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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来自胃的拥抱(1)

陈致善在路过楼下茶餐厅的时候,进去点了一份外卖,又加了一份冰奶茶。他一手提着装有外卖的塑胶袋,一手拿着奶茶,边走边喝。走到门口的时候,对面邻居家的女孩正好放学回家,穿着藏青色旗袍式样的校裙。她很有礼貌地冲致善微笑了一下,旋即打开门从门缝里挤进了屋内。

对面的这家人家似乎已经在这里居住多年,典型中产阶级的家庭。屋主是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只知道姓李。有两个女儿,大的在读中学的样子,小女儿在念小学。除了在傍晚会传出叮叮咚咚练琴的声音之外,平时一直都安安静静。即使在过道遇见,也只是点到即止地打个招呼。

他关上门,听到隔壁开始响起钢琴的声音。是海顿《D大调奏鸣曲》。很明快的节奏,让人想起盛大聚会里的穿着华服跳舞的场景。他倚在门边听了一阵。第一小节很流畅地弹完,比起几日前进步不小。在弹至一半处突然停顿了一下,应该是哪里出了错,然后有点泄气般断断续续地停了几次。终于又回到第一小节流畅的旋律。

陈致善对于古典音乐没有任何知识。能够分辨出在弹的是海顿《D大调奏鸣曲》,也是因为大卫。大卫每次进陈致善的家门,会在门口踢掉自己的球鞋,然后赤着脚走进他家。“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追求自由,包括脚趾头。”他说。

他在一次进门的时候听到了隔壁的琴声,然后说:“海顿《D大调奏鸣曲》。每天还有这么多小孩在弹这属于坟墓的机械的旋律。”

陈致善第一次遇到大卫是在温哥华。彼时他刚刚结束一段关系,夜晚常常流连于大学附近的小酒吧混时间。那晚好像是在直播美式足球比赛,所有的酒吧里都挤满了亢奋的年轻人,喝着啤酒,守着电视机大声地为自己中意的球队加油。他走过几家酒吧的门口,均是这嘉年华般的气氛。他带着失意的落寞游走在狂欢的人群里,希冀找到一个可以收纳他这种只想独自喝酒的人的地方,终于走到一家门口人丁稀落的酒吧。

他推开厚重的木门,随即听到强烈的电子音乐声。客人出乎意料地多。没有电视机,没有球赛。舞池里一群人在卖力地扭动身体。多是成群结队的客人。他在吧台边找了个位子坐下,给自己点了杯Gin Tonic。

调酒师是一个年轻男孩。有着电影明星般精致的脸孔,披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仿佛不自知这脸庞美得惊人,于是更有一种与世隔绝般孤立的纯粹的美感。

他将调好的酒移到致善面前,没有说什么话,很含蓄地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又开始调制下一杯。其间有服务生将酒水单递给调酒师。他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工作里。晃动着调酒器,如同演奏一个打击乐器。

陈致善一边喝着Gin Tonic,一边欣赏着调酒师专注而优雅的动作。他看得很投入,全然放弃了掩饰,就当作对着电视机屏幕上的画面一样,直到听到旁边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他很美,不过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诧异地转过头,看到一个壮硕的中年白人男子坐在旁边,带着一股强烈的味道,混杂着香水味和威士忌。白人男子把手搭到致善的肩上,整个人几乎要从凳子上滑落。致善唯有起身扶住吧台才得以对抗这上百公斤体重倒下来的力量。

“我们去跳舞吧。”他对致善说。嘴里的酒气几乎直接喷到了致善的脸上。他一边说,一边拽着致善的手臂往舞池方向走。他的力量大得惊人,几乎像起重机的钳子一样拽住致善的手臂,致善感到手臂麻木得快要失去知觉。他试图甩开他,但力量悬殊,始终只是如同一个被完全操控的木偶一样被拖着往前走。

致善从未有过此类遭遇。学校里多是体格健壮的白人男子,倒也无所谓欺凌,只是疏离。但是疏离本身可能就是这个文明社会里最残酷的欺凌了。但如这般生拉硬扯的肢体碰触,还是头一次。

白人男子趁着酒兴越发肆意。他一手揽住致善的腰,俯身凑近他,几乎要吻到他。致善突然明白了,这是一家Gay Bar。他看到白人男子凑近的脸,生硬的胡渣像荒原上的野草一样稀疏地分布在脸颊两侧和下巴的皮肤上。他不知道从哪里萌生出一股力量,猛地将男子推开。

白人男子踉踉跄跄地往后退了几步,没有站稳,又倒向身后一张桌子,将一桌的饮料和爆米花打翻在地。众人诧异地望向他们。男子的酒意清醒了一些,有些恼羞成怒,大声骂着脏话。

致善看着他笨拙地扶住一侧的桌角慢慢起身的样子,依然惊愕地站在原地,直到一个亚洲面孔的男孩子走过来拉起他跑出了酒吧。他本能地跟着这个男孩子往外跑出去,头脑依然茫然一片,尚未厘清在过去几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在一个灯光晦暗的转角处停了下来,两个人大口喘着气站在原地。

“你应该不是吧?”男孩子问他,呼吸仍然急促,说话的时候声音里还带着微微颤抖的气息。

致善愣了一下,忽然明白他是在确认他是不是同性恋。他摇了摇头。

男孩子似乎终于回复了平顺的呼吸,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给自己点了一根,递了一支给致善。

他们站在转角处一个巨大的垃圾桶边上吸烟。男孩说:“来这个酒吧的通常都是圈内人。偶尔也有些抱着猎奇心态来的圈外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带着偷窥似的眼神和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你和他们不一样。”

致善看着面前这个瘦弱的男生,犹豫了一下,问道:“那你是吗?”

