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有看到晓晓的妈妈,所以至夏也认定了叔叔不在家,毫不迟疑的推开了房门。却看到陆登权正在书桌前练字,看到他吃惊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叔叔,我以为你不在家。”
“所以又躲在这里看书是吧!”陆登权扶扶眼镜,又低下头继续写完,写完摇头欣赏了一翻,才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听说你和晋轩快结婚了是吧?”
至夏走上前看着那幅字说:“叔叔,你的字还是这么苍劲有力,只是比当年更圆润了一些。”
“当然了,这么多年官场难道是白混的,是块铁也该磨圆滑了。倒是你至夏,还是那幅样子,小丫头,太清高了会活得很累的。不过只要你嫁给了晋轩,这些都不是问题了。”陆登权终于放开自己的字抬起了头,郑重其事的说:“至夏,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在怪我和你爸爸,明明知道你和贺成的事还让他和晓晓在一起,可是至夏,贺成并不适合你,一个为了自己的欲望可以轻易放弃感情的男人并不值得你珍惜。”
至夏笑了笑,依然云淡风轻:“那么一个不懂得珍惜感情的男人就适合晓晓吗?”
陆少堂哈哈大笑:“子然,从你这句话我就知道你还放不开,可你却不会强求任何东西,这是晓晓一辈子都学不会的。”
“所以为了你们的妻子,都选择了牺牲我吗?”
“至夏,难道经过了十年你还不明白吗?你要的是感情,而且要它完美,可是晓晓要的只是婚姻,或者说只是要一个能给她撑面子的男人。至夏,越是简单的东西就越能够幸福。”
“没有感情的婚姻有意义吗?”
“至夏,你知道我和你爸爸,还有你钟叔叔,我们是发小,你妈妈是过世了,但我和你钟叔却是离婚的。我们都很快重新结婚了,相信你一定认为我们找了几个最不相配的女人,晓晓的妈妈和我的前妻几乎不能比,可是至夏,她尊重我,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让我可以把全部心思放在我的事业上,所以我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她们也许是最平庸的人,却成全了自己的男人。相反,至夏如果当年是你和贺成在一起,他不能一心一意的从商,而你也会为柴米油盐而困扰,还能专心致志的画你的画吗?你能肯定你们的爱情在若干年后,在你对着你的画笔时,你不会后悔吗?”
至夏呆住了,这十年,爸爸虽然从没有嘘寒问暖的关心过她,但每一个月,生活费却从没有少过一分,所以十年来,她唯一要做的就是画画,心无旁鶩。如若当初她和贺成在一起,是不是在今天因为现实而分开,那么她宁愿十年前就分了,至少,心中还有一丝美好的回忆。她环顾四周,发现陆叔的书房还是和十年前的摆设一模一样,可是他的房子早就换了,书房也大了很多,这摆设就有些寒酸了。
陆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子然忽然想起了,这书房当初是陆叔的前妻一手布置的,他是用这种方式在怀念他的初恋,而晓晓的妈妈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么个强悍的女人,却容忍自己的丈夫心中还有别的女人一席之地,这在至夏的心中是无法想像的,也许,她真的不懂什么叫感情,怎样经营一段婚姻。
“我已经在你身后站了半个小时了,我在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发现我。”身后是贺成熟悉到近乎陌生的声音。
至夏默默回头,看着这个自己爱了十三年,想了十年,怨了十年的男人,可如今,一切真的还那么重要吗?十年前,他们就已经注定有着各自的人生,而且各自精彩,如此想来,她应该要感谢晓晓的出现,总好过他们日后身心俱疲的分开。也许还有一种可能,他们都会是平庸的上班族,而她每天下班后洗衣做饭带孩子,那么有一天她想起她的画画,会不会真的没有遗憾呢?
晋轩推开门进来时,就看到至夏呆呆望着贺成的样子,虽然她的眼神平静无波,但在晋轩的眼中却是不同的意味,他强忍着心中的火气,柔声说:“陆叔告诉我你在书房,好了,也呆了这大半天了,先出去透口气吧!”
