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金世杰怀疑被掳走的女人是凌巧春,所以头一次升起了想去看看那个“女奴”的样子。不过作为奴隶的他,是没有那个权力去做这件事的,所以金世杰不自觉的就将目光放到了自己的“主人”身上。
如何,才能让这个人为自己所用呢?金世杰垂下了眼,目光幽暗。
胡人休息完之后,又继续开始赶路,金世杰仍然跟往常一样被架在马上,只是这次他自己发表了意见,“我不会逃走,能不能让我坐起来?”
他专门用汉语说,就是想试探他听不听得懂,让他庆幸的是,阿达愣了一下后,却是用不标准的汉语问他,“什么?”
“我想问你,你想发财吗?”金世杰平静的说道,就像是说晚上吃什么一样。
阿达愣了一下,然后就是大笑,“你想要逃走?狡猾的汉人,我是不会上你的当的。”
“我没有想逃走,”金世杰笑了下,努力让自己的话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你看,你们都已经到了边关,后面都是你们部落的人,像我这样的没有力气的人,如何能够逃走?我们汉人有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什么?”这种复杂的词汇,显然超过一个胡人的认知范围了。
“就是说,懂得看清楚形势的人才是真的聪明人,就像我现在被你抓了,逃走只会让自己吃苦,不如想办法让你变得富有些。你富有了,作为你的奴隶的我,才会得到比较好的生活,少吃点苦。”金世杰诚恳的说,他对于劝人这种事早已经驾轻就熟,很容易就让人相信。
阿达听到金世杰这番话,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却仍然不敢相信他,故作城府的说道,“我才不会信你呢,你们汉人是最狡猾的,比狼还要狡猾。”
“你想要比别人还富有吗?”金世杰看穿了他的贪婪,没有在意他的话,只是继续问道。
“你有什么法子?”阿达挣扎了半天,最后还是张口了。
“你们一般是用什么法子?”金世杰没有先说自己的计划,如果他张口早了,只会让人各种挑剔,唯有先让他说出他的法子,自己将着他反驳倒了,然后再说出自己的法子,这样才能让他刮目相看,并且可以不知不觉的在着他心里头竖起自己的权威。
“抢!”阿达言简意赅的说道,然后有些遗憾的咋了咂嘴,“汉人就是我们的谷场,牧场。你们汉人种庄稼,我们放牧你们,等你们收获了,装满谷仓,我们再将你们抢掠一空。这次下京师虽然远了些,但是京师的百姓比我以前抢过的都要富有,真是可惜,就是时间太短了,我还没有抢够。”
金世杰趴在那里,目光扫驶过周围的人,然后低声说道,“你没有抢购,但是如果两个你,三个你,和在一起的话,应该就够了吧。”
“你说什么?”阿达不解的问道。
“我说,你身处宝山,却不知道如何聚敛宝物。”金世杰淡淡的说道,然后勾了勾嘴角,“你还没抢够,但是把你周围人的东西加在一起,应该就够了吧。”
“你是说,让我,”阿达愣了下,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他没有想到这个汉人竟然如此大胆,有着连他都没有想过的念头。
“你们只会傻乎乎的明抢,却不知道这世上有种东西,叫打劫。”金世杰微微一笑,然后示意他看左右,看看那些人车上马上鼓鼓囊囊的袋子,“你们一路南下,肯定会有损伤。这么多人,少了几个人有谁会发现呢?在抢掠中被汉人打死的人不少吧?说不定这些人,在那个时候已经死了呢。”
金世杰轻轻的说道,声音只有两个人听得到。语气很平静,但是却充满了诱惑,就像是让恶魔拿着果实在前面诱惑他。
阿达知道,自己应该抽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奴隶一鞭子,教他懂得懂得什么叫规矩。但是他挣扎了半天之后,才舔了舔嘴唇,哑着嗓子说道,“我,这么多人,我怎么可能打得过他们。我要是敢动手,就该轮到他们把我杀了,瓜分我的财产了。”
“谁让你明着来了。”金世杰微微一笑,然后圆滑的说道,“我的主人,我有办法帮你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某些人,让你得到他们的财产。”
“你有什么办法?”阿达听着这话精神一震,然后小心的问道,声音已经泄露了他的心思。
“你给我讲讲他们的性格,有什么喜好,分属什么部落,将来会回到什么地方。”金世杰微笑着张口,虽然仍然被扛着像是一袋子大米一样的倒在马上,但是已经在这场谈话中不知不觉的掌握了主动权。
“你要知道这些做什么?”阿达有些奇怪。
