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观人者知察不周,疑人不于其伦①,其谬误约有八事:一曰贵耳贱目②,二曰爱同恶异,三曰心志不分,四曰品质失察,五曰向伸背诎③,六曰取貌遗神,七曰弃真录伪,八曰采辩去讷。
【注释】
①疑人不于其伦:对人的认识不符合其实际情况。疑(nǐ),通“拟”,比拟。伦,类。
②贵耳贱目:重视听到的,轻视看到的。
③向伸背诎(qū):拥戴得志的,背离不得志的。伸,伸展,指得志的人,事业有成的人。诎,同“屈”,委屈,指不得志的人。
【译文】
观察人如果了解考察不周,对人的认识与其实际情况不符,这样做所能产生的错误约有八种:一是重视听到的,轻视看到的,二是喜欢与自己志趣相同的人,厌恶与自己志趣不同的人,三是对心思和志向不加区分,四是对人的品类与本质缺乏准确的把握,五是拥戴春风得意的人,背离郁郁不得志的人,六是只注重人的外貌而忽略了内在的精神品质,七是舍弃了真诚的人而录用了虚伪的人,八是重用了能言善辩的人而舍弃了木讷老实的人。
贵耳贱目
【原文】
常人之情,徇人忘己①,观鉴人伦,亦惑毁誉。夫誉多生于人之昵爱,而毁常发于人之嫉②,使不明悉其情,而贸贸然随之抑升,习为喜怒,将见戾拂物情③,多方误矣④。孟子谓齐宣王曰:“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观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孟子观人,在战国时本领独绝,告齐王之言,盖能以目正耳者,可谓得之矣。兹复引匡章、陈仲子两章事以证明之。
【注释】
①徇(xún):顺从。
②(mào):嫉妒。
③戾:违反。拂:违背。
④(ɡuā):误:错误。
【译文】
一般人的性情,是顺从别人的主张而忽略自己的见解,如果这样去观察鉴定人才,也会受到周围的人对这个人的诋毁或赞誉的迷惑。赞誉之词大多出于人们的昵爱之情,诋毁之词则常常源于人们的嫉妒之心,如果不明白其中的真实情况,而轻率地盲从别人的意见而贬低一个人或褒奖一个人,并因此影咱自己的喜怒哀乐,那么将违背事物的本来面目,造成许多错误的判断。孟子对齐宣王说:“大王身边的人都说某人贤良,不要听信,各位大夫都说某人贤良,还不能听信,等到国人都说某人贤良,然后再对其进行观察,发现他确实贤良,然后才重用他;身边的人都说某人不可用,不要听信,各位大夫都说某人不可用,不要听信,如果国人都说某人不可用,然后对他加以观察,发现他确实不可用,然后才可以不用他。”孟子观察人的水平,在战国时代称得上是绝无仅有的,他告诉齐王的话,就是能够通过眼睛看到的真实情况来纠正耳朵听到的不实之词,可以说是非常正确的。现在再引《孟子》中的匡章、陈仲子两章的内容作为例证。
【原文】
《孟子·离娄·公都子章》: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②,以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④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⑤,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注释】
①支:引申为人体的四肢。后写作“肢”。
②从:同“纵”,放纵。
③戮:羞辱,耻辱。
④不相遇:不相合。
⑤屏(bǐnɡ):驱逐。
【译文】
《孟子·离娄·公都子章》:公都子说:匡章这人,全国的人都说他不孝顺。可是先生却和他结交,并且待他非常有礼,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呢?”孟子说:“一般人所认为的不孝有五种这样的情况,自己身体懒惰,不照顾父母的生活,是第一种不孝;赌博下棋爱好饮酒,不照顾父母的生活,是第二种不孝;贪求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照顾父母的生活,是第三种不孝;为满足欲望而纵情声色,致使父母蒙受羞辱,是第四种不孝;逞勇敢好争斗,因而危害父母,是第五种不孝。章子有这五项中的一项吗?这位章子,只是由于父亲、儿子之间相互责善而弄坏了关系。相互责善,是朋友之间做的事情;父子之间相互责善,是最伤害感情的事情。章子这个人,难道不希望夫妻母子团聚在一起吗?只是因为得罪了父亲,不能够和他亲近,他也只好把妻子儿子赶走,打算终身不受儿子的供养。他感到自己如果不这样做,那罪过就会更大了。这就是章子的为人啊!”
