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168)
1,有意和无意的区别。
1,1谬误与诡辩。
诡辩就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行为。但很多人分不清诡辩与谬误的区别。
谬误与诡辩有着本质的区别。谬误是无意形成的,而诡辩是有意的。说出谬误的人,自己也不知道那是错误的,还以为是真理。但是进行诡辩的人是有目的地歪曲事实。明明知道是错误的,却硬要把它说成是正确的;明明没有理,却把歪理装饰一番当作真理来用,以此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中国有个传统相声叫“卖布头”:话说北京城有个小贩在路边摆个摊卖布,边卖边大声吆喝:“大家都来瞧瞧我的布啊,白的胜雪,黑的胜碳。”
可是不管小贩怎么吆喝,就是没人过来买。没人买,怎么办呢?只好减价处理,从三块六一直降到两块,终于有人来买了。那人买完了还要求小贩再便宜点,小贩想便宜就便宜吧,反正我就赔本赚吆喝了。小贩吆喝来吆喝去,这么一来二去的,最后把布白送给别人了。小贩是过够了吆喝瘾,只是白白把布钱给赔进去了。
显而易见,卖布小贩做的这是门赔本买卖。不过他为了吆喝得痛快过瘾,赔的是自己的钱,却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像卖布小贩这样赔钱赚吆喝的事情,只是这些事情就不止自己赔点布钱那么简单了。
比如有报道称某地方官员任职期间为了突出政绩,大兴土木扩建政府办公大楼,期间花费资金高达近亿元。
如此高的花费只为一个吆喝,这吆喝也太沉重了。官员的一声吆喝,老百姓要付出多少心血。这样的吆喝多了,老百姓的心都跟着寒了。
都是赔本赚吆喝,但小贩的行为可以让我们会心一笑,面子吆喝却让我们深恶痛绝。区别在于这两种吆喝的目的和结果截然不同。一个是无心犯的错误,顶多算是谬误;而另一个是有意为之,达到自己官场晋升或者金钱交易的目的,称得上是诡辩了。
至此,我们发现谬误是主观上无意识产生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而诡辩是主观上故意违背客观事实和真理做出的行为。
文1:对付诡辩者的两种辩论术。
文2:兑现斥谬诡辩术。
文3:有个自称占星家的骗子,说他能根据星辰来推算人的命运。一次,国王把他召去,问道:“我能活多久呀?”骗子回答道:“你还能活一年。”国王吓出病来了。
聪明的首相决心拆穿他的骗术。于是占星家又被召进宫,首相问他:“你在世上还能活多久呀?”占星家装作推算的样子,沉思了一会儿,回答道:“二十年。”首相下令:“马上把他的脑袋砍下来!”这个骗子就这样丧命了。
国王见此情景,马上病好了,他下令把所有的占星家统统赶到国外去。
文4:兑现斥谬诡辩术是指诡辩者用兑现的办法来揭穿论敌那个貌似有理而又与事实明显相悖的观点,使其荒谬之处昭然日下。
文5:旁敲侧击诡辩术。
文6:30 年代丘吉尔访问美国时,一位反对他的美国女议员对他说:“如果我是您的妻子,我会在您的咖啡里下毒药的。”丘吉尔狡黠地一笑,答道:“如果我是您的丈夫,我会喝下那杯咖啡的。”
还是这个丘吉尔,二战期间多次发表演说,力主与前苏联联合共同抵抗德国。一位记者问他为什么替斯大林讲好话?他说:“假如希特勒侵犯地狱,我也会在下院为阎王讲话的。”
丘吉尔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观点,而是用幽默含蓄的表达方式,把自己的观点寓于其中,耐人品味。
文7:间接回答诡辩术是指在论辩中面对论敌的咄咄逼问,不从正面回答,而是从侧面曲折地做出解答的诡辩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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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误解和曲解的区别。
2,1误解与误解。
误解,关键字是“误”,指的是错误的理解。有可能是主观上认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是对行为内容判断出现错误,或者表达意思与内心想法出现偏差。属于无意行为。
曲解,关键字是“曲”,指的是歪曲的理解。主观上故意歪曲实际情况,做出错误的解释和行为。属于有意行为。
沟通的双方误解了对方的意思,导致无法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这样的沟通属于无效的沟通,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
在沟通的时候,语意表达有时候会产生歧义,造成误解。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当时的语境来帮助理解了。同样的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具体的语境下的词语理解却是确定和不会混淆的。
有一个关于误解的经典小故事,有个人家里着火了,马上打火警电话求救。
消防员问:“在哪里?”