“只有知道了这些,才能更好的帮助你挑选对象,制定计划。”金世杰不耐烦的催促道,“够了,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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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阿达在马背上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打量着周围人的财物,同时也越来越爱带金世杰往各种显摆会上去。
因为他发现,他对于财物的认识,根本没有金世杰来的清楚。许多他认为贵重的东西,其实在汉人那里根本不值钱。而他认为无足轻重的东西,有时候能抵得上一百只羊。这些天仅仅是彼此的交流会上,金世杰已经用眼力帮他小赚了一笔,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对于金世杰所说的计划更加的有信心。
第一桩暗杀来的悄无声息,在某个雪夜,当大家都睡了之后,阿达用丢弃的金珠勾引一个贪婪的胡人到了外围,然后在着金世杰的帮助下出其不意的杀掉了他,将着那人的尸体埋在雪堆里,然后再悄悄的拿走了他财物最值钱的部分。
“尸体没有问题吗?”金世杰所操心的只有这点,因为这关系到他的计划。
“没问题,这里有很多狼。”阿达满不在乎的说道,“往常经常有夜里狼吃掉起夜的人的事情。”
“好。”金世杰点了点头,然后吩咐他,“那你把尸体扛远点,拿一块肉把狼引过来,伪装成不小心被狼叼走的样子。”
“好!”阿达一拍头,“我怎么没想到这个,还是你聪明。”
阿达将着那人的尸体从雪地里挖出来,丢到了树林里。第二天他们比别人更晚一点醒来,结果果然目睹了这一场“意外”。金世杰他们故意比别人起晚点,阿达骂骂咧咧的从着被众人挑剩下的东西中挑了些不值钱的东西,然后绑在了自己的马上。
金世杰很会挑人,他挑选的对象都是没有父母兄弟在队伍中的对象,这种人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为他们讨公道。而且胡人本身也不讲什么礼仪道德,见到同伴死了,只会跟着豺狼一样的吞食他剩下来的东西,没有人会去查这人到底丢了什么东西。
有一必有二,这桩买卖做了之后,阿达的胆子也大了许多,杀人也越来越心狠。金世杰并不动手,只用脑子替他布置出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就是金世杰手中的一把刀,提着他收割者生命。
每次看着那些胡人兴高采烈的时候,金世杰心里头都在冷笑。从表面看来,他是羊,他们是狼。这这群没有脑子的蠢狼,最终很有可能被着他这个羊灭掉。
不过金世杰没有这个打算,若他真相覆亡这些人,还会有更好的办法。他如今要做的,只是想要探查出那人是不是凌巧春,如果是,救了她一起逃走。如果不是,他杀了女人,自己逃走。
不过迄今为止,他还没看到那个传说中漂亮女奴的真面目,因为抓到她的人显然对这件稀世珍宝很仔细,一直用斗篷将着她捂得严严实实,连着吃饭喝水都是亲自动手,神秘的不得了。
眼看着他们过了关,走到了长城以外,金世杰再也忍不住了。他知道再往北,就算从着这帮人中脱身,想要在苍茫大漠中找到回家的路也难了,所以他必须尽快动手。
看着志得意满的阿达,金世杰终于在某天张口了,用带着讥笑的淡淡口吻说,“这样你就满足了?”
“怎么,你还有其它的想法?”这段日子一来,阿达已经对金世杰佩服到了极点,觉得他说的话多半都没有错,所以听着他张口,眼睛立马就亮了,“我现在已经很有钱了,再多的话,那些财物被人发现,就得不偿失了。”
“你们入了大漠就会各奔东西,还用在乎被人发现?”金世杰笑了一声,然后摇摇头,“你们果然还是太简单,以为有钱,能够吃饱饭就算是好日子了,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更美妙的享受。”
“什么?”阿达睁大了眼睛看着金世杰。
“女人。”金世杰笑了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怀念的意味,“你睡过女人吗?”
“嘿嘿。”阿达揉了揉脑袋,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我跟着阿妹在蒙古包后面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