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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后的玫瑰(1)

我是个绝望的人,是没有回声的话语,

丧失一切,又拥有一切。

最后的缆绳,我最后的祈望为你咿呀而歌。

在我这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聂鲁达

这一年的情人节满大街还是飘散着玫瑰和百合朝生暮死的香气,一日之内飙升的花价让红艳的玫瑰更加傲然地盛放。

我在小区门口的花店买了24朵玫瑰,帮我包扎花束的老板娘轻车熟路地和我聊起来,她含着笑意问道:“女朋友是情人节生日啊?真巧呢。”

“她是今天生日,所以朋友都取笑她是个情种。不过她不是我女朋友。”我把钱递给老板娘,望着那些沾着露水的娇艳玫瑰,不知怎的,从这玫瑰最盛放的样子中,我竟好像看到它们在瓶颈里渐渐褪色后,花瓣卷曲,容颜不再的颓然景象。

“那就是喜欢的人了?小伙子你这么有心,她一定会感动的。”老板娘热情地鼓励着。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拿着玫瑰向远处的街区走去,在最后一个马路口转角后,停在了一栋灰色的居民楼面前。

冬天的楼房透着股凄然苍凉的气息,穿堂风哗哗地刮过门厅,从每一扇紧闭的门窗的间隙里见缝插针地吹入。水池中没拧紧的龙头里凝结着寒冰,好像一句缄默在心里多年,仍未说出口的哽咽。我站在一楼的院落门口,院里的树木花草在秋霜冬雪后早就褪去鲜绿,凄冷成一部漫长纪录片里的灰色剪影。而在被寒冬磨灭到万物凋零的景色里,院落人家的窗户上红色的“喜”字显得是格外温存。它们在我的瞳孔里渐渐放大,鲜红的颜色占据了每一寸记忆的细胞,让我想起了孟雨最喜欢的那条红色长围巾。她不喜欢太短的围巾,因为长围巾只要在颈脖上围几道就可以出门了,短围巾你还得学会怎么打结。孟雨是个很怕麻烦的人,笑容里都是懒散的味道,走在街上鞋带散了都懒得去系,从不买翻盖滑盖永远只钟情于直板的手机,所有的银行密码都是同样的数字组合。

看,只要给我一个画面,我就能沿着记忆的线索无限延伸下去,想起有关孟雨的点点滴滴。想念是条万劫不复的道路,它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却欲罢不能。起先是一条围巾,然后是一个笑容,一个转身,一句轻柔的撒娇,一张哭到破碎的脸庞。最后是一个故事,一个你舍不得放弃却不得不离开的人。还有一段人生。

我低头看了看手上的玫瑰,它们的笑容在寒冬里再坚韧,也还是抵不上一纸窗花的喜庆。我知道,孟雨要结婚了。

我不记得男方是孟雨的第几个男朋友了。第十三个还是十五个,也不觉得这个脚踏实地沉默寡言总是把皮鞋擦得和脸一样光亮的公务员哪一点吸引了她。他不过是出现的刚刚好而已。可能在孟雨敏感脆弱的神经忽然崩溃的一瞬间,递给她一张纸巾或是给了一个拥抱。或是复制了哪一个法国电影的浪漫桥段,让孟雨觉得自己可以像女主角一样至此剧终地幸福下去。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了。我曾经对孟雨说过,等她结婚的那一天,我就放弃她。绝不再对她死缠烂打穷追不舍。让她在绝对自由宽广的空间里自顾自地幸福下去。

于是此刻,我放下手上的这24朵玫瑰,它们在这个灰冷的世界里绽放,美艳得如此格格不入,却还是倔强地扬起单薄的裙摆。

冷风把几片花瓣剥落。无声地祭奠我爱她的这些年。

孟雨是我高中的校友,我们学校八大校花之一。也有人说她的姿色最多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传言中说得那么惊艳。而在我的眼里,全世界的女孩只有两种,长得像孟雨的和不像孟雨的。像孟雨的就是漂亮,不像孟雨的就是不好看。我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孟雨的情景,那是在高一暑假的英语补习班。那时我刚从一节昏昏欲睡的英语语法课中醒过来,打了个哈欠一睁开眼就看见孟雨穿着一件薄纱的连衣裙走进班里,她的皮肤特别白皙,隐约都能看得见脸上淡青色的经脉。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靠窗的桌椅,然后缓缓地坐下来。

