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游玩谷池
猎人、樵夫、山主、顽童、土匪、情人们走出的羊肠小道掩映在丛林之中,时现时断。
丛林之中空旷之处即是道路。这样的道路多沟坎,多陷阱,多藤萝,多木钎,多石头,多地雷,多铁卡。危险隐藏在丛林之中,死伤被无边的绿色与宁静掩盖。
也许是上帝喜欢年轻的情人们,导致他定下了这样的规矩:在自然界中,情人们最大!年轻的情人们,所向无敌!因此,薛诗华与林氏这一对具有夫妻之名而无情人之实的准准情人尽管路遇种种坎坷,但是最终到达了目的地。他们到达目的地时,不知滑了多少跤,跌了多少个跟头,在斜坡上“翅”了多远。
他们到达狭谷水池岸边之时,太阳君临天下,四进士山俯首称臣,无数的枝条轻歌曼舞,无数的花果含笑相向,无数的落叶“沙沙”作响,无边的绿色承载金色的光芒。
金色的光芒穿透无边的绿色,照耀在银色的水波上。于是,就出现了金色与银色相逢,热与冷过招,无形与有形对峙的局面。
金色的粉丝是蝴蝶、蜻蜒、雄鹰、大雁;银色的粉丝是游鱼、跳虾、横蟹、爬鳖。
热的粉丝是无边的绿色,犹如婴儿之于母乳;冷的粉丝是狭窄的波纹,犹如老人之于逆子。
无形的粉丝是空气,或如死寂一般,或如流水一般,或如巨浪一般;有形的粉丝是红尘,或如落叶,或如漂萍,或如小舟。
自然风景之色之相无论金、银;热、冷;无形、有形,均激起了他们的巨大的热情。无论何人,均喜天地之高厚,万物之多姿,风景之多貌。他们两人也离不开这一自然法则。
忽然,林氏丢开薛诗华的大手,一路小跑起来。边跑边喊:“哦!好美哦!好爽哦!诗华,这儿真是一个好地方啊!”
她曾经裹过小脚,裹一阵、松一阵,因此,她的一对脚的形状奇特,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这一双奇特的脚影响了她的步伐,使她跑起来一颠一颠的,如同一个跛子。
“我成了一个仙人喽!我是谁的老婆啊?!哈哈哈!牛郎的?!四进士的?!妖魔古怪的?!去何从呵呵呵!”她边跑边大喊大叫。
林氏在前边跑,薛诗华在后头慢慢地走着,不敢追她。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林氏念念有词。她想起了自已的未婚夫。是这一首诗拖延了他们完婚的日期。那时,她是一个娇气任性的小姐。“诗华,快来追我啊!”林氏回眸一笑,百媚顿生。
闻言,薛诗华便来追她。
“呵呵呵!”林氏边跑边笑。
“小龙女,你哪儿跑!”薛诗华大声地说道。在家乡时,每当风平浪静之日的清晨或黄昏,生在月亮湖岛上的他一个人徜徉在湖边时,许多诗情画意、浪漫传奇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他听过越剧《柳毅传书》,相信剧中的人和事均是真实的。洞庭湖里具有龙王,龙王的掌上明珠是美貌、端庄、勤劳、善良的小龙女。书生柳毅义气、执着,忠厚、老实,多才多艺,既赢得了小龙女的芳心,又修成了百年好合的正果。他也生在湖边,他也是一个义气、执着,忠厚、老实,多才多艺之人,他希望一个与《柳毅传书》类似的传奇在自已身上发生。千呼万唤,时至今日,小龙女才出来。为了将小龙女呼唤出来,他请水波传书。从情窦初开到背井离乡,他一共请水波传了多少用芦叶、芭蕉写成的书信,数据无法统计。芦叶、芭蕉如同一艘艘小船,载去一个淳朴的、善良的、渴望爱情与幸福的年轻人的梦想。
“呵呵呵!诗华,你快来抢我吧,抢迟了就被别人抢去了!呵呵呵!”林氏兴高采烈,活泼风趣。
