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笔记本电脑连续工作了若干小时,连触摸板的温度也开始升高。现在我很累,眼睛干涩得发痛。夏天已经来了,我流了很多的汗,开始变得浮躁起来。窗帘外面的天空大概已经是暮霭沉沉的样子,总是不经意地就会黑下来。
我换了一个新的BLOG,开始源源不断地写日志。再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隐秘的空间让我如此快乐地肆意而为。我的出奇简单的生活于是承载在大段大段错乱无序的文字上。我一直坚持以为,空洞的生活才会赋予人写日记的能力,并以此作为一种自恋式的祭奠。遗憾的是,我的高三没有留下过任何记录,尽管我曾经准备了很厚的日记本,可是最终与那些无以计数的参考书和草稿纸一起,被塞进纸箱里,没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
我突然想起被我藏在抽屉里的那个本子,于是打开锁费力地把它找了出来。牛皮纸封面,细细长长,里面是毛边纸对折好的页,本子的左边用很粗的白线扎起来。我19岁生日的时候婷婷寄来的礼物,要我坚持用它写日记。她的眼光总是出奇好,当然,这样的好也许只是在我看来如此,于是我们这两个眼光不被人理解的异类总是惺惺相惜地粘在一起。
18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个木头的方形笔筒,四面是各种颜色的细碎的小石头。让我想起来在淮海路的新天地里见过的一幢不算高大的建筑。那时我俩坐在学校旁边的一间叫“顶禾”的点心屋里,吃十块钱一份的廉价蛋糕。那是我们常常在一起吃东西的地方,有廉价的披萨、糕点和饮料,桌布很漂亮,音乐很柔软。婷婷坐在我的对面,嘴里含着一颗樱桃,她对我说,明年生日的时候你就在上海了吧?不知道我会死在哪个角落。
我们于是咯咯地笑起来。
我去倒了一杯水,眼睛继续干涩,点了一滴博士伦的长效润眼液。闭上眼睛的时候一股液体顺着眼角流下来。我奇怪地拿起瓶子来看看,明明只点了一滴而已。
然后我打开那个粗糙纸面的本子,质感很好,摸上去的时候总是感觉踏踏实实的。我拿着笔在上面写:婷婷,我今天突然想你了,并且为此似乎掉了一滴眼泪。这种想念轻轻一点就漾开,就如同我用黑色的水笔在这样的毛边纸上写字,墨水总是轻易地就洇开了。
我又一次感到口干舌燥,持续不断地喝水。武汉的五月热得让人无可奈何,不能安静下来。而我的那座北方城市里灰蒙蒙的干燥寒冷的冬天,似乎已经恍如隔世。
我们在高三的那个冬天里不可思议地花掉了无以计数的时间讲话。大多数的时候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鸡毛蒜皮,比如Lancome又出了新的香水,还有AMAI和odbo的黑白搭配哪个更抢眼一些。那时我是一个头发很乱脸色很黄的理科重点班的高三学生,可是我花掉了大把的时间听婷婷告诉我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把戏。乐此不疲。
那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下了课以后去一个很小的店子里吃打卤面和过油肉,还有店子旁边的小摊上的烧烤。老板娘一见到我们总是笑嘻嘻的,对我们说,来了啊,坐吧。或者慢走啊,再来啊。她也许会以为我们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吧,但其实我们只是常常在一起而已,虽然我很喜欢她。
后来她终于支撑不住天天走读的辛苦,每天熬掉晚自习已经夜色茫茫,回到家的时候一头栽到床上就再也起不来。她在学校对面租到一套房子,只隔着窄窄的一条马路。她带我去看,两间卧室,有厨房和卫生间。可是只用得着一间小卧室,有明亮的阳光、安静的写字台和单人床。她说,你搬来我们一起住吧,我要你照顾我。
我看了看她,然后点点头说,好。
