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消费水平的因素
所谓消费水平,可以分为全体社会成员平均达到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者个体所达到的消费水平两种。前者是指社会全体成员平均达到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或者说社会生产能够给全体社会成员平均提供的生活消费品和劳务的数量和质量;后者是指每一个消费者个体所达到的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或者说用于个体消费者消费的生活消费品和劳务的数量和质量。
衡量消费水平的标准,可以从动态上和静态上两方面来考察。一个国家的消费水平,可以通过这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可供消费的各种消费资料总量和人均消费量来表示,其中包括总的价值量和人均价值量。由于各国的人口状况不同,更能表明一国实际消费水平的,还是人均消费品的总量及其价值量,这是从静态上来考察的消费水平;如果从动态上看,通常是以消费品总量及其价值量和人均消费品总量及其价值量的增长速度来表示。
从总体上看,消费水平的高低,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生产力水平越高,一定时期内能够创造的可供消费的产品越多,人们的消费水平越高。否则相反。下面就影响消费水平的因素作一下具体分析:
1.国民收入总量及其增长速度。消费水平直接取决于消费基金,而消费基金又来源于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从静态上看是国民收入已经达到的水平,即国民收入总额或总量,从动态上看是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国民收入与消费水平成正比:国民收入总量增大,其增长速度加快,消费水平相应提高;否则会出现相反情况。
在国民收入总量增长的情况下,即使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只要下降的幅度不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消费基金仍可增加,平均消费水平仍可提高;在国民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即使利用提高消费比重压低积累比重的办法来提高消费水平,消费水平最终还是免不了下降。
2.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分配的比例。在国民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消费基金总额大小和人均消费水平高低,取决于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分配比例。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称之为消费率;积累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称之为积累率。积累率和消费率在国民收入总体中成相反的方向变化,此长彼消:积累率低,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高,消费水平相应提高;反之亦然。
3.消费品价格水平及其内部比价。消费品价格水平与消费水平呈逆向变动。表现为:一是在货币收入一定时,实际消费水平高低与物价水平高低成反比,物价水平越高,实际消费水平就越低;反之则越高。二是各类消费品价格对比关系,也影响人们的实际消费水平。特别是对收入水平不同的消费者会有不同的影响。如基本消费品价格上涨而非必需品价格下降,可带来低收入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下降和高收入消费者的消费水平的提高。
4.产品结构及产品质量。消费品结构、消费品生产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应消费者的需求结构,这对于消费者的实际消费水平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此外,工业产品的质量与消费水平也密切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提高产品质量可延长消费品的使用寿命,减少消费者的频繁购买,消费者能以同量的货币支出,享用更多的消费品,从而使其消费水平提高;反之,消费者的实际消费水平就会下降。
5.人口总量及其增长速度和人口构成。一般来说,人口总量与消费水平成反比。在国民生产总值一定的情况下,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与人口数量成反比。在国民生产总值一定,总消费与总投资的比例一定的情况下,社会平均消费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成反比。通常一国人口增长过快会引起人口结构的年轻化,青年人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上升,未达到劳动年龄的人口增加,可能影响近期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但可能未来发展比较有后劲。
此外,消费关系的完善程度,消费政策的调整,居民消费方式的选择、消费储蓄的变动情况,社会消费信贷宽紧状况,社会的交通、教育的发达程度及基础设施的情况,经济组织的效率及市场的供应状况,以及人们消费习俗的沿袭和变迁等也都在不同范围和不同程度上影响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
二、确立适度消费的指导思想
所谓适度消费,是指适应国情国力、生产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的一种消费状态。适度消费一般又称为合理消费。消费是否适度或合理的客观标准是消费主体的经济力量大小与消费行为之间的对比关系,即收入与消费的关系。从静态上考察,收入大于消费,并有一定的剩余,形成积累,这种状态的消费就可以被认为是适度的。从动态上考察,当积累率大体合理并相对稳定时,消费、收入二者大体同步增长,或者说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保持着一种常数的关系,这种状态的消费就是适度的。
适度消费的客观要求和基本内容是:第一,消费的增长是建立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的;第二,消费的增长速度要低于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但又不过分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而是以适当比例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长;第三,在新增国民生产总值中,用于消费增长的部分以不损害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适当投资为前提;第四,消费的增长是以国家获得企业效益增长的“大头”、保证国家财政和实际收入每年有较大增长为前提的;第五,职工的货币收入增长速度和实际消费的增长速度,同社会消费品生产和供应量的增长速度保持合理的比例;第六,对各类实物和服务的消费及这些消费的增长要立足国内;对已经进口的耐用消费品,要做好零部件的国产化工作。
在适度消费这个问题上,邓小平从我国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发展考虑,多次强调适度消费,反对超前的高消费。1986 年邓小平同志在听取有关汇报时特别强调:“要注意消费不要搞高了,要适度。”有位日本朋友曾建议我们实行高收入、高消费的政策,对此,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这一点,我们国家有所不同,在全国没有条件实行高收入高消费的政策。但如果将来沿海地区搞好,经济发展了,有了条件,收入就可以高一点,消费就可以增加一点,这是合乎发展规律的。”
