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这一通脾气发的对现在的状况完全没有半点帮助,底下人的瑟瑟发抖,室内一下子陷入了死寂。
赵荣琛倒不知道,在着皇帝这里金世杰已经重要如斯了。他与着金世杰也有几面之缘,一直觉得他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不过小的很高明罢了,并不惹人讨厌。但是看着眼前的状况,这人恐怕是比他想象的还要厉害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时候他为什么不在这里?赵荣琛有些迷惑的想着,国师没有出现他可以理解,因为师父早就去了另外个世界,连鬼魂都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但是金世杰那种品性,这个时间不正是他那种人最爱上蹦下蹿找机会的时候吗?他怎么可能不来。
就在赵荣琛发呆的时候,忽然外面有这人来报,“陛下,陛下不好了,章城门也破了!胡人冲了进来,掳走了一大批百姓。”
“回禀陛下,齐安门也破了,那里,那里有不少士族,胡人掳走了大批百姓。”
“什么!”皇帝听着这话,一伸手竟然将着窗楞都扳断了。
十一座城门破了五座,京都有一半已经失手,而最糟糕的是,竟然还被掳走了百姓。
胡人掳走人口,一来是做奴隶用,二来是交换赎买,无论那个对于皇帝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事情,他倒宁可那些人被烧死算了。
至少,死了就一了百了。
他猛然转身,看着跪在地上的一群人,目光中露出了杀意。
他派人暗示胡人可以趁机南下,并命令离着京师最近的潼关放了一扇门给胡人,这才引起了这场大祸。如今这事情是万万不能让别人知道的,所以这些人的嘴,恐怕得紧一紧了。
××
金世杰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很感慨自己竟然还活着。
他头朝下的趴着,卷着雪粒的风打在脸上,烈烈作痛,鼻子闻到一股膻味儿,显然是吃惯了牛羊肉的胡人。
夜色很黑,看不清到了哪里,但明显应该已经离开了京城,但是这都比不上担心凌巧春的痛苦。
她,她还好吗?有没有危险?逃走了么?
金世杰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但是整个人却一点儿都没有动弹,只是趴在那里假装昏迷,一边偷听这些人的说话,一边寻找逃走的机会。
“阿达,你抓这两脚羊做什么?咱们自己的粮食都不够吃了,还要养活这些废物?”抓着他的人旁边又有个臭烘烘的野蛮人跑了过来,用着胡人嚷嚷着,“还是一刀下去才痛快。”
“你懂什么。”抓着他的胡人嘿嘿笑了两声,声音里充满了算计,“你也知道,今年草原上雪灾严重的很,咱们的奴隶死了那么多,不补充上来,你去放牧?你去铲粪?你去挤奶?”
“这倒也是,哎呀,早知道我刚才刀下就该留一个才是。”被着这人“点拨”的那个胡人拍了拍头,一副懊恼的样子,“要不然我再回去抓一个!”
“别,大汗都说了,咱们抢了东西就走,走的越快越好,你别看这那七部还在那里嚣张,等下汉人的军队来了,那是走也走不了。”抓着金世杰的胡人明显有头脑些,劝阻了同伴。
“哈哈哈,这有什么,他们汉人自己勾心斗角,都同意放咱们入关,哪里又会真的打咱们。”那胡人听着同伴的劝告,哈哈哈的大笑着,不过看来也只是放了放嘴炮,并没有直接转回头,而是赶紧快马加鞭的朝着北边跑,胆子不是普通的小。
金世杰被颠的难受,但他生来就能忍受,所以也都默不作声。摸约第二天才装作醒来,被灌了一肚子水,吃了一小块饼儿,然后在着他们下马打尖的时候乖乖的蹲在那里,不声不响十分听话,让着他的“主人”十分满意,不时的跟着别人炫耀他抓了个好奴隶。
中途打尖儿的时候,一堆胡人在着那里攀比自己的财物,金世杰看着他们连铁锅都抢来了,不由得在心里头鄙薄这些人的粗俗。但是他心中这么想,面上却没有露一点端倪,只是摆出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努力让人降低戒心。
胡人都是忙时为牧民,闲时为强盗,对于绑汉人为奴隶这件事很顺手。金世杰听着他们聊天时吹嘘以往在边塞“猎人”的经历时,心中对那些不作为的官员恨到了死。边塞局势竟然糜烂如此,可是那些将军们上奏折时却都一片阿谀之词,半点儿都没有提起胡人抢掠之事。
若有一朝,他能回去,定然将着这帮胡寇扫荡干净!
