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社会时期,人们逐“利”的观念一直存在,商人更是如此,正如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历代官方所宣扬和提倡的,却仍然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传统思想,所以官书正史对“趋末逐利”的商人事迹记载较少,其大都只是记载于地方史志及家传谱牒中。但即使从这些有限的资料中,也可以看出江西商人的主要社会构成。
根据记载,江西商人以其人数之众、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活跃于明清商品经济领域,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江西商人的资本实力却远远无法与徽商、晋商和陕商相比。例如山西地区“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明〕谢肇淛:《五杂俎》卷4,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乾隆中,两淮盐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明〕李澄:《淮鹾备要》卷7.而江西商人资本较大者不多,大多为贫弱的中下小贾,“究之曾不得比于通都大邑之一小贩”〔明〕鲁仕骥:《山木居士外集》卷3,《送邑侯李任庭先生序》。在江西商人的队伍中,总体来说,大多数是因家境所迫而弃农经商、弃儒经商者,他们携一点土产,小本经营,负贩往来,以求养家活口。单个家庭则又往往是以农为本,以商补农,因此亦农亦商的人员占据着主体。
一、弃农经商者
明清江西人口大量外移,而且“多持空囊走四方”,绝大多数经商者都是来自农村贫苦之家,他们经营的目的,在于满足家庭最低生活水准的需求,包括养父母、理丧葬、抚孤幼、助举业等等,并不在于厚积资本,扩大经营。反映在经营观念上,往往是“父母在,不远游”,或“间岁必归省”,或“岁必一归省”,稍有所积,便相率归里养老,不复出门。一旦家庭最低生活水准的需求得到满足,就往往意味着他们经营活动的终结。
根据各地有关史料中所记载统计,在大约1500余名的明清江西商人中,有60%以上是家境清寒的农家子弟,困于生计艰窘而弃农经商的。
在这一类商人中,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有的因父母早殁,家贫无以为生而负贩营谋,如万年县的方之泽,父母死后,家无宿食,又“不受人怜”,乃奋而治生,后竟为万年首富同治《万年县志》卷7,《善士》。广丰县的周维新,“三岁失怙,母又他适,赤贫无依,遂寄食于姊婿家”,成年后独立外出营商,致“薄有赀财”同治《广丰县志》卷8,《孝友》。等等。
有的则是因家贫而自觉承担起养家糊口责任的,如崇仁县的聂瓘,父母俱盲,家无蓄储,于是“负煤炭鬻市,资为养度”同治《抚州府志》卷63,《孝友》。新城(金黎川县)的涂竑,“幼失恃,鞠于祖母邓。长,以大母垂白在堂,父且老,无担石储,遂服贾以谋甘旨”同治《新城县志》卷10,《孝友》。等等。
还有的则因家中贫困而受父母之命、妻妾之劝而外出经商的,如丰城县的徐文豹,“父早殁,以家无恒产,母命贩湘楚”道光《丰城县志》卷14,《孝友》。金溪县的徐廷辉,父早殁,“家日窘,年十七,孀母刘命商于黔”同治《抚州府志》卷64,《孝友》。清江县更突出,“穷家子自十岁以上即驱之出,虽老不休”道光《丰城县志》卷14,《孝友》。等等。这些贫家子弟,一般从小就进行各种劳动锻炼,故稍长即能独谋生计,如丰城的熊登轨,幼孤家贫,始与兄“卖薪养母”,长则“负贩入蜀”崇祯《清江县志》卷1,《风俗》。
清人王骥记载了这样一位小商人的从商经过:会昌县民曾汉茂,兄弟六人,汉茂居长,初以农作为业,养家糊口。旋因食指日繁,家给日窘,欲外出谋生,又恐母老无侍,于是终日以家事为忧,其后夜梦神灵指点,于附近村邻间做起买卖豆生意,最后家境由贫转富。文中记载说:忽一夜,梦神告曰:“尔如此辛苦养亲,何不取至近之地,谋一生理,则可以养亲,兼可获利。”公(汉茂)醒而异之,信神明之示以生路。爰向邻人借贷钱本,做豆生意,朝夕往来村圩间,得时与母相见,而仰事之资更充然有余。越数年,家业渐起……称小康焉。同治《会昌县志》卷31,《艺文》。这则材料典型地反映了江西商人在眷念父母与外出治家两者选择上的矛盾心理:一方面由于家境窘迫,不能不“思谋一生理”;另一方面,“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以及母亲年迈需人照料的现实,又使他们顾虑重重、裹足不前。最后也只能是在两者当中进行平衡,假托“神明”指点在家乡经商,补贴家计。
