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医生不让去。”
“医生?这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我可怜的父亲已病了好多年了,这桩案子更把他身体搞垮了。他已经起不来了,维娄思医生说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打击,神经系统都乱了。麦卡瑟先生是活着的唯一一个早年在维多利亚就认识我父亲的人,可如今……”
“哈,维多利亚!这提醒了我,他们是在那里的一个金矿场认识的吧?”
“嗯。是在金矿场。”
“据我了解,特讷先生是在那里致富的。”
“没错,是在那个地方。”
“特讷小姐,谢谢你,你提供了很好的线索。”福尔摩斯真诚地说。
“您肯定会去监狱里探望詹姆斯的,对吧?你有什么消息明天一定要告诉我。你去的话,福尔摩斯先生,请您一定要告诉他,我相信他是冤枉的。”
“我会这样做的。”
“我该回家了,我爸爸病得厉害,他会想我的。再见。”她匆忙地走了出去,那匆忙的样子和来时一样,接着我们就听见马车远去的声音。
“我真替你不好意思,福尔摩斯,”雷斯德沉默了一会儿后说,“你为什么要说他是冤枉的?我的心软不下来,我觉得还是尊重事实吧。”
“我想我会有办法替詹姆斯·麦卡瑟洗清罪名的。你有没有探监许可证?”
“有,不过只能我俩去。”
“既然这样,我得再考虑一下是否出门的事了。今晚时间绰绰有余,还来得及赶火车到希尔福得郡去看看小麦卡瑟。”
我陪着他俩一块走到火车站,然后在小镇上遛了遛,回到旅馆后就躺在沙发上看廉价的小说。但我的注意力一再从小说集中到案情,最后我把书向桌上一扔,干脆静下心思考虑起当天的种种事情来。
假设这个不幸的小伙说的全部属实,那么从他离开父亲到听见他父亲的喊叫,急着赶回那片空地这段时间里,一定发生了可怕的、致人于死地的事。我边猜测着,边看着报纸上的审讯的详细记录。法医的验尸报告写着:死者后脑左边第三块顶骨和枕骨半边被钝器重击,致使粉碎性骨折。我在自己头上比量出被击中的地方,发觉这一击来自死者身后。这点发现对被告有利,因为有人看见他们父子俩是面对面争吵的。但这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因为老麦卡瑟也可能背过身去。再者,死者临死前提到“阿莱特”,这让人纳闷,这是什么意思?不可能像是脑子不清醒时说的话,因为突然受到攻击而命在旦夕的人不会不清醒。很有可能他是想说出谁是凶手。可是这到底怎么一回事?我翻来覆去地想琢磨出一个恰当的解释。另外,小麦卡瑟看见的那件灰色衣服的事如果也属实,那么可以肯定是凶手在慌忙逃离时,从身上脱落下的,也许是件披风。但凶手竟然敢在小麦卡瑟跪在父亲身边时的一丁点儿时间,从相隔不过十多码的地方将那件衣服取走。这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是多么令人不解!我对雷斯德的态度并不感到奇怪,但对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我更相信,他相信小麦卡瑟是冤枉的,正是每一个的事实使他的信念坚实有力。
福尔摩斯很晚了才回来。他是一个人回来的,雷斯德已经在镇上住下了。“温度计显示温度还是那么高,”他坐下来说,“咱们去现场验证前千万别下雨,这很关键。换一个角度讲,这种谨慎的察看工作得保持最好的状态。咱们大老远地来到这儿,已经很累了,我不想就这个样子开始工作。今晚,我见到小麦卡瑟了。”
“你从他那儿有收获吗?”
“什么也没得到。”
“一点线索都没找到?”
“他一点都没说。我原以为他清楚谁是凶手,但现在我坚信他和别人一样并不知情。小麦卡瑟长得不错,心地善良的样子,但不怎么聪明。”
“你想想,他竟然不想同特讷小姐那样出色的女孩结婚!真不敢说他有眼光。”我在一旁都替他失望。
“并不是这样的,这可是个令人伤心的故事。在他岁数不大的时候,对特讷小姐不怎么了解,因为她在寄宿学校念书已5年了,这傻小子就在布里斯托尔和一个酒吧女郎好上了,还同她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了。这情况谁都不知道,他父子俩最后一次碰面时,做父亲的又劝儿子去向特讷小姐求婚,俩人争吵得很厉害。这个年轻人并没有自立,而他父亲在各方面都挺小气的,若是知道了儿子和吧女结婚的事,准会和他断绝关系。案发前3天,他就是在布里斯托尔和那个酒吧女郎在一起。他父亲怎么会知道这些?这一点很重要,请你记住。由于小麦卡瑟进了监狱,那个吧女就给他来了封信,说自己已有家室,丈夫在百慕大,直截了当地同他吹了。我想这封信对经受过打击的小麦卡瑟来说倒是一种欣慰。”
“可是如果小伙子是无辜的,又会是谁下手的呢?”
