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气氛愈加热烈了许多,原先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大胡子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演出台上代之以一个五人乐队:两个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还有一个键盘手。
五个人留着整齐划一的利落短发,穿着整齐划一的黑色紧身T恤,T恤衫的心口处印了一个大大的红色五角心。
几个酒吧的工作人员正忙着梳理看似繁杂的线路,乐队成员则专心致志地调试着各自手中的乐器。这期间,酒吧先后放了枪炮玫瑰的《Don‘tcry》、《Novemberrain》以及《Nightrain》。
三首曲子依次放完,短暂的寂静后,场上的乐队开始唱起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先是低沉的贝斯声音,铿锵的鼓点随后从鼓面上弹跳而出。
我注意到齐刘海正看着陈默这边,于是我对其报以微笑,她友好地给我以回应。我看见她体内的酒精正沿着她的毛细血管一点点地散发出来,氤氲之间,我的想象力如姚远所说的那样开始在她的黑色丝袜上游弋开来。
我像剥玉米一样一件件地剥去齐刘海身上的衣服,只留那双黑色的丝袜,她想把丝袜也脱下来,但我制止了她。
她平躺在洁白柔软的白色床垫上,上下半身形成泾渭分明的对比,我的手掌像是一趟低速行驶的列车,从幽暗的深谷驶向丰茂的高原,又从丰茂的高原驶回幽暗的深谷。
齐刘海搂住我的脖子,身体如同蚯蚓一样扭动起来,她凑在我的耳边低声细语。温热的气息沿着我的耳孔一路下行,化作滚滚的蒸汽,涌入我腹部的气缸,我听见体内的那台老式发动机发出突突突的叫声。
“不是在一个学校里吗?没有发展一下?”陈默的声音不合时宜地传来,活塞的做功运动随之急刹车般地偃旗息鼓下来。
“是啊,可惜了呢!”姚远咕咚一声灌下一口啤酒,“本来觉得两人的关系能往前迈上一步,但事实上并没有令人可喜的变化发生。
“高三之前还经常能在学校里遇见,但也无非就是点个头示意一下,高三分班后,她到了一班,我在十六班,而且不在一栋楼里,连面都很少见到。那时的我怎么讲呢?还是挺腼腆的吧,跟韩非这家伙有点像,喜欢享受那种自己折磨自己的感觉。”说完,姚远一声长叹。
“到此就结束了?”陈默问。
“原先以为就这么结束了。高中毕业后也没再见过,一开始放假回去碰上以前的同学,还会拐弯抹角地问起她的事情,但是没人知道她后来去了哪里。
“有人说她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也有人说她又复读了一年,还有人说她毕业后就加到外地了,孩子都有了。没人知道确切的消息,就像没人知道当初的传言是真是假一样。时间一长,我也相信自己已经把她忘记了,谁还没有犯傻的时候呢?”
“哦。”
“直到前几天我又遇见了她,当然,如果遇见的确实是她的话。”姚远停下来,像是仍旧在确认一样。
“怎么回事?”
“当时公司接了一个外地的旅行团,第三天的时候原先的导游临时有事,公司就安排我全程陪同。”姚远捋了捋眉毛,“那天早上我钻到大巴里清点人数,然后一下子就看见了她。她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一件白色的T恤,戴着旅行社统一发放的黄色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正在翻看手中的景点画册。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但我还是一下子想到了她。”
“是她吗?”
“我觉得是,于是等点完人数,我故意大声地做了一下自我介绍,我看见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又把头低下来。没错,一模一样的面孔,一模一样的表情,就是她。
“去景点的路上,我走到她跟前说了声好久不见,她抬起头,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说不认识了吗?她笑了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一瞬间,我感到一阵恍惚,于是问:你不是谭正正吗?她耸了耸肩膀,然后很有礼貌地说:不是,你可能认错人了。”
“是认错人了吗?”陈默问。
“怎么可能呢?又不是在电影里,到哪里去找这么相像的人啊。”姚远很确定地说,“我回到位子上,把旅行团的名单取出来,一个一个地核对上面的名字,手指头上上下下地点了几个来回,真的没有叫谭正正,甚至连个姓谭的都没有。一整天,我的心里都乱糟糟的,心思都放在了她身上。
“没有理由认错人的,是她的模样,表情也是熟悉的表情,只是没有了那两颗小虎牙,但这也许是做了矫正的缘故呢。等到了景点,我总是故意地接近她,对此她倒是不以为然,甚至还颇有兴趣地跟我打听起各种各样的传闻故事来。
“一天匆匆过去,我没有在她身上找到丝毫的破绽,甚至在回程点名时,我毫无征兆地叫了一声谭正正,依然没有人答应。大家左看看,右看看,然后一起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吃完晚饭回到酒店,我找到她的房间,犹豫再三还是敲响了房门。她打开门,问我是不是有事。我说没事,就是心里难受。怎么会难受呢?她问。我说想起以前一个喜欢过的女生。谭正正?她问。我点头说,和你一模一样。不是吧,她笑了,问我是不是老用这招跟女孩子搭讪。
“我还在想怎么找个由头能进到她的房间里,可是她却先开口了,笑着让我进去再好好跟她讲讲那个叫谭正正的女孩时,看着她不以为然的样子,我知道我被彻底地打败了。”姚远趴在桌子上,像是真的被打趴在地一样。
“她的世界就在我的眼前,可我就是进不去,以前进不去,现在依然进不去啊。”姚远嘴里含含糊糊地嘟噜着,“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说了声对不起,就像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看见她时那样。
“也许我是真的认错人了,我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她很自然地看着我,让我下得理所当然,下得合情合理。然后她说了声没关系,就像当初她把沙包从地上捡起来还给我。
“你也挺像我的一个朋友,她说,记得刚上初中的时候,回家路上会路过一座桥,他总会在桥头那里等我,等到我从他的身边经过,他就会偷偷地跟上来。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了。说完,她便关上门,我低下头,只看见自己两手空空。”
第二天一早,陈默到操场上跑了五千米,然后去食堂吃早饭,回到宿舍,陈默发现原先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姚远已经不见了踪影。属于姚远的东西都被简单收拾过了。
被子叠得棱角分明的放在床脚处,就像军训时那样,鞋子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床底的鞋架上,晾衣绳上挂了快有两个月的几件衣服也收了起来,放在卫生间的毛巾牙刷牙膏都被带走了,只留下漱口的杯子。
陈默看见姚远空荡荡的书桌上放着一张字条,陈默拿起来,上面只写着四个字:远行、勿念。
又走一个,陈默小声说道。
我想起三年前的这个时候。02年的十月,宿舍三个人骑着从莫邪路边修车摊上淘换来的二手自行车一路骑往上海,结果却一路骑到了周庄。三人从周庄后门的居民区进入景区,门票都省了。玩了大半天,原本是准备原路返回,结果却走到了一条还未通车的高速路上。
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大得就像田野上的那片天空,路上也是一片空旷,除了几台一动不动的铲车,连个人影都没有。
风呼哧呼哧地灌进嘴巴里,灌进耳朵里,三个人像是被狗撵的一样,一边飞快地蹬着自行车,一边发出嗷嗷的叫声。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他们正为找不到回去的路而兴奋不已,然而三年之后,他们终归还要踏上各自的旅程。去找回那已渐渐失去的理想也好,去找回那仍深埋心底的纯真也罢,总之这一次,也许才是真正的一去不回吧!
“穆泽,你呢?你还记得说好的事吗?你还记得回去的路吗?”柔软的晨曦中,我隐隐听见陈默在心中一次次地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