二、弃儒经商者
除了弃农经商以谋于生计外,明清江右商人中,还有许多弃儒经商者,即放弃读书中举之路而改为经商。
在中国传统社会,读书求仕,最后博个金榜高中、扬名显亲、封妻荫子的锦绣前程,乃是千百万书生梦寐以求的理想。所谓士、农、工、商,明确列“士”为四民之首,而视商贾为末等。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传统观念在明代以来特别是明中后期,受到严重的冲击。不少地方的封建士子逐渐抛却了他们祖辈恪守不渝的“科第为先”、“耻于为末”、“讳言利”等信条,转而竞相从事工商业活动,成为当时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在此背景下,读书中举风气浓厚的江西地区,也出现了“弃儒经商”之风。
具体来说,这部分人从商的原因可分为以下不同类型:
(一)因为家贫无力支持读书,只好改而从商谋生。
这一类的弃学经商人数最多,查阅明清官私纂述及地方史乘、家传中的“孝友”、“耆善”、“善士”、“懿行”、“笃行”、“行谊”、“行状”、“墓表”、“像赞”、“寿序”等人物传,很多人都是因为“家如悬磬”、“家徒四壁”或“贫无宿舂”而弃学就贾的。
这些经商的学子中有的是自己甘愿弃学经商,负担养家糊口的责任;有的是受父母之命,被迫弃儒业贾。如赣县的兰玉田,幼年聪颖好学,后因父亲去世、母亲年老家贫,而不得不中断学业踏上经商之路;泰和县的萧朝赏,起初也是读书学子,后因家贫辍学;清江县的聂如高,自幼年始勤奋好学,精通经史,无奈后来家境窘迫,只好经商于外,先后辗转于萍乡、湖北等地,最后成为著名的药商;靖安县的聂安斋,幼年聪颖好学,其前途为私塾教师看好,但是因家贫而不得不听从父亲嘱告,弃学从商,并以此致富;南昌县的危迪哲,幼年读书好学,后因父老家贫而辍学从商;胡民佑,因母亲患病求医以及粮食歉收,不得已按父亲要求辍学,从商于四川,每月寄钱回家补贴家计;等等。(兰玉田)幼明敏好学,年十八,失怙,以母老家贫,弃儒业贾。同治《赣县志》卷39,《善士》。
(萧朝赏)始尝戮力举子业,既脱颖,足进取,寻以家累弃之。〔明〕胡直:《衡庐精舍藏稿》卷26,《萧小峰处士墓志铭》。
(聂如高)自幼就傅受业,鸡鸣励志。稍长,穿贯经史,骥足期腾。无如家务窘迫,实难专诵于诗史,身处坎坷,乃思行商于市井,由是术效技轩,踪追思邈,遨游萍邑,其后又通商楚南,持筹诸药,立号“万泰”,不数年,利赀颇厚。《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大饮宾之宾伯父老大人传》。
(聂安斋)生而颖异。塾师每器重之,以为若不废业,他日成就,正未可量。无如家计逼人,治生不给。父嘱之曰:“墨稼经畲,固丰牟所自出,而通商服贾,亦洗淟所由供。孰缓孰急,愿与汝筹之。”安斋不得已,谨遵庭训,乃弃毛锥而权子母,家业以是大起。《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大学生聂安斋老先生传》。
(危迪哲)学业益富,念父老,家无夙储,毅然服贾为养,来往南北。
(胡民佑)幼业儒,母患目疾蔽明,胃气常痛,求神延医,几无虚日。后又值岁歉,父命废读,不得已远涉(四川)夔城,辛苦营谋,按月支俸,寄钱归养。同治《南昌府志》卷48,《孝友·国朝》。吉水县人周松冈,幼年时父亲去世,母老弟幼,家力不济,于是辍学经商,独身前往湖北汉川经营商业借贷,获利丰厚并将之寄回家,支持兄弟完成学业,以及作为弟妹的婚嫁财资等,可谓是弃儒经商的典型例子。明代著名学者罗洪先为其撰墓志铭说:总角失怙,与兄业儒,弟才数岁,母寡居,力不给……乃自计曰:“使予而儒,母氏劬劬;使予而商,身劬母康,吾何择哉!”遂弃儒,独力走楚之汉川,贷人子母钱,居奇化滞。久之,诸用渐舒,兄、弟卒业儒,弟、妹婚嫁咸有倚。〔明〕罗洪先:《念庵文集》卷16,《董岭周君松冈墓志铭》。(二)世代业儒之家,因家道衰落而子孙不得不弃儒从商。
世代读书业儒之家,但却一直没有出中举为宦之人才,家道日落,祖、父辈又拘于读书人“耻为末”、“讳言利”等信条,不愿从商,而让子孙辈弃儒经商。
如安福县的刘礼教,由于父亲和哥哥都以读书为业,不愿从商,于是在他十三岁时只好走上从商之路,前往湖北经商。“家故贫,父以显、兄孔端,守一经饔餮不给。礼教年十三,为佣以资薪水,后服贾于楚。”同治《吉安府志》卷35,《孝友》。
丰城县(今丰城市)的李钟喆,以读书为业,“衣食缺,不假贷以挠其操”,更不愿以“士”的身份入“贾”坏“名节”,因而坐守穷困。不过他面对家境贫困状况,乃命“二子贾于楚”,并由商致富,支持孙辈读书并中举,成为当地名家,而钟喆自己也因此被朝廷赠“文林郎”道光《丰城县志》卷10,《孝友》。之衔。
再如新城县(今黎川县)的陈以汧,读书数十年,家庭贫困,最后不得已命儿子从商,经商于江浙、湖广、闽粤、中原等地,最终家产“巨万”同治《新城县志》卷10,《善士》。同县人邓洪道一生以读书为业,家事清贫,后来命儿子外出经商,并也由商业致富,“以服贾起家”同治《新城县志》卷10,《孝友》。