【原文】
《孟子·滕文公·匡章章》: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①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②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③,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④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⑤,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曰:⑥‘恶用是者为哉?⑦’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螬:蛴螬,金龟子的幼虫。
②巨擘(bó):大拇指,比喻杰出的人物。
③辟:对麻的加工。
④盖(ɡě):地名,陈戴的采邑。
⑤辟:同“避”。
⑥频:皱眉缩鼻,表示不高兴。
⑦:鹅叫声。
【译文】
《孟子·滕文公·匡章章》: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的清廉之士吗?他住在于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饭,耳朵都听不见了,眼睛也看不见了。井边上掉了一颗李子,已被虫子吃去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捡起来吃了,吞下三口,好一阵耳朵才听见声音,眼睛才看见东西。”孟子说:“在齐国的读书人中,我一定要称陈仲子为首屈一指的人物了。但是,陈仲子怎么能称得上清廉呢?要实现陈仲子的德行操守,那要把人都变成蚯蚓才可以做到。蚯蚓不与人争食,只在地面上吃干枯的泥土,在地下喝深处的泉水。仲子也比不得它,他居住的房子,是伯夷所建的呢?还是盗跖所建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伯夷所种的呢?还是盗跖所种的呢?这些是无法知道的。”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自己打草鞋,妻子搓麻绳,拿去换粮食的呀。”孟子说:“陈仲子,是齐国的世族大家,他哥哥陈戴,在盖地这个地方有俸禄上万担,他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仁义的财产而不肯吃,认为哥哥的房屋是不仁义的房屋而不肯居住,于是避开哥哥远离母亲,跑到于陵住下。某一天回家,正好有个人送了一只活鹅给他哥哥,陈仲子皱眉蹙眼地说:‘要这个呃呃叫的东西干什么?’有一天,他母亲将这只鹅杀了,煮给陈仲子吃。他哥哥正好从外面回来,说:‘这就是那只呃呃叫的东西呀。’他跑出去‘哇’地吐出了鹅肉。因为是母亲的东西就不吃,是妻子的东西就吃它;是哥哥的房子就不肯住,是于陵的房子就住,这种行为能够表现出他廉洁高尚的品德吗?像陈仲子这样的人,要变成蚯蚓之后才能推行他的廉洁品德。”
【原文】
《孟子》此二章,今人某君评之曰:“陈仲子通国景仰,而孟子抑之;匡章通国讥议,而孟子与之。不有超群轶伦之识①,乌足以知人论世哉②?此即公都子、匡章贵耳贱目之失,而孟子能正之也③。《记》曰:“毋剿说④,毋雷同。”夫贵耳贱目者,乃至攘人之是非⑤,心且不存,乌足以语观人哉?
【注释】
①轶:超群的。
②乌:怎么,哪。
③(shì)正:同“是正”,订正文字。
④剿(chāo)说:抄袭别人的言论。
⑤攘:挑起。
【译文】
对《孟子》中的这两章,当今某位先生评论说:“陈仲子是全国所敬仰的人物,而孟子却要贬抑他;匡章是全国都讽刺的人物,而孟子却和他交往。没有超群出众的见识,怎么能够知人论世呢?”这就是说公都子、匡章有相信耳朵轻视眼睛的过失,而孟子则能够纠正他们。《礼记》说:“不要抄袭别人的学说,不要完全模仿他人。”相信两耳听到的,不相信两眼看到的,以至于会挑起别人之间的是非,这样的人,连公正的心都没有,还怎么值得与他谈论观察人的道理呢?
