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创新管理面临的新环境
一、经济全球化
放眼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汹涌澎湃,正不可阻挡地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FM)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进入21世纪的企业必须深刻理解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影响。全球竞争的态势迫切需要企业以全球视野管理自己的创新活动。识别和评价企业在国际环境中所面临的机会和威胁是创新管理者应当具备的一种能力。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贸易自由化。20世纪末,世界经济发展中的最重大事件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这一事件,不仅标志着一个规范化、法制化的世界市场的形成,而且标志着世界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过去,仅仅作为谈判场所的关贸总协定,如今被一个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统一的规则上运行的组织所替代,世界贸易从此进入了一个制度化时代,并且由此确定了一个更加自由化的目标。
第二,金融全球化。当今世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地流动,较少受到阻碍。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在全球范围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间接投资也以异乎寻常的规模膨胀,跨国证券融资的制度障碍、货币障碍和政策障碍等越来越小。跨国银行迅速扩展,业务网络遍布全球,瞬息之间可以调动巨额资金。金融市场全球化,使一大批新兴国际金融市场崛起,全球性金融中心、地区性金融中心和大批离岸金融市场构成了一个覆盖全球的金融网络;国际融资工具不断翻新,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为资本的国际流动消除了货币障碍。
第三,生产经营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层内涵和本质特征是生产的国际化,即跨国公司根据其经营战略在全球范围内配量资源和组织生产。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除农产品、矿产品等没有深加工的资源性产品外,以传统意义上纯粹“本国产品”为表征的一般性贸易方式已被跨国公司内部的“中间品”贸易所代替,即产业内贸易取代了产业间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在这一国际产业分工模式下,一国越来越没有必要将某一产业全部容纳于本国国土之内,而可以要素分工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从“国内全配套型”向“国际分工型”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利用本国和别国的比较优势,通过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整合”,创造出竞争优势。
由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阻力远远小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阻力,目前以资本、技术跨国流动寻求廉价劳动力和原材科的跨国投资成为实现世界经济分工的主要手段。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不再主要是替代关系而更多的是互相促讲的一体化关系。资本、技术的跨国流动使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再生产一种产品的全部部件,而是在全球范围内根据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优势寻求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这一特点决定了当代世界各国都可以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有可能成为产品某部件生产制造中心,而不一定是传统意义上产品的制造中心(张为付、张二震,2003)。
世界经济发展现实也表明,同一产品的研发、生产分布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国际经济的常态,民族产业的概念逐步模糊。如当代最先进的电子信息产品,其研发工作主要由美国等技术先进国家完成,其电子集成模块等技术成分较高的产品部件则由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生产,而其外部辅助设备生产和最后的组装则在劳动力密集区域完成,这种生产分工和组合发挥了产品生产不同环节的比较优势,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国际分工体系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赵文丁,2003)。
1.传统的垂直型分工正向混合型分工转变,呈现出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与产品内分工并存的多层次的崭新格局产业间分工。国际分工在不同产业间进行,其主要特征是发展中国家从事资源类初级产品的生产,发达国家从事制成品的生产;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属于制造业的低端产品;发达国家从事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如机械、电子等,属于制造业的高端产品。在这种分工格局中,产业边界是清晰的,形成以垂直分工为特征的国际分工合作体系。
产业内分工。国际分工依据同一产业内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来进行,具体而言,产业链可分为三大环节:一是技术环节,包括研究与开发、创意设计、生产及加工技术的提高和技术培训等分环节;二是生产环节,包括后勤采购、母板生产、系统生产、终端加工、测试、质量控制、包装和库存管理等分环节;三是营销环节,包括分销物流、批发及零售、广告、品牌管理及售后服务等分环节。经历了多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发达国家逐渐着力于研发和品牌营销,控制核心技术和经营技巧,而把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出去,生产结构呈现出典型的“哑铃”型;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全球价值链中,承接着这种产业环节转移,着力于加工制造环节,如耐克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微观案例。耐克公司掌握产品设计、关键技术,授权越南、中国等国外生产厂商按其产品规格、技术标准生产产品,自己则在全球建立营销网络,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与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
产品内分工。国际分工按照同一产品的不同工序或零部件的不同技术含量进行。技能含量高的工序、附加值高的部件一般由发达国家来完成,发展中国家承担的大多是低附加值的初级零部件生产,或者是主要部件依靠进口、承担最后加工装配的工序。
在这种多层次的产业分工格局中,分工不仅表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之间的垂直分工,还表现为同一产业、同一产品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的水平分工。迄今为止,由于仍有一些发展中国家未能从初级产品中脱身,它们仍以垂直分工的方式参与国际分工,因而垂直分工仍在发挥作用。但应该说,水平分工更适应生产全球化的大背景,正日益显示出它在国际分工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世界各国的生产活动不再孤立地进行,而是成为全球生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条中的一个环节。