只有很简单的行李。满满几箱的参考书,一手提袋的CD和磁带,毛巾、牙刷、洗发水,别无他物。我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另外一间大卧室,把所有的行李整理好之后抱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失声尖叫。
可是还是感到了深深的疲倦。所有的书堆起来摆满了两个书柜,500页的化学习题集,一页一页地认真翻过去,上面有各种颜色的波浪线、圆圈或者三角形。吃完饭的时候婷婷总要从书架上取下它来,慢慢地翻着看,即使这个学文科的孩子看不懂上面奇奇怪怪的方程式和分子结构。合上它的时候放在胸口,沉甸甸的。她眨眨眼睛说,我一拿着这本书,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这个没有长大的女孩子,她总是这样简单自在地生活。高高扎起来的马尾辫,眼睛明亮,脸上总是笑吟吟的样子,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却不经常穿,只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宽松朴素。
而现在我在这座女孩子多得出奇的校园,看着她们被廉价的彩妆和花花绿绿的衣裳包裹。因为年轻,她们仍然可以像新鲜的水果一样淌出饱满的汁水。可是我还是会想起婷婷,这个简单而自信的女孩子,对时尚灵气十足却坚持素面朝天。
我在这个被女孩子重重包围的学校里终于读到了文科,我的课表里有大片的空白。日子如同云朵一样悠闲地走过,数不清地晃掉了。女孩子们穿着吊带睡裙神情慵懒地洗衣服、梳妆,然后变得光鲜靓丽起来,被等在楼下的男朋友接走。时间是唾手可得的财富,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拿来挥霍。高三时黑板旁边的倒计时牌像一个遥不可及的童话。原来我们的生活一直就在这样周而复始地祈盼,接受,再祈盼。而我知道的是,蓝一定有着如我当年般明晰的目光,因为祈盼,所以可以埋下头去一页一页地翻过厚厚的参考书。
这个曾经桀骜得令人头痛的孩子,她现在会因为班主任的责备而耿耿于怀,她终于愿意平和安静地生活下去。
我一定要去北京。这几乎是她高三里对我说过的惟一一句话。
我一直喜欢这样桀骜而倔强的孩子。他们不说我想如何,而是我要如何,生活的路在他们脚下变得笔直,并且没有纷扰。惟一不变的目的地,最终到达或者没有,但是绝不会中途转弯。
蓝说我一定要去北京的时候,我很想笑着拍拍她的头,告诉她这样很好。我一直都羡慕她。
我在高三对颜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我们都能到上海去多好。那时候我用得很多的一个词就是如果。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不确定的可能性,于是我用各种各样的假设让自己知道,这样让人窒息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其实是有前方的。
颜歌说,乖,应该可以的。这个时候我的心就会空荡荡地漏跳一拍,然后笑一下,自言自语一下,嗯,应该可以的。
那些个寒冷冗长的夜晚我们就在电话里陈述着彼此小心翼翼的祈盼。遗憾的是,我们从来都没有勇气告诉自己,一定可以的。
我的胃开始轻微地抽搐,起身去端来电饭煲煮的一只鸡蛋。电饭煲是个太过方便的家伙,容易让人变得懒惰起来。那时每个早晨,我用一只小铝锅煮两只鸡蛋和一大袋牛奶。婷婷总是赖到最后一刻才肯起床。她在卫生间里洗漱的时候,我把牛奶盛在一对一模一样的瓷杯子里。告诉她这一杯是你的,这一杯是我的。婷婷是个不爱喝牛奶的孩子,她皱着眉头喝掉大半杯,在我来不及苛责她的时候,她背起书包,扯着我跑出门去。一边下楼梯一边剥开手中的蛋壳。
