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古人的这些诗、联,心中滋生了无限的感慨。我想,尽管封建社会的士大夫们涌出的廉吏极少,但他们对后人的激励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总结出了为官之道,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原刊《党风与廉政》1998年9期)
好人谁请你?
食堂里常常见到一些身着各种制服的执法人员。好不“威武雄壮”。
沿着惯例先是一番谦恭,然后顺职位高低或宴请主次坐定,即开始杯觥交错、吆五喝六、猛吃海喝。席间,有人不失时机的伏在某个主管或主办耳际低语一番,看到胸脯一拍、振振有词:“包在我身上了!”满桌的气氛瞬即更加活跃。
于是,党性、原则即被强奸,耀眼的国徽、公正的天平也被酒精麻醉了大脑的“公仆”们弃置一边。
有人说:如此“特殊的宴席”,好人谁请你?我看不无道理。
不是吗?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宴请,这些请客者,要么,做了杀人越货勾当的残渣想留一条“狗命”;要么,坑蒙拐骗之徒欲从手下溜走;要么,偷税漏税者请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而言之,好人请你做甚。
秉公守法者、正派无暇者、心底无私者,除了宴请亲朋而外,有那多余的钱给妻子儿女买些急需的礼品多好,情义双全。
当然,中国有句俗语:“多行不义必自毙”。见“怪”不怪,助“恶”为虐的现象毕竟是少数。
别太神气了,没有多少好人请你。
有一天你一定会吃砸了!信不?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1999年4期)
好一个“问心无愧”
近日,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了一篇文章《“问心无愧”赞》,读后颇有几多沉思。
文章说:在江西省曾发生一起敲诈案。一位推销员到泰和县推销某产品,在销路不畅,陷入困境之际,他给泰和县县委书记写了一封敲诈信,言明掌握这位书记诸多不廉之证,并威胁足能令其身败名裂,要这位书记拿出1万元买证销赃,否则……
面对敲诈,这位县委书记拍案而起,并当即在信上批示:“我问心无愧,不接受任何敲诈。盼公安局迅速侦破以正视听!”
的确,正如文章所赞:“问心无愧”寥寥4字,铿锵有声,感人肺腑,不仅令敲诈者胆颤心寒,也让百姓肃然起敬。”
在警佩和称赞这名县委书记的正气的同时,我不禁想到这样一些事例:某某长家中被盗,在被窃大量金银、钱物时,竟不敢报案,甚至案子破后不敢认“赃”。何也?因为那些被盗的金银财物本身就是“赃”。只不过,他们猎取的手段比那些“梁上君子”们“简捷”一点,“文雅”一点,“体面”一点。
因“问心无愧”而“拍案而起”与“不敢报案”,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扪心自问,假如是你,可敢道一声“问心无愧!”
不容否认,在当官的队伍中,确确实实存在着少数“蛀虫”和“败类”。据有关资料统计,自1988年至1998年10年中,我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案件17.4万件,共有610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先后落马,被绳之以法。这些人不敢理直气壮地道一声:“问心无愧”,而只能在愧疚和悔恨中(当然也有部分冥顽不化者)苟且偷生。
“问心无愧”的分量举足轻重。应该说,对一些为官者来讲能做到这一点的确不容易。既能“问心无愧”,也就足以说明他(她)未为金钱所动,未为女色所惑,未为原则所违,未为人民所唾。这样的公仆越多,就越能提高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目前,我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在和将要开展“三讲”教育,我认为,使每个干部“问心无愧”,应是教育的目的之一。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如果都能像泰和县的那位县委书记一样“问心无愧”,上行下效,我们的党风、民风、社会风气又怎能不好转呢!
“问心无愧”问的是“心”,而不是“嘴”,因此说起容易做起难。所有的为官者,都应把这4个字做为新的“官箴”,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请问可敢道一声:“问心无愧?”人民时刻注视着。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1999年第7期)
财务究竟是为谁“公开”?
在办公室里,我听到一位同志打电话问询某一单位“财务公开”情况,隐隐听得电话的那一头有点颇不耐烦的声音:“别老是催,到时候给你们公开就是了。”
我愕然了,财务是为谁“公开”?难道是仅仅为了应付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
我觉得,首先可以肯定一点:那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财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还会觉得纪检监察部门的胳膊伸得有点“长”了;因为我还曾亲耳听到一位乡镇领导在上级布置财务公开时,不屑一顾地说道:“怎样理财我们知道,何须纪委唠唠叨叨……”
过去在农村基层工作时,我曾多次参与搞计划生育工作,不止一次地听到有的农民给我们做这样的保证:“放心,我再不给你们养了。”弄得人哭笑不得。
“给你们公开”和“再不给你们养了”,本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所不同的,一方是应该说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领导干部,一方是没有多少文化、深受封建思想束缚的农民。而此刻,他们对自己所面临问题的认识,又有什么差距呢!