2.在新型国际分工格局下,传统的国际间产业转移正演变为产业链条、产品工序的分解与全球化配置在东亚地区,传统的分工格局是日本将国内进入衰退阶段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纺织、服装,80年代的家用电器等)先后转移到亚洲“四小龙”和东盟,然后再转移到中国沿海地区,呈现出产业梯度转移的特征。日本、亚洲“四小龙”、东盟、中国的经济、产业各处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以日本为“领头雁”的雁行发展格局和产业分工格局。但随着国际分工格局的演进,国际分工的边界正从产业层次转换为价值链层次,一国的竞争优势也随之不再体现在某个特定产业或某项特定产品上,而是体现为在产业链条中所占据的环节或工序上,因为从产业链细分的角度看,技术密集型产业有它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如高科技产品的加工装配环节),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它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环节(如服装产业的服装设计环节)。在价值链分解的基础上,每一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核心能力和优势资源,收缩自己的业务领域,从事价值链上某一环节或某一工序。任何企业,也只有融入某一价值链并在价值链中准确定位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对发达国家而言,在生产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着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资源的最佳配置,它们必然寻求在成本最低的国家或地区组织生产,由于劳动成本方面较大的区位差异,不仅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在内的海外转移是势所必然,从而为发展中国家介入新兴产业、全方位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条件。
二、信息化
信息化的发端可追溯到20世纪中叶。微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及随后出现的各种信息技术,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以信息技术为特征的第三次技术革命。它集新材料、计算机、网络、自动控制、激光、通信、光电子、人工智能等技术之大成,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巨大的增长动力。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广泛应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微电子技术、电脑及软件技术、信息传输(包括微波、光纤、卫星、网络通讯等)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数字压缩技术等新的信息技术的出现和融合,加之现代生物技术、纳米制造技术、人工智能技术、高能源技术等高技术的革命性进展,大大加强了信息应用、传递、储存和处理等过程的能力和效率。这就为信息产业的兴起与蓬勃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知识经济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信息革命正在引起经济形态发生质的变化,过去的工业革命使得以土地和畜力为基础的农业经济转化为以机器和原材料为基础的工业经济,目前的信息革命正在将工业经济转化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经济。从宏观上来看,信息技术首先导致生产方式的变革,即从对物质的加工为主转向为对知识的加工为主;信息技术同时改变着产业结构。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美国电子协会与纳斯达克股票公司在1998年共同发表题为《电脑空间、国家:高技术产业对美国经济的重要作用》的研究报告。报告根据商务部发表的产业发展状况,将计算机、软件和通信系统统称为信息产业。随着通信系统向数字化过渡,这三个领域已结为一体。从1990~1996年,美国信息产业产值上升到8660亿美元,超过基建、食品和汽车制造业,成为美国最大的产业。
信息技术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技术,它对社会经济的各个产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极强的渗透力。同以往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不同,信息技术通过改变人类信息的传输、储存方式来促进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率的提高。20世纪最有影响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以超前的眼光,最先将信息从现实世界中分离出来,作为与物资和意识并列的世界构成的第三要素,这从哲学的高度证实了,信息技术革命所具有的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三、柔性化
在信息化条件下,世界制造业出现产业柔性化(软化)的趋势,这是新科技革命对全球工业结构调整、转移和优化升级的推动作用的进一步深化。其具体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从资源资本要素向知识投入性、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方向转变。全球新经济产业再次处于新技术变革的阶段,发达国家由20世纪90年代的资本密集型转向为知识密集、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经济产业。跨国公司逐渐从直接生产领域退出,转向以输出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品牌为主的委托生产加工,将有关生产和制造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各国对资本一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大量投资,促进了技术创新及其成果的应用,也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结构调整的运作模式。工业结构中的电子信息业、软件业、生物医药业、环保产业和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高速发展,占工业中比重不断提高;汽车、机电一体化和发电设备、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传统工业部门通过高新技术的渗透和应用已经改变了原有的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生产过程日趋自动化和信息化,产品结构融人高新技术成分,产品品种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从而增强了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当前,工业之间的竞争已由资源和劳动力竞争转向技术和人才竞争,竞争的界面前移到产品的研究开发乃至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阶段,使科技竞争成为制造业竞争的关键因素。
四、集群化与网络化
产业群或产业集群(Cluster),用来定义在某一特定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产业密切联系的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Poter,1998)。产业集群的优势在现实中可以体现为低成本优势、产品差异化优势、区域营销优势和市场议价能力优势等。一个成熟的产业簇群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主体:①主体产业:由几家核心企业即若干家中小型企业构成;②辅助产业,即专业化投人品(如配件、机器和服务等的供应商和专业化基础结构的供应者);③配套产业,包括产业链下游企业、互补产品生产商、专业的基础设施提供者等;④服务性机构:政府、科研机构、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只有成熟的产业簇群,才能够利用区域所特有的知识、关系与动力,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率;推动企业创新;促进新企业的形成;并提高区域声誉,吸引新的生产厂商的进入。目前比较著名的产业集群有美国和加拿大的汽车产业群、荷兰的花卉产业群、丹麦的农业与食品产业群、日本的办公设备产业群、美国加州的葡萄酒产业群。
五、产业融合
