涨潮时,却会积满约半英尺深的水。当他们仔细检查窗户时,发现在窗槛上沾有血迹。再详细搜查后,在床下的地板上亦发现有零星的血迹。难道圣多克列已被杀害?于是警方取下窗帘,掀起地毯开始大规模的搜查,但结果只发现他的鞋袜、帽子和手表,而他本人就像烟雾一般消失了。”
这时,我试着做了很差劲的推理:“福尔摩斯,你说圣多克列先生会不会连衣服和内衣都被剥下,而后从窗口丢出去了呢?”
“事发时正好是涨潮的时候,被丢入海里,或者是游泳逃走都有可能。”
“这么奇怪的地方,警方也调查了吗?”
“当然,不过并没找到任何杀人或逃走的证据。”
“鸦片馆内的同伙,都被审查过了吗?”
“是啊!可是却徒劳无功,不过根据警方的记录,其中最可疑的是那个东印度人,因为当圣多克列夫人来到楼梯口时,他马上就出现在她面前,但这也证明至少他不是主犯。”
“那另一个可疑的人物,就应是那名歪唇男人了。”
“嗯!因为他一直都待在三楼,于是,我对那名歪唇男人,做了一番详细的调查。”
我早已忘却了自己原来的疲惫,心情越发兴奋。福尔摩斯又说道:“那名歪唇的流浪汉,大概是最后一位看到圣多克列的目击者。他名叫休·布恩,那张可怕的面孔,在街上经常能够看得到。因为他靠乞讨为生。
“为躲避警察的驱赶,他贩卖火柴,实际上他是一名向路人乞讨的流浪汉,每天都坐在史列特·尼德尔街道的拐角处。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用一顶肮脏的帽子向来往的行人乞讨。人们可怜他,给他的钱就像雨点一样落下来。但是这个流浪汉和其他的流浪汉稍微有点不同:第一,他的目光敏锐,好像要把人看穿了一样;第二,他相当机智。他就寄居在那家鸦片馆。”
“那么,你认为布恩是杀圣多克列本人的嫌疑犯?可是他下肢残疾,而另一方面圣多克列本人是个37岁的健壮男子,照理应该不会轻易地被一名残疾的流浪汉杀害,对不对?”
“华生,你不该贸然下断语。布恩虽是个必须拖着脚前进的残疾者,但在其他方面他的体格很粗壮,也似乎很有力气。你作为医生应该更了解,当人在手或脚某一方面有缺陷时,为了弥补缺陷,在其他方面就会特别的强。”
“说得没错……请继续说下去。”
“圣多克列夫人因为看到窗槛上的血迹,当场昏倒,于是一位警察雇了马车把她送回家。
“而后,警方任命巴顿探长负责这个案件,彻底地搜查鸦片馆。巴顿探长盘查了鸦片馆内的每一个人,但依然毫无线索。最后,布恩被拉来问话,不过,那已经是好几分钟后的事,他完全有时间同东印度人串供。或许这就是警方失败的原因之一。”福尔摩斯说。
“那么盘查的结果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