那人回家:“在我家。”
“我问的是着火的地点,”消防员急了,“我要知道怎么样过去。”
那人听了也很着急:“我家厨房着火了啊,你们不是开消防车来么?难道司机不知道怎么开吗?”
在救火这个故事中,如果脱离当时的语境,“在哪里”的问题是可以有很多种回答的。但把它放置到当时的环境下,这个问题就很明确了。回答者恰恰就是忽略了当时所处的环境来回答问题,所以才不得要领。
而问话者也没有及时改变问话策略,突出当时的背景,导致整个对话没有获得有效信息。如果根据沟通的有效性分成几个等级的话,这种由于语句歧义造成的误解是最低等级的沟通。
而曲解则是在理解本意的基础上,却要故意歪曲原意。这样的行为往往招致说话者的厌恶和愤怒。在“杨二卖刀”中泼皮牛对杨二说的“杀人不见血”恶意曲解,最终招致杀身之祸。
文1:有关“误解”与“曲解”的两个小故事。
文2:县官的误解。
文3:古代某地方官员到县城巡视。
官员问:“你那里的百姓(白杏)如何?”
县官:“白杏有两棵,红杏倒不少。”
官员:“不是问杏树,是问黎庶(梨树)。”
县官:“梨树很多,只是结的果不大。”
官员:“什么梨树杏树,我是问你的小民(小名)。”
县官:“下官小名叫狗子。”
文4:沮卫融的故意曲解。
文5:楚王攻打吴国,吴使沮卫融率人前去慰劳楚军。楚将喝道:“捆起来,杀掉,用吴使的血涂抹战鼓。”
接着,他们又问沮卫融:“你来时占卜了吗?”
“占卜了。”
“占卜吉利吗?”
“吉利。”
“现在我要杀你,吉在哪里?”
沮卫融答曰:“这正是吉利之所在。吴国派我来,本来就是试探将军的态度,如果将军发火了,那么吴国就将深挖护城河,高筑城垒;如果将军态度和缓,那么吴国的防卫就会松懈。现在将军要杀我,吴国获悉后一定会加强警戒,死我一个而保全了国家,这不是吉利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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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诚与强辩的区别。
3,1真诚与强辩。
有个人为了少走点路而在庄稼地里穿行。
农场主人发现后便大声指责他,之后这个人就迅速往外走。
结果农场主人更生气了:“你还没踩够啊?还是老实地站着别动!等我过去把你从那背出来吧。”
在有些情况下,一些特定的思维方式所表现出的是一种特殊的沟通交际行为。也许其他人在看这些思维方式的时候会觉得很奇怪,但这是由于价值判断的表达不一样。所以这不是诡辩,相反还是非常可爱的地方。
就像前面讲的笑话,农场主人在认真地“说理”,他的表达方式真诚地反应了他自身的价值判断。
其实也有不少诡辩是非常在理的强辩。
据报道,一位匈牙利商人和我国一家制鞋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要订购8万双鞋,结果开箱收货的时候匈牙利商人就惊呆了:所有的鞋都是左脚的。他赶紧追问厂商,而得到的答复是:“汉语的‘双’就是两个。”匈牙利商人没办法,只能再定8万双右脚的鞋。
的确,“双”这个字是有“两个”的意思,但那也只是和“单”对应的时候。而此时作为量词则是用于成对的东西,鞋厂老板只是片面的用了其中的一层意思,就一下子增加了8万双鞋的生意。
这个强辩就是诡辩,老板是在“有理性”地强辩,虽然表面上“说理”都很“理性”,但却都是对理性判断的谬用。
如果这种诡辩肆意延伸,肯定会对人际沟通造成困难,甚至使整个社会都产生诚信危机。虽然那位鞋厂老板得意洋洋地增加了订单,但却在偏颇的“解释”下,无任何诚信可言,之后再没有接到过订单,而且使国家信用尽失。
然而那些故意模糊语言,在合同、广告上设立陷阱的人,表面上以为是自己多获利润,其实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也很巨大,这就是经济信用的危机与社会信用危机。
而前面说的那些“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的“政绩工程”,其实就是一笔庞大的 “政绩债”,他所导致的便是信用的过度透支。
文1:击破强辩的两种诡辩术。
文2:以谬制谬诡辩术。
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废奴主义者菲力普斯到各地巡回演讲。
一个来自反废奴势力强大的肯塔基州的牧师问他:“你要解放奴隶,是吗?”