可是有一回我生气了,因为她无论如何不肯再喝牛奶。我沉着脸,我们沉默着僵持。然后我不由分说地把杯子架到煤气灶上加热。半分钟以后杯子底发出一声闷响,婷婷凑过头去,突然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用发抖的声音告诉我,杯子被你烧裂了,白痴。
我因为这件事情沮丧了很久。那对杯子终于只剩下了一个,婷婷也满足于不用再被我强迫着喝牛奶。以后的日子我开始用一只小铝锅煮两只鸡蛋和半大袋牛奶,可是我再也没有对她发过脾气。
我大概只有对这三个女孩子是没有发过脾气的,婷婷,蓝和颜歌。这对我来说是件困难的事,因为我有时会轻易地泄露我的迫切和不满。可是对这三个全心全意依赖我的女孩子,我只是想要好好地保护她们。
婷婷告诉我,课间操的时候看到蓝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那个白净的男孩子,个子很高,很瘦削,对蓝百依百顺,蓝把他叫做WING。婷婷说蓝现在似乎过得很满足。我想她应该是满足的,因为我再也无法从她脸上寻觅到从前的一丝桀骜,还有决绝。
高二那个春天的周五下午蓝跑来找我,对我的同学说,她回来以后请告诉她,我在楼梯下等着她,我一直在。我结束了一场长而无聊的会议回去上晚自习的时候,有人对我说,一个小姑娘要见你,已经在楼梯下等了两个钟头。
我飞快地跑下楼去。她坐在楼梯脚的台阶上,双手托着腮,一脸抗拒而冷漠的神情。我知道她一定是寂寞了,并且,有话对我说。
我逃掉了那一节晚自习。天黑了,风很大,我不停地在和她说话。我们站在操场的看台上,她指着田径场,她说她就像站在正中间,所有的人都按部就班地在跑道上奔跑,她站在原地,看着他们围绕着我旋转,可是她发现自己无法加入。
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们回过头去审视,这些忧伤得无法自持的岁月,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流走。可是我仍然记得那个穿红色刺绣上衣戴着兽骨项链的女孩子,在那个黑漆漆的夜里告诉了我她所有的恐惧,头发在风中变得凌乱。
那段时间我逃掉了很多的晚自习,因为蓝频频地来找我,她的那些无人知晓的惶惑需要倾吐,不然它们会哽在喉咙里,让她窒息。我陪着她在马路旁边走,来来回回地翻折,吃冷饮,或者去音像店里淘碟子。
那时候我们听的东西很相似,虽然有小小的争执。比如《青春无悔》里我最喜欢的是《模范情书》,而她却认为《白衣飘飘的年代》更好一些。比如我一直听张楚的《爱情》,而她却更喜欢《姐姐》。这些歌现在都不再去听了,可那时候是很珍贵的宝贝,塞满了抽屉和柜子,她甚至从我这里拿走了BJORK的《Homogenic》和NIRVANA的《纽约不插电》。
后来她对我说,简直不敢回想那一段日子,那样歇斯底里,把自己团团困住。可是以后也许再也不会这样不留余地地热衷于一种情绪,即使是沉沦。
我们曾经干过一件疯狂的事情。期末考试第二场结束的时候她来找我。天已经黑下来了,吃完晚饭以后我们沿着马路走,绕了很大的圈子可是发现有太多的话没有说完。蓝说我们去操场坐着吧,一整晚。她看着我,眼睛突然变得明亮起来。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对她说,好。然后把WALKMAN塞进书包里,拿着外套义无返顾地和她离开。
那时我们坐在看台上,夜色浓重地压下来。天很冷,午夜开始起风。我把外套裹在她身上,自己把双臂圈起来,安静地听她一直讲下去。凌晨两点的时候她讲累了,我们沉默地靠在一起。我把耳机分一只给她听,小红莓的《DREAMS》。她说这个主唱的声音真像王菲,我说不对,是王菲像她。她笑了一下,然后我们都不再说话。
过了很久,我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碰了一下我的肩膀,她说天要亮了。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远处的天微微地泛起了白。我已经浑身冰冷,可是蓝笑了,像个孩子一样的无邪,她紧紧地裹着我的衣服对我说,天要亮了。