“你要特别注意这两点:一是死者和某人要在池塘边会面,这个人显然不是他儿子,小伙子出门在外,不定什么时候回来;二呢,被害人在并不知儿子已经回家时大声喊库依。这两点在本案中很关键。”
第二天,就像福尔摩斯所言,没有下雨。一大早就阳光明媚,天空晴朗无云。9点钟,雷斯德坐着马车来接我俩,于是我们一块向哈瑟雷农庄和波斯科姆伯池塘出发了。
“今天早晨有重大新闻,”雷斯垂德说,“听说特讷先生病得厉害,快不行了。”
“我想,他岁数挺大的吧。”
“可能60岁了,他早年住在国外时身体就差,这个案件更加剧了他的病情。他同老麦卡瑟是老朋友,而且,我再补充一句,也是他的恩人,我听说他把哈瑟雷农庄免费租给了麦卡瑟。”
“是吗?真是个挺好的人。”福尔摩斯说。
“很不错,特讷总是救助他。在这地方,他对麦卡瑟好人人都清楚。”
“是这样吗?这位麦卡瑟先生原先几乎什么都没有,一直受到特讷先生的帮助。可他还想让他的儿子同特讷的女儿成婚。那女孩很可能继承庄园呢!他骄横得就像只要他儿子有意,其他的事都好说一样。你不觉得他这个态度挺怪吗?更令人琢磨不透的是,特讷本人反对这门亲事。你觉得这其中有什么可推断的吗?”
“我们已经下了结论,”雷斯德对着我眨眼睛。“我发现,不要大谈什么理由,想入非非,要查清这案子可不简单。”
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左边就该是哈瑟雷农庄了吧。”
“是的,你猜对了。”
这是一栋占地面积很大、外观令人舒服的石板瓦房,灰色的墙壁上长满了黄色的苔藓。然而,没有拉开的窗帘,没有炊烟的烟囱却给人以悲凉的感觉。
我们把门叫开,女佣根据福尔摩斯的吩咐,把她主人遇害时穿的靴子取出来让我们看看;同时她还拿了一双小麦卡瑟穿的靴子。当然,不是他那天穿的那双。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比量了那双靴子后,又要求女佣领他到院子里去,我们就从那里出发,沿着一条曲折的小路,走到波斯科姆伯池塘边。
每当夏洛克·福尔摩斯认真地搜索这类线索时,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的面颊时而涨得紫红,时而又板得铁青。两道紧锁的眉毛像是两条浓黑的绳子;眉毛下晶亮的眼睛射出冷冷的光芒。他弓着背,低着头,双唇紧闭,脖子上的青筋暴出,他的鼻孔张得大大的,很像是一副猛兽捕猎的模样。他专注于眼前的搜查,谁要是问他点什么或是对他说点什么,他都没反应。他不做声地轻捷地沿着那条穿过草地和树林的小路朝前走,一直走到波斯科姆伯池塘边。那里湿润、松软,犹如沼泽地,在小路上和草地上有很多脚印。福尔摩斯有时紧走,有时站住不动,有一会儿他又到草地里兜着圈子。他从头到尾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而我却很有兴致地观察着好友的一举一动,坚信他的每个举动都有确定的意向。
波斯科姆伯池塘四周芦苇丛生,方圆大约近50码,地处哈瑟雷农庄和大富豪特讷家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从池塘对面排列整齐的树梢望过去,我们看见了红色的尖顶,那是地主庄园的标志。靠近哈瑟雷农庄的一边,树木繁茂。这片树林的边缘和池塘边的芦苇间有块狭长地带。大约有20码宽,长了很多青草。雷斯德将发现尸体的具体位置指给我们,那里十分潮湿,死者卧在那里留下的印迹仍可以辨认。我从福尔摩斯热情的表情中看出,他从被踩倒的草丛中发现了很多可疑痕迹。他仿佛是只追捕猎物的猎狗那样绕着那个地点转圈,又转向雷斯德,问:“你到过池塘了,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原以为会有武器或别的线索,就用筢子在里面捞。可是,老天!你怎么知道……”
“哦,到处是你那只内八字脚的印子,连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走到芦苇那儿就没有了。若是我早点来,你们还没像一群水牛那样在这儿乱踩,侦破该多简单!和看门人一块来的人就是从这里过来的,他们抹去了死者七八个脚印。不过这里还有同一双脚留下的3个单独的痕迹。”他掏出了放大镜,俯身于铺在地上的防水布,以便看得更清楚。与此同时,他不停地说着话,与其说是对我们说,还不如说自言自语。
“这些是小麦卡瑟的脚印。两次在走,一次是在飞快地跑,所以脚板踏出来印迹很深,脚后跟几乎看不见了。这说明他的供词没假。这些是他父亲的,他在来回踱步。那么,这又是什么呢?这是小麦卡瑟听到喊声后扔枪托而留下的印迹。这个呢?哈!瞧,我们找到什么啦?脚尖!脚尖的印子!也是方方的,肯定不是一般的靴子!它们走过来,又回去了——当然,是来取那件披风的。我们来瞧瞧它们是从啥地方出现的。”
他反反复复地查找,时而脚印消失了,时而又出现了。我们一直找到树林旁,最后来到一棵山毛榉树下,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一直搜查到那棵树对面,又再次趴到地上,发出一声惊喜的欢呼。他在那儿呆了一段时间,不停地翻着树叶、枯枝,还把一些看似泥土的东西装进信封。他拿出放大镜,不仅查看地面,就连那些树枝都认真翻看了一遍。青苔里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然后收了起来。他又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树林来到公路边,所有的脚印在那里找不到了。
“这个案件真有趣,”他恢复了常态,说,“我想右边这幢灰色房子就是门房吧。我准备进去和小莫兰谈谈,再做点记录。忙完这事我们就可以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先去马车那儿吧,我一会就到。”
大约过了10分钟,我们又都上了马车,赶着车进了若斯小镇。一路上,福尔摩斯把从树林里捡来的石头一直带在身边。
“雷斯德,你也许对这东西感兴趣,”他拿起那块石头说,“这就是凶手用的凶器。”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痕迹。”
“是没有痕迹。”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面的草还活着,说明石头在那里才几天,草上面没有拿走石头后该留下的痕迹。它的样子和伤痕完全吻合,再说并没发现有别的凶器。”
“杀人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