“当然。”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蹍了几下。

他就这样认识了大卫。他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大卫本来比他高一个年级,终于因为缺课太多要等到和致善一起毕业。他的父亲来自香港的大家族,他的母亲是偏房,没有名分,独自居住在他父亲为他们购置的寓所内。他从无机会参与大家族的聚会。每逢新年、中秋、冬至这些阖家团聚的节日,他们例必要把正日让出。他是他母亲的独子,寄托了她的所有希望。他幼时学琴,颇有天分。每次比赛或表演的时候,他的父亲会出现在前排的观众席里。他若有空,会和他母亲带他去文华酒店喝下午茶。他极爱那里的巧克力蛋糕,对于绵细的融化在口中的甜味欲罢不能。他的父母小声交谈着,大部分时间微笑着看他享受蛋糕。此时的他们,与正常家庭无异。

他最终没有成为忍辱负重光耀门楣的家庭伦理剧的主角,而是愈来愈趋向于颓废放纵。或许是厌倦了他母亲将他作为筹码,甚至连他学琴也是这赌局的一部分一样。他的所有的努力,并非为了自己,只是需要向别人证明些什么。他厌恶这种被无端绑架在别人的人生赌注里的感觉,对他母亲也厌恶起来。

他的音乐天分终于完全转向了地下乐队。严肃温良的古典音乐无法给予他歇斯底里的释放和自由。当他发现自己喜欢同性的时候,他几乎感觉像是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完全脱离赌局的理由。他向他母亲摊牌,看到她错愕的表情,他竟然有种复仇的快感。

“她到现在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每周都会去教堂祈祷,希望神可以改造我。”大卫歪在致善家的沙发上用嘲讽的口气对他说。

大卫把致善的家当作了他的临时救济所。读书的时候,每每在电话里和他母亲撂狠话,被切断经济来源的时候,他就跑到致善家里,睡在他家的沙发上,从冰箱里拿冰啤酒喝。他白天拉上窗帘在房里睡觉,抽烟,晚上就带了把吉他到街上唱歌,赚取些微薄零用钱。

有时他也带不同的男生回来。餐桌上堆着吃过的外卖中餐饭盒或者披萨盒子,一片狼藉。房间里充斥着荷尔蒙的味道。致善看到他们无所顾忌地拥吻,便会躲入自己的房间。直到听到出门的声音,才会走出来,将餐桌上的垃圾收拾干净,把沙发的抱枕重新整齐地摆放好。

他频繁更换男伴,如同更换花色不同的黑色T恤衫一样。他的关系总是迅猛激烈,抹去了平常情侣关系发展中所有平淡微妙的部分,只剩下热恋中的渴求和结束时的不堪。他似乎总是掌控者,铁石心肠地将哭丧着脸的旧男友弃如敝屣。

致善从不干涉大卫的生活。虽然有时他困惑于大卫的乖张放纵,不明白为何他总喜欢亲手推倒筑起的感情。他听到大卫对着电话咆哮,用尽所有决绝的词汇。他们有时也会来致善家里,大卫把他们堵在门口,一脸冷漠地说:“我已经不想再见到你了。”

为什么?每一个人都重复着这个问题。似乎得到了答案就可以挽回些什么一样。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追问,为什么。

大卫一把搂过致善的脖子,冲着他们说:“还用问吗,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致善被无端挟持在这种分手的戏码里,不作任何反应,不出声,亦不抗辩。这一招往往奏效。尽管争吵的战线还会持续一阵子,但基本上已是溃败的局势。

加布是大卫交往时间最久的男生。父亲是台湾人,母亲来自南美洲某个小国,五官分明得就像美术课上的石膏像。冬天里总是裹一件深蓝色羽绒服,里边穿一件紧身T恤。一进入室内,脱去羽绒服,就可以看到T恤衫里边健硕的肌肉和美好的身材。他是一个极其自律的健身爱好者,不吃垃圾食物,那耳喀索斯一般的人物。

大卫任性骄纵,加布就愈发卑微惶恐。一个满身肌肉的壮硕男子倚在门边如同一个做错事的小孩般无助。大卫恶语相向,他只是默不作声地站着。有时他去大卫家里,开门看到只穿着短裤的年轻男孩子,床单皱成一团。大卫头发乱糟糟地躺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里的无聊广告,连轻蔑都懒得给他。

但过一段时间,他们可能又重修旧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又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如果加布真是那耳喀索斯,大卫才是他看到的影子。