在当今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下,产业经济活动正发生着三大根本性转变,即从物质流为主导向信息流为主导的转变、从工业技术为核心向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转变、从以物流运输平台为基础向以信息运行平台为基础的转变。这些转变打破了传统的产业边界,导致产业问更多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产业融合有如下几层含义:第一,产业融合意味着传统产业边界模糊化和经济服务化趋势。随着信息资源投入增大和信息流规模扩大,生产与消费、产品与服务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同时既是产品又是服务的供应才能满足消费需求。因此,产业界限将趋于模糊化,特别是制造业和服务业界限的模糊化。第二,产业融合意味着产业间新型竞争协作关系的建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产业部门开始打破彼此分工的界限,相互介入;不同功能公司之间的水平整合开始加大。因此,产业融合将形成一种新型竞争协作关系,并在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并形成产业自动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出现产业结构柔性化趋势。第三,产业融合意味着更大的复合经济效应。在信息网络化社会中,分属不同经营领域的复数市场主体通过信息网络异业联手、协同合作,开发新产品,可以更迅速满足不断变动的多方面的消费需求,获得更大的经济效果。
第二节 创新管理新发展的理论依据:从线性过程论到网络论一、科技创新的线性过程论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线性创新过程理论一直是对创薪过程进行管理以及制定创新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按照这一理论,科技创新过程是一种线性运行过程,始于研究开发活动,经过设计、制造和营销等环节,最终实现新技术的商品化。因此,创新的主要源泉来自于研究开发活动,提高创新绩效的关键在于增加研究开发资源的投入。事实上,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半个世纪中,各国的创新政策基本都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在重视科技投人的同时,并不重视对创新各个环节间知识交流的促进和如何提供创新服务的问题。企业和研究机构受这一理论影响,也倾向于靠自身力量完成科技创新活动,不重视组织间的创新合作,不重视知识服务机构的作用。
二、科技创新的系统论
到20世纪90年代左右,科技创新的线性过程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首先,这一理论过于强调研究开发活动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研究开发活动所产生的新知识在创新过程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并非是创新的惟一源泉。如果将创新划分为根本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那么前者对研究开发活动的依赖性很高,后者的依赖性则较低。渐进性创新主要依靠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来提高技术的使用效率,经验的积累扮演着关键角色。其次,线性创新理论过于强调创新源泉的内源化,而忽视了外部知识源泉的作用。根据Pavitte和Hipel的研究,创新源泉不仅来自于企业内部,企业外部也同样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某些产业中,供应商、用户在创新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再次,线性创新模型将创新放在一个企业内部来孤立地考察,忽视企业所处环境对创新过程的影响。随着知识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企业创新对企业外部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成功的创新取决于企业与各种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创新过程在三个层次上存在大量的信息反馈:创新过程的各个环节之间,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的各种机构之间。成功的创新有赖于信息的有效流动,当不同资源以互补性作用的方式产生协同效应时,就能够促进创新过程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被称作科技创新的系统论。
创新系统理论认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_机构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创新、获取外部知识的方式。外部知识的主要来源是其他企业、公共或私有研究机构、大学和中介组织”。创新和技术进步是行动者在生产、分配和应用种种知识中的复杂相互关系的产物,理解参与创新的各行为者之间的联系是改善创新绩效的关键。创新行为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因此,对创新的研究也需要确立一种“系统范式”。
按照创新系统理论(包括区域创新理论),创新过程实质上是各种组织相互作用的过程。仅以单个企业或机构作为政策作用对象,难以实现区域内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提高科研机构或区域整体创新能力的关键在于促进各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公共及私有部门内的组织所形成的网络以及它们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新技术的生产、传播、扩散和改进。按照这一观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及竞争力的提高,不是由每个企业本身决定的,而是取决于相互合作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取决于不同性质和专长的机构间相互提供知识服务的效率。
正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知识服务的重要性开始被政府和企业所重视。在过去的30年中西方国家的主导创新政策经历一系列变化,主要是从单纯提供资金支持到促进知识流动和创造,这种变化既反映了理论上对创新过程规律理解的深化,同时也反映了创新过程本身随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变化。
三、科技创新的网络论
科技创新的网络论事实上是系统论的延伸,强调通过网络化的组织和联系,把不同团体的创新知识联系在一起,使之健全完善至可以进人市场。这些组成部分有许多是技术性的。举例来说,一种新的打印过程也许要求新型的墨水、新的烘干方式、新的走纸技术,等等。但是,创新往往还需要其他形式的有组织的配合,如静电复印机的成功不仅需要新技术,而且需要新的营销方式和租赁方式。在实现从发明到创新的过程中,单一的团体比之拥有多个团体的企业可能显得势单力薄。科技创新之所以成功,靠的是把不同的团体整合在一起——科学家与工程师、工程师和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和营销人员等。这些人员通常来自于不同的组织,例如企业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大学、专业化的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
横线表示把在各个机构中从事相似实践活动的人连接在一起的各个服务网络。例如,科学家网络、工程师协会、风险投资家俱乐部等。这些网络通常是专业化服务的载体。垂直线条表示把多个创新环节集合在一起的机构,例如,从事完整创新活动(从融资、研发到市场化)的企业、仅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创新后期成果转化的加工类和营销类企业等。由于这些机构的结构不同,它们以不同的方式把不同的实践活动集合起来,并且与不同的服务网络发生联系。
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公共服务性质的国立科研机构,如高校和研究院所;有的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有的是规模大、职能全的大型科技公司;有的是专业化的小企业,专注于科技创新的某个或某些环节。同时,科技创新的知识服务也是多层面的,有的服务针对的是创新中的科学原理,有的服务目的在于改进科技创新中的工艺问题,有的服务是提供专业化的研发人员(例如一些专业性猎头公司),有的服务则是关注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等。
第三节 创新管理理论新发展之一:企业集群与创新企业集群亦称产业簇群,是指在某一特定地区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的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企业集群具有专业化的特征,是一种柔性生产综合体,往往能够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关于企业集群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马歇尔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中小企业集群所产生的外部经济,指出企业为追求规模经济的好处而自发形成集群;韦伯从工业区位选择的角度阐明了集群可以使基础设施共享,从而降低企业一般经常性开支成本。一般经常性成本的降低则会促进进一步集群化。他们的研究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源泉和基础。