爱恶同异
【原文】
《素书》云:“同志相得,同仁相忧,同恶相党,同爱相求。”
《庄子》曰:“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于己也。”
《法训》云:“公人好人之公,私人好人之私。”观人者如立同异之名,必致爱恶之实。诚爱则钻皮出其毛羽,诚恶则洗垢索其瘢痕,以此鉴衡,惑莫大焉。
《汉书·陈遵传》:“遵少孤,与张竦伯松俱为京兆史。竦博学通达,以廉俭自守,而遵放纵不拘,操行虽异,然相亲友。”
又《张禹传》:“禹成就弟子尤著者,淮阳彭宣至大司空,沛郡戴崇至少府九卿。宣为人恭俭有法度,而崇恺弟多智,①二人异行。禹心亲爱崇,敬宣而疏之。崇每候禹,常责师宜置酒设乐,与弟子相娱。禹将崇入后堂饮食。妇女相对,优人管弦铿锵,极乐,昏夜乃罢。而宣之来也,禹见之于便坐,讲论经义,日晏赐食②,不过一肉,酒相对③。宣未尝得至后堂。及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
【注释】
①恺弟:平易近人,弟,通“悌”。
②晏:晚。
③(zhī):古代盛酒的器皿。
【译文】
《素书》中说:“志向相同的人互相欣赏对方,仁爱之心相同的人能为对方分忧,有共同的厌恶对象的人互相结党营私,有共同爱好的人互相吸引对方。”《庄子》说:“一般人都喜欢别人与自己保持一致,而讨厌别人与自己不同。”《法训》说:“公正的人喜欢别人的公正,有私心的人喜欢别人有私心。”观人者如果心中先有了谁是同党谁是异己的想法,在实际工作中就一定会导致亲近同党排斥异己。对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极力美化,对自己真正厌恶的人则吹毛求疵,如果这样来鉴定衡量人,失误就大了。
《汉书·陈遵传》:“陈遵小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后来他与张竦(字伯松)同在京兆为官。张竦博学通达,以廉洁俭朴自律,而陈遵则放纵不拘,两人的节操与为人风格虽然不同,但相处得很友爱。”
又《汉书·张禹传》:“张禹培养出的弟子中地位最显赫的有:淮阳人彭宣,官至大司空;沛郡人戴崇,官至少府九卿。彭宣为人恭敬勤俭,很有法度,而戴崇则平易近人,非常聪明,二人为人处世的方式不同。张禹内心喜爱戴崇,对彭宣则敬而远之。戴崇每次去问候张禹,常常责备老师应该置备酒食,奏乐助兴,和弟子同乐。张禹便把戴崇引入后堂吃饭,并让妇女相陪,优人抚弦吹管,曲调铿锵,师生非常快乐,直到深夜才结束。而彭宣来时,张禹在便座上和他相见,并讲解和讨论经书义理,即使天晚了留他吃饭,也不过是一个肉菜,一杯酒。彭宣也从来没有到过后堂。后来两人都听说了这事,也各自心安理得。”
【原文】
古今来如此四人,行虽不和,而两两不相非者,盖亦寡矣。至以同异为爱恶者,则如左方:《世说新语·品藻类》:①冀州刺史杨淮二子乔与髦,俱总角为成器。淮与裴、乐广友善,遣见之。性弘方,爱乔之有高韵,谓淮曰:“乔当及卿,髦小减也。”广性清淳,爱髦之有神检,谓淮曰:“乔自及卿,然髦尤精出。”……论者评之,以为乔虽有高韵,而检不匝,乐言为得。
《晋书·郗鉴传》:道经姑孰,与敦相见。敦谓曰:“乐彦辅短才耳。后生流宕,言违名检②,考之以实,岂胜满武秋邪?”鉴曰:“拟人必于其伦。彦辅道韵平淡,体识冲粹,处倾危之朝,不可得而亲疏。及愍怀太子之废,可谓柔而有正。武秋失节之,何可同日而言!”合观二事,裴弘方,故爱高韵,乐广清淳,故喜神检。然清淳之性,合于平淡,其所臧否,自胜偏至之材也。郗鉴忠慨,故重乐广之柔而有正。王敦有不臣之心,故忽满奋之失节,皆爱同恶异之证也。
【注释】
①此段文字已见前中篇第一章“混合观人法”和第三章“比较观人法”。
