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经过深思熟虑,本着坚持民族大义,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提出了妥善解决此事的两条对策:上策是给洋兵发点工资,然后由阿思本带回英国,并将李泰国革职,不准他再干预中国事务。所花费的银两能追回最好,追不回也没有什么,保护主权最重要。下策是将这七艘船中拨几艘给阿思本带,可以用洋兵,其余的给蔡国样统领用华兵。在曾国藩的坚决主张之下,李泰国失掉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肥缺,阿思本没有成为清朝的水师提督,结果以曾国藩的胜利宣告结束。
在关于西方列强利用通商条约掠夺中国资财,扩大经济侵略特权的问题上,曾国藩表现出了既在总体上“坚守条约”的一面,又体现了他即使条约已定,在有关问题上也应“苦争”和抗拒的一面。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英、法、俄等国逼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通关条款,曾国藩对外国商品倾销中国市场的危害性特别关注。他主张改变由大臣统辖诸多省,无暇顾及偏远地区的情况,由地方官员进行监督。
对于洋人以条约为凭恣意妄为,如在中国建造铁路、私运盐米、传教城镇乡村、残害国人之事,曾国藩都进行了相当程度的抗争。他反复指出:“军兴以来,中国之民已痛深水火,加以三口、五口通商,长江通商,生计日蹩,小民困苦无告,迫于倒悬。今若听洋人行盐,则商贩之生路穷矣;船入内河,则大小舟船水手、舵工之生路穷矣。”当他发现洋商违例私运盐米等有违反条例规定的事情后,愤怒指责英国人,认为洋人袒护朝廷要缉拿的罪犯是违规行为,并强调此后凡于船只经过之处,“令洋船停泊候查,查出之后,令洋汉一律严惩。”对于洋商无理提出的减轻落地税,加收华商行商税银的要求,曾国藩立即照令对方“批驳不行”。随后,洋商又怂恿公使对总理衙门施加种种压力,企图逼迫撤去落地税,曾国藩一针见血地指出:外国人这样做的目的,乃是为了能“垄断独登”。因为唯利是图是洋人的本性,他建议总理衙门洞察其好,善筹对策。
1867年,当外国侵略者借修约之机,提出在中国设电报、筑铁路等要求时,曾国藩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说:“至铁路、轮船、行盐、开栈等事,害我百姓生计,则当竭力相争。”在处理对外问题上,曾国藩始终以一个中国官吏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为天下苍生着想,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职责。如果洋人争辩不休,要挟多端,他也要力争。
曾国藩坚信,即使朝廷勉强答应了洋人的要求,亿万百姓也会悲愤到极点,从而有反叛之心,这不是官员可以抑制的。所以,为官者要为百姓请命,即使与洋人决裂也不要害怕。自己是以拯救苍生为己任,并非有意挑起不和,上可对天,下可对心,心中无愧,无怨无悔。
由此可以想到只有在现实社会中、工作中据理力争,才能保证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与人交往时应懂得退让宽容,该进则进,该退则退,明白个人与集体的联系与影响,学习大局意识,提升自我。
4.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凡事有诚,则多一分可能。诚意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解决坚如磐石般的疑难问题。
古语有言:“莫言儒生终龌龊,万一雉卵变蛟龙。”要想雉卵变蛟龙也并非不可能,不过需要有过人的智慧和诚心。
曾国藩的志向就是希望自己成为圣贤之人。他能一直坚持潜心做学问,也具备了坚韧不屈的性格,为人有信,待人有诚,治军有方。
梁启超这样评价曾国藩:
“曾文正者,岂惟近代,盖有史以来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岂惟我国,抑全世界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然而文正固非有超群绝伦之天才;在并时诸贤杰中,称最钝拙;其所遭值事会,亦终身在指逆之中;然乃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所成就震古烁今而莫与京者,其一生得力在立志自拔于流俗,而困而知,而勉而行,历百干艰阻而不挫屈,不求近效,铢积寸累,受之以虚,将之以勤,植之以刚,贞之以恒,帅之以诚,勇猛精进,艰苦卓绝,如斯而已,如斯而已。”只这一段就基本概括了曾国藩的不平凡之处,令人看来颇为震撼。接着他又写道:“曾文正者,近日排满家所最唾骂者也,而吾则愈更是而崇拜其人。吾以为使曾文正生今日而犹壮年,则中国必由其手而获救矣。彼唯以天性之极纯厚也,故虽行破坏可也;惟以修行之极严谨也,故虽用权变可也。故其言曰:‘扎硬寨,打死仗。’日:‘多条理,少大言。’曰:
‘不为圣贤,便为禽兽。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彼其事业之成,有所以自养者也;彼其能率历群贤以共图事业之成,有所以孚于人且善导人者在也。吾党不欲澄清天下则已,苟有此志,则吾谓曾文正集,不可不日三复也。”对曾国藩严以律己、心怀大志的品性更加肯定和赞扬。有这么多的赞美之词,对曾国藩而言也属于正常,他的确是一个有志气、有才气的“完人”。接下来梁启超又对曾国藩带兵之奇发出感叹,他写道“直至咸丰十年,任江督,驻祁门,而苏常新陷,徽州继之,园左右八百里皆贼地。或劝移营江西,以保饷源;或劝迁麾,以通粮路;文正乃曰:‘吾去此寸步无死所。’及同治元年,合围金陵之际,疾疫忽行,上自芜湖,下迄上湖,无营不病。杨(岳斌)、曾(国荃)、鲍(超)诸统将,皆呻吟床蓐。堞无守望之兵,厨无炊之卒,而苦守力战,阅四十六日乃得拔事后自言此数月中心胆俱碎。观其与邵位西书云:
‘军事非权不威,非势不行。弟处无权无势之位,常冒争权争势之嫌。年年依人,顽钝寡效。’与刘霞仙书云:‘虹贯荆卿之心,而见者以为淫气;碧化苌宏之血,而览者以为顽石。古今同概,我岂伊珠?屈原之所以一沉而万世不复者,良有以也。’又复郭筠仙书云:‘国藩昔在湖南江西,几于通国不能相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然造端过大,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以拙进而以巧退,以忠义劝人而以苟且自全,即魂魄犹有余羞。’盖当时所处之困难,如此其甚也。功成业定之后,论者以为乘时际会,天独厚之;而岂知其停辛拧苦,铢积寸累,百折不回,而始有今日也?”
