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否好销,与品牌有莫大关系。有不少商品,顾客甚至完全就是冲着品牌来的。品牌在顾客心中就是质量、价格、信誉的代名词。所以,品牌营销应当摆上商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金龙鱼食用油的营销案例。
根据商品性质推品牌
1990年,新加坡郭兄弟集团属下子公司——嘉里粮油组建的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当时的中国百姓家中吃的食油,普遍是到国有粮店购买的散装油。这种散装油品质不高,而且很容易受污染,其中甚至含有不少有毒物质。
有鉴于此,他们决心在中国市场推出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小包装食用油。由于这在当时的中国市场还是一个空白,所以,如果能率先在市场推出该产品,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为了打开市场,他们结合中国消费者特殊的浓香口味,研制出了一种调和油,决定辅之以一个响亮的名字,一炮打响市场。经过反复研究,他们打出了第一个品牌——金龙鱼。
“金龙鱼”在东南亚地区是幸运、高贵的象征,是一个吉祥如意的名称。而嘉里粮油所推出的这种小包装食用油,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上千年来中国人不科学的用油消费习惯,强调健康、精美、亲切、高贵的形象特征,与“金龙鱼”品牌名称所赋予的含义一拍即合。
接下来,嘉里粮油把金龙鱼的瓶贴包装、图案设计得非常精致,使它放在整个商店的食品货架上特别耀眼。
发现“中国特色”
金龙鱼品牌推出后,嘉里粮油发现,无论当时中国境内的哪家企事业单位,逢年过节都有发“福利用品”的习惯,如果能够抓住这一契机,把金龙鱼食油纳入“福利用品”范畴,就不愁打不开市场。
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嘉里粮油紧紧抓住不放,仅仅在一年时间内就把金龙鱼油的销量推向了3000吨。
在随后的10年中,金龙鱼油一鼓作气大打品牌,终于凭着先入为主以及强大的集团行业优势、灵活多样的市场营销策略,一步一步走向成功,成为行业内占据绝对优势的第一品牌。
嘉里粮油非常清楚,随着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集团消费大大萎缩,各单位发放福利用品的“中国特色”不会坚持太久,金龙鱼油一花独放的局面也不可能经久不衰。要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只有把这个品牌发扬光大、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才能得以实现。
成功的多品牌战略
众所周知,一种新的消费模式首先是以家庭为基础、从而被消费者接受的。
所以,在塑造品牌过程中,金龙鱼油以“温暖的大家庭”为品牌支点,在广告宣传中一以贯之地保持一种清新自然的高度亲和力。无论是“列车员篇”、“万家灯火篇”还是“健康生活篇”中,都大力渲染以富贵、喜庆、健康、温暖为形象特征的诉求,富有文化内涵。
10多年来,金龙鱼始终坚持“不求赚钱、只求推广、普及健康、做大品牌”的经营思路,先后投入5亿多元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食用油知识,并且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对“放心油”的推广工作,努力改变中国人的消费习惯。
自从成功推出金龙鱼品牌以后,嘉里粮油接二连三地推出了鲤鱼、元宝、胡姬花、香满园、花旗、手标、巧厨等16个品牌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而且把花色品种扩大到了花生油、色拉油、豆油、菜油等多个系列。
这些品牌,不但各有特色,而且有明确的市场分工。例如,“元宝”是专业的金龙鱼菜油品牌、“鲤鱼”是专业的金龙鱼花生油品牌。这些品牌,对外,与金龙鱼是平等地位的市场竞争关系;对内,共同构成了金龙鱼总的市场份额。
这样的广告宣传配合多品牌战略,不得不令人佩服,也使金龙鱼尝到了品牌营销的甜头。
据统计,在目前全国10大食用油品牌排名中,嘉里粮油旗下的品牌就有3个,并且仍然有增多趋势。这就是它多品牌策略的成功之处。
及时推出新品,巩固金龙鱼品牌
针对各种疾病、心脑血管等慢性发病率逐渐升高的趋势,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了膳食脂肪酸的建议:即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1:1.2000年10月,中国营养学会对此进行了大力推荐。
得到这个消息后,金龙鱼主动迎接挑战,投入巨资全力研究并及时推出了符合1:1:1人体吸收脂肪酸完美比例的国内第二代调和油,它的营养更均匀,风味更符合中国人口味,并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
2002年7月,嘉里粮油“1:1:1更健康”的广告叫得震天响。
广告是广告,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清楚1:1:1究竟是什么含义。不过一时弄不清也不要紧,相反,这还更有利于激发消费者的求知欲呢。
一旦消费者弄清了1:1:1的真正含义,就知道这是中国第一个以膳食脂肪酸为目的的调和油,倍感亲切和健康。
实际上,这也是中国整个食用油行业对中国消费者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
毫无疑问,产品推出后受到市场热烈追捧。
品牌附加值究竟有多大
以品牌打天下,就必须知道商品品牌的附加值究竟有多大?
对此,约翰·菲利普·琼斯(John Philip Joes)曾经用对产品测试的方法,来证明附加值对消费者购物选择的具体作用:
首先,他对一组消费者进行盲式试验。这些消费者所使用并据此判断的,都是只有编码而没有商品名称、外包装的品牌。与此同时,他对另一组相似的消费者进行明式试验。这些消费者使用并据此判断的,是有商品名称、外包装齐全的品牌。
结果表明,上述两组消费者对三种同样的产品的偏好,明试结果要比盲试结果高出12个百分点。据此约翰·菲利普·琼斯认为,这12个百分点就是品牌的附加值。
也就是说,以品牌打天下,企业至少可以多获得12%的销售额,这是由品牌附加值所决定的。
不难看出,这种品牌附加值并不是产品本身所具有的,可是它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却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