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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英雄气

“你说。”赵火强忍泪水,点头道。

阿卡金缓缓道:“我是山鬼的火凤部落的人,用你们的话说,我是赤鬼。”

赵火作为鲁国太史之子,也算是年纪轻轻就见多识广,他明白阿卡金所说的意思。

山鬼族人数众多,虽然他们的衣服样式大体一样,但依照衣饰色彩和图腾的不同,可以分成三个大的族系。有的山鬼喜穿白衣,这样的被大夏人称为“白鬼”,有的部落以青衣为上,被称为“青鬼”,而有的身着红衣,这样的就是“赤鬼”。

山鬼族虽然有这三个族系,但各部落还是比较团结的,不过不同族系的山鬼,行事风格总有一些不同,比如青鬼一族很容易和大夏族交好,他们人也最美丽,性格平和;而赤鬼通常擅长武艺,个性也极悍勇,大夏人与他们接触,如果不小心犯了禁忌,那是会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而青鬼,则最少与大夏人接触,甚至其他两族的山鬼人都对他们保持距离,他们的女人很美丽,但巫术极其诡异恐怖,族中也是以女人为尊。

“我是火凤部族的人,”阿卡金接着说道,“但我是在大夏国出生的,我的父亲是火凤部落的勇士,叫阿塔布,二十几年前,连同族中十多个男女被人贩子抓走,运到了越国。”

他顿了顿,看到赵火听得很投入,就接着说:“我是在越国出生的,奴隶之子,我会你们大夏国的话,十四岁就被姜怡买下来。父亲小时候和我说过,故乡的山很美,水也很清,我们火凤族人,男的勇敢,女的漂亮,总之那里很美,可我想,我今生再也没机会回去了。

“父亲在我七岁时就死了,他把自己的虎牙项链送给了我,说希望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带着这个作信物,回到部族中去,这也是我的愿望;那个项链,是属于部族勇者的,我一直戴在身上。”

他费力地坐起来,从腰间的袋子里出了那个项链,那项链用银线穿成,共有十颗雪白的尖牙,其中最中间的两间明显比其它更大,想必是老虎的犬齿,那每一颗牙都被精心修整,包了银边,还在上面刻了符咒一样的东西。

阿卡金将项链交给赵火:“兄弟,我知道你是真心拿我当朋友,我信任你,我希望你以后如果获得了自由,替我把这串项链交给我们部族的族长,他叫获尔木,我回不去,这件东西回去了,我也能瞑目了。”

赵火郑重地接过了项链,点头道:“只要我活着,一定帮你完成愿望,我死不了,所以项链,一定会回到你的故乡的。”

阿卡金并不知道赵火的秘密,只当是最郑重的承诺,于是说道:“我们部族,在楚国涪水的南面,你如果去了楚国,到丽凤镇,从那里一直向东南走,一百里左右,那里有一座凤鸣山,我们部族世代就在那里。如果实在找不到,只要碰到同样山鬼的部族,一打听,就能指点你去我们部族的路,其他部族都是我们的兄弟,你说明来意,他们会帮助你的。”

“我记住了。”赵火点头,将项链仔细地收到腰包中。

看到赵火坚定坦然的目光,阿卡金的脸上浮现出满足的笑意:“兄弟,你是个勇敢高尚的人,我阿卡金死前能认识你,也知足了。”

勇敢高尚?……赵火愣了,他只是把阿卡金当作好兄弟,所以毫不犹豫地愿意替他去完成心愿,至于勇敢和高尚这两样东西,他好像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自己有关,虽然他明知这是赞美的意思,但一个奴隶,吃饱都是梦想,怎么会考虑这些?

就在这时,一个军医走了进来,他是每天来例行检查伤员的恢复情况的。看到赵火支着拐杖站在阿卡金的身边,他就知道这个少年情况不坏,但一看到阿卡金的脸色和呼吸声,就变了脸色。

“你的情况不妙。”这个军医仔细了搭过脉后,沉声说道,“前几天脉象还只是虚浮急躁,现在已经轻软无力了。”

“我知道,我自己清楚,我快死了,你们也无能为力。”阿卡金淡然一笑。

那军医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的神情:“其实,要是在前几天,地夫子或许有一成可能把你救过来,但是,我们已经把它用光了,太多的人需要这味药,它本身就很稀少,我们的存货不够。”

赵火眼睛一咪,他从军医的眼中看出了异样,冷哼一声:“不会是这么珍贵的药材,上面不肯给我们这些奴隶用吧。”

“怎么会!”军医脸一红。其实,这药是给军官使用的,别说是他们这样的奴隶,就是普通的士兵,也没有权力使用。

阿卡金的眼中闪过阴沉的神色,随即暗淡下来:“一成而已,试不试也一样。再说了,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贪生怕死呢。”

赵火摇摇头:“医生,我求你,尽力救他吧,哪怕让他减轻些痛苦也好。”

“好吧,我开个安神的方子。”军医叹息一声,起身离开。

没过多久,那军医果然送来一丸药:“吃了这个可以止痛安神,让他睡吧,看他这样,昨晚肯定睡不好。”