不论是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或政务公开,它们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为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二是自觉地让权力始终在监督、制约之中,防微杜渐,防权嬗变。
然而,有些人为什么不愿意“公开”呢?这其中,不排除有的人心中有“鬼”,要么他还准备做一番不光彩的手脚,因而用种种借口阻挠、拖延、敷衍,甚至又出现“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怪事。这样,久而久之,就必然滋生腐败。
报载:原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孙明在11个月报销话费22万元。中国第一大税案浙江金华县从1994年起在三年时间里,有218家企业骗开增值税发票,计价票63亿元,给国家造成高达7.5亿元的损失。正如朱镕基总理所批示的:“这么大的数目,为什么早没有发现?”
是的,这些案例都一再警示人们:不实行“公开”,会有多么严重的恶果。
写到这里,该不该公开,为什么公开,为谁公开该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了。
总而言之,即为公仆,就要为民负责。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1999年9期)
端正你的形象
忽然间,街上冒出了遍地的“大盖帽”,令人头晕目眩。老百姓揣摸:政府一天喊着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依法治村,或许这日渐增多的“大盖帽”就是一种表现形式罢。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百姓对此也都理解;可是,最难理解的是,那些代表一个国家、一级政府、一个部门(单位)形象的“大盖帽”们的言行举止,或粗鲁下流,或俗不可耐,这倒反而歪曲、亵渎了“大盖帽”的神圣。
由此,使我想起了当兵的时候,每逢礼拜天外出,总要在营门口专门立的镜子前认真地整理好军容风纪,等所有细节都无损一个军人的形象了,哨兵才容许你迈出大门。到了街上,还不时有威武的军人纠察队来回巡逻……应该说,正是由于部队严格的要求,这才训练出了一支在群众中颇有声望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我们曾多次在电视的镜头里看到小品演员陈佩斯扮装的“警察”、“军人”,无不都捧腹大笑。何也?这倒并不是说他不配,而是他的那个“行头”有点太不端正了。
可是,生活中我们所见到的一些真正的“大盖帽”不及陈佩斯的又有多少呢!
在饭店、酒馆里,经常有一些穿制服者敞胸露怀,歪着衣帽,吆五喝六;在一些公共场所,亦有仰仗一身“虎皮”而大施淫威,逞凶霸道、无理取闹者;甚至在一些执行公务的队伍中,有一些奇装异服,上身看似“警察”,下身却又“牛仔”,一副警不警、匪不匪的怪模样,总而言之,乌七八糟。
凭心而论,这类形象,怎能不损害党群干群的关系呢!怎能不让老百姓戳着脊梁骂娘呢!
现在,有权力上的腐败,有金钱上的腐败,我认为,这则是一种形象的腐败。权力和金钱的腐败还有它们一定耻于见人的隐藏、躲闪性,而形象上的腐败却是赤裸裸的、一副厚颜无耻、不以为然的面目,让人看了更觉得恶心,也不由得有点伤心。
所以,端正形象是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都应该重视、都应该警醒的。
记着古人说的一句话:“莫以恶小而为之”。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1999年10期)
谨防“揽”出的腐败
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每当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或其他部属出现了问题,遇到有不正之风的表现,群众不满呼声强烈,上级责成查处之时,这些单位(部门)的领导、或者是领导群体,并不是针对那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地查处、改进,弄清责任,正确处理,而是事无具细、统统的包揽,借组织之手欲盖弥彰。
这种“揽”,实质上就是一种护短。其主要原因,无非表现为:
“揽”主要是为了“报恩”。由于部分人以个人私情出发,加上他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在单位里拉帮结派,不以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因而遇上了和自己同一“派性”的人有问题,便置一切法纪、原则于脑后,伸出大手“捂揽”,为的是以“滴水之恩”换以“涌泉相报”。
“揽”是为了保持某种“荣誉”。有些单位(部门),为了保持“先进”的地位不动摇,亦或是为了达到某一创佳标准,故而对单位(部门)、个人出现的有碍“荣誉”顺利加身的错误以种种借口“包揽”,唯恐那些问题一票否决自己的成绩。
“揽”是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名为“揽人”,实为“护已”。从诸多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到,目前在反腐败的过程中,集体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瓜葛牵连一窝黑,在侦察的过程中一旦涉及到一个人,便牵联到复杂的“利益共同体”,为了不致“一损俱损”,因而纷纷“阻揽”,为的是转移视线,阻挠破案。
不论是出于一个什么目的的“揽”,总而言之,“揽”就是为了抹煞他人(或自己)的错误,就是包庇丑恶、犯罪,不利于犯错误的人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实质上,这种“揽”本身就是一种腐败。
古语说:“忌”过不可不必,防“过”、知“过”、治“过”必不可少。
是的,我想,在我们未有穷期的反腐败过程中,首先要消除各种“揽”的思想和环节,腐败分子就又少了一个温床。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1999年第12期)
“豆腐渣工程”与信仰危机
圣地延安有的“希望小学”变成了“豆腐渣工程”的消息传出后,着实令许多人“失望”了许多。多好的一件事没遇上好人去办,又给办“砸”了,砸得人心寒。看着刚建不久的一幢幢教学楼(室)瞬间又被拆成废墟,看着这人为造成的、完全可以避免的“地震”,人们对大自然还有什么苛求的呢!