(三)由于累次参加科举考试而不能中举,不得不弃而为商。
如清江县的杨之陵、贵溪县的项林皋、新城县(今黎川县)的孔昭文等,无不是其中的代表。(杨之陵)幼习举子业,惜数奇而屡踬,爰迹湖海,仿陶朱公谋略,自是而家有起色。《清江杨氏五修族谱》下卷,《杨公伟明先生暨元配徐孺人墓表》。
(项林皋)中年废学,以服贾游吴越荆襄间。同治《广信府志》卷9之5,《孝友》。
(孔昭文)少读父书,长游太学,耻囿乡曲也,往往挟赀走燕、楚、吴、越之疆。〔清〕魏礼:《魏季子文集》卷7,《孔昭文五十序》。(四)自己绝意放弃读书中举之路,转向商业经营。
明代中期以后,科举制度陋弊丛生,理学末流也日益暴露其空疏、迁腐的弊端,士大夫大都只知道空谈性理,死背经书,训诂章句,整个身心都醉迷于功名利禄之中,而对于“治国平天下”的经世事业却一窍不通,在严重的社会危机面前,束手无策,成为一批无用的迂腐之徒。这种清淡空疏的学风,使许多士人产生了一种“红尘看破”之感。于是,纷纷绝意经史而以货殖为务。
另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资本力量的加强,明中后期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人们轻商、贱商的传统观念发生了变化,“从商”再也不是低贱职业,商贾人皆可为,人皆得为。商人可捐钱纳官,且商人和商业地位得到很多官僚士大夫的认可,当时众多文人学士与商人结交,社会中拜金主义思潮较为突出,打破了士子“谋道不谋食”的信条,使得广大士子摆脱了压力和包袱,加入到从商的浪潮中。
官商成风,成为众多士子弃儒经商、舍本逐末的强大外在动力。明中后期以来,上自内阁阁僚和六部大员,下迄布政司和府、州、县各级地方官吏,文武官员,无不加入到经商浪潮中,但凡利之所在,趋之若鹜。如嘉靖时期,内阁首辅严嵩积资在白银四百万两以上,其聚敛途径之一便是经营高利贷。《明史》卷308,《严嵩传》。
士人弃学经商之风,不可避免地对某些地区的科举考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如清代人王昊在《当恕轩随笔》中记载,江西景德镇市民子弟为窑利所奇,数年间无登第之人。嘉靖中,这里爆发了徐万年起义,镇中瓷窑停火三月,本年秋天才有一人中举,而此后数年间又“竟无一人举者”谢国桢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可见其影响之大。
总之,一方面,科名难求、仕途艰进使人们视科举为畏途;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冲击和诱惑使千百万士子获得了“耻囿乡曲”(实际上是久未中举,羞回乡里)的最佳途径。因而,当他们“不得志于时”,则“往往从事贸易以自适”《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太学生聂安斋先生传》。
三、继承祖、父业者
在众多的江西商人中,也有不少人出身商贾世家。这些人多自幼即随父兄习商,积累了一定的从商经验,至独立经营时,亦多能经商成功、张大祖业。如临川县的邓理、会昌县的何绪、新城县(今黎川县)的邓兆馨、新淦县(今新干县)的习源雄等等,均是其中的代表。(邓理)幼随父行商川中,父殁,克承父业,家益饶。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
(何绪)善治生产,于其父业赢数十倍。〔明〕归有光:《何长者传》,同治《会昌县志》卷31,《艺文》。
(邓兆馨)(父)以服贾勤瘁起家,馨继父业,扩旧产数十倍。同治《新城县志》卷10,《善士》。
(习源雄)自束发受书,目数行下,师长咸以国器相期。嗣因常武生意,祖父恐继起无人,爱命弃儒服贾。不数年,即缵诸掌理,大展端木之才,亿而辄中。《新淦习氏四修族谱》,《大学生习公勤斋岳祖老大人暨德配习母岳祖母张孺人合传》。不难看出,上述商人通过继承祖、父业,走上了较为成功的经商道路。但也有因子侄经营不善而致家业败耗者,如丰城县(今丰城市)的郭锦,“父尝行贾吴越间,致饶裕,以赀授君(锦),使习贾”;郭锦“雅不喜贾,又不善权子母低昂”,致使其父苦心经营所获的资金耗羡殆尽。〔明〕严嵩:《钤山堂文集》卷31,《明故封翰林院检讨郭君墓志铭》。
总之,从江西商人的社会构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弃农经商者还是弃儒经商者,大都为家境贫寒所迫,其外出经商主要是想贴补家用,或者以商补农等,从而使得江右商人烙上了一层为生计所迫的显著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