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鹏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执行局的规章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立案制度,以往都由汪凤琴立案,按单双号分给两个执行实施组。胡大海在分案的时候总是将难的留给自己,其余分给执行一科的同志;而崔玉彬总是将最好的、标的大的留给自己,偶尔分几件给史良华,其余差的分给执行二科的其他同志。另外执行款发放方面也存在漏洞,各人的案件由各人负责,填好发放表由分管执行局长审批后交汪凤琴那拨付执行款,而一些法官在当事人不吃请或送点好处之前,总是将执行款压着不及时给。而且汪凤琴总是将执行款存在自己关系好的银行,利息和李高亭商定后发点作执行干警的补贴,但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许多人怀疑这里面有猫腻,向李高亭和贾振清提过意见,但他们置若罔闻。
朱海鹏决定进行改革,他首先从立案制度改起,采取统一分案,将执行局有执行资格的法官按顺序编号分案,这样就不存在有人在其中捣鬼,好与差看运气,风水轮流转。这一制度受到了绝大多数法官的支持,只有崔玉彬和史良华不满意,两人对朱海鹏恨之入骨。
接着,朱海鹏采取执行款统一审批制度,所有执行款存入定点银行,银行利息自动转入公款账户,承办法官发放执行款由自己一支笔审批,即批即付,不允许迟延支付,发现一次算一次违纪。另外,执行款实行专户,存管分开,汪凤琴负责登记,发放由欧阳茹负责,这样是一种有效的监督,防止执行款到账后不及时支付当事人。这无形中就剥夺了汪凤琴的权利,使得汪凤琴对朱海鹏怀恨在心。本来发放执行款也有很大的权利,领导审批只是个形式,当事人要想拿钱还得跟汪凤琴后面转几次,如果不意思意思,她就借口存折丢在家,你明天再来吧,这样当事人就要跑往返路,如果当事人意思意思了,或者请崔玉彬和她吃饭,她就会拿钱说自己替他垫付了,当事人还感激不尽。
执行中评估拍卖环节最容易出问题,在朱海鹏来之前,各个承办法官都联系跟自己熟悉的评估拍卖公司,而且在评估拍卖中进行暗箱操作,获得丰厚的回扣。朱海鹏来之后,向东山市所有有资质的评估拍卖公司发出建议函,请他们到执行局登记备案,在确定评估拍卖公司时实行公开摇号,这样避免了人为操作的弊端。朱海鹏查阅了一年内的评估拍卖记录,发现有一家名叫腾达的评估拍卖公司基本垄断了东山法院全年的业务,主要的原因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是东山法院民事审判庭王诗娅法官的弟弟。其他公司想打进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钱花去不少,却难以得到业务。这项措施公布以后,评估拍卖公司也很高兴,以前花关系请法官吃饭送礼搞点业务,现在可以公平公正的竞争,他们纷纷表示拥护支持。朱海鹏这样做也不是想得罪单位同事,他主要想保护自己手下的法官,防止他们犯错误。
朱海鹏的新政公布后,执行局大多数法官表示欢迎和支持,朱海鹏像段正明一样搞了举手表决,以民主的形式来推行,他怕自己个人决定会受到阻力而中途夭折。
果然,朱海鹏的第三项新政得罪了王诗娅和贾振清。王诗娅哭哭啼啼地跑到贾振清那告状,贾振清安慰说:“你别急,这小子暂时由段正明撑腰,段正明离届满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到时看我怎么收拾他。”
“你看,这个朱海鹏太目中无人了吧,这么大的事都不和你分管院长商量,他眼里还有你这个分管院长吗?现在还只是执行局副局长就这么张狂,要是当了局长恐怕连院长都不放在眼里了。你可得好好想想办法,别让这小子胡搞一气。”王诗娅喜欢搬弄是非,这是她做女人的拿手好戏。
看到小情人梨花带雨的样子,贾振清火冒三丈。他将朱海鹏叫到办公室,生气地说:“朱海鹏,听说你搞了些规章制度,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向我汇报啊?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分管院长吗?你去问问正明院长,当初党组会上可是我第一个提名你当执行局长的,现在还不到两个月,你就翅膀硬了,连我都不放眼里了?”
