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国家间在技术优势和创新模式上的差异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并引发了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这些研究通常关注企业及企业之外的公共研究系统、金融体系、培训体系、政府科技政策、中介组织,等等。但是,很少有研究深入系统地分析制度和经济组织类型与创新模式问的关系。
由于制度、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会孕育出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例如,从形态上来看,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的典型企业及企业间竞争合作关系大相径庭,体现了完全不同的经济协作和控制体系。这些差异使各国的优势产业各有侧重。例如,日本企业的强合作特征,使日本在汽车、家电等需要持续改进的领域表现突出。
Whitley(2000)认为,不同的制度特征鼓励不同的创新模式和技术发展模式。创新模式一方面是企业行为的产物,另一方面又反映组织的能力和战略选择。组织的能力和战略选择在不同的经济协作和控制体系即商业体系中是不同的。因而在不同的商业体系中,由于经济组织的特征差异,企业能有效采用的创新模式可能各不相同。本章便是对Whitley提出的这一观点的介绍和深化。
第一节 商业体系的异质性
商业体系是指以企业为基本主体的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管理模式。在不同商业体系中,所有者、管理者、员工,以及组织与组织间的关系各不相同,由此塑造出了特征鲜明的典型企业主体。而且,商业体系编织在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与文化网络中,难以被简单复制到其他社会。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当前世界上大致存在六种典型的商业体系,分别是离散型、协作型产业区、分割型、合作型、高度协作型和政府支持型。
1.离散型商业体系
离散型商业体系多出现在这样一种社会中:企业不完全信任国家的正式制度,企业权力集中在所有者手中,政府对私营经济支持力度不高。在这一体系中,企业一般很难从金融系统中获得资金,而且经济环境通常不鼓励长期资本投资。Hill Gates(1996)认为,中国的民营经济或多或少具有这种特征。该体系中的企业通常具有机会主义倾向,不会把自己锁定在一个产业、一组技术上,企业间缺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积极性。它们通过组合和利用各种资源来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行动非常灵活,但不注重积累长期能力。
2.协作型产业区商业体系
这种商业体系中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小,但是企业问的协作很强。意大利的产业区是这一体系的典型代表。各企业以相互协作方式获取资金、设定产业标准、交换信息和技术。在这一体系中,政府经常协助设置进入和退出壁垒,限制企业间的价格竞争;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建立品质声誉,防止短期机会主义。强有力的地方银行、行业协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工会均强化了企业间的协作和企业能力的持续积累。
3.分割型商业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所有者通常远离企业的实际运作,企业经营权一般授予职业经理人。企业通过标准的市场契约来协调投人与产出活动,企业与企业之间很少有长期合作。以法律法规为主的强大的正式制度,使互不相识的市场主体在大量交易中有效协作。这一体系强调竞争,不鼓励协作,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相对较低,政府几乎不介入企业运作,资本市场不仅规模巨大且流动性很强。盎格鲁-萨克森商业体系是其典型代表。
4.政府支持型商业体系
政府支持的大型企业是这一体系中的主要经济主体。政府通过国有银行(或受政府控制的银行)为企业扩张提供廉价资金,使企业在短期内快速发展成大型企业。企业对政府的高度依赖,鼓励企业管理者与政府官员建立紧密的私人关系。争夺政府支持的竞争阻碍了企业间的横向协作。纯粹的私营经济在这种系统中通常受到歧视,得不到政府支持。1961年后的韩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国等均具有这种商业体系的特征。
5.合作型商业体系
这一体系中的企业在产业链中有很强的协作关系。其显著特征是,商业伙伴间共担风险;在培训、技术标准设定等事项上,竞争对手相互协作;资本供给者与资本使用者结成联盟。但是,跨行业的合作十分有限。政府鼓励建立强有力的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协助分散风险、管理技术变革。雇主与雇员间的互相依赖关系显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是这一体系的典型代表。
6.高度协作型商业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企业间的纵向一体化通过联盟网络得到强化。产业间的联盟和合作十分突出,促进了企业群体间的跨行业协作。广泛的合作性经济活动是这一体系的显著特征。政府在分配资金、获取新技术和发展新产业上的作用更加直接,但仍然以指导为主。日本是这一体系的典型。
这六种不同的商业体系各有其独特的制度环境,有不同类型的主导企业。当然,这些典型的商业体系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化的体系,而非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类型,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刻画了现实世界中商业体系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 创新模式的多样化
创新模式是指企业在从事创新和处理创新的市场及技术不确定性时所采用的方式,它反映了企业的组织能力和战略偏好。Burgelman(2004)提出了决定企业创新模式的四大因素,即战略行动、技术演进、组织环境和产业环境。其认为创新模式是由战略行动和技术演进这些生成力量、组织环境和产业环境这些综合力量决定的;同时,战略行动和组织环境属于企业内部环境,技术演进和产业环境属于企业外部环境。如果企业面临的这四种因素不同,那么它们有效采用的创新模式也可能不同。