一、企业集群形成的条件
企业集群的形成既有核心条件,又有辅助条件。价值链较长的产品或服务为企业集群的存在打下了基础,全球化的市场打开了其生存的空间,知识导向又可以使集群获取持续性竞争优势,这三者相互支持构成了企业集群诞生的核心条件。首先,集群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内部的分工合作而形成的外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较长的价值链为分工合作提供了基础,也为新企业的进入创造了很大的空间,因为这给新的弱小的企业找到一个基于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新企业的进入是一个集群获取持续性竞争优势的关键,因为它是保持企业集群的旺盛生命力的关键。其次,企业集群是企业在某个特定区域内高密度的聚集,它所产生的供给必然会远远大于当地的需求,这自然要求其产品销往其他的地区,因而更加适应全球化的市场。最后,知识导向的区域,波特(1990)在其《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自然禀赋、需求状况和相关及辅助产业的带动都能给一个区域带来竞争优势。所有问题的关键是没有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就不可能有持续性的竞争优势。
除此之外,企业集群的形成还有另外两个辅助条件:第一是完善的辅助性机构。企业集群作为一个系统,需要辅助性机构来实现制度规范,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支持。第二是良好的社会资本。良好的社会资本的作用在于,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信任,增强企业合作的意愿,减少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加快集群内知识的扩散和应用。此外,有时政府的政策也能对集群形成可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企业集群与创新
创新不是一个企业孤立的行为,其实质是知识创造与应用的过程。因此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与创新绩效的改善要求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机构之间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巴皮斯塔(Bapista)通过英国1975~1982年248家企业的数据对企业集群是否更具创新性进行了研究,证明了企业集群通过专业化知识的普遍传播和溢出构成的外部性和专业化实现创新,从而对区域整体创新绩效有明显的促进。而帕威特和弗尔德曼(Pavitt&Feldman)等人的研究则确认了企业集群在创新上有产生和增强趋势的正反馈效应,局部创新在集群中很可能引发产业链上的全面创新。显然,依靠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其他机构间的密切联系构成的区域网络,会大大加速知识和技术的创造和扩散,促进企业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一般言之,企业集群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第一,企业集群有助于信息的快速传播与有效交流。罗森堡等人的链状创新过程模型表明,在创新主体内部的各个环节之间以及创新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大量的信息反馈,各行为主体之间能否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是创新成功的重要因素。集群内企业间近距离的正式与非正式交流使企业更能了解产业内技术创新动态与产业发展趋势,更有效地捕捉市场机会,降低信息搜索成本,避免重复创新,提高创新成功率。
第二,企业集群有利于知识共享和扩散。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知识积累过程,其中学习构成了获得创新所需的知识的有效途径。创新所需的知识除显性知识外,还有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易于传播,其共享与扩散往往能以格式化的方式在远距离内实现。隐性知识不能有效地实现其格式化,因此不易传播,尤其是新的隐性知识变化迅速,其共享与扩散只能在近距离内通过非正式交流或面对面的接触来实现。国外学者早已注意到了正式学习之外的非正式接触与交流对隐性知识获得的重要作用,并在一项涉及5家公司、近200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访问调查中更加确认了这些作用。这些受访者们指出,公司提供的正式培训不是他们的主要学习方式,对他们最有用的学习经验是在拜访用户、供应商和其他企业时获得的。集群地缘上的接近性和企业间员工高频率的流动性有助于推动一种集体学习过程,在减少不确定性的同时提高隐性知识的共享和扩散效率,使创新变得至关重要,成为一种集体性的社会行动。
第三,企业集群有助于创新资源的获得。创新资源主要包括人才、技术和资金。从人才资源来看,一方面,由于企业集群可以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必然会把各种各样的专业人才吸引到同一地方,从而使厂商更容易得到所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各种人才也更倾向于去企业群集的区域谋职,以期有更多的挑选机会和能够找到更具挑战性的工作。同时,企业间的密切联系,也为人才企业间的交流提供了可能,如企业外部的人才就可以通过合作项目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而对技术知识的可获得性而言,国外学者海勒(Heller)探讨了技术扩散的距离特征,发现来自国外的技术溢出效应会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技术知识是地方化而非全球化的。以美国为例,平均而言,距离每增加10%,其对应的生产率就降低0.15%,这就说明了地理因素在技术知识可获得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集群的地理优势有助于技术知识在企业问的扩散与获得。从资金资源来看,技术创新需要风险投资。企业群集容易使风险投资者了解产业的发展动态,判断拟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企业集群也有助于降低风险投资者寻找投资项目的信息成本。因此,越是企业群集的地方越容易获得风险资金。
第四,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共享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这里所说的设施的共享不仅包括硬件基础设施的共享,更重要的是还包括有关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软件设施如基于Internet与Intranet技术所建立的企业内与企业间的知识库、数据库等的共享。对任何一个企业而言不可能拥有其所从事业务的所有知识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而企业集群由于其内部成员业务上的联系与互补性使得在技术创新活动中能够通过免费或付费方式方便与经济地获得其所需知识与设施,这不但提高了设施与知识的利用率,同时也降低了创新成本,提高了创新效率。
三、案例:硅谷的企业集群与创新
硅谷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到圣何塞(San Jose)之间32英里长、10英里宽的地带。经过40多年的曲折发展,硅谷创造了世界高科技的一个奇迹。1997年,硅谷及其周遭的上市科技公司的总市值高达4520亿美元,占美国高科技市场总价值的37%。1998年,硅谷GDP约为24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3%。如果把硅谷作为一个独立经济实体来看,它将成为世界第十二大经济实体。硅谷内聚集了多达8000多家企业,其中全球前100家大的高科技公司,有20%在此落脚,如Intel、IBM、3COM、Sun微系统、思科、网景、甲骨文、苹果、雅虎等;每年创造5000个就业机会以及5倍于全美国薪资的平均成长率。硅谷注册的专利数居全球第四,仅次于美国本土、德国和日本。硅谷以每天几十项推动世界科技发展的技术成果而确立了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