由此不难看出,曾国藩身上已经具备成大事必备的多种素质。
凡古来能成大事者,其自胜之力必甚强者也。除此之外,曾国藩的自制与有恒更是让人佩服,少时吸烟和晚起的毛病都在几经挫折后连根戒掉。之后带兵能歼敌、收复金陵,也是同样的精神。
曾文正在军,每日必填日记数条,读书数页,围棋一局;李文忠(李鸿章)在军,每日晨起必临兰亭百字,终身以为常。行之有恒实为人生品格第一大事,欲成大事者,非如此才可成势。
5.诚恳为人,以求务实
诚恳之人多讲求内心的踏实与满足,凡事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这样的人不求小利,但易得人心,这就是精明之所在。
梦想远在天边,现实却是近在咫尺。在虚幻与现实之间,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曾国藩不是伟人,由于时代的局限,他只是一位封建士大夫,在国与己的选择中更多倾向于后者。他的进德修身的延伸便是既成就自己,也成就别人,其明哲保身的思想依然存在。这些不是因为他的报国目标过于远大而不可行,而是因为在实现远大之前要先扫清脚边的尘埃与阻碍。曾国藩虽然以成己成物为治学的中心,但是对为人为己的区别却是很严格的。他认为,治学有为人为己两种目的。
在曾国藩所处的那个时代不乏学问广博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可以称得上是鸿儒硕士,但其中为别人做学问的人多,为自己做学问的人少。例如曾国藩在戌午年十一月的《日记》里就说:“本朝博学之家,信多鸿儒硕士,而其中为人者多,为己者少。”“学者用力,固宜于幽独中,先察为己为人之界,分别明白,然后审端致力,种桃得桃,种杏得杏。未有根本不正,而枝叶发生能自畅茂者也。”
曾国藩所说的为己,不是自私主义,而是抓住道理自己坚守,执着而不生他念,虽然功效不明显,但重在日益长进。所说的为人,就是曲就学问而阿谀世故,别人认为好的事情,自己也都认为好,没有自己的看法和主见。
虽然看似明确,而实际上每天都有损失。所以他主张做学问的人,要先求自身的自立自达,不人云亦云,为自己争取发言权。
他认为每个人都是五官俱备、百骸俱全,然而埋头治学问却为人而学者,往往不去实践圣人的做法,而总是追逐大众的喜好,疲于奔命的一生只不过是为了一些庸俗的名誉,并且还竟然为此死而不悔,这种人可称得上是最愚蠢和没有灵气的人。持有这样的观点说明曾国藩是一个不流于庸俗,而且有极强进取心的人。他如此谈科名与人生,并不是阻止自己的弟弟参加科举,而是让他们了解科场里面有许多虚幻不实的东西,人生意义大于科举,应当尽心于进德修业,努力把自己的每一天过得充实而有意义,这样才不枉此生,不辜负长辈的教诲,才对得起自己和亲人。人生真正的获得不在功名利禄,而在于自身的修为与满足。
古今胸怀宽广、踌躇满志的人很多,然而真正能建功立业、传世不朽的人却少之又少,这固然与天赋、时机有关,但也同他们的办事方法密不可分。
一些人有远大志向,却缺乏一步步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认为自己志在天下,不愿去理会“琐事”,这样只能流于空想。因为任何远大的志向都是每天努力的结果,世上没有一步登天的人。
由小而大、由弱到强的过程是成功者必经的过程。如果只向大处看,而不从必做的小事上着手,就犯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毛病。儒家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一条由小处开始向远大目标前进的路径。曾国藩正是沿着这样一条道路成就大事的。
曾国藩的成功之路始于修身,考中进士后,便师从唐鉴,专宗程朱理学。
唐鉴教导他说,要精通理学先应专治一部经典,从识字明义开始,一字通则一句通,一经通则其他诸经可以旁及,这样便积少成多,逐渐长进。倭仁也是当时的理学大家,曾国藩向他学习检身功夫。倭仁的功夫就是从小处开始,每天从早起到入睡,一举一动,坐卧饮食,都严格要求,并且记下札记,以备反省。
曾国藩还特意为自己订立了一个课程表,表示“从此立课程。新换为人,毋为禽兽。”这个课程共分为:敬、静坐、早起、读书、读史、谨言、养气、保身、日知所亡、作字等十几个栏目,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全面规划,严格规范。
为此,他还特地印制了一批日记本,按上述十几个方面分成栏目,随时填写。这些资料部分留于后世,当现代人亲眼看到这些细致、严肃的日记时,就会认识到曾国藩的成功绝非侥幸所致,如果没有这一点一滴的努力是决然不可能的,所以说只有务实才是做事的正确态度。后来曾国藩根据自己的办事经验,总结出“天下事当于大处着眼,小处下手”这旬名言。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