“是的,我要求解放奴隶。”
“那么,你为什么只在北方宣传?干嘛不敢去肯塔基州试试?”
菲力普斯反问:“你是牧师,对吗?”
“是的,我是牧师,先生。”
“你正设法从地狱中拯救鬼魂,是吗?”
“当然,那是我的责任。”
“那么,你为什么不到地狱去?”
文4:以谬归谬术是指为了驳倒一个错误论题,先假设它是正确的,然后以此为根据,用语言或行为合乎逻辑地推出下一个明显是错误的结论,从而使对方的观点随之被驳倒。
文5:攻击要害诡辩术。
文6:有个自诩知识渊博的青年,与相识不过两月的女友闲聊。姑娘为了试探虚实,中间插问了一句:
“听说过小草这个诗人吗?”
“小草很不错呀!”青年立即答道。“他是现代朦胧派诗人,我和他认识,我们谈得十分投机。”
接着姑娘冷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小草就是本人,至今还没发表过一篇作品。” 青年一愣,随即改口道:“哦,我记错了,那是小花,我说的是小花!”
“《小花》不是一部电影吗?”
“哎,这你就不知道了!有部影片叫《小花》,有位诗人也叫小花。”尽管男青年口若悬河,高谈阔论,姑娘却黯然离去。
文7:攻击要害诡辩术是指先让对方就某一事实或问题作全面性陈述,我方则注意观察,细心听取。当发觉对方可疑或有误时,我方发动突击,攻其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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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到底能不能清楚的头脑。
4,1如何对待那些强词夺理的人。
我们小时候都经常会有一些无意义的争论:
这是我的!
明明是我的!
就是我的!
是我的!
我的!
我的!
虽然现在我们长大了,以前的那些斤斤计较也已离我们远去,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依然会碰到那些强词夺理,胡搅蛮缠的人。甚至有些时候对方滔滔不绝地说出他那些歪理的时候,我们气愤又无奈,感觉根本无法与之沟通。
当我们真的遇上这种“铁嘴”的诡辩时,应如何应对呢?
办法一,忍他说什么都是对的。
办法二,躲得了得了,你说的是真理。
办法三,你比他还能胡搅蛮缠两人对着说去吧,别打起来。
办法四,跟他好好的讲讲道理理论一番。
中国一位圣贤邓析曾经说过:“不该争辩的时候就不要说话,不能出头的时候就不要出头。”就是说你说了一些话,虽然是批评人家的,你也不应该叫人家感觉你是在批评,孔子也认为在言语交际活动中,不能争强好胜,要处处符合“礼”的要求。
但是,黑格尔曾经指出:“找茬要比理解肯定的东西容易。”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们就不应该对这种“找茬”争论一番吗?那是为了保证我们能够顺利地进行人际沟通。
当然,这是真正地和对方讲道理而非斗气。所以,不能一味采取妥协姑息的办法,有的时候一味地后退,并不能真正把问题解决掉。有时为了能保证正常地进行人际沟通,我们还是应该勇敢站出来去和那些人争辩一下。
这将是我们选择的最正确的策略。我们必须明白对方为何如此“不屑”。当然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有足够的必要的知识,从而达到只和对方争辩道理,而并不与对方争吵的辩论状态。
而且还要注意的是,不光说的道理都在事情的重点上,还要用你的道理去分析和推倒他的诡辩。这样做也符合孔子说的:真正的智者是在自己的道理说完之后,对方能够心悦诚服还不会因此而记恨你。
文1:对付胡搅蛮缠人的两种辩论术。
文2:引申诡辩术。
文3:萧伯纳成名后,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向他求婚说:“如果你同我结婚,我们生下的孩子,将像你一样聪明,像我一样漂亮,那该是多么美好呀!”萧伯纳以他特有的风趣回绝道:“如果你同我结婚,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像我一样难看,头脑像你一样愚蠢,那该多可怕呀!”
文4:引申辩论术是指针对论敌的某一论断,反其道而行之,从中选择与之尖锐对立的可能情况进行反驳。
文5:同中求异诡辩术。
文6:有个乡下人进城,他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引起众人注目。有几个年轻人围着他,边瞧边笑。其中一个问乡下人:“请问,乡下是不是有很多傻瓜?”乡下人回答:“嗯,走不远就能碰上一个,但乡下傻瓜不像此地傻爪这样成群结伙,到处瞎逛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