从全球IT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硅谷的发展是IT产业发展的缩影,也是科技创新的代名词。硅谷从最初的由国防需求带动的电子产品制造,到半导体工业,再到个人电脑产业,以及伴随着发展起来的软件产业,最后到以服务为主要特征的互联网产业,产业的发展经历了“硬件一软件一服务”的轨迹。硅谷的就业结构可以看到,软件行业的就业人数占硅谷就业人数的16%,而该行业是典型的以研发为主的行业,而硅谷的半导体/设备、计算机/通信行业也是以研发为主的行业,很少涉及制造部分,因此硅谷的IT产业以研发作为其在产业链中的核心阶段;其次,硅谷企业依靠其全球的市场网络整合全球的资源,以实现其新产品的产业化以及推广;再次,硅谷越来越重视服务对于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因此,专业服务以及创新服务在硅谷占据较大的就业比例。总结硅谷当前IT产业的发展模式就是,以新技术研发为主、以服务为主线,走高附加值路线,以克服该地区持续上涨的运营成本。
资料来源:李钟文、威廉·米勒等编:《硅谷优势——创新与创业精神的栖息地》,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硅谷的研发体系由以斯坦福大学为代表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机构组成,是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典范。大学实验室通过多种方式筹措研究经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以及技术的产业化。企业研究机构则通过与大学实验室的合作获得先导性技术,增强自身技术实力。在硅谷,从事研发工作的就业人数占到其总就业人数的10%,而美国全国这一比例是4%。硅谷企业在研发经费方面的投入也相当巨大,年研发经费总额上百亿美元。例如,硅谷的明星企业——Intel,2001年在R&D上投入了38亿美元,占其营业收入的14%。研发方面的高投入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造就了硅谷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强大优势。硅谷主宰着操作系统、微处理器、应用软件等利润递增市场的技术标准。硅谷地区的两个核心城市——Santa Clara县以及San Mateo县在2001年所获得的专利占美国当年所颁发专利总数的9.5%,惠普、Intel等硅谷著名企业所获美国专利一直在全球名列前茅。
斯坦福大学一直是创意和人才的重要来源,催生了许多硅谷企业。大学鼓励与产业界进行交流,运行教师作为咨询顾问参与到产业界,担任企业的董事,甚至是短期离职(如果符合学校利益的话)。反之,企业也出资支持大学的科研。在斯坦福和伯克利,产业界人士、教师和学生之间经常在论坛和会议中进行有意义的交流。
在占18%就业人口的专业服务业中,风险投资家和天使投资人通常不仅仅是给新兴企业提供资金。这些人中的相当一部分有运营高技术企业的经验,他们常常充当教练,指导那些缺少经验和需要建议的企业创始人,成为重要的知识服务提供者。专业化的猎头、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问接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服务信息、知识评估服务、知识交易服务等,促进了科技创新知识的配置效率。此外,硅谷的行业协会也具有重要地位,它们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技术标准的形成,提供大量有关市场和新产品的信息等。
小企业集群使硅谷形成了网络型的产业体系和企业组织结构。硅谷的众多小企业,不仅形成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而且与社会机构界限模糊。这样,它们之间高度互动,使硅谷构成了网络型的产业体系和企业组织结构,反过来又推动了硅谷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硅谷的产业体系是以分散的地区网络为基础的体系。硅谷的网络体系是开放型的,该网络弘扬不断试验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能促进区域内各企业进行集体学习。在这里,公司内各部门职能相互融合,公司与贸易协会和大学等当地机构之间的界限也被打破。尽管各公司之间同样竞争激烈,但与此同时,它们又通过非正式交流与合作,共同创新。这一体系中的典型企业有惠普公司、英特尔、Sun微系统公司等。
当然,硅谷只是在创新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一个企业集群的典型事例。事实上,世界上还有许多各具特色的企业集群,包括德国的巴登一符腾堡、意大利的艾米利亚一罗马格纳等。
第四节 创新管理理论新发展之二:国家创新
系统与企业创新的互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带来了科学技术前所未有的变革。各国对高技术领域投资迅速增长,对高技术型劳动力需求大幅增加,高技术工业成为了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研发、教育培训与信息传输产业迅速扩大,构成了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部门,并带来了大规模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与国的竞争由军事对抗和意识形态的较量转变为以经济、技术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而国际竞争的激烈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由于科学技术知识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一种核心资源,各国企业尤其是实力强大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加强了对于知识资源的争夺。由于国际竞争的性质和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竞争越来越激烈使得单独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已经无法承受,创新也不再是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自身的事情,各国政府纷纷参与到推动和促进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浪潮中,争夺科学技术知识这一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这种全球竞争环境的变化迫使各国政府开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以发展和强化国家整体的创新能力,在新的全球竞争中建立起国家的竞争优势。因而这一时期以国家为竞争单元的国家创新系统也成为人们从理论和政策方面进行研究的主要聚集点。
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简称NIS)是把科学技术融入经济增长过程之中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内容是科技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以及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在这些基础上形成科学技术知识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循环流转和应用的良性机制。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被提出,但对具体的首先提出者存在着争议,争论主要集中于克里斯托夫·弗里曼教授、郎德威尔教授和理查德·R。纳尔逊教授三人之中。这三人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在概念和内容上都有所不同。现在一般认为,是这三人的研究成果共同构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本质内核。其中,弗里曼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侧重于分析技术创新与国家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他特别强调一国的专有因素对其经济发展绩效的影响。他认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厂商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它们相互竞争也彼此合作,这些私人厂商和致力于公共技术知识的大学,以及政府的基金和规划机构组成了网络,彼此间的活动和相互作用促进了新技术的产生和扩散。弗里曼认为,政府政策、企业研发、大学教育、产业结构四个因素构成了创新的基础,在这四个因素的作用下,技术创新得以与组织创新、社会创新结合起来。纳尔逊的研究把技术变革及其演进特点作为研究的起点,并主要研究知识和创新的生产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影响。在他看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创新体系结构,而企业、大学体系与国家技术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分析这个体系的核心。郎德威尔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植根于一国的生产体系中,而且制度规范对创新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前两位教授不同的是,郎德威尔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侧重于分析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基础,即国家边界是如何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他认为,国家在创新过程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地理和文化差距是阻碍用户与生产者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国家又是作为这种相互作用的框架而存在并发挥作用的。