提倡适度消费,必须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邓小平指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抓六十至七十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是抓艰苦创业。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在新时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主要是发扬不怕任何困难,为祖国、为人民顽强奋斗的献身精神。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事业中十分注意节约,反对挥霍国家资财的行为,力求避免造成浪费的决策错误和在消费领域中的非正常的浪费行为。励精图治、艰苦创业,这是达到经济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
适度消费对于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适度消费会使消费同生产的发展大体上经常保持着一个比较适宜的差距,使积累和消费、生产和生活、市场供给与需求等国民经济中的主要比例关系保持协调,市场购买力和市场供应量相适应,而且使财政、信贷、物资等主要领域和行业都保持相对平衡,从而为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运行条件。因此,我们必须确立和坚持适度消费的指导思想。
三、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消费的需要。所以,社会主义的消费水平必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的经济规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把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消费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发展生产,增加国民收入,调整生产和供应结构。
1.增加国民收入,妥善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从消费经济角度看,一个时期的国民收入水平是决定该时期居民消费需求的最基本因素。从发展生产入手,增加国民收入,提高人均国民收入,是提高消费水平的主要途径。国民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物质生产部门劳动量的增加、节约物质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鉴于我国实际情况,主要应在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节约物质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下工夫。同时,要妥善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目的,应当坚定不移地逐步提高消费的比重,探索促进消费需求,提高消费率的各种途径,扩大内需,使消费水平的提高同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
2.发展消费品生产,使消费基金与它的物质内容相适应。消费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消费基金的增长,而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消费品,消费水平最终也难以提高。因此,发展消费品生产,提供日益增多的现实消费品,尤其要注意积极开发节约时间和方便消费的市场主导产品,这是不断提高消费水平的可靠保证。当前,在发展消费品生产时,一是要注意人们收入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的现实,开发高、中、低档各类消费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二是要努力开发能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节约时间、在价格上又能承受的市场主导产品,主要是耐用消费品。并积极调整消费品结构,完成产品的升级换代。
3.制定正确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强消费引导,也是提高消费者消费水平的重要方面。消费者有时会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未达到应该达到的消费水平。这就需要社会主义广大消费者共同的目标和社会规范的约束,需要消费引导的作用。在消费引导上,一定要实行宏观上适度控制和微观上引导消费的政策,既要反对一味压缩消费的思想,也要反对不切实际的“高消费”思想,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资源节约型的消费结构为基点,确定较为适度的物质生活消费标准,积极引导消费者调整不合理的消费结构,合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4.大力拓宽消费领域,积极发展新的社会公共消费事业,增加劳务消费的供给。消费领域的扩展是消费水平提高的必然,同时又是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的前提。拓宽消费领域的主要途径,是消费内容的更新换代,以及消费时间、消费空间的拓展和消费形式的多样化。因此,应大力拓宽消费领域,积极发展新的社会公共消费事业,并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消费设施的配套建设,及时回笼货币,以保持消费市场的平衡。另外,人们的消费水平越高,对劳务消费的要求也就越高,因此,要大力发展服务行业,增加劳务消费的供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
5.要注重保障特殊消费群体的起码消费和生活安定。这里所指的特殊消费群体一是指下岗职工,二是指老年人。我们要关注下岗职工的生活,为其开办各种中介机构,组织对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实施“再就业工程”,逐步实现“在家上岗”、“上门上岗”,从而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消费,也方便其他消费者。老年人问题不仅是老年人自己及其家庭的问题,更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为此,要适时启动“夕阳工程”、“晚霞工程”,完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逐步建立一种机制,使政府及社会救助和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自助”相结合,家庭赡养和社会及社区范围内老年人之间的“救助”相结合,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并借鉴国外“时间储蓄”的做法,即低龄老人在其能工作时,义务为社会或社区机构管辖内的高龄老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为自己将来“不能动”时接受后来的低龄老人的同样服务“储蓄”时间———即劳务量。这样不仅使老年人能安度晚年,也减轻其子女的负担(主要是精力的耗费和心理压力),可以极大地节约劳动,增加社会财富总量,而且有利于社会进步,从总体上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