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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金色马蹄铁[美]达希尔·哈梅特(2)

她一跃而起,说道:“那你等等,我再去找找他。你叫什么名字?”

“叫帕克就行,随便。”这本是我给瑞恩编的名字,现在却先用上了。

“你等着,”她一边朝后门走,一边回头喊道,“我可以帮你找他。”

“我猜也是。”我笑道。

过了十分钟,便有个男人从酒吧前面过来。是个金发英国人,不到四十,那绅士范儿却早没有了。不过,倒不是完全无可救药,至少面目还算有人色,撑得住脸,尽管一双蓝眼睛空空洞洞,眼袋很大,嘴角松弛,皮肤灰暗,布满皱纹。他在我对面坐了,问道:“找我?”

“爱德华·博安农?”

他点点头。我说道:“咖啡仔前几天被捉了。现在可能已经上了去堪萨斯的囚车。他知道我过来办事,就托我带个信。”

他皱着眉头,盯着桌子,又看我一眼,眼神凌厉。问道:“还有别的话吗?”

“他没和我说。这是别人传话给我的,我没见到他人。”

“你在这边待一阵吗?”

“嗯,两三天吧。”我回道,“有些要紧事要办。”

他笑了笑,伸出手来。说道:“多谢转告,帕克先生。若你愿意借一步说话,我请你喝一顿好酒。”

这我不介意。便随他出了金色马蹄铁,拐进一条小巷,前面却有一座土坯房,在小镇和沙漠交汇处。我跟他进了前屋。他招呼我坐了,自己走进另一间房。

“想喝什么?”他隔门叫道,“麦酒、杜松子、苏格兰威士忌——”

“就最后那个。”我打断他的广告。

他便拿了一瓶黑白牌威士忌、一根吸管并几个杯子出来。两人坐下喝酒,喝一回说一回,再喝一回再说一回。几巡过后,两人都装醉了——实际上是快撑死了,像两头山羊。

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倒成了喝酒比赛。两人都打定主意,要把对方灌成一摊烂泥——烂醉如泥好说真话。如此胡说一通,也没进展。

眼见天色暗了,他说道:“你……知道吗,我他妈真够贱格的。我原来有个老婆——简直是天下第一的好女人——要我回去和她过日子,说了一大堆。我只是赖在这鬼地方,成天酗酒吸毒。我原来可是个大好青年。建……建……建筑师呢,你知道吗——而且做得还不错呢。然后一下掉进泥坑,和他们鬼混,回不了头了。我是有个打算——可不是空口说的。我要回到我老婆身边,那可是天下最好的女人啊。我要把毒瘾全戒干净了。你看看我,看起来像皮包骨吗?当然不像!我正在自己治疗呢,就这个样子。不信你看看,我马上吸给你看,吸不吸毒,我自己完全可以做主……做主!”

他从椅子上起来,迷迷糊糊地走进隔壁房间,又颠倒走回来,捧了一个银盘,上面都是抽鸦片的精致烟具——全是白银和乌木质地。他把盘儿撂在桌上,烟杆攥在手里向我晃了晃。

“请你来一管,帕克。”

我便说不会,我还是喝威士忌好了。

“不行整点儿可卡因也好。”他又道。

我回绝了,他便各人摊在桌边地板上,卷好鸦片,烧起来。两人继续呼呼喝喝——他自吸鸦片,我自喝酒——两人互相恭维,就盼着对方露个口风。

如此喝到半夜,那小天使又进来,我刚吞了一大口酒。

“看来你俩好得很呢。”她哧哧笑着,俯身吻了英国人的乱发。却坐在桌上,伸手拿了威士忌。

“一切都好得很。”我向她拍胸脯道,虽然口齿可能不清了。

“矮个子,你要一直醉着那该多好,多可爱啊。”

我不知道答应没有,只感觉自己不久也躺在地上,在英国人身边睡着了。

后面两天也是如此。两人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女孩也在。不是喝酒,就是喝太多睡着了。有时在土坯房里,有时在金色马蹄铁,我们还抽空逛了镇上其他酒吧。中间发生很多事,我虽然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不过每件事我应该都记得一点。

表面上,阿什克拉夫特和我两人装傻卖痴,不管醉得多厉害,都不敢稍有疏忽,被对方问出破绽——我们醉得实在厉害。他按时躺在地上抽鸦片,我便和那女孩喝,她该是不抽的,不过喝酒真是海量。

