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及其特征
(一)企业的无形资产
企业的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以使企业获得额外收益的长期资产,即可在较长时期内使用,没有实物形态而在未来可望获得高于企业盈利水平的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专有技术、商誉、企业形象等。
(二)企业无形资产的特性
(1)形态的非物质性。无形资产是指对技术、知识、商标、商誉、土地使用权、产品的专有权和收益权,以企业享有经济特权形态而存在,没有一定的实物形态,自然属性是非物质的。
(2)使用的无有形磨损性、强渗透性和垄断性。无有形磨损性指使用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磨损,使用越多,发挥效益越大,价值越高,但也面临商标信誉和商誉下降、技术换代、知识更新、法律保护期满而产生无形磨损的特性;强渗透性指无形资产渗透于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服务诸多因素的综合效应之中,使自身使用价值化于产品与企业经营之中,实现其经济价值的特性;垄断性指企业无形资产通过法律途径自我保护或自我独占而具有的特性。
(3)开发的独创性和高战略性。它是企业竞争包括市场、科技、质量、品牌、形象、声誉等竞争的有力武器,是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源泉,具有高战略性,应重视持续创新战略、质量战略、名牌战略、企业形象战略等的开拓与独创。
(4)价值的个别性、功利性、不确定性、积累性和动态性。
(三)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现状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组建过程中的流失:一是不进行无形资产评估造成的流失;二是外商对其投入的无形资产作价过高、对我方投入作价过低;三是外方对我方折价投入的无形资产闲置不用,使其丧失继续增值能力。
(2)企业股份制或公司化过程中的流失:只按账面原值折股,不把无形资产折股;只将易折股的专利、商标、软件、优惠合同等折股,把评估难度大的商誉、技术秘密、经营特许权、供销网络、职工素质等不计;设置所有权缺位的企业股并把无形资产转入名下,然后以名义持有形式将企业股份分配给职工。
(3)承包、租赁经营过程中的无形资产流失、不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使承包、租赁者得以无偿使用;承包、租赁不考虑无形资产获利能力变动的影响,如土地使用权因从偏僻地段变成繁华地段带来的增值;将部分柜台租给私营或个体经营,因其经营不善或违法使原有商誉下降而导致的损失。
(4)企业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亏损;不及时申请专利而被人仿制;商标不注册;把用国有企业建立起的供销网络变成私有。
(5)产权及资产责任主体不清晰导致流失。
(四)加强国有无形资产管理
遏制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和重组、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的流失:
(1)对中外合资、合作要规范产权市场交易秩序,明确资产评估内容与范围,重视建立无形资产科学量化标准,防止作价不公。
(2)对实施股份制或公司化企业改造,要由国家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防止所有权缺位。
(3)要充实承包、租赁经营的法规,明确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进行全面评估并考虑实际收益与潜在效益,纳入基数。
(4)遏制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流失,要健全创造发明成果的经营转化机制,完善对有贡献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要重视商标、商誉的经营氛围,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增强企业引资能力,完善无形资产管理。
(5)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机制,防止国有企业评估、作价、入市环节流失无形资产并引进竞争机制;建立一套能准确衡量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标准和体系;把国有企业无形资产作为一个产权整体进行评估;用无形资产利润的资本化形式确定无形资产价值。
(6)实行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防止产权及资产责任主体不清晰导致流失。
二、走出误区开发“金矿”
无形资产是亟待开发的企业“金矿”,当务之急是走出误区。
(一)无形资产认识上的误区
无形资产是指长期投资积累的技术、知识、顾客的认知和信任程度等要素,包括专利权、商标、版权、秘密制作方法、技术诀窍和配方、商誉和信誉、专营权、租赁权、名称以及特殊的地理位置带来的利益。就技术、知识性质来讲,无形资产是前期人力投资的一种长期积累,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市场组织来讲,无形资产是一个有权利或者某些被授权的企业对技术、知识和商誉等要素的特定权利;从大众传播和公共关系角度讲,商誉和知名度、名称等无形资产是一个企业、一种产品、一种名称被公众知悉的范围和公众赞誉的程度。
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人们对资产一直有不同看法。美国会计学会认为:资产是一个特定的会计个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总量,其经济资源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针对人们对资产本质的不同看法,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中明确提出:资产是指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表现为财产、债权和各种权利以及知识形态的经济资源。可见,资产的构成既包括财产、债权,又包括各种权利以及知识形态的经济资源。
判断某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是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能为企业长期带来收益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应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企业拥有或能控制的权利;第二,能为企业长期带来收益的权利;第三,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或独占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等,而不是其他权利。二是企业的超额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即商誉。三是某些具备无形资产特征的特殊经济资源,如配方、计算公式、专有技术等,由于无形资产提供未来收益的不稳定性,在实务处理上,多数国家把一些具有资产某些特性的无形资产,不作无形资产处理而作为当期费用或递延费用。