我想起了前些年自己在报刊上发表的一篇消息:《侨胞捐资建校,群众集款修庙》,反映了家乡发生的一桩怪事:海外侨胞慷慨解囊捐资建一所“希望小学”,而一些麻木了精神的学子家长却不管囊中羞涩,忠心耿耿地筹资盖庙,为陕北的贫穷再添愚昧。旧事重提,除了因为当时消息刊发不久那诸多“善男信女”对我的诅咒、谩骂、攻击余音缭绕外,更主要的是宝塔山下的“豆腐渣”,又留给某些人一个口舌:投资建校又能怎样,还不落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事实令我无言以对。的确,一叶虽然不能遮目,但毕竟给那些勒紧裤腰带为“希望工程”捐款的人们心灵上投下了阴影。
于是,我想到了“豆腐渣工程”与信仰危机这个话题。
目前,在有些地方,老百姓一听说为发展公益事业集资,什么修路、架桥、建校等等好事,不用你费口舌,他们也深知“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道理,可就是掏钱困难。为什么?难道他们愿意家乡道路难,难以上青天?难道他们愿意孩子们上学难,一代文盲又重现?难道他们心甘情愿在贫穷、愚昧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中生存?都不是。说白了,他们担心自己的钱用不在该用的用途上,他们对某些“父母官”实在不敢信任。再诸如,九江的防洪大堤、北京的西客站、昆禄公路、重庆彩虹桥等等,等等,不都是让老百姓心凉吗!相反,一些庙宇、祠堂盖建,部分老百姓虔诚的心着实令“神”见了动容。因为还不曾听过有谁敢和“神”争食的,老百姓就图个放心。至于庙、堂,能否尽如人意的保平安、赐财富、遂心愿,那就另当别论了。
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倒不完全是老百姓觉悟低、思想境界不高。这实在是“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所引起的效应。虽说“信神”不“信人”的现象尚属个别,并非我们生活的主流。但这种现象的产生对我们一些地方的政府、一些居官衙之上的“公仆”发出警示:如果腐败盛行,就会失去民心,就可能引发人的信仰危机!
人是实实在在的,“神”是虚幻飘渺的。然而人们一旦对实实在在的产生诸多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就会把自己的信仰寄托于几座“泥菩萨”、“铜神像”,顶礼膜拜,寻求精神安慰。一些愚昧、无知的东西,就是这样伴随着腐败逐渐地滋生起来。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条件下取得了胜利,那是因为共产党以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因而打心眼里拥护共产党,信仰社会主义,这才有了今天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强国。可见,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掌权为民,是带动全社会树立正确信仰的最基本的前提。
“豆腐渣”可以毁路、毁桥、毁楼舍,任其发展,岂能不危及政权的巩固?我们的干部们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干好每一件工作,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让老百姓多一分信任,把他们的信仰引入正途--即对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始终信心百倍。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2000年第3期)
罚款的目的是什么?
好几次乘坐超载的公共汽车,每遇交警路查,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简单、重复的过程:神情庄重的交警仅仅是上车挨着乘客人头数一遍,接着是下车、撕票、罚款、放行,甚至连“下不违例”之类的话都不多说一句。因而,贪心的公共车司机是屡罚屡超,根本不管满车乘客的安危,只是更加大了“车内损失车内补”的狠劲。
对个体司机们这种“乘客多多益善”的心态,我颇能理解。然而,让人不明白的是:肩负着执法重任的交警,何以会屡屡放弃自己的职责呢?人们不禁要问:“罚款究竟是为了什么?”
说不明白,其实很简单:罚款就是为了钱!
生活中,类似的现象还是不少的。质量监督部门,对部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罚以相当数量的款额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环境保护部门,对一些排污的企业在勒令交足罚款后即让其继续排污;更有甚者,部分执法部门向下属单位下达罚款任务,以至出现了少数“警赌勾结”、“警娼勾结”的丑恶现象,在百姓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执法执纪部门的形象。
不容置疑,“罚款”做为一种处罚方式,也确实能在规范人们某种行为、道德中起到一定作用,但它仅仅是一种方式而不是目的;如果有人把它视为膨胀“小金库”的手段,满足个人私欲的途径,“罚款”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作用和意义,甚至还会成为腐败的“温床”。
罚款的目的是什么?我想做为罚款部门应该认认真真想一想,不要“一钱障目”,更不要忘记人民所期待的、自己本来的职责和宗旨。这里,最重要的恐怕还是要教育帮助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切切实实按法规和制度办事,纠正那些违规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对人民负责。
(原刊《党风与廉政》杂志2000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