朱海鹏听段正明说过这事,他考虑工作要和个人感情分开,自己不能因为个人感情来影响工作。“贾院长,我这个方案只是征求大家意见,结果大家都十分赞同。”
贾振清见朱海鹏搬出集体意见,自知自己的观点站不住脚,但他是分管院长,有权对执行局的制度进行否决,真不行的时候可以拿到党组会上进行研究。他态度生硬地说:“你这个同志还有没有组织纪律观念,大家赞同就能说明问题?我想把法院卖掉一人发10万块钱,想必人人都会赞同。你别忘了,你这个执行局还是在法院党组领导之下,你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院大的规章制度,必须经党组会研究之后才能施行。你马上将方案打印一份给我看,我看过提交党组会讨论后才能施行。”
朱海鹏见贾振清搬出院党组,想想自己做的是对的,研究就研究,党组会不是贾振清一言堂,连段正明也还要听听各种意见后才拍板。他口头答应暂时不实施。
贾振清见朱海鹏的态度缓下来了,马上换上一副关心的口吻说:“海鹏哪,你到执行局工作是我提名的,这一段时间以来对你的工作我是支持的,但这么大的事你应该事先和我商量一下,要是党组会上大家知道你擅自弄出这么个方案,岂不说你目无领导,这对你很不利啊。当然,你这方案中有不少合理的地方,比如统一分案、执行款专项管理都是科学的,你可以立即实施,我算是知道了,即便到了党组会上我也会替你说话的。但是在评估拍卖方面你做得有些过火,王诗娅的弟弟下岗办了个公司,请了一些有资质的人来进行评估拍卖,全部是依法依规的,正明院长也知道这事,你为什么犯着业务不给家里人做,搞什么摇号抽签,你这样做我是不赞成的。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评估拍卖公司在执行局登记可以,但具体规定等我看过后提交院党组讨论确定。”
朱海鹏点了点头。贾振清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刚才一时冲动,对你发了那么大的火,还望你不要计较,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还年轻,不要树敌太多,在当今世道,宁愿多一个朋友也不要多一个敌人。”
朱海鹏回来后仔细考虑贾振清的话,他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自己可能还是年轻,考虑问题过于草率了,被他抓住了要害,挨了一顿批评没得话说。比如这评估拍卖制度,许多法院都是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颁布的,作为执行时的操作依据。
贾振清很快看完了朱海鹏的方案,他写了几点意见:第一,执行款的发放方面,建议实行分级审批制度,超过一定限额由分管院长审批,具体额度会议确定;第二,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中也涉及到财产评估,建议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颁布《东山法院评估拍卖暂行规定》;第三,建议执行局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由分管院长决定就有关事项提请会议研究。
党组会上,大家一致同意朱海鹏提出的统一分案、统一执行款管理,也一致同意了贾振清的三点意见。在执行款发放额度上,会议确定一万元以下由执行局负责人直接审批发放,一万元以上由执行局负责人审批后再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紧接着,东山法院审判委员会就颁布《东山法院评估拍卖暂行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认为目前东山市评估拍卖机构只有两三家,搞摇号抽签等方式暂时不适合,待时机成熟后再实施,现阶段仍由承办法官拿出意见报执行局负责人核准,最后报分管院长批准。会后通过的《东山法院评估拍卖暂行规定》只是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评估拍卖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了操作程序。
贾振清的三点意见在会前就向段正明进行了汇报,段正明也看了朱海鹏的方案,虽然他认为朱海鹏的方案更公平更公正,但考虑他太年轻,权力过大容易把持不住自己,还是让贾振清多扛责任,这样有助于保护他,所以会上同意了贾振清的观点。
朱海鹏通过这一次与贾振清交锋,算是打了个平手。他没有气馁,他想自己要一步一步来,不能操之过急。太冒进容易影响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树敌太多对自己不利。而且工作上要多和贾振清沟通,争取他的支持,即便他不支持,可以暂时缓一缓,等时机成熟再争取,这样不断蚕食,扩充自己的阵地。
朱海鹏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向贾振清进行了汇报:准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现场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采取“零点行动”、集中执行等方式攻坚克难;对赖账户通过媒体曝光;对一部分具有高消费行为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处以司法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转移、变卖被查封的财产、故意逃避执行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全国执行工作整体联动职能,对涉外(外省市、外县市)案件、难度较大的案件分别采取委托执行、提级执行方式进行;对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均比较困难,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给予多方面司法救助。