一直喝了三天,酒醒了,我便说要搭车回旧金山,他也没送。一上火车,我便立即列了一张清单,上面都是我对阿什克拉夫特——或者爱德华·博安农的了解和猜测。大致如此:

一、他就算不知道,至少也有所怀疑,我去找他是因为他太太。他太故作自然了,不遗余力地招待我,所以这一点无庸置疑。

二、他显然是决定回来的——不过是否能做到就不一定了。

三、他的毒瘾还不至于无可救药。

四、若是他太太想救他,还有可能救回来。不过难说。他身体虽然还没垮掉,但已经尝了堕落的滋味,好像还乐在其中。

五、小天使对他很迷恋,不过他只是喜欢她,还不至于交心。

我在车上好好睡了一觉,醒来已到唐森街和第三大道叉口车站。下了车,脑袋和胃基本恢复了,神志也基本清醒了。便感到饥饿,找到一家早餐店,饱餐了一顿。吃罢,才慢慢去了万斯·李奇蒙办公室。人却不在,速记员只说是去了尤里卡。“可以打个电话吗?”我问。

她答应了,打了电话。我便和律师说了情况,还有清单,但没提任何名字。

“我知道了,”他说道,“你先去他太太家吧,就说我今晚给她写信。我大约后天回城,到时再行动也不迟。”

挂了电话出来,搭了车,在凡尼斯大道下车,步行到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家。按了门铃,却无人应。又按了几次,才发现门廊里有两份早报。看了日期——却是前两日的。

只见一个老汉,穿了褪色工作服,正在隔壁草坪浇水。我便问道:

“这家人出门了吗?”

“没有吧,我见后门开着呢,今儿早上。”他停下,挠挠下巴,又说,“不过也可能出去了,”“仔细思量,我好长时间——至少昨天起就没见过他们了。”

我便离开前门,绕到后院,翻过矮篱笆,上了后门台阶。厨房门约一尺宽,却不见人影,只有流水的声音。我大声敲了门,无人应,便推门而入,知道水声来自洗碗池。便过去看,其中一个水龙头还开着,流水细细地往下淌,下面却放了一把刻刀,刀刃锋利,足有一尺长短。刀是干净的,但水池内侧,水花溅处,却布满了红褐色斑点。我用指甲抠了抠,显然是干血块。我再四下打量,却无异常。便推开餐具室,也看似毫无异样。房间还有一道门通向前屋,我打开门,进了走廊,厨房光线太弱,也照不完全。我便在昏暗里摸索电灯开关,却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我退后一步,从口袋里摸了火柴,划燃一根。只见面前躺了一个人,头和肩膀摊在地上,屁股和腿则在楼梯上——正是那个菲律宾男孩,身上只穿了内衣裤。他已经死了,一只眼被挖掉,脖子上连下巴划了一刀。我就算闭上眼,也能看到整个谋杀过程。先是在楼梯上,凶手左手抓过去,拇指抵入这菲佣眼睛,把他的脸往后推,捏紧他棕色的脖子,狠狠一刀割了,猛力推到楼梯底下。我又划了一根火柴,找到开关。开了灯,扣好外套上楼。楼梯上到处是干血渍,二楼的壁纸还污了一大块。楼梯又有一个开关,我按了。进入走廊,查了两个房间,没有异样。拐弯——猛然后退,差点又踩到一个人。这回是个女人,脸朝下倒在地上,双腿蜷缩,双手也蜷在胃部;穿着睡袍,头上扎了辫子,垂在背后。我伸手一摸她脖子,冷如冰石。又跪倒了看她的脸——我不想翻动她——却是四日前给我和李奇蒙开门的女仆。

我立起身,四下看了。只见女仆的头几乎抵到一扇门上。我便绕开她,推开门,是一间卧室,布置陈设十分华美,显然不是用人的:奶油色和灰色相间,墙上挂了法国版画。除了床铺,其他物件都井井有条。

床罩、被子和床单都皱成一团,堆在床中间。我走过去,弯腰去拉床罩。沾血的床单滑开了,我掀开被子。

只见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死在那里。

身体蜷曲成一团,脑袋耷拉着,脖子伤口深及骨头。脸上有四道抓痕,很深,从太阳穴直到下巴。身上穿的蓝色真丝睡衣,也被扯了一只袖子。褥子和睡衣裤都泡在血泊里——身上堆的东西太多,血不能干。

