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晋轩又恢复了以往生活,白天高效率的工作,夜夜笙歌,没办法,男人三十岁正是精力最旺盛的时期,星期五的晚上,他约了最近窜红的车模芬娜去了海边的别墅。一夜疯狂,他将心里对至夏的火全发在了这个女人身上。早上看着床上披头散发,顶着一脸残妆,张着嘴睡得像死猪一样的芬娜,晋轩不由得厌恶得扭转头,冲进浴室,站在喷头下,清凉的水让他清醒了许多。也许是年龄的原因,让他越来越讨厌这样萎靡不振的自己。实在不想再看到芬娜,他走出浴室便下了楼,走进餐厅便看到一桌丰盛的早餐。面包烤得黃澄澄的,牛奶,鸡蛋,油条,小笼包,冒着热气的小米粥,让经过一夜奋战的他胃口大开。来不及想清楚这桌早餐的由来,他迫不及待的含了一个小笼包,端着一碗小米粥,走到窗前,看着海平面上升起的那轮金黃色的太阳,不由得感叹自然界的伟大。看久了自然炫目,他稍稍扭转了头,一刹那心却是被什么撞击了一般,不知是悲是喜,是痛苦还是幸福。
那竟是好久不见的至夏,平举着双手,一袭紫色长裙迎风飞舞,长及腰际的墨发,仰着头衬着那日光,似梦幻般的让他的心狂跳不已。
好久,他忽然想到自己到此的初衷,不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吗?以为她真的人间蒸发了,原来竟是鹫占鹊巢的来到了这里,那么她来的目的是什么,来凭吊她那已经逝去的爱情吗?他没法否认一想到这点他心中的刺痛。一时间胃口全无,走到桌前坐下,也许只是几十分钟,也许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终于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只要看到她那张平庸的脸我就没事了,他为自己情绪的波动找着牵强的借口,可一看到那被朝阳染红了的脸颊和嘴唇,他心中千辛万苦堆积的城墙迅速土崩瓦解。唯一冰冷的声音给了自己一点点尊严。
“想不到莫至夏竟然也对我这种俗人的地儿感兴趣,也不怕辱没了您的清高。”
至夏走到他的对面坐下,端起一碗小米粥喝了一口,抬起头直视着他,平静的说:“很抱歉打搅到你们,看我辛苦买早餐的份上,让我吃完再走。”她似乎在请求,却没有一丝的卑微而是理所当然,但他若再说什么却似乎太小气了。
楼梯上响起了高跟鞋清脆的声音,不一会芬娜堆满了化妆品精致的脸出现了,她身上仅穿了一件晋轩的白衬衣,高耸的胸和下身的三角地带都隐约可见,脚下倒是穿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她一看到至夏时脸上的笑就垮了,却示威似的走到晋轩腿上坐下,娇滴滴的说:“怎么醒了都不叫我,昨晚可是把我累坏了,亲爱的,你可真行!”
晋轩觉得刚刚吃下的早餐在胸口堵得想吐,至夏也放下了手中的碗筷,微笑着对芬娜说:“小姐,你的身材真的是太完美了,请问可以做我的模特吗?我是画画的,当然,这并不是免费的帮忙,你可以考虑一下。”
每一个女人都希望有人在自己的情人面前恭维自己,芬娜的敌意马上消失了,从晋轩腿上走了下来,站到一边摆了一个姿势说:“早就有人说过了我身材的比例是最标准的,算你有眼光,不过我可不是谁的忙都帮的,你是谁啊?”