虽然在当时可能还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定义,但有几点可以达成共识:国家创新体系是在一国的疆界之内,它是一种制度体系或者说网络,其作用在于支配和引导科技技术知识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不断流转。
虽然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然而,兵理论渊源还是可以追溯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和德国著名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提出的“国家体系”的概念。随着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活动的实践,近年来国家创新体系又出现了新的进展,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也不断深化。以下以美国、德国、日本和芬兰为例,分析国家创新体系与企业创新间的互动。
一、美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与企业创新
(一)与科技创新密切结合的大学
美国的大学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在全球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积极参与各个领域中的前沿研究,为产业界输送高品质的科技人才,成为美国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支柱之一。美国大学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与其特殊的资金渠道和注重开发创新的治学风气不无关系。
用于美国高等教育和众多研究的公共基金的来源是分散的,它们大多来自50个州的州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许多私立大学的存在也有助于促进教育和研究的多元化。由州政府提供的基金影响了大学和商业之间的纽带,因为州政策是为了适应商业机遇而制定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大学与企业间的联系,带动了在众多领域中的大量合作。此外,美国大学允许教师在从事学术工作的同时,自己创业或为私人企业做咨询,因而加强了学校与企业在创新中的联系。
美国大学在与产业界往复不断的合作和联系中,充满了创新活力。这些活动模糊了两者的界限,并产生了合作和互相服务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使学术研究注重实际问题,使产业活动与最新的科学融为一体。以斯坦福大学为例,斯坦福非常注意与成熟公司的关系,把这种关系视为前沿科学知识和专家的来源。通过斯坦福技术许可证办公室和各种研究中心,学校向企业授予技术使用许可证,为斯坦福的创意找到产业化道路。而且,由于斯坦福在硅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与该地区不同部门间建立起的关系,它已成为局外人搜集硅谷信息的地方。斯坦福还是许多高科技海外公司通过不同的参与项目进入硅谷的重要门户。外国公司可以送他们的雇员来斯坦福研究硅谷,只需象征性地交费。斯坦福不仅为硅谷提供高技能的劳动力,而且从全国和世界吸收顶级研究人员。
此外,在美国,大学专业设置、学位设置的自主权主要在学校自身。当1882年第一台发电机诞生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当年就开出了国内第一门电机工程课,三年后康奈尔大学就培养出了世界第一位电机工程博士。正是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和宽松的环境,使得美国成为当代科技前沿不断开拓的中心。
(二)公私创新机构间活跃且广泛的合作
美国从1976年开始就有很多的合作研发机构,如1971年成立了电力合作研究机构、1976年成立天然气合作研究所(GNI)、1980年有微电子(MCNC)、1982年有半导体(SRC)。1982年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成立的MCC更为知名,它是由美国政府支持成立的一家微电子和计算机科技合作研究公司,成员有德克萨斯州仪器、摩托罗拉等著名企业。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合作研究法案(NCRA)后,合作研发项目在美国司法部登记在案的,至1989年有137个,而且参加成员横跨许多产业,其中合作家数为两家的有40个,3家到25家的有90个,超过25家的有7个。
美国的国家创新法案中有一项制度名为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Cooperative Research&Development Agreement,简称CRA-DA)。该协议主要支持产研合作,要求参与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联邦实验室(Federal Lab),并且针对要研究开发的标的,彼此各出资一半成立合作项目。这种制度是有助于在前期开发时,促进技术在产业和学术界的扩散和移转。
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对合作创新的支持从创新的早期研发阶段扩展至后期的制造阶段。例如,1993年时,白宫颁布区域性科技资源整合(Regional Technology Alliance)计划,在不同的地区成立中心,或以原地区的大学作为核心,把当地大学的人力,或是联邦的研究机构的研究人才当作技术的服务方,而该地区附近的产业作为技术的需求方。凭借建立一套良好的网络体系,使技术服务者与技术需求者之间形成良性合作。
美国科技创新中的合作性知识服务机构不仅存在于企业和高校、研究机构间,而且存在于企业、政府、社区等机构间,例如由企业、政府和社区领袖在硅谷创建的“创业联盟”。该联盟于1993年创办了智慧谷(Smart Valley),这是一个非营利组织,由技术界领导者牵头,在将地区学校、地方政府、社团联结到互联网中起到了催化作用。在硅谷向互联网时代转变的关键时刻,智慧谷把硅谷作为创新方案的“实验田”,把该地区在电子商务、学校、图书馆和政府等方面连成一体。同时,“创业联盟”将技术、企业、学校结合在一起,组建创新性社会风险投资基金“Challenge 2002”,激发当地学校的变革,最终提高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以满足硅谷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
(三)知识服务机构中的军方组织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美国发展和利用军方技术的基本宗旨。由兰德公司管理的美国科技政策研究所2002年9月份的一份报告表明,几乎所有美国国防部的武器开发研究都是由企业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在尖端技术领域,美国早已形成了军民共享的技术研发体制。正是由于美国国防部给予斯坦福大学、仙童半导体公司及惠普公司的巨额研究合同,才使硅谷得以发展;也正是计算机工作站、数据库软件和网络等商用信息技术的广泛渗入,才形成了“数字战”的概念。近年来,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硅谷有600家公司与美国国防部签订了生产产品与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共获250亿美元的订单。目前,美国正在实施的国家导弹防御系统(NMD)研究开发,其战略意义绝不仅仅表现在政治和军事方面,而且对于美国保持在航空航天、制导、计算机、通信、材料、生物和其他诸多前沿科技及产业领域的主导地位,将会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军事研发经费占美国总经费支出的一半,到70年代下降到1/3,而现在的军事研发经费还不到美国总经费的15%。但是,美国的军事技术非但没有停滞不前,反而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就是得益于寓军于民的新型体制。