我拿了毯子把她盖上,侧身绕开走廊里的尸体,下了楼梯,把前屋灯都打开了,便找电话。楼梯脚边正好有一个,我便打了电话报警,又打到万斯·李奇蒙办公室。

“务必传话给他,说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遇害了。”我和速记员说道,“我正在她家,让他打这里的电话联系我。”说罢,才走出前门,坐在最高一层台阶上,一边吸烟,一边等警察。我心里糟透了,头昏脑涨。此生也见了不少死人,有时远多于三个,可是这次不同。我想起那三日花天酒地,神经脆弱得很。大半支烟的工夫,警车从转角呼啸而来。几人下了车,凶案探长奥嘉第一个走了上来。

“嘿,”他招呼道,“这回又逮到什么?”

“三具尸体,我没再找了。”我引着他进屋,又说,“说不定正宗的探长一来,可以找到更多。”

“你不错了。小兄弟。”他说道。

神志终于恢复了,我便开始急着干活,领了奥嘉去看菲律宾男孩和两个女人,此外没有别的尸体了。接着,我和奥嘉等八个人开始做具体侦查。房子从头到脚都要检查一遍,邻居要一一问讯,介绍用人的介绍所也要审核;菲律宾男孩和女佣的亲戚朋友也要过问;报童、邮差、杂货店送货员并洗衣工人也要挨个找到、问讯、调查。

待到报告收齐,我便和奥嘉悄然溜到书房,反锁了门。两人松了口气,坐在皮椅上点了烟。奥嘉嘟囔道:“应该是前晚上?周三晚上,是吗?”

我点点头。看了门廊两份报纸,邻居、杂货商和肉店老板都问了,都说周三之后就没见过他们,再综合医生尸检报告,案发时间应是周三晚上,或者周四早晨无疑。

奥嘉一边吞云吐雾,望着天花板,一边说道:“我推测,凶手是撬了后门进来,到厨房寻了菜刀上楼。可能直奔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卧室,也可能不是,总之不多久去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衣袖破了,脸上有抓伤,说明她有挣扎。菲佣和女仆听到了吵闹或尖叫声,就上去看情况。可能女仆刚上去,凶手正好出来,遇见了,杀了她。菲佣看见他要跑,却被凶手追上,也杀了。然后,凶手到厨房洗了手,扔了刀,溜之大吉。”

“很有道理,”我附和道,“不过你没说凶手是谁,为何要杀人。”

“莫催嘛,”他小声道,“我自然会说到。现在只有三种可能:

要么凶手是杀人狂,要么是入室劫匪,被发现行迹要杀人灭口;再或是那人因为私事要杀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却被两个用人撞见,也杀了灭口。我推测凶手的目的只是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不错。”我喝彩道,“不过你听我说一句: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有个先生,现在蒂华纳,是个瘾君子,还不太严重,终日和一帮地痞厮混。他太太劝服他回家过日子,但他在那里已有了女人——年轻又疯狂,没啥戒心,一个很强悍的小女人。而他却打算丢了那个女孩回家。”

“然后呢?”奥嘉轻声道。

“不过,”我继续说,“前晚上我和他,还有那个女孩在蒂华纳喝酒呢——正好是案发时间。”

“然后呢?”

我正要说,却被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警员进来,说有电话找我。

我下了楼,接了电话,是万斯·李奇蒙。他急问道:“怎么回事?亨利小姐转告我了,却没说细节。”我便把情况一一说了。说罢,他回道:

“我今晚就回来,你放手去做,不要顾忌。”

“好,”我答应了,又说,“你回来时,我恐怕出城了,你到侦探社联系我吧。我要发封电报,要阿什克拉夫特北上,用你的名义。”李奇蒙应许了,挂了电话。我又立即打给市立监狱,问狱长——约翰·瑞恩,也就是弗雷德·鲁尼,“咖啡仔”是否还在。狱长回答说:“不在,联邦探员昨天早上已把人提走去莱文沃斯了。”

我便匆匆上楼,告诉奥嘉:“我要搭晚上的火车南下。这案子是蒂华纳人做的,我敢拿脑袋担保。我先发电报叫阿什克拉夫特北上,把他从那墨西哥镇支开两天。若是他来这边,你就盯着他。我会和你说他长相,到时你去万斯·李奇蒙那里接他。”奥嘉答应了。

然后,在半小时内,我拟了三封电报出去。第一封给阿什克拉夫特:

爱德华·博安农,金色马蹄铁咖啡店,蒂华纳,墨西哥。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死了,务请马上过来!