(二)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误区
(1)评估不评估一个样。不评估不知道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与不评大不一样。无形资产评估是对无形资产的量化过程,作用是:为无形资产定出身价、摸清家底;为交易提供价格依据;为无形资产保护提供经济依据;为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提供依据;为参与国际合作、国际竞争提供依据。准确评价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发展。通过评估将无形资产量化成货币价值,其含金量也会得到充分体现。
(2)先评与后评一个样。由于不认识无形资产价值,没有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在举办合资企业时,或贱卖无形资产,丢失市场;或其名尚在,但控制权已旁落。必须及早、准确评估,其意义有四:了解自己的商标价值后,可对商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价格定位、避免盲目性带来损失;有利于对自己商标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创名牌、保名牌;有利于树立以商标开拓市场、占领市场的新观念;定期评估、掌握价值变化。
(3)评高评低一个样。高评低评都会对无形资产的准确价值带来不正确的认识,进而导致决策失误。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进行评估,既要遵循以下评估工作原则: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相结合原则,评估报告公平化原则,多方平衡原则,评估费用与评估标的额脱钩原则;更要重视评估价值四原则:技术进步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市场供求原则,未来收益原则。
(三)无形资产管理与经营中的误区
(1)无形资产客观存在,不能等到产权转让时再去评估。无形资产要经营、要使用,越经营越增值。无形资产闲置不用就会贬值。目前我国几十万件专利权、几十万件商标权等没有体现出价值,是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大漏洞。
(2)我国对无形资产无论宏观或微观管理都十分薄弱:宏观管理松懈,无统一法规;未建立起考核企业及其领导的无形资产考核指标;对造成国有无形资产损失不惩罚,对无形资产实现保值不奖励。有些地区、行业、企业为了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追求表面繁荣而低价合资,使国家遭受巨大损失,严格来说是一种犯罪。
(3)没有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者不知道如何管理无形资产。科技人员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懂得如何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或认为商标是销售部门的事,与技术无关;企业形象设计不懂无形资产的转换,使无形资产不能发挥整体效益。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4)要重视对无形资产的培育和积累,必须以企业法人存在为前提,通过不断使用使之增值。一要拓宽途径,包括实施名牌战略,重视技术创新、经营创新、营销创新,不断提高品牌质量及技术含量;二要扩大经营规模,包括技术投资、特许经营、收购兼并、资本扩张,使无形资产价值也随之提高、增值;三要以人为本,不但重视提高全员素质,更应重视名人、名家效应,培育设计大师、经营大师;四是营造独特的企业文化,体现企业个性;五是重视投资,包括资金、人才、科技、宣传广告、市场开拓、服务等方面投入,以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
(四)无形资产保护中的误区
对无形资产一定要有保护意识,否则,企业和国家都将蒙受巨大损失。现代市场经济不仅仅是物质资本实力的竞争,更重要的是科技、知识、人才、商誉、品牌等方面的竞争,即无形资产实力的竞争。要千方百计缩小与对方无形资产实力的差距。一要树立无形资产是资产、是价值的观念,转变有形资产才是资产的观念,千方百计从各方面、各领域保护无形资产;二要建立评估和保护无形资产相关的制度、条例和法规,国有资产和外经外贸部门在批准企业资产交易、合资等经济事项时,对无形资产评估和保护,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使无形资产价值得到真正的评估,使无形资产评估、保护程序化、法制化;三要重视商标的国内外注册,避免被别人抢先注册的悲剧发生;四要重视对无形资产的长期的精心培育与严格经营管理,使无形资产的效益在长期的经营中不断获取。
参考文献
1.陈步林:“论资产重组的体制、途径和政策”,《上海投资》1997年第4期。
2.魏杰、董敬怡:“资产重组的类型问题”,《经济日报》,1997年8月25日。
3.卢家丰:“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意义、困难和途径”,《江淮论坛》1997年第3期。
4.陈剑夫:“资产重组:再塑企业生机”,《经济日报》,1997年9月25日。
5.吴芯雯:“营造‘资本航母’”,《中国青年报》,1997年9月16日。
6.段溢波:“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与产权问题”,《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4期。
7.王荣、于其华、刘长明:“变革产权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1997年第2期。
8.陈志安:“关于国有资产债权制的思考”,《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
9.唐宗昆、韩朝华:“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亟待规范”,《经济日报》,1977年1月4日。
10.钱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指导我国国有资产经营体制改革”,《当代经济研究》1997年3期。
11.马诗经、张勤芬:“规则创新论——兼论国有控制公司改革”,《财经研究》1997年第6期。
12.张明龙:“遏制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研究”,《中国经济问题》1996年第4期。
13.李序南、李必强:“论无形资产的特征”,《工业技术经济》1996年第3期。
14.孙明泉、周天勇等:“无形资产:亟待开发的企业‘金矿’”,《光明日报》,1997年3月17日。
15.章明:“走出误区”,《中国专利报》,199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