美国在战后就率先致力于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在确保军事技术提高的同时,促进民用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美国国防部的国防先进技术研究计划局(DARPA),10个办公室中有5个是负责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而且,与其他国家主流的社会公仆模式相比,DARPA的专家大多来自政府外部并只为政府服务几年。这一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军用技术的民用化。例如,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看到了计算机网络的力量,相关研究计划的实施最终产生了AR-PANET,该技术起初被当作支持科学研究的一种工具,但很快在民用化过程中出现了其他应用技术,其中包括发送电子邮件和传输文件的能力。
(四)独特的中介服务机构
在美国科技创新活动中,有两类特殊的中介服务机构,它们虽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但是却对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这两类机构分别是风险投资机构和猎头公司。我们将在对硅谷案例的剖析中详细分析这两类知识服务机构。
二、德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与企业创新
(一)完善的知识服务机构体系
德国为开展研发和创新活动创建了一套基础性设施,它是全世界涵盖范围最广的基础设施之一,尽管其中的许多设施置于公共部门中,但是仍然是以为私人企业服务为目标的。在公共研究部门内部,又细分为两大分支。一个部门主要是开展更加基础性的研究工作,还有一个部门则着重于实际应用,其主要任务是推动知识的转移,从以科学为基础的理论成果转移到实际的产业运作中。
就第一个分支部门来说,大学中开展的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活动要略逊于在著名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s)中开展的研究活动,而在一些技术领域中,要稍逊于其他名列于所谓的蓝色清单(Blust List)中的大中型的研究机构所开展的研究活动,这里的蓝色清单现在又被称之为莱布尼兹联合会(Wissenschaftsgemeinschaft 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简称WGL),而以上所提到的这种大中型的研究机构的数量要超出80家。对于主要的科学课题而言,由于研究方法往往是跨学科的,而且需要大规模的器材设备,因此它们主要由赫尔曼·冯·赫耳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协会(Hermann von Helmholtz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Research)的成员机构来完成,在这个协会中的工作人员总计达到大约22000人。它们的活动主要集中于环境、能源、卫生保健、材料科学、信息和通讯技术、飞机制造和太空技术以及其他一些非常关键的技术领域,这些领域对于追求短期利益的私人部门来说,往往容易被忽视。在目前高达400万德国马克的年度预算中,有近90%的资金预算是来自于联邦政府部门,而平均来说,只有10%来自于某类特定研究机构所位于的那个州的政府部门。
在更加关注实际运用的分支机构中,德国佛兰豪尔研究院(Fraunhofer Institutes)形成了一个最大的组织网络体系,而且它的运作也是最为成功的。当前,佛兰豪尔协会组织(Fraunhofer Society)囊括了全国大约50个研究机构,旗下共有近5000位科学家和工程师。每一个机构都致力于一种界定明确的技术领域,与某类产业保持着特定的关系,从而在技术从德国的科研基地向实际企业部门的转移过程中发挥中介的作用,而对于这种技术转移的需求,主要是通过优选法实验来满足的。
德国创新系统中不同部门资金来源渠道的结构反映了该国在从事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活动中的劳动力分工(Mason and Wagner,1999)。例如,对于赫耳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协会、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以及蓝色清单上的机构来说,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然而,这项资金来源对于一个典型的佛兰豪尔研究院来说,还不到其全部资金获得的1/3,另外1/3的资金主要来自由政府发起的项目,通常这种项目是与私人企业伙伴相互合作共同开展的,至于最后的1/3的资金则主要是从向私人部门客户提供商业性的委托研究服务中取得的。这种在资金来源结构上的平衡有助于佛兰豪尔协会组织保持一定程度的灵活性,而这种灵活性对于此类规模的官僚机构来说,一般是不太常见的。它不仅可以在极其短的时间内,为成立新的研究机构迅速筹集到一笔资金,同时在撤销那些研究领域已经过时了的机构方面也相当的灵活。
(二)促进中小企业合作研发的AiF
德国从事研究和技术转移的社会公共机构体系有一大特点,就是有一大批的参与者,它们被委以特定的使命,就是协助德国的中小企业(又称为密特尔斯坦企业,Mittelstand)开展技术创新,因为这些企业由于实力有限,无法仅靠企业本身来独立承担和维持企业内部研发部门正常运作。在参与者当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当数德国联邦工业合作研究所(Arbeitsgemeinschaft industrieller Forschungsvereinigungen,简称AiF),它是一个产业研究协会的网络体系,旨在促成并且协助中小企业之间在研究活动中开展合作。
AiF成立于1954年,其最高的组织Umbrella Organization有两处,一处在柯隆(30多人),一处在柏林(70多人)。下设有所谓的AiF技术研究所,散布在德国各处,目前有108所,3000多个技术人员,分地区与行业,属常设机构。其中,有的是独立的研究所,有的则仅扮演技术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在此底下的则是参加AiF的会员,目前的数量是5万多家的中小企业,当这些中小企业在某种技术上的标的需要去突破的时候,便可以以提计划的方式去申请这些研究所的资源。
AiF按技术领域成立9个审议委员会,成员为各技术领域的专家以及学者,负责审查评估企业所提计划之可行度。目前计划通过的比例约在1/3左右,通过之后企业必须提出2/3的资金,由联邦政府提供1/3的资金来共同开发。简言之,中小企业就是技术的需求者,而AiF制度之下的这些技术研究机构就是技术的供给者,德国便是运用这种方式将产、学、研三者结合起来,以解决德国个别的中小企业因规模过小而产生的研发活动不经济的现象。目前这一制度下的合作项目一年大约有400多个,每个项目的时间约2~3年,平均金额为42.5万马克。
(三)充当技术供求中介的基金会
德国南部的Steinbeis基金会位于巴登符腾堡州,该州是高科技产业聚集之地。这个基金会扮演的是中小企业技术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中介者角色,在巴登符腾堡州设立了280个技术移转中心,其连结起来的技术网络内部拥有3700多名技术专家,企业通过技术移转中心可以寻求技术网络上专家的服务。
Steinbeis基金会是一个组织结构较为松散的基金会,主要通过类似加盟的方式,以统一的品牌与制度进行管理。经营者以基金会的名义接下计划案,并缴纳9%的资金给总管理处,其余资金则自行处置。Steinbeis基金会通过全邦3700多名技术专家学者,对巴登符腾堡的中小企业进行在地式的、密集支持式的服务,这也是一种小规模的合作研究。
三、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与企业创新
日本的合作研发,尤其是企业间的合作研发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例如,1976年,由日立、东芝、三菱电机、NEC、富士通合作成立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合,四年的经费是700亿日元,通产省补助了300亿日元,到1986年时,一共追加到1300亿日元,由通产省协助推广该项目。1996年,由三菱、富士通、NEC、日立、东芝、OKI等10家公司均等出资,其资本额达50亿日元成立了半导体技术试验研究中心,目的在于开发千兆位内存技术。日本合作研发的对象多半是国内国外都还不具有的技术,个别厂商也无独立开发能力,由日本政府支持,经过开放的程序促成合作研究,以达到世界领先的最终目的。到1995年7月,由通产省、农林省和运输省所认可的合作创新项目共有139个,每个均规模巨大。1997年成立的超先端电子技术开发(Association of Super-Advanced Electronics Technologies)项目,理事长来自NEC,副理事长来自富士通,其他理事成员包括日立、三菱、松下、日本IBM、日本电气、OKI、三洋、夏普、住友、东芝、新力,监事成员则为同业工会,如日本电子机械、电子工业振兴协会、日本半导体制造装置协会等。这些同业工会的负责人大多是从通产省退休下来的官员。日本通产省的一个外围组织——新能源与技术研究所(NEDO),负责所有通产省对外合作协议的管理。该机构也和一些国立研究所,比如工业技术院,还有大学一起从事产研、产学合作创新等。总体而言,合作主要存在于企业之间。