贾振清不停地点头,表示赞许。在他看来,这是一项双管齐下的好做法。现在的局面是一潭死水,只有向里面砸石头,才能造成“水动鱼跳”的效果,这样就有更多的人来说情,既可以享受权力带来的效果,又可以坐收渔利。贾振清笑着说:“好,海鹏啊,你这一系列措施可以使我们实现从分散执行为主到集中执行为主的转变;从法院孤军奋战到全社会参战的转变;从执行方法简单到穷尽所有执行措施的转变。你就大胆干吧,我支持。”
朱海鹏在执行中身先士卒,总是冲在最前面。7月30日,风雨桥东广场拆迁执行现场,在一幢烂尾楼的一层,被执行人谭松及其家人紧闭大门,几经喊话就是不应声,只听得门内大火烧得柴禾“噼啪”作响。副局长胡大海大喝一声“不好!”飞起一脚将门踹开,屋内被执行人正围着用木柴架起的篝火一言不发,旁边不远处液化气罐阀门已经打开,气流“嗞嗞”有声。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胡大海踹开门的一瞬间,朱海鹏一个箭步飞身冲进屋内,抱起罐子反身冲向屋外,外面执行警戒任务的干警还没反应过来,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就这样,一场灾难性事故避免了。事后大家担心地问他:你不怕吗?他淡淡地说:当时,我不过是在最前面,其实,其他干警也都会像我一样冲上去的。谭松又爬上挖土机,阻碍执行,朱海鹏和两名法警将他拉下,对他进行法制教育,终于说服了他。
??“执行不光雷与电,和风细雨解千结”。有一起拖了三四年被裁定终结的案件,申请人刘老根多次上访、缠访,朱海鹏了解情况后觉得这起案件特殊。2006年8月的一天,东山市街头发生了一起争执,一个黄包车司机刘小根和一个从外地打工回来的人名叫许思节的发生了激烈争吵,原来许思节要包车到新塘镇去,双方讲好车费15元,到了东山市汽车站时,许思节看到一个熟人的车子,就让刘小根停下来,刘小根正好也懒得去,就索要车费3元,但许思节只愿意给2元,认为路程很短。许思节没有零钱,从口袋里掏出5元钱,让找3元,但刘小根偏偏只找给他2元,这下许思节大怒,将刘小根一个抱摔摁倒在地,正准备揍他时,发现刘小根脸露痛苦之情,刘小根直嚷:“我的腰断了,救我啊”,路人越聚越多,纷纷指责许思节,许思节招了一辆的士,将刘小根抱上车,送到东山市医院,然后以到前台挂号为由溜之大吉。刘小根被诊断为腰椎多处骨折,半身瘫痪,法医鉴定为重伤。东山市公安局根据受害人亲属的报案,对许思节实行网上追逃。许思节在外流浪两年多,突然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向当地警方主动投案,东山市警方将其带回后,许思节告诉警方自己患了胃癌,已是晚期,并向警方出示了病历。警方根据这种情况,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许思节家人四处借钱,仅够给他进行了手术,术后许思节在家养病,养病期间,刘小根委托父亲刘老根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项损失26万余元。法院判处许思节四年有期徒刑(暂不收监执行),赔偿刘小根26万余元。半年后,许思节死亡,法院在调查后发现许思节欠金融部门借款10多万元,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裁定终结执行。这一元钱闹出的轩然大波,却并没有因为许思节的死亡而结束,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两个孩子正在读初中,妻子离婚,真是祸不单行。七十多岁的刘老根一边乞讨一边上访,段正明也没有办法,只是帮助解决了两个孩子的读书费用,在法院里发动全体法官进行了一次募捐活动,捐得款物价值2万余元。
朱海鹏想光靠募捐也不是办法,像这种类型的案件在法院很多,如果都这么做,法官不吃不喝也解决不了问题。他深入调查,了解到许思节在东山市区有一套住房,房产证抵押在金融部门。朱海鹏做通了金融部门的工作,对许思节的借款作为呆账处理,因为许思节只有这一处住房,她老婆李爱英和两个孩子住在里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一处住房可以查封扣押,但不得拍卖。李爱英在当地一家酒店当清洁工,月工资千余元,朱海鹏和欧阳茹多次上门做李爱英的思想工作,终于让李爱英答应每月拿出工资的40%支付赔偿款。朱海鹏又将这起案件上报省高院,三级法院在十分有限的司法救济经费中为申请人解决了4万元。虽然,刘老根的请求未全部得到满足,但他深知法院已在倾力相助,当从朱海鹏的手中接过救助款时,刘老根老泪纵横,紧紧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哽咽着说:“朱局长,你放心,我也是一名老党员,我实在是没办法才这样啊。现在我日子能过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上访了。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你们这些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