赵火不作声,接过药,拿了碗水,帮助阿卡金服下。

果然在服下药后,阿卡金就沉沉地睡去了。

就在赵火心情沉痛之时,门外,战争仍在继续。

因为姜骁回归在即,城外的叛军几乎是拼上全部的老本玩命地攻城,甚至不惜出动火箭射向城内,守城的士兵,也感到了压力,几乎悉数出洞。

几乎所有的叛军都压在南城门,连姜怡都自上阵,带头冲杀,云梯是架上去了,但是却一直没能冲进城去,这场战斗从早上打到日暮,直到深夜仍在继续,第二天,双方也没有罢手的意思。

双方一共死伤超过一万人,叛军这边,鲁凤、李勇双双战死;而城内,姜宁也被流箭从右眼贯脑,当场送了命。事后,姜寒数了数他的尸体,全身五十多处伤。

赵火无聊,此时阿卡金睡得香甜,他就支了拐杖来到营前,向沂水城看去。只见火光冲天,城内已多处起火,而城外,无数士兵和苦力仍在全力冲向城墙。

就在伤兵们纷纷对着远处的战事指指点点时,一阵马蹄声传来。北边的地平线上也起了烟尘。

听这阵蹄声,数量很多,而且整齐有序,显然是支训练有素的骑兵,赵火心里一惊,和大家一起向远处看去。

过了许久,地平线上渐渐显出一支队伍的样子,果然是一阵骑兵,带着远处尘土飞扬,隐隐地,这支队伍带着浓烈的杀气,显然是一支精兵。

所有伤兵都议论纷纷,不知这支队伍是敌是友。

队伍渐渐靠近,眼尖的伤兵已经注意到,这支队伍的骑号,是一个大大的“齐”字,而前排骑兵的胸甲上,居然并不是私军的标识!

这是真正的齐国军队!

赵火没有看士兵人数的经验,但他隐隐觉得,这支队伍,只怕有上万人!

上万人的骑兵,是一个很可怕的概念,齐国虽富,骑兵也不过七万人!所有的人都愣了,隐约地感到,这些骑兵人数众多,但不是他们的朋友。

然而能战斗的人都已出战攻城了,留在这里的,只有军医和伤员,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怎么办。

几乎是转眼间,这队骑兵已经扑到了营前,那冲天的尘土呛得伤兵连连后退,却又整齐划一地突然止步。

四骑快马从队伍里走出来。

当先一人四十多岁,披着黑色的披风,一身银甲,戴着赵火不认识的高高的冠子,他腰间宝剑的剑鞘用珠宝镶嵌,跨下的战马也是纯黑色的,闪着健康的光泽,显然是品质不凡。这人身材并不雄壮,留着漂亮的胡须,没有武将的锐气,但身上散发着一种上位者的威仪。

他身后的人策马上跟上,和他并马而行,这人也有四十多岁,但比前者年轻,一骑棕马,红色的披风,比先前一人的略短,同样是一身银甲,戴了头盔,腰间则是一把青色长剑,虽未出鞘,赵火已隐隐感到它的杀气。而这人的目光之犀利锋锐,让赵火都生出怯意,不禁回想起姜宁独守云梯的可怕目光。这人留了短须,身材并不彪悍,却显然也是身经百战之人,同时举手投足间气质不凡。只是他的面色惨白,加上策马狂奔的劳顿,竟然面有汗水。

而第三人,却远远地站到了第二人的身后,他骑了一骑精壮白马,文士打扮,只有三十多岁,没有留胡须,一对明亮的眼睛,在他白净清瘦的脸上极为醒目,他的气质沉稳内敛,颇有学者的气度。

第四个人,与第三人并行,他只有二十多岁,骑着一匹神俊的红马,一身黑色的铁甲,他并不高大,模样也毫不奇特,但身上杀气浓重,仿佛一只隐在草丛中的豹子,他的手中拿的是一把战斧。

他们刚一停下,姜怡的家臣、负责照顾这些伤兵的毛升,就闻讯策马奔了过来,他看出这些人的不凡,所以并没有先亮剑,只是大声喝问:“何人擅闯军营?”

“报上你的身份。”那骑棕马的人原地一动不动,冷声问道。他的声音阴沉至极。

“你还没说……”毛升刚要反问,但被这人的凶狠目光一扫,顿时觉得全身发寒,眼光再扫到那人身后的骑兵身上,后面的话被咽了回去。

这是一支何等肃整的骑兵,不但战马雄健,马上的骑兵,个个腰身挺直,面色彪悍,持刀在手,目光里隐隐带着杀气,被这么多凶光一齐盯着,毛升顿时打了个寒战。

“我是姜怡公子手下的毛升!不论你们是谁,擅闯军营就是与我们为敌!”毛升壮起胆子大吼了一句。

骑棕马的人,听到了攻城者的名字,嘴角似乎牵出了一丝笑意,那是一丝冷笑:“你就是毛升啊……哼,与你们为敌?”他的目光突然亮起,宛如实质,声音也高了八度,带着凌厉的怒意,“你去告诉你的主子,让他马上从战场上退下来见我!就说,他的老子,姜骁来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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