“抢?!你已是我的女人了,何须再抢?!”薛诗华气定神清。一向腼腆、羞怯的大男孩此刻成了勇敢、无畏的男子汉。
“诗华哥,你要保护你的女人!别让强盗抢了!呵呵呵!”林氏这时是一个真正快乐的女人,看来她压抑得太久了。
“有我薛诗华在,强盗退避三舍!我来也,保护你,小龙女!”薛诗华大步流星,离林氏越来越近。
“啊!这儿水真干净啊!我真想下去洗澡啊!池面飘荡着鱼儿的腥味,看来这儿的鱼的数量一定不少!诗华哥,我想吃鱼啊,你下去帮我抓一条吧!呵呵呵!”林氏回过头来大声地对薛诗华说道。
“我跳了!”薛诗华准备跳进池中。
“别!别!诗华哥,别跳下去!我不过是和你开一个玩笑,别当真!”林氏急忙阻止他。
“我一定会让你吃到这儿的大鱼的,说话算数!”薛诗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决定晚上带着渔具,独自一人来这儿打鱼,不打到一条大鱼,决不回去。
“干脆你变成一条大鱼让我吃得了!呵呵呵!啊唔!”林氏张开小巧的嘴巴,装着向着薛诗华咬了一口。
“啊哟!”薛诗华装着很疼痛的样子。
“很痛,对吧?舍不得了吧?呵呵呵!”林氏关切地问道。
“不痛!一点儿也不痛!舍得!舍得!”薛诗华急忙说道。
“啊哟!”突然林氏惊叫一声,之后,她跌倒在地上。地上有一根隐了大半个身子的树根,绊倒了她。
“小龙女!”薛诗华大惊失色。
薛诗华没有理由不大惊失色,因为林氏的半个身子已浸泡在池水之中。她的半个身子在水中激烈地挣扎,导致她的绢纱漂到水面,凤蝶、簪子沉入水底。后来,她的“凤冠式”发髻散开,立马水中就“长”出了众多的乌黑的“水草”。林氏连喝了几口水,呛了水之后无法呼喊。
薛诗华见状,哪敢犹豫片刻,他飞身跳进池中,然后一把抱住林氏。
林氏被薛诗华抱住之后一个劲儿哭泣,并且双手紧紧地勾住他的脖子。
薛诗华要将林氏抱上岸,林氏不肯,她要呆在水中。她要拥有这个时刻;拥有这爿池水;拥有自已的青春少女的洁白无暇的眼泪;拥有多愁善感的怀春女子的寂寞情怀;拥有面前这个来到她身边并且要闯进她心房的不速之客。
林氏不停地哭泣,薛诗华边叹息边梳理她的如“水草”一般的头发。梳理好了之后,用手将之束住,然后搭到自已肩上。湿漉漉的头发顺着他的肩头向下滴水,仿佛也在哭诉一样。后来,薛诗华的盘在头顶的长辫也哗哗地流出水来,也仿佛哭诉一般。二股水流合并、交融,流进池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泪水汹涌澎湃,池水一个劲儿往上涨,淹没了陡峭的山坡,黄沙折戟沉沙,水满山腰。水波将两人托到大进士山巅。
山巅上既没有仙女,也没有丫环。既没有进士,也没有官人。山高人为峰,山巅上只有一对尘世中的儿女,他们登临送目,
眺望远处,远处人烟稀少,人迹罕见。
炽热的太阳当空,既晒干了林氏的白色镶花齐膝高领衫,也让热风吹干了薛诗华的对襟土布汗褂。
过了晌午,两人才回到石灰窑前的工棚中。
他们回来之后,雷仁声等人的焦急神情如同乌云被大风吹散一般。兄弟们七嘴八舌,关怀、忧虑之中掺杂着指责和埋怨。
“诗华,你怎么才回来啊?!菜早就冷了!快来吃吧!”雷仁声皱着眉头说道。说罢,他手提旱烟出了门。他不愿意和他们呆在一起。
“老弟啊,你真有吃福啊!你的小老乡‘慢性子’早上在树林中出恭时捡到一只野鸡。他烧好野鸡后谁也不给吃,包括我和‘老把式’!”金大毛馋得嘴里流口水。“老弟、弟媳,你们快吃吧!吃剩下的归我金大毛!乖乖隆地冬,这野鸡香的不得了啊!”他口水直咽,肚里是愁肠百结。
“人家吃肉,你可以喝汤嘛!非要吃人家剩下的东西干什么呀?!”“老把式”讥诮道。“****家妈妈的!”