窗外蝉鸣不止,柏油路一点点融化,夏天在每一寸碧绿的枝叶上蔓延。风把孟雨修长的颈脖后细碎的头发吹起又放下。我坐在教室的后排,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瞬间寂静,如同凌晨时分落雪的天空。雪花一片片地飘落,坚硬的城市一点点柔软起来。

当然这个初次见面的场景在日后的回忆里,肯定会被我泛滥的感情修饰得更加梦幻而失去真实性。但我对孟雨就是一见钟情。我已经懒得去说我有多爱她,多倾心于她的美丽,在这个“爱”已经被反复诉说而匮乏廉价的年代,我也拿不出特殊的证据来证明我的爱情足够轰烈到什么可歌可泣的程度。那感情拍不成一部电视剧也写不成一篇韵脚完美的十四行诗,但它长在了我的骨头里,让我只要一想起孟雨,就有万般柔情涌上心头。纯粹,浓烈,又义无反顾。

一见倾心之后,就是漫长的暗恋期。我做了许多人年轻的时候都做过的傻事,比如参加校篮球队,在孟雨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拼了老命投出一个三分球,然后在投进之后做了个转身跃起的动作,自以为自己很帅气。比如偷偷从校办公室的几百张学生证里找到她的,只为撕下上面一张一寸照片,放在抽屉里没事拿出来边看边傻呵呵地笑着。对了,我好像还跟踪过她,坐上完全和我家反方向的公交,看她下站之后再一个人沿着漫长的单程走了回来。

可这些付出也不堆砌不成一个好的结局。当我在孟雨生日那天凑了身上所有钱买了一束玫瑰,并鼓起勇气向她告白后,和多数普通男生一样,我收到同样婉转好听却暗示着绝不可能发展下去的拒绝。

“人家又不喜欢你,你干吗还要去喜欢人家?我们学校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生。”当时同寝室的兄弟周天这么安慰我。

我摆了摆手,懒得理会他。让我难过的不仅是被孟雨拒绝这件事,本来我就做了最坏的打算,在孟雨拒绝我之前,我早就在心里把自己拒绝了九百九十九次,这第一千次说出口的告白,就是为了再听到否定的答案后让自己彻底死心。

那时我看着对面婉言拒绝的孟雨,尴尬地挤出一个惨淡的笑容,转身就离开了。只是才走几步就被身后的人叫住。

“林海,你跟周天很熟哦?”在校园里昏黄的路灯下,孟雨眨着清亮的眼睛看着我,长长的睫毛在氤氲的光线里如蝴蝶般轻盈。而我手里的玫瑰在暗黄的街灯下也陈旧成一张年久的旧照。

“我们一个寝室的,他就睡我对床。”

“这样哦。”孟雨的眼眸转向别处,脸上流露出一种不自然的心不在焉,眉目里尽是掩不住的羞涩。

其实在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她的心思,忽然间明白每次孟雨经过篮球场侧身一瞥的时候,从来不是为了看故意出风头的我一眼。她的眼睛早就长在了周天身上。在茫茫人群里,其他的人对她来说不过是模糊淡却的华彩,只有周天的身影能住进她的眼眸,扎进她的心脏。只是我一直不希望自己明白。真相刚冒出个棱角就被我大刀阔斧地砍了回去,盲目控制了我的神经,竟让我觉得这个在被拒绝之后更深层次的打击反而是个可以与孟雨走得更近的机会。

“对了,这个周末我和周天去溜冰,你要不要也一起来?”我试探性地问了问孟雨。

自从我说出这句话,就已经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了一个烂俗的爱情脚本的手上,任它把我的青春烧成一场无疾而终的残片。