②言违名检:言语邪恶名声不佳。违,邪恶。检,通“俭”,不好。
【译文】
古往今未,像这四个人,虽然为人处世的方式不同,但并不互相指责,这样的情况大概太少了。至于根据是同党还是异己来作为喜爱和厌恶标准的例子,则有如下一些:
《世说新语·品藻类》:冀州刺史杨淮的两个儿子杨乔和杨髦,都是少年成才。杨淮与裴、乐广关系很好,让两个儿子去拜见他们。裴性情旷达正直,喜欢杨乔有高雅的气质,对杨淮说:“杨乔将来当官至公卿,杨髦则稍微差一点儿。”乐广性情清正淳朴,喜欢杨髦有非凡的品格,对杨淮说:“杨乔将来当官至公卿,但杨髦则更为突出。”当时有人评论,杨乔虽然气韵高远,但没有神奇之处,乐广的见解较为恰当。
《晋书·郗鉴传》:郗鉴路过姑孰,与王敦相见。王敦对郗鉴说:“乐广(字彦辅)不过是个才识浅陋的人罢了。年轻人漂浮不定,言语邪恶名声不好,如果观察一下他的实际作为,难道能比满武秋强吗?”郗鉴说:“评价一个人必须根据他的实际情况。乐广思想和风韵平淡,体察和学识冲和精粹,身处有倾覆危险的朝廷上,不拉帮结伙,厚此薄彼。在对待愍、怀二太子被废这件事上的态度,可以说是柔和而公正。满武秋是一个失去气节的人,怎么能与乐广同日而语呢?”综观以上两件事,裴性情旷达正直,因此喜爱高雅的气质,乐广清正淳朴,所以喜爱非凡的品格。而清正淳朴的性格,与平淡相符,所以这种人对人物的评价,自然要胜过偏执的人。郗鉴为人忠诚激奋,所以他看重乐广柔和而公正的品性。王敦心怀篡权叛逆之心,所以他不在意满武秋的失节之事,这都是喜爱同类而排斥异己的证明。
心志不分
【原文】
《文子·微明篇》曰:“心欲小,志欲大。”《淮南子·主术训》曰:“凡人之论,心欲小而志欲大……所以心欲小者,虑患未生,备祸未发,戒过慎微,不敢纵其欲也。志欲大者,兼包万国,一齐殊俗,并覆百姓,若合一族,是非辐辏而为之毂①。”其说视《文子》详矣。然犹有未畅,至刘劭《人物志》出,于《七缪篇》论此始最精审。
《人物志·七缪篇》:夫精欲深微,质欲懿重②,志欲弘大,心欲小③。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④;心小,所以慎咎悔也⑤。故《诗咏》文王“小心翼翼”,“不大声以色,”小心也;“王赫斯怒”,“以对于天下,”志大也。由此论之,心小志大者,圣贤之伦也;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隽也;心大志小者,傲荡之类也;心小志小者,拘懦之人也⑥。众人之察,或陋其心小,或壮其志大,是误于小大者也。
【注释】
①辐辏:形容如同车辐一样聚集到中心上。辐,车轮的辐条。辏,辐条集中于毂上。毂,车轮中心的圆木。
②懿重:美好厚重。
③(qiàn)小:微小。
④戡(kān):通“堪”,胜任。
⑤咎悔:过错,悔恨。
⑥拘懦:拘谨软弱。
【译文】
《文子·微明篇》说:“心思要细小,志向要远大。”《淮南子·主术训》说:“一般人认为,心思要细小而志向要远大……心思所以要细小,就是要在祸患尚未发生时就能预见到并加以防备,警惕犯错误并谨慎地对待处于萌芽状态的危险,不敢放纵自己的欲望。志向所以要远大,是指能够包容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统一风俗不同的边远地区,恩惠遍及百姓,把他们团结得像同一宗族的人,把没犯错误或犯过错误的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这一说法比《文子》要详细多了。但仍然没有彻底表达清楚,至刘劭的《人物志》问世,其中的《七缪篇》论述这一问题才算是最为精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