那些人显摆完抢来的东西,便是显摆人了。跟着阿达一样攀比的人不少,于是有很多人跑来围观金世杰。金世杰此生从来都没有像如今这样被人当做牛马一样的打量品评,可是为了不让人起疑,他还是低下头去,默不作声的迎接着一切目光。
他知道,若是显露了自己的身份,让着他们知道自己是朝廷重臣,那么状况会更糟糕。按照他们话语中对汉人官员的愤恨程度,鬼知道这帮人会不会杀了自己泄愤!
“阿达,听话有什么用,关键是要有力气。”一个胡人“检查”完金世杰之后,对于他这种“瘦弱”的奴隶根本不感兴趣,对着他的主人说道,“这种的,你让他去牧羊、挤奶,说不定还没有一个小孩子做的快。但他吃的可比小孩子多,你亏了。”
“哼,要是他做不了,我就把他送给琪善大人,她刚死了丈夫,正在大肆的购买男宠呢。我听说她一向中意于汉人小白脸,肯定会为他花大价钱的。”抓着金世杰来的胡人被同伴们一讽刺,发怒的瞅着金世杰的脸说道,目光里满是不怀好意。
金世杰听着他这么一说,心里头泛起一阵恶心,不过面对这种羞辱,他装作听不懂胡语,面上仍然是一副恐慌茫然。
“你这打算倒是不错。”旁边的胡人也认同了阿达的说法,仔细的打量了一番之后感叹,“汉人果真长得好看,白白净净的跟着我上回给我女儿抢来的瓷娃娃一样。琪善大人的男宠们我瞧过几眼,就没有像他这样好看的。”
男人很少在意男人的外表,被这人一说,这帮人似乎才观察到金世杰的样貌,在着那里啧啧称奇了起来。这个时候,忽然又有人说话,“汉人也不是每个都长得这么好看的,像是我抢来的那个汉人,就不如他好看。”
“我抢的那个也是,”另外有人咂咂嘴,似乎挺遗憾的,“要早想到可以卖出去,我就抢个漂亮的得了。”
金世杰知道自己相貌偏女气,所以一直痛恨人家拿着他的外貌做文章,此刻被着这堆人在这里评头论足,心中恨到了死。暗暗的想着,若是他能逃出去,一定在逃之前都把人杀光。
“呸,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又不是女人!”终于有人看不惯阿达的炫耀,吐了口唾沫,“谁知道这种男人上了床能不能用啊,要是琪善大人不满意,你小心被退回来还要打鞭子。”
“应该可以用吧。”阿达听着这话,也不自信的说道,金世杰听了别提有多怒,握紧了拳头,指甲都掐进了肉里,拼命的提醒着自己冷静再冷静,千万不能露出马脚。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的天真了。胡人对于礼仪道德压根儿没有任何概念,当阿达意识到金世杰作为一个男人,除了好看之外,有可能没办法“使用”时,想到的办法竟然是,“喂,你们有没有人捉到女奴?找个来让他试试。如果不成的话,我也就不用浪费粮食带他回去了,一刀戳死在这儿算了。”
金世杰听着这话,脸都差点绿了。这帮野蛮人,竟然想要逼他在着这光天化日之下跟女子苟合?
金世杰觉得自己快忍不住了。
“女奴?谁会带那种浪费粮食的东西。”人群中传来了一片哄笑,“谁不知道汉人的女人又瘦又小,连匹马仔都抱不起,带回去纯属浪费粮食。”
“就是,她们还很爱寻死,动不动就死,真是比小马仔都难照顾。”
“不过汉人的女人可真是香,摸起来又滑。”有胡人这样感慨着。
他的话立刻激起了同伴的共鸣,有人点头说道,“那是,如果能吃饱饭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养几个,睡起来肯定舒服。”
“美的你,”他的同伴毫不客气的嘲笑着他,“你当你是老爷啊,还想要汉人女奴。”
“对了,”就在金世杰以为他们没有抓女人,为自己的贞操松了口气时,忽然有一个叫了起来,“沃挞部就在后面,我记得松翰就抓了个女人,可漂亮了,他都捂在斗篷里不肯让人看,肯定不会借给你试试的。”
“女奴?”旁边人听着这个话题,立刻两眼放光,“那小子最是精明,每次抢东西都捡最好的抢,他会抢没用的女人?”
“那是,能让他出手的女人,那得有多漂亮?”有人流着口水的说,金世杰听着却是心里头猛然一紧。
他们口中说的那个女人,会不会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