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上走过了一段“高增长、高污染”,“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弯路,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害。发达国家在较早享受工业化带来繁荣的同时,也最早品尝到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苦果,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
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八大环境公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抗议活动此起彼伏。
特别是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工业发达国家环境“公害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一系列的环境运动。
1970年4月22日(1994年,这一天被定为地球日),从美国的西海岸到东海岸,2000多万人走上街头,将反污染运动推向高潮。约1万所中小学,2000所高等院校和全国的各大团体参加了这次活动。他们举行集会、游行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高举着受污染的地球模型、巨幅图画和图表,高呼口号,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为此,美国国会也在这一天休会,让议员们回到各自的代表区参加宣讲会。纽约市长下令繁华的曼哈顿第五大道不得行驶任何车辆,数十万群众在这里集会,呼吁人们创造一个清洁、简单、和平的生活环境。
首次“地球日”活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规模宏大的群众性环境保护运动,也是二战以来美国规模最大的社会活动。这次活动标志着美国环保运动的崛起,促使美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资源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此后,西方国家开始着手开展环境问题调查研究,制定环境保护法律,实行环境保护优先政策等,有效治理了表征性污染物,生态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
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美国以《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为标志,告别了惟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一切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既开创了世界环境影响评价的先河,又找到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途径。
日本一开始寄希望于在不妨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保护环境,如1967年制定了《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特别强调“保护生活环境”应“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结果没有逃脱环境污染日趋加重的厄运。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1970年日本确立了环境优先的原则,颁布修订《公害对策基本法》等多项法律,删除了维护生活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条款。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其指导思想才由“经济优先”向“经济与环境兼顾”和“环境优先”转变,经济社会也才开始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在环境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日本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环境标准。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197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成立,国际性环境组织——绿色和平组织的创建,以及保护环境的政府机构和组织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增加,地球日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全球环境状况在过去30年里持续恶化。1990年4月22日,世界各地组织大型环保活动,共有140多个国家的两亿多人同时在各地举行了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活动的重点是全球整体环境的改善。它使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地球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成为直接威胁人类生存的世界性问题。这项活动得到了联合国的首肯。其后,每年的4月22日被定为“世界地球日”。
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每年4月22日都举办世界地球日活动。
以上事实说明,先污染后治理不可行,先污染后治理得不偿失。
其实,中国也在为付出惨痛的教训,我们不能熟视无睹。例如滇池周边的企业二十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产值,而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至少就得花几百亿;淮河流域小造纸厂的产值二十年累计不过500亿元,而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便只是干流全部达到最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Ⅴ类)也需要3000亿元的投入,而要恢复到1970年代的状态(Ⅲ类),则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走这条弯路的损失多么大!以污染为代价发展经济,简单如同用卖血的钱换馒头来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