“我……”至夏刚想回答,晋轩却冷冰立法的打断她说:“她是我未婚妻,她对每一个和我上床的女人都是这么说的,你要不想变成一块木板最好穿上衣服马上离开这里。”
芬娜目瞪口呆,想起前段时间听说晋轩给他未婚妻办画展的事,看着至夏微笑的脸就有些胆颤心惊。伴着芬娜跌跌撞撞上楼的声音,两人就那么充满敌意而又有些无可奈何的对视着。而对晋轩来说这种近距离的对视是威险的,他必须隐藏住心中对这个女人所有复杂而浓烈的情感,但他实在是多心了,因为不管他眼中多少无法掩饰掉的狂热,在这个淡漠的女人心里都是对她的厌恶和隐忍。可她还是坦然注视着他,只是对晋轩有一丝淡淡的愧疚,而晋轩心中更多的是不舍,这几天对她所有的怨恨终于明白了只是舍不得。
直到芬娜冲出房间时,俩人依然不依不饶的对视着。虽然明知她的出现不会是因为自己,可还是带着一丝希望问道:
“为什么来这里,我觉得高贵的莫至夏小姐不应该来我这种充满铜臭味的地方。”
“以前我读大学的时候和朋友来过这里。”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莫至夏小姐应该大学只念了一期就因为某些原因出国了,我想这应该毫无悬念,您那位如您一般高贵的朋友应该是叫贺成吧。”
至夏的眼神有些涣散,那是十年前的时候了,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是她约的贺成来这里,她用尽所有的力气考进贺成的学校,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可是那一次贺成却说他要结婚了。那是她一生中最冷的一个冬天,也是她十年来永远走不出的冬天。那一个冬天让她明白这一生她注定一无所有,她也永远失去了她的爱情,她认定这一生,再也不会如此这般用尽所有的去爱一个人,再也不会了。
她不知道自己想到贺成时脸上的温柔痛楚是面对晋轩时从来没有的,那种放下所有防备,所有伪装,只为一个人心动的表情对晋轩来说是致命的,也是凶险的,因为她的脸上几乎就写着“贺成”两个字。
“什么时候到这里的?”
“一个星期前,我找叔叔要的钥匙。”
“那么昨天……”
“我刚画完,关上灯戴着耳机在听音乐,一开始真的不知道你们来了,后来……后来……”她匆匆打断他,却根本无法说完自己的话,脸也不争气的红了。
那么昨天那一幕她是看到了,晋轩的心里不是对自己昨晚浪荡行骸的心虚,而是对她无动于衷的愤怒,她脸红不是在乎而是尴尬,似乎一个流落人间的天使却不得不看到这世上最丑陋的事物而不知所措。
“那么,现在高贵的莫小姐是这是该离开这个玷污了你眼睛的地方呢?”
至夏将手中的钥匙放在桌上,轻轻地说:“对不起,打搅了。”她走到大厅,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走到门口回过头来轻轻的说:“晋轩真的很谢谢你。”
一时间晋轩只觉得这间房子静得可怕,一种虚无飘渺的寂寞层层地将他裹得几乎窒息。室内似乎还停留着她身上若有若无的幽香,如同他对她的思念,时时刻刻,没有停歇,却又徒劳无功。
他走到落地窗前,茶几上还放着至夏忘了收的几张铅笔画。一般的人用笔写日记,而这个女人所有心情的记述应该是她的画。晋轩竟然在她的画中看到了自己,而这一个自己,几乎是他不认识的。各种各样寂寞的背影,面对着大海,和平时张扬不羁的自己大相径庭,而世人谁会认为他竟然还有这不为人知的一面,或者,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他一页页的看着,翻到最后一张:淡淡的晨曦中,两个同样孤单寂寞的背影,望着海平面上那轮刚刚露了一点点的太阳,那样的两个人,似乎是想靠近又不愿主动的去拉近那一份距离。冷漠的他和寂寞的她,原来在她的世界,也曾给自己留过一席之地,只是那么想进入她世界的自己却从来不知道,原来他们近得如此遥远。
这似乎也是她的心思,也曾想过要靠近却又害怕受伤而却步不前呢?他的心里豁然开朗,这些天的患得患失也有了答案:连他自己都没有靠近的勇气,试想对于自己从未给过安全感的她,又怎么会主动的把她完全的交给自己。
晋轩跑出去,屋外灿烂的阳光下,只有海风徐徐吹来,何曾还有那熟悉的身影。海浪拍打着沙滩的声音,合着他的心跳,固执的打着一个节拍:至夏,至夏,至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