Burgelman的创新模式四大决定因素虽然涵盖了企业内外部环境,但其外部环境主要限于产业环境。事实上,企业所能有效采用的创新模式受其所处的商业体系的巨大影响。因为,在不同的商业体系和制度环境中,企业的所有权性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合作关系、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等均有很大差异,导致企业具有不同的组织能力和战略偏好,并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创新活动。
在探讨商业体系和创新模式间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对创新模式的大致类别做简要分析。我们可以根据创新的不确定性、现有和潜在用户、对组织能力的影响、知识基础和复杂性这五个方面来界定创新模式。具体而言:
1.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是区别创新的一项重要标准。不确定性主要涵盖以下方面:开展创新的方式、创新的可能用途和可能使用者,创新者从创新中获取回报的可能性。这些不确定性将影响企业判断和管理创新风险的方式,进而影响它们对不同创新模式和创新战略的偏好。
通常从技术不确定性角度,可以将创新分为渐进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但是Langlois和Robertson(1995)提出了一个更细致的分类法,包括参数不确定性、战略不确定性和结构不确定性。参数不确定性是指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产品的基本结构内改变某个或某些特征;这种创新常出现在服装等时尚性行业中。战略不确定性通常是指为了应对技术和市场的巨大变化,企业重组其组织能力,开发新产品。结构不确定性涉及产业重组,会导致产业中的企业构成发生根本性变化。
2.现有和潜在用户
有关创新模式的另一个方面是创新如何以及被谁所用。一些在技术上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常常会对现有用户产生巨大影响。例如,JIT(及时制造系统)作为一种渐进性创新,对其使用者意义深远。而突破性创新则常常不仅导致企业与当前用户的关系发生改变,而且往往开发出新用户。
此外,有些创新是专门针对某一类用户量身定做的,有些创新则是针对整个市场的标准化技术或产品。这两种不同用户定位的创新要求企业具有不同的能力和战略。后者通常基于高度编码化的知识、标准化的劳动投入;前者则更多借助于专业知识、高技能员工,以及与用户问的长期互信。
3.对组织能力的影响
创新模式能强化或削弱组织能力。有些创新是基于并且能进一步发展组织当前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有些创新则不得不借助于完全不同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新进入者往往较原有企业更具竞争力。通常认为,渐进性创新会强化已有企业的组织能力;而突破性创新则给已有企业带来明确挑战,因为突破性创新破坏了现有能力的有用性。Tushman和Anderson(1986)据此将创新分为“能力强化型”创新和“能力破坏型”创新。
4.知识属性
创新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不同类型的创新常常从不同渠道获取知识,并以不同方式使用知识。知识又分为隐性(Tacit)知识和编码化(Codified)知识。隐性知识通常有很强的环境依赖性和专有性,是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来源之一,外部人很难获得和理解。编码化知识通常与环境无关,相对易于传播和获得。
5.复杂性
创新的复杂性有两个层面。当某项创新需要从多种不同的科学和技术领域获取知识和信息时,我们称它具有“认识复杂性”。当某项创新需要从各种不同的组织中获取知识和信息时,称它具有“组织复杂性”。这里的组织既包括企业内部的不同部门,又包括企业的合作伙伴、高校和科研机构等。通常情况下,两个层面的复杂性均较高时,组织内及组织间协作机制的有效性就至关重要。
不同的创新模式体现着上述五方面特征的不同组合。
(1)依赖型创新。这是指在既有的框架内对产品特性进行重组。最典型的是服装、鞋和布料等时尚产业中的创新。这类创新鲜有突破性,但对用户需求的变化反应灵敏。企业往往针对特定用户群,通过重组现有技术和材料以产生新产品。该模式的技术和市场不确定性较低。
(2)工艺型创新。企业通过持续创新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提高企业声誉。由于针对特定用户,这类创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创新所需知识以隐性知识为主,要依靠员工的特殊技能,强调与用户的合作。
(3)通用型创新。这主要是指企业为大量的一般公众开发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突破性创新较少,不强调员工的特殊技能。这类创新关注产品性能和结构的改进,不倾向于开发会导致企业专业化设备和经验贬值的全新产品。正式的编码知识是这类创新的主要知识基础。
(4)复杂的风险型创新。这类创新在技术上具有不连续性,通常会导致市场结构重新调整,促使先前的产品过时。企业努力开发全新产品以吸引新用户。无论从用途还是从技术角度来看,这类创新的风险都很大,需要大量不同类型的知识,需要产业上下游及产业间的紧密协作。
(5)变革型创新。这类创新属于毁灭性创新,常导致新兴产业的出现。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很高,竞争常集中在产业技术标准的设定和游戏规则的确立上。创新的知识基础以编码知识为主,且涉及很多领域;不存在现成用户,因而需要培育市场。
第三节 商业体系与创新模式间的适应性关系
创新模式是企业不仅愿意而且的确能够实施的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这些模式要受企业的所有权类型、与商业伙伴和员工的合作程度、所处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
1.依赖型创新模式——离散型商业体系