“为什么要放弃持久的关系呢?”致善问他。

“为什么要追求一成不变的生活呢?”大卫反问,“人类的本性就是喜新厌旧。”

“我不需要新鲜感,它让我感觉危险和尴尬。我喜欢绵长的事物和情感。好像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以本来的方式存在着,各自安好。悠长岁月里自然流淌的才是情谊。”致善说。

“致善,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看法。没有不变的事物。即使同样的人和事在那里,时间也会改变一切。”大卫一边调着手里的吉他琴弦,一边以一种洞穿人世的口吻对致善说。

“你想想,你曾经很熟悉的餐厅,中学时每天走过几遍的上学放学的路,现在还有什么印象吗?比较起来,是不是楼下的便利店,走在温哥华积雪的人行道上看到两边红红绿绿的建筑,更加让你有现实感?你以为刻骨铭心无可替代的记忆,就是这样被不断重复的新的生活取代的。”

“的确是这样啊。虽然不想承认。”致善叹了口气,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把双手枕在头后侧靠在沙发靠背上,“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改变。”

“你要的是食古不化的生活,不如去找个与世隔绝的千年古镇。”大卫跟他开玩笑地说道。

致善在网路上搜寻了许久,大学暑假一个人去了南方的一个小镇。

他收拾了简单行囊,搭乘飞机抵达省会城市。在火车站买了一张票,躺在硬邦邦的卧铺上看书。火车上乘客少得很,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每个人霸着几个位子的空间。带着几包行李的年轻夫妇安静地趴在座位上休息。中途起来冲了两碗泡面,辛辣的味道充斥着整个车厢。他们默默无语地低头呼呼吃面,竟有种风生水起的感觉。一个老人带着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坐在另一头。小孩子异常兴奋,尖叫着在车厢里跑来跑去。列车员偶尔经过,推着装有零食和速食食品的小车,懒得叫卖,也是松松垮垮的疲懒的神态。

他感到床铺微微有些晃动,转过头,看到一边爬着一个小男孩,平头,晒得黑黑的,乌黑的眼珠望着他。

“你在看什么书?”男孩问他。

致善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书,法布尔的《昆虫记》。“一本介绍昆虫的书。”他回答道。

“昆虫?我认识很多昆虫。”小男孩歪着头饶有兴致地盯着致善手中的书,像是自言自语般继续说,“我哥哥也爱看书,他的书可多了,比你的多。”

“你哥哥在哪里?”致善合上书,问他。

“他在读大学。”小男孩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把脸贴在床的边沿,露出眼睛,掩耳盗铃般肆无忌惮地看向致善。

致善坐起身,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翻了翻背包,找出一盒薄荷糖,于是打开盖子倒了些出来,问男孩子:“要吃吗?”

男孩子点了点头。致善拿了两颗给他。男孩子接过后放入口中,在一侧的床沿坐了下来。火车开过一片农田,远处可以望到贫瘠的山脉和星星点点的简陋屋舍。他们各自坐在床边,一边吃着薄荷糖,一边透过车窗望向远方疾驶而过的风景。

一个稍长些的女孩子走近,对男孩厉声呵斥:“你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说着,拖着他离开了致善的车厢。

薄荷糖的清凉味道从口腔深处达到头顶,好像是在头脑里边直接打开了一个通风口。致善继续坐在那里看风景。出现在车窗玻璃里的风景,就好像播映的一帧帧动画,有些微颜色和光线的变化,但大体上总是雷同。他看厌了风景,又躺下来打开书。

车厢与铁轨摩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沉闷而富有节奏。火车保持着克制的速度。七八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小镇。

他在火车站附近的面馆里点了一碗面,加了一个卤蛋、一份排骨和一份青菜。天快要黑了,面馆里客人很少。老板给了他十足分量的面和菜。他感到很饿,在这个陌生的异乡的小面馆里,这种饿来得尤为迅猛和真切。他吃光了碗里所有的食物,把面汤也喝得一滴不剩。

火车站附近的黄包车把他带到了一家旅馆,是专门给游客住的家庭旅馆,有种满植物的院子。他在房间里倒头就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射进来。他起身走出房间,院子里有一种晨曦独有的柔软气氛,连盛开的花也带着刚刚睡醒的矜持慵懒感觉。

厨房里有个女人在准备早餐。他在院子里的石阶上坐了下来,院子的门打开着,偶尔有三轮车慢慢经过门口。他似乎可以感觉到清晨的阳光渐渐变得强烈,将晨曦的朦胧慢慢消散。

陆续有客人起身。他们在吃过早餐后一哄而散。致善不知道要做什么。于是开始帮忙收拾厨房。旅馆的女人受宠若惊,说:“山长水远来到这里,不如出去看看风景吧。”

致善说:“没有想到这里游客不少。”

“这一两年开始多起来,都是来看古镇的。”女人说,“我们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都看厌了,也不觉得这些旧建筑有什么好。”

“还有人住在那里吗?”致善问。

女人想了想,说:“大部分都搬走咯。都变成了商店。就留了些手工艺人还住在那里。刻字啊,木雕啊,茶叶啊,都是我们这边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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