日本的国立研究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比较有限。这主要源于部门分割、机制僵化、资源垄断、创新活力不足等原因。对此,日本近年来开始推行一系列科研改革措施。主要措施之一是“特殊行政法人”制度,改变过去政府直接管理国家研究机构的体制,把国家研究机构转制成为理事会领导下的独立研究机构,赋予其独立的管理权限,取消研究人员的公务员待遇和个人参与产业界合作的限制,鼓励以竞争方式获取国家经费,以期增强国家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力。近年来,韩国为增强国家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力,也进行了类似改革,设立基础科学、应用技术和社会科学三个大理事会,把原来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国家研究机构独立出来,按研究领域划分给理事会协调管理。
日本的大学在科技创新中的参与度相对较小。国立大学的研究员和学者被认为是社会公仆,与美国的同业人员不同,他们通常不能在私有企业中工作,通常也不允许在任职期间在校外创业。这大大影响了大学在日本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服务作用,而且也影响了大学为产业界提供高水平研发人员的能力。
此外,日本的大学教育非常注重应用而忽视了基础科学,同时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也很少。这与美国的教育形成了反差。事实上,私人产业对于大学研究的支持在20世纪70年代就停止了,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资助。这样所带来的结果就是,赋予教授很大自主权的旧式教育体制被保留了下来,研究生以及年轻的教员只能长期跟着教授根据他所安排好的进程进行研究,而这些研究常常是过时的。顶级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是从内部提拔的,一般都没有公司工作和咨询的经验(可能有少数例外),而差一点的大学也更愿意雇用那些顶级学校的退休教师。
因此,毫无疑问,大多数日本公司对于新招进来的学生,即使是研究生都要进行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培训。此外,由于教师的年龄结构老化,缺乏公司经验以及论资排辈的制度,日本的大学在新技术如信息技术的开发上远远落后于美国(也落后于日本的私人部门)。
四、芬兰国家创新系统与企业创新
近几年来,芬兰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为5%,是欧盟国家平均增长速度的两倍。全国移动电话人均拥有率为58%,因特网普及率超过15%,均为世界第一。科技论文产出率为每百万人1442篇,超过美国和英国,信息技术应用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高技术产业尤其是电子通信产业的发展速度惊人,形成了一批像诺基亚公司这样的国际知名企业。1999年芬兰的全球综合竞争力跃居全球第三位,2003年达到第二位。芬兰的成功,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而其中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至关重要。芬兰总统阿赫蒂萨里曾指出:“我们的国内政策极为强调高标准的教育和不断加强对科技的投入,并将保持国家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把激励企业的创新置于优先地位。”
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实验室或技术开发中心、行业协会,以及科技园区和其他创新支持服务机构的建设均得到了芬兰政府的资金支持。芬兰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几乎贯穿整个创新链,而且其资助机制特别鼓励产学研结合。在芬兰科技创新体系中作用非常突出的有两个机构:一是芬兰科学院(TEKES),二是国家工业研究所(VIT)。
芬兰科学院(TEKES)主要在基础研究领域提供资金支持,它以基金的方式对大学、研究所和企业进行的长远性研究提供经费。为了更有效地资助创新,TEKES在全国不同地区与各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中心结合,这样就使TEKES的资助不但推动了企业的创新,而且也扩大了地方就业服务。TEKES的主要服务方式是对科技研发项目、中小企业革新项目、环保项目、企业国际化项目进行选择并给予资助。它不是一种简单的申报过程,而是由TEKES为每一个预案都提供资讯服务,可行性评估,强调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而且,TEKES的资助,无论是对企业或是对大学和研究所,都要求产学研各方面合作进行研究。结果是形成一批在该领域有利于推动产业群形成的重要创新。
国家工业研究机构(VTT)是隶属国家贸工局的一个国际化、非营利的国家代理机构,有3000人,硕士、博士学历科研人员600多人,是全国最大、最具规模的研究机构,它与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相互联系。VTT的主要服务是自主科技研发成果转让和企业案例研发两种方式。VTT每年预算为2.9亿欧元,来自三部分,其中:TEKES资助3400万欧元,企业案例资助9700万欧元,自主研发成果转让8800万欧元。VTT自主研发转让的成果约占年研发项目数的40%,其中出口占12%~13%,主要对欧盟,多为环保、动力、能源、核电方面的技术。除研发之外,还做顾问、咨询工作。案例研发是由企业提供案例和资金,研发的成果再交给企业,一般是合作或委托。
综上可知,上述四个国家的创新体系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强大的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要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仅仅要靠企业自身的能力,更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资源调动能力,通过完善的教育体系、研究与发展体系和资本市场等措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五、企业如何利用国家创新系统——诺基亚的案例诺基亚是芬兰电子通信产业发展的“领头羊”。1994年,推出了当时世界上体积最小、重量最轻的数字移动电话系列;1998年,公司销售额达到792.3亿芬兰马克(约160亿美元),利润增长了66%。正是由于不断的创新,使诺基亚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迅速成长为世界移动通信领域的三大公司之一,1998年坐到全球移动通信业的第一把交椅。
诺基亚具有如此强大的创新能力,固然与其正确的战略、及时把握机会以及在研究与发展上持续不断地增加投入有关。然而,国家的创新政策和创新系统对诺基亚的成功发展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诺基亚是成功地运用多种创新系统提高自身能力的典范。
首先,它积极地创建自立的以技术开发为核心的创新系统,除了建立研究与发展中心并不断增加投入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这一过程与外部进行联合研究与发展活动——兼并、收购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公司或机构。据介绍,仅为诺基亚服务的大小合同公司(Contractor)就有400多家。诺基亚建立创新系统的实践不仅促进了为其服务的相关企业,而且也带动了一大批芬兰企业进行类似的仿效,因而为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以诺基亚为代表的产业创新体系实际上是芬兰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诺基亚非常善于利用国家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甚至国际上的创新资源。诺基亚把利用外部人才和科研成果始终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保持和强化与大学、研究所的合作伙伴关系。它十分重视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利用国家技术计划推进自身的研究目标。诺基亚积极参与和利用欧盟的科技计划,与欧洲的大学、研究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还积极与外国公司在研究与发展、销售等活动方面建立战略联盟。近年来,诺基亚已在美国、中国等地建有研究与发展中心,利用网络和当地的创新系统和人力资源,不问断地实施第三代无线通信技术的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