依赖型创新模式主要依靠现有知识来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产品的实质性变化较小。该模式受灵活机动、市场反应能力较强的投机性企业的青睐。这些企业通过快速行动来应对市场变化。那些注重短期市场交易,能够快速调整产品特性,不刻意培养某种技术专长的小型家族企业,最容易采用这一创新模式。
离散型商业体系通常鼓励这一创新模式。因为这一体系中的制度化信任较低,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较低,缺乏支持技术进步、机构合作和风险分担的制度,不鼓励企业进行长期投资。
2.工艺型创新模式——协作型产业区商业体系
依靠高技能员工而具有独特技术专长的工艺型企业常采用这一创新模式。它们通过快速持续改进产品质量来迎合客户需求。企业的专长具有积累性。创新所用知识通常具有隐性特征,对员工个人技能的依赖性较大。企业规模通常较小,企业内部管理的灵活度较高,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性很强。
协作型产业区商业体系中的企业倾向于采用这一创新模式。这些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技术组合,致力于持续改进现有产品和工艺。同时,地区性的各种协会、政府组织等鼓励企业相互合作,限制市场进出和价格竞争。员工流动促进了知识和信息在区域内的扩散。此外,政府建立的广泛的技术支持网络和科技政策也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但是,该商业体系的组织模式和知识扩散方式,限制了突破性创新的出现。
3.通用型创新模式——分割型商业体系和政府支持型商业体系采用通用型创新模式的企业关注那些能以标准化方式大批量生产的新产品,这些新产品能满足大量无差异的用户,而不是某些客户的特殊需要。企业以编码化的显性知识,以高精尖的机器和标准化的劳动投入来实现创新。
这类企业通常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较为独立的大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与投资者、供应商和客户间的合作十分有限,员工流动性大,雇主与雇员间的相互依赖程度很低,企业内部决策权常集中在管理层。这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割型商业体系中的典型企业。政府的科技政策举足轻重,但这些政策通常是使命性的,而非支持性的。
政府支持型商业体系中的企业也常采用通用型创新模式。政府鼓励大型的多样化企业为大众市场开发通用技术和产品。这些企业还倾向于采用模仿型创新战略。
4.复杂的风险性创新模式——合作型商业体系和高度协作型商业体系该模式以相对标准化的资源投入和来源广泛的编码知识,通过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开发新产品来满足客户需求。这种战略的市场和技术不确定性较大,对各种知识和活动的协调性有很高要求。大型企业能雇用各种技术员工,从不同渠道获得各种知识,因而可能采用这一创新模式。它们常与商业伙伴、竞争者和其他行业中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获取资源和信息。它们鼓励员工共享知识,以提高整个企业的竞争力。
合作型商业体系和高度协作型商业体系中的企业较易采用该创新模式。这两种体系下的企业通常是法人相互持股型,而且具有明显的长期雇用关系,能够与合作企业和员工形成利益联盟,因而有助于以共同投入、风险分担的形式促进新产品、技术和市场的开发,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合作网络中的知识和能力增长。Hamel和Prahalad(1989)花了5年时间对全球15对创新上的联盟合作做了研究,发现日本公司相对于美国企业来说是联盟中的强者;对于日本企业而言,联盟不仅是一种策略,更是一种学习的途径。政府的科技投入和对应用研究的支持也对该创新模式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5.变革型创新模式——分割型商业体系和政府支持型商业体系变革型创新模式对组织现有能力具有一定威胁,常导致新企业甚至新产业的出现。这类创新建基于种类繁多的知识,并在最终用途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创新模式常需要新的投入要素,要培养客户,甚至不得不实施前后向一体化以展示创新的用途。
如果在某一商业体系中,不同来源的各种知识能快速流动,资本、专家和其他资源能通过市场快速配置,那么这一体系中的企业易于选择这一创新模式。这一商业体系有利于知识、技能、资本、人力等各种资源从一种活动和市场转向另一种活动和市场,有利于能力破坏型创新的出现。由于这类创新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政府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必要的。美国的商业体系是其典型,同时一些通过政府力量能快速调动资源的商业体系也有利于这一创新模式的发生。
企业既是环境的创造者,也是环境的“囚徒”。商业体系是由企业构成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商业体系植根于不同的政治、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等制度环境,因而在治理结构和组织能力方面塑造了不同类型的企业。这些企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创新和技术变革问题,使得不同的商业体系孕育出不同类型的创新。创新与企业的其他活动一样,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并不存在适合一切环境、适合所有企业的惟一最佳的创新模式。而且即便是在一国之内(例如美国),由于商业体系多元性的存在,也可能在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中出现完全不同的创新模式,或者出现多种创新模式并存的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本章所探讨的商业体系与创新模式间的适应性关系,只是强调在特定环境下最可能出现的主导性创新模式,而不是断言商业体系与企业创新模式间必然是一一对应关系,更不是要否认企业个体的能动性。此外,在某些经济社会转型特征十分明显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商业体系特征的不稳定性,其适用的创新模式也可能具有动态演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