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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爱若是(9)

老崔开啤酒太专业了,不需要酒起子,两瓶啤酒瓶盖处一碰,手一拍瓶底,“嘭嘭嘭”,每人一瓶,全部到位。

我基本上算是不喝酒的,添上的酒也是摆设,我就不想要。老崔大手一挥说了:“没关系,我替了。”那可是真替啊,喝完他自己的,替我喝,喝得更痛快,简直是倒进食道,“咣当”一声,没了。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与王辉说明白,我不认识老崔,今天只是捎了一个口信。老崔却滴水不漏地不给我机会。王辉起身去厕所,我想跟着去,老崔立马要陪着我。我只好不去厕所了,并说:“老崔,你喝这么多啤酒,怎么也不去厕所啊。”

他干脆地说:“喝啤酒上厕所,那还算爷们囗囗”

请客的王辉几乎成了客人,敬了一杯酒之后,便再无机会了。

老崔真是酒场上的老手,左右逢源,轻而易举地就主宰了局面,逐一敬酒,再打一圈。敬酒、劝酒,但绝不逼迫,自己喝了,对方喝不喝视而不见,别人趁机脱奸耍滑,少喝不喝,他统统不在乎。那酒喝得,痛快、实在、大气,啊,老崔真够场面。老崔忒能喝了,他身后足足摆了11个啤酒瓶,替我不算。人家还硬是没有醉意。一个劲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好啊,具体的怎么好法,我也没有弄明白,无法复述。

平度人的酒席习惯,主客主动提出上饭,便是结東宴席的信号。可我的信号总是淹没在他的敬酒声势之中。

我好不容易劝着说着,最后干脆逼迫服务生上了饭,结束了这场宴会。我一直不敢正面看人家王辉,王辉倒是客客气气。

最后,还将老崔送回了家。

老崔下车,反手将车门推上,手高高扬起,仿佛是一个保龄球手打出球,眼瞅着将所有的球击倒。他为之一振,放松了所有的警惕。瞬间,老崔来了酒意,虽然夜色中我无法看清他的脸迅速变红、变紫,但我分明看得见,他的整个脸色“哗”地一下黯淡于夜色之中。整个脑袋瞬间膨胀,足足大出了一圈,就像失去外胎保护的内胎。

王辉的车已经开动,我从车窗里看到,老崔向着自己家门口倾斜而去,嘴就像被扎破的农人浇地的塑料管子,勃然喷发,在暗夜中划了一道浓浓的弧形水幕。此时,我听到了“哇”的一声……王辉的车子稍一拐弯,我便看不到老崔的影子了。

王辉说:“你的这位朋友真能喝啊。”

我什么也没有说,我想承认压根我就不认识这个老崔,可是事情已经过去,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第二天,上班,我碰见张建,问起老崔的事。

张建说:“唉,别说了,他欠我小舅子两千块钱,一直不还,打电话,经常不通,

可能是经常自己将电话线拔下来吧。”

天亮哥哥(跋)

天亮,我的蓝颜知己。我亲之、敬之的兄长。

和天亮相识,确属机缘。七年之前,我还在一所乡镇小学任教。系统内部编印的《平度教育》,每册的封面特别精美:人物形象生动眼传神;风景旖旎醉人心。纵使一枝妖冶的石榴花儿,拍得也会让人垂涎欲滴。那时,我就记住了摄影“天亮”。

2007年“三八”节,我参加市作协举行的文学创作座谈会。期间,一个穿着青褐色棉袄的中年男子,提溜着相机,不停地在会场里穿来穿去,“咔嚓咔嚓”按着快门。我清晰地记得,为了捕捉一个镜头,他竟然半跪在地上,眯着眼睛,认真地摆弄着镜头。对于这个有些胡子拉茬的男人,我有些忍俊不禁——就一张会议照片,值得跪在地上拍吗?于是 ,我悄声问旁边的熟友,这个傻男人是谁ア“天亮。”听此,我顿时惊愕:原来,好照片的背后竟是天亮不惜毁掉自身形象“抠”来的。

或许是因为仰慕,或许是因为文学,我渐渐熟知天亮。一段不是手足胜似手足的亲情从此而生。

天亮,一个特别“魔皮”的孩子。

和许多农家子弟一样,天亮打小就在泥里爬水里滚山上蹿。有些调皮捣蛋,也会要点小聪明。为了折腾对门邻居家那只“狗仗人势”的狗,他变着法子在巷口“逗狗”,直到那只狗没有劲儿瞎“汪汪”了。为了解馋,他到瓜田里“光着腚偷瓜”,瓜还没有摘到,倒狼狈地被人逮住……为了辨清石榴的“谎花”,他使劲去摇那棵满树绽火的石榴树。

“魔皮”孩子,也会害臊。他和女同学(芳儿)一起往坡里送粪,女同学要用车子推着他,他死活不干。割麦子的时候,女同学心疼他,帮他割完麦子后,特意磨蹭着时间,体同学们都走后,要用自行车带着他,他却像揣个兔子似的“扑腾扑腾”地沿着地边撒脚丫子住学校跑……这些趣事,在这本书中都能看到,那个活灵活现的皮小子,会让你捧腹大笑。

纵使人到中年,天亮也不改“魔皮”的秉性,走路也能走出些“景儿”——每晚陪媳妇健身的他,会在静夜中和媳妇踢着塑料瓶子回家。使静静躺在路边的塑料瓶子,在他们的脚下,发出悦耳的歌声。生活,也因他的“魔皮”,変得多姿多彩。