那一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坐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她跑来告诉我,她上文科了,她终于鼓起勇气从那个重点班里逃出来去学文科了。她转身的时候阳光笼罩了她的背影,轮廓变得耀眼起来。我突然感觉到安宁和快乐在心底蔓延,我知道,她终于没事了。
我拎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洗发水、牙膏和泡面的时候看到Z的短信,抱怨自己又荒唐地堕落了一天,放在桌上准备拿去上自习的书包始终还在原来的地方。而我发现自己长久以来的生活一直是一种不曾改变的状态。走20分钟的路去文科楼上课,回到寝室以后把背包挂起来,打开电脑,聊天或者应付编辑的催促。偶尔看一会儿电视剧,然后爬上床去听英语。不会有人再需要如此的关怀,或者我不会再给予关怀。
我还是想念起高三的那个冬天,窗户上结出一层一层的霜花,用手指使劲擦会露出一小块透明的玻璃,然后透过玻璃望下去,有白色的积雪和行走缓慢的人,裹着厚厚的衣服,打招呼的时候嘴边就冒出白汽来。
那个冬天我们就是在一间小教室里度过的。破旧的小教室,黑板上有一道很深的裂缝,木头地板,踩上去吱吱呀呀地响。所有的人都把身体蜷缩起来,戴着毛线手套,露出五个手指。不做题的时候就抱着暖烘烘的杯子安静地看书。时间总是轻易地就过去了。
除了上课的时间,我几乎全部和婷婷在一起。她的教室在一楼,我的教室在三楼。下了最后一节课后我花掉十几分钟的时间整理好笔记,然后下楼去找她。她早就已经趴在书包上等着,从离楼梯口很近的教室门里看到我,于是扯着书包跑出来。
路上有很多高三的孩子,学校门前的那条很窄的马路被自行车挤得满满的。可是你可以轻易地辨认出他们,弓下身子轻盈地掌握着方向,像鱼一样在车流中穿梭,然后从身边擦过,风一样地消失掉。老师说你们现在要抓紧所有的时间,不要浪费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比如放学后要快一些回家去。可是婷婷还是爱拉着我去逛学校周围的所有小店子,当然她最喜欢的是“鼹鼠”。开店的是一个19岁的姐姐,据说原来在一所私立高中里念书,惊世骇俗地和男朋友同居,惊世骇俗地被学校开除,然后就和男朋友攒了一小笔钱开了一间店子。但是他们的眼光真的是很好的,店子里面的人总是满得无法转身,所以很快就有了第二间。他们的故事迅速地就在女孩子中间流传开,大家或者感叹或者羡慕或者佩服,于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去这个店子里淘东西。但毕竟都是很乖巧的孩子,没有人有勇气或者真正愿意去尝试这样一种生活的。
婷婷总是买很多小东西,信纸、小本子、花花绿绿的发卡和手表,尽管我认为都是些不必要的花费,但是她一拿起来它们就再也不舍得放下。当然她还是常常检讨的,因为她终于发现,这些零碎的花销加起来其实是一个很庞大的数目。
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爱花钱的孩子,买很多看起来毫无用途的东西。耳钉、背包、CD和花裙子。我没有再找到像“鼹鼠”一样有故事的店子,但是仍然买回来许许多多不必要的东西塞满了抽屉。于是我在别人眼里成了奇怪的女孩子,自己赚生活费,看奇怪的书,听奇怪的音乐。
其实我已经不再听奇怪的音乐了,我现在听的是斯洛伐克爱乐乐团演奏的门德尔松第四交响曲,还有Ludovico Einaudi的钢琴曲。没有什么激烈的情绪去听原先那些音乐了。有一次把齐豫的英文碟子放出来听,十分钟以后寝室的女孩对我说,换下来好吗,我听得简直要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