万斯·李奇蒙

另两封都是密电,一封给大陆侦探社堪萨斯分社,请他们派探员到莱文沃斯监狱提审“咖啡仔”;另一封则是给洛杉矶分社,请他们隔天派人到圣地亚哥和我接头。弄完这些,我才回到家里,收拾了换洗衣物,搭上去圣地亚哥的火车,睡了一天。

翌日下午,在圣地亚哥站下了车。只见当地人潮汹涌,热闹得很——才知是新赛季,很多人从边境过来看赛马的。里面有洛杉矶电影摄制组、帝国山谷的农民、太平洋舰队水手、赌徒、小偷、游客等各种人。我便找地吃了午餐,在一家旅馆住下,搁了包袱,便去寻美国格兰旅馆,和我找的洛杉矶探员接头。

我一进大厅,就瞥见他——一个满脸雀斑的小子,约莫二十二岁,一双灰眼睛十分明亮,正盯着手里的赛程表看,有根手指缠了透明胶。

我从身边走过,在雪茄摊前买了包烟,扯平了帽子上假想的凹痕,出门走到街上。透明胶手指和帽子戏法正是我们的接头暗号。这些把戏内战之前就有人用了,现在依然行得通,年代久远更加牢靠。

我上了第四大街,离开百老汇——圣地亚哥主道。那探员赶上我,介绍自己叫格曼,我便和他把计划说了。“你现在就南下蒂华纳,混进马蹄铁。里面有个小胖女孩在卖酒——矮个儿,棕眼,圆脸,嘴大又红,肩膀很宽。大概十八岁左右,很漂亮的小妞,外号‘小天使’,一眼就认得出。她就是目标了,看着就行,不要去套近乎和勾引她。你先去一小时,然后我自己再来,和她谈。我要知道,我走了后,她做些什么,这两日的行踪,你可以到这里和我汇报——”我写了下处旅馆名字和房号,又叮嘱说,“每晚我都在。不用去别处找我。”

当下计议已定,两人分头行动。我走到广场,在长凳上坐了一个钟头,才走到街道转角,赶上去蒂华纳的小车,抢了一个位置。本来是三人座的,现在却坐了五人。车子一路颠簸,尘土飞扬,走了十五六哩,停在边境移民局,我下了车,走到赛马场入口。马群跑了一阵了,但旋转门还在不断往里放人。我转过身,走到蒙地卡罗——当地最大的木结构赌场——前面,坐了其中一辆巴士,一路坐到“老城”。

这里仿佛被遗弃了,空空荡荡,几乎所有人都看马赛去了。我走进金色马蹄铁,一眼便望见格曼,一张雀斑脸停在一杯龙舌兰酒上方。真希望他是个好体质,不然,要想喝着蒸馏过的仙人掌汁办案,可是件难事。

我也不看他。酒吧里的人倒是对我十分欢迎,仿佛游子返乡一般。

那个卷发酒保也朝我咧嘴大笑。我便问道:“小天使呢?”

“哈,你是帮爱德华找嫂子吗?”一个大个瑞典女孩向我飞个媚眼,“我帮你找一下吧,看你运气。”正嬉笑间,小天使却从后门出来,一下跳到我身上,搂住我,用她的脸蹭我的脸,天晓得还有什么。

“又来喝酒吗?”

“不是,”我一边说,领她朝后面雅座走,“这回是正经事。爱德华呢?”

“上北边了。他老婆死了,收尸去了。”

“你难过吗?”

“你说呢?老爹现在有糖了。”

我斜看她一眼——真是意味深长。

“你以为爱德华会带钱回来给你吗?”

她瞪了我一眼,质问道:“你什么意思?”

我哈哈笑了笑,和她说:“有两种可能,爱德华要么把你甩了——他原有此意;要么就想尽办法别让自己上吊——”

“你这死骗子!”她猛然将右肩撞到我左肩上,左手飞快伸到裙下。我推开她肩膀,扭开她身子。她左手从腿部拔出一把小刀,却被插在桌子下面。刀刃厚,抛掷平衡性很好。她便往后踢,尖细的鞋跟正好戳进我的脚踝。我左手绕过她后背,她从桌下抽出刀,我已将她胳膊拧到背后。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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