天亮,一个重情谊的哥们儿。

情谊这个东西真是奇怪,有的人因为一句话、一个举动就值得你一辈子交往,甚至可以掏心挖肺,天亮是值得我掏心挖肺的哥们儿。

我去局里报材料、天亮在五楼上看见我进了大门。于是,他愣是从一楼开始,一层一层,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地找。直到在四楼找到我.他笑日“真伤了!你得犒劳一下我奔波的双腿……”

天亮,对朋友的真,能舍得“两肋攮刀子”。万事开头难。一个朋友创业,刚开始像无头的苍蝇乱转悠,好长时间没有打开局面。守着天亮一絮叨,他就“拿着鸡毛当令箭”。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天亮就迫不及待地掏出电话,挨个给熟悉的伙计打电话,一一介绍这个朋友的业务,让伙计们帮帮忙。甚至,摸黑到伙计们家门求助。

因为我工作的缘故,经常用到照片。每当有重大任务的时候,我总会赖着天亮给我拍照片。每次给他打电话求助,再忙,他也会抽空帮我、有他在,我的心里很踏实。一次,为了拍好全国师德标兵吕文强,天亮竟然不顾满地泥灰,坐在地上拍了半天,只为了抓拍吕文强和学生之间那种“严师慈父”的师生真情。他拍照片从不摆拍,总会想方设法拿着相机寻找角度、寻找机会,抓拍到最暖心的瞬间,想.,这就是他的真性情使然。他不喜欢扭捏造作的东西。他说,见到这样的东西,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想,这不仅是对朋友的真诚,更重要的是对职业的敬畏,天亮,一个倔彆的男人。起码,我是这样认为。

他生性倔犟,骨子里有种我并不欣赏的“怪脾气”。凡是他看不惯的事睛,他也不怕得罪人,言语直来直去,不管别人能不能接受。凡是他看不順眼的人,他也不管官大官小,照样不放在眼里。我有时暗示他,做人要学会“笑在睑上,冷在心里”,纵使你不喜欢的人或事,也不要动辄不满写在脸上。他一笑置之:虚伪。

一次,他正埋头走路,一抬头发现一位喜欢用鼻子哼下属的领导趾高气昂地走来面对面不打招呼不好,打招呼吧,心里又实在是不愿意挨“哼”。于是,天亮干脆弯腰撅腚,装作系鞋带,躲过招呼。现在,天亮倒是常与这位领导喝茶,因为他已经退休,已无人可“哼”了。

对于此,我常叨念他做得不对。他说,人都生活在同一条地平线上。

对于他崇敬的人,天亮总是赤心以对。平度师范学子尊敬的长者王懋老师,和天亮无话不谈。老人的豁达、博学让天亮敬畏。有事无事,不论年节,天亮巻会到王老那里坐坐,聊聊天,拉拉呱,只为让老人欢愉……

天亮,一个不要命的计算机高手、文学耕夫。

有时候,感觉天亮就是一个痴彪,痴得连命都不要了。

这份痴,是他对事业的热爱。我不知道他从何时爱上了计算机。但据我所知,他不是学计算机出身,全凭自学居然在平度的同行中颇有名气。但他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经常通宵达旦钻研技术。为准备一个会议,他三天三夜不睡觉,仍沾沾自喜,感觉自己身体多棒!傻乎乎地不知道这是对身体的摧残。

这份痴,还表现为他对文学的执着。虽然他是一个大男人,但是他心细如发,感情细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他都会随时记之,梳理成文,自得其乐。他的心,始终牵系着他喜爱的文字。有时候,朋友相聚,席间的一句话也能引起他的注意,就会迅疾在手机上记下;有时候,别人的调侃,也能成为他创作的素材。别人在闲乐,天亮就会静静地坐在一隅,用心写文。阳台花盆里无意成长起来的一株丝瓜也能引起他对生命的感慨;二只冻死在冬夜里无家可归的小猫也会引起他落泪的怜惜……为了写作,他不分时间和地点,情感来了,灵感到了,他常常笔耕到凌晨。他说,跳跃的思维是文学创作的源泉。泉水涌动,想睡也睡不着。

这不是夸大其词,是确有其事。天亮为了他所热爱的计算机、喜爱的文字,在无声中悄悄透支着自己的生命。终于有一天,他突发心梗,住进了医院。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的头皮仿似被千万根针孔着一样,扎得心疼。

天佑好人。经过医生的妙手,他那颗倔强的心依然跳动。当我去医院看望他的时候,躺在病床上的他正拿着手机在记录他的生死历程。“好了伤疤忘了疼——别写了!”我强忍泪奔,和丽娟嫂子一起怨恨他。他说,没事,傻人有傻福。我好好的呢。

瞧,这样的一个人,不是一个傻子,是啥?

天亮,爱爬山、喜摄影、好喝茶、痴文字……哪个领域也或多或少的涉及,每个领域也会研究出点门道儿。我常说他是一个“杂家”。

我常亲亲地喊他“天亮哥”。他戏谑道:“你的哥哥太多!你叫我哥哥,我心里恣得好几天不吃饭。后来听你叫这个哥哥,叫那个哥哥,我才明白,原来我不是你的哥哥。”

丽娟嫂子在一边袒护我:“叫你哥哥最亲。”

真是这样的,“天亮哥”最亲!

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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