那之后,我们三个人开始一起行动,消磨大把时光。毫无悬念,我成为了夹在孟雨和周天之间一个桥梁的角色。一个传信的邮差,一个没有点痣的媒婆。

慢慢的,我也识相地不和他们一起吃饭和出游,周末总是推脱说自己要练习篮球准备比赛,每天放学后也早早地离开教室,把晚餐时间留给他们两个人。我终于从一个没有戏份的电灯泡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路人。

如果没有发生接下来的事情,也许我能够把宽容和坚强继续佯装下去。

事情发生在高中最后一年的秋天,学校的宿舍里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失窃事件。手机、钱包、MP3、牛津字典甚至早餐喝了一半的牛奶。锁在柜中的贵重物品,放在桌子上的廉价参考书,没拆吊牌的新衣服和穿了好几年的破球鞋。一件件物品就这么人间蒸发。这个小偷技术高超,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他又是个没原则的小偷,他什么都偷。他偷窃的欲望不是因为别人握在手里的物品而产生的,那欲望是自己长出来的。他不是真的需要偷窃东西,不是因为家境贫穷而走投无路。他的骨子里长了偷窃东西的病魔他有窃疾。有窃疾的人总以为别人拥有整个世界,而就算真的把整个世界都塞在他手里,他还是觉得一无所有。

本来这件事和所有风起云涌的校园新闻一样,只能成为我茶余饭后的谈资,过去就过去了。但命运总是充满巧合,如果那个放学后的黄昏我没有中途折回班里,就不会看到那个身形颀长的男生走到教室的后侧,然后心不在焉地从后排座位的书包里拿走一件又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偷东西的人,就是周天。

那个成绩优异笑容好看,在篮球赛里总是力挽狂澜的周天。生日的时候总是有低年级的学妹红着脸送来许多礼物的周天。孟雨喜欢的周天。

在震惊之余,那一刻我的内心还有更多复杂的情绪。它们在脑海里来回颠倒之后,变成一个邪恶的意念“这是个机会。”

一个让孟雨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原来是个窃贼的机会。让她在失望之后彻底死心的机会。

在一周后的升旗仪式上,真相便昭然若揭了。眼镜反着白光的教导主任站在主席台前一脸严肃地宣读了事情的原委。人群立刻骚动起来,细碎的言语蔓延成河,全部指向那个主席台上站在教导主任旁的男孩。事情败露后周天的父亲就赶来了学校,为了平息这件事情,周天应该在今天之后就会停学,然后被送出国外,从这座小城人间蒸发。

“家里这么有钱还偷东西!好奇怪啊他!”“真的是周天吗?不可能吧!他人看起来很好的。”“啊我太失望了没想到他是这种人!”在嘈杂的议论声里我把目光投向前面的孟雨。秋阳柔软地栖落在她的肩膀上,让她的身线更加柔和。我多么希望她也能和旁边的女生一样,融入交头接耳的人潮里,露出嫌弃和失望的表情。

可是没有。孟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沉默如神像。忽然有个同伴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句什么,她的身影趔趄了一下。然后她回过头,朝我的方向看来,眼神完整地对上了我的目光。

她用一种愤怒到近乎绝望的神情望着我。似乎要用目光的锐利直接戳通我的心脏。

“是你告的密?”早操结束后,孟雨拦住我问道。

“是。我想让你看清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但我今天才清楚,原来你是个这么卑鄙的人。”孟雨的眼睛里闪着晶莹的光。那一刻我忽然晃过神来,想起孟雨和周天朝夕相处的时间比我还要长,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发现的。

“我每天和他一起吃饭一起上学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我真的没想到最后打报告的人是你。你以为我知道周天是小偷就会讨厌他?然后喜欢上你?还是因为你嫉妒我们在一起然后做出这件事情来报复我拒绝了你?算了吧我告诉你我就算喜欢上任何一个路人也不会喜欢上你的!”孟雨已经开始哭了,她的情绪失去控制,她也不想控制。激烈的言语像弹一样从她柔弱的身体飞出,百发百中地击在我的心坎上。

她可以原谅周天偷东西但是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揭发周天。只是因为她爱周天但是不爱我。

光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死无葬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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