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方式的,在每期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不论债券当初以何种价格发行,到期时,其利息调整额已分摊完毕,最终的债券摊余成本均等于面值,企业只需按面值偿付债券本金。
四、公司债券的平价、溢价或折价发行
一般来讲,债券的发行价格取决于债券的现值,即债券到期应付的面值和各期应付的利息按市场利率折合的现值。
债券售价=债券面值的现值+各期利息的现值
这里涉及与货币时间价值相关的两个概念:现值与终值。现值即现在收款或付款的价值;终值是指若干年后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的未来价值(即本利和)。由于债券偿还期较长,所以应按现值发行。需要注意的是公式中各期利息现值的计算:如果债券利息分期支付(如每半年付息一次),应将各期支付的利息按年金计算现值;如果债券利息是于债券到期时同本金一起偿付,则应将到期应付利息总额与面值一起按复利计算现值。
企业发行债券时,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用途,分别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分别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发行的超过1年期以上的债券,构成了企业的长期负债。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发行企业一般只能按低于面值的价格发售债券,这种情况称为折价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债券上标明的利率是一种名义利率,它是公司在筹划债券发行期间制定的,并事先印制在债券票面上。不管资金市场的行情如何,发行者必须按照这种利率支付利息。债券实际发行日金融市场的利率则称为市场利率。当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时,就会影响债券的发售价格。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债券不管按何种价格发行,一经发行,发行企业与持票人(即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就已量化确定,今后不管同类债券市场利率如何变化,都不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就发行企业而言,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低,因而企业可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本,并能增加筹资吸引力。对债券持有者来讲,可转换债券获利稳定且风险小,因为在企业经营初期,债券一般比股票能获得更稳定的利息收入;而在企业经营有利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以获得比利息收益更多的股利,还可享受股东的权利。
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账户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账户核算。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中,首先解决的问题是应否确认并核算转换价值。我国目前采用了确认并核算转换权价值的方法。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以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来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六、可转换债券的转换的核算
可转换债券发行时,一般约定转换期及转换率。按照约定转换后,发行企业应将债券面值、未摊销的利息调整、应付利息等一起注销,同时反映股东权益的增加。即以债券的账面价值或债券的账面价值与转换价值之和作为股票的价值入账,其中,“股本”科目登记股票的面值,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债券的转换权价值之和与可转换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如果企业发行的是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即,利息补偿金视为债券利息,于计提债券利息时计提,分别计入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或财务费用。
七、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长期应付款的发生和归还情况,企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发生的长期应付款,借方登记归还的长期应付款,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该科目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补偿贸易引进设备应付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应付款在初始确认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长期应付款进行后续计量。
1.应付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的核算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企业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企业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2.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的核算
企业购买资产有可能延期支付有关价款。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具体来说,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八、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为了核算专用应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专项应付款”总分类科目,并按照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