至夏任他握住自己的手随他走到门口,忽然回过头来说:“贺成,谢谢你!”谢谢十三年前的相遇,谢谢他的背叛,谢谢这十年来刻骨铭心的思念……人生在十年前就给她上了生动的一课,而她却到今天才明白,有时候放弃未必不是最好的结局。
看着两人的背影,贺成觉得自己的心撕裂般的疼痛,他知道这一次是真的失去她了。想到十三年前相遇的那个女孩,干净得如莲一般的女子,他是那么的爱她,却发现一无所有的自己拿什么给她一个完美的世界。于是他只能去抓住那把晋轩出生时含在嘴里而他却怎么也得不到的金汤匙,所以他只能放弃至夏,他相信她会等他,可是今天,他知道她不会再等了,因为她的身边,有了晋轩。
至夏缓缓的走着,浑然不觉晋轩握得越来越紧的掌心和他那压抑得几乎要爆炸的心情。他终于松开她的手,捧着她的脸狂乱地低吼:“至夏、至夏、至夏……”当叫到第三个至夏时他疯狂的吻住了她,几乎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只为能拥有她,在这短短的一刻,即使遍体凌伤也在所不惜。
至夏呆呆的任他拥吻着,没有力气也不想挣扎,直到她觉得快要窒息的那一刻,他终于放开了她,她大口的呼吸着,耳边只有他的喘息声,半响他无奈而痛楚地问:“告诉我,至夏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至夏昏昏然的看着他,完全找不到状态,她刚从十年的执念中走出来,心还沉浸在一种莫明悲伤中不可自拔,而眼前的这个男人大约是她最不可能把心给他的男人,她突然有种想逃的冲动,只是天下之大,何处是一方净土。
晋轩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将她带入大厅,他大声地宣布:“一个星期以后是我和至夏的婚礼,相信请谏就快到各位手上了,不过先申明,红包太小的话就不要去了。”
现场气氛莫明的高了起来,祝福的、恭维的、讨好的、不甘心的……所有的声浪袭来,似乎唯有至夏才是局外人,是的,一场所有人在意而她不关心的婚姻,是的,她只是俗人,。所以她只能选择世俗的活着。所有的一切都是和她无关的,晋轩的志在必得,贺成的悲伤,来自他人的祝福或责难,她全都看不到,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她不知道是如何被晋轩带上车的,当车窗外倒退的街景惊醒她时,才疲惫地对晋轩说:“明天我可以去写生吗?”
晋轩脸上依然在微笑,握着方向盘的手却露出了青筋,声音压抑得有些暗哑:“至夏,一个星期以后是我们的婚礼,我想你不会缺席吧?”
“晋轩、晋轩……”她连声叫着,直到把他的视线拉过来,眼中不再死气沉沉:“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爱画画,它给了我不一样的人生,所以晋轩给我五天,我会赶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只要你还在坚持要这场婚礼,我就一定会出现。”
晋轩看着至夏有些狂热的眼神,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至夏,这是和平时那个淡漠的女孩完全不同的人,她的眼中有一种激情在燃烧,是贺成唤醒了她沉睡的爱情吗?
晋轩收回自己的视线目视在前方,淡淡地说:“要我陪你吗?”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真是一个人吗?如果有贺成我也不会介意。”话才出口他就想给自己一耳光,却为了那可怜的自尊不愿收回。
短短的几天对晋轩来说是一种慢慢的煎熬,唯一能让他庆幸的是贺成并没有陪着至夏消失,他也曾猜测过也许至夏就在这里,也许在贺成的某一个爱巢,她正在安安静静的享受他们的爱情,一想到这里,他的心掏空了的痛。
婚礼依然在准备中,但他并不知道该准备什么,不知道房间怎么布置,她喜欢的颜色、风格一无所知,她会不会做饭,要不要买一些她喜欢的碗碟……
可是她在哪里?她有想过一点点这场婚礼,想过他的感受,没有电话,没有微信。可是她就是那里,在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无所不在得让他抓狂。
可在外人看来,他符合家族联姻富二代的一切特征:平静无所谓,似乎这真的只是一场他并不热衷却也不排丸的婚姻中。似乎所有人都觉得他选择子然是低就了,圈子的人都不熟悉这个在美国呆了十年的女孩,有两个认识的都沉浸在她当年和贺成晓晓的三角恋中津津乐道。可只有他知道,他真的快疯了,为了那个叫至夏的女人。
第四天凌晨,终于接到她的电话,她用她那独特的不圆润的国语告诉他:“晋轩吗?我订不到机票,可能要后天才赶得回来。”
他第一感觉她在撒谎,也许她就在这个城市,正依偎在贺成怀里痴缠,他可以原谅她缺席这场婚礼,却不能接受她的谎言,就在他想挂电话的一瞬间,听到她那边有女人低低的声音,是英文,他该感谢自己大学英文是修得比较好的,那位女人说:“很抱歉,小姐,今天已经没有飞往上海的机票了,最早明天下午四点我们有一班机,您可以先订票。”
然后是她与人交涉的声音,最后她开心的说:“晋轩,我后天就可以到了,看样子不会迟到。”
她是用英文说的,好像很高兴,他记得她在家虽然说得很慢,但从不用英文,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她真的在地球的另一端,不管有多远,只要没有贺成,只要她能赶回来举行这场婚礼,那么其它的都不重要。他还来不及回答,她却已经匆匆挂了电话,苦笑着摇头,拿着手机却迟迟不肯放下,似乎手中还掌握着她的笑脸。
他转头看着窗外的灯火,此时,她的世界因该是阳光灿烂的,亦如她的笑容,可是至夏很少笑的,偶尔一个淡淡的笑都会很快淹没在记忆中几乎看不到,可是从今往后,他要让是她每一天都生活在快乐中,让她慢慢习惯有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