“这一锅野鸡是我捡的,我讲给谁吃就给谁吃,我讲不给谁吃就不给谁吃!”“慢性子”慢条斯理地说道。
“阿哟喂,连我也不给吃了?我可是你的铁杆好兄弟啊!”茆不掉急得如同火烧眉毛一般。
“你不是已偷吃了两块吗?”“慢性子”脾气很好,是一个三拳打不出一个闷屁的角色。他一点儿怒气都没有。
“我偷吃了两块?!谁说的?!放屁!谁看到了?!”茆不掉怒目圆睁,煞有介事。
“我看到了!我看到你趁人不注意时偷吃了两块好肉!”三娃子勇敢地站出来检举揭发他。
“好你一个茆不掉!干活偷懒,偷吃在行!”“大个子”愤愤不平。
“这要感谢我爹我娘!感谢他们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好名字!”茆不掉洋洋得意。
“呸!你样样茆不掉才是本事!为何号子里没有见到你的鬼影子呢?!”“大个子”说出几句尖刻的话来。
“那个地方我不去!乖乖隆地冬,你咒我啊?!”茆不掉笑着说道。眼神中含有几丝愤怒与不满。
“各人省两句!省得伤了兄弟们的和气!”这时,“黑皮”及时地出来调解,避免双方发生争执。
“是啊!”
“省两句!”
“当哑巴不吃亏!”“麻子”、“疤眼”、“红鼻子”、“武大郎”等人纷纷说道。
聪慧、善悟,一直低着头的林氏鼓足勇气抬起头来对薛诗华说道:“诗华!”说罢,她的玉颊羞得通红。
薛诗华心有灵犀一点通,知道她的意思。
“我娘子的意思是大家一道吃吧!吃在自家兄弟的肚子中,吃多吃少何必计较呢?!在这儿是不作兴用筷子打掉别人筷子上夹的菜的!来吧!大家一道吃!我娘子还要向大家敬酒呢!我说的对啵?娘子!”薛诗华轻声、柔和地说道。
“嗯!”林氏点了点头。她听到了“娘子”二字,更加羞涩,双颊如同晚霞一般好看、诱人。
“雷大哥一定是一块没吃,他的个性我了解!我去把他叫来!”薛诗华向娘子请假片刻。
“去吧!”林氏点了点头后,说道。
“诗华啊,你是新郎倌,三天你最大!在这三天之中,你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三娃子,请你跑一个腿,去把雷大哥叫来!”金大毛自封“老卵”(老大),发起号施出令。
“你为什么不去呢?!”三娃子回嘴回舌。他自从被金大毛欺负之后,一直不睬他那一套。
“你这个三娃子喔!你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我们开吃之后,风卷残云,还有他雷大哥混得吗?!”金大毛道出了此举的利害。
“喔!”三娃子明白后拔腿便跑,边跑边大喊大叫,“雷大哥!雷大哥!吃野鸡喽!吃野鸡喽!”
“他处处卫护他的雷大哥,仿佛他是他的老子或亲兄弟一样!”“大个子”自言自语,“假如我有一个这样的小兄弟该多好啊!”
“各人啊!有人人缘好,有人不和人!”“黑皮”主动答道。“说不定你以后会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小兄弟呢!”
“是啊!是啊!”
“为人处事肚量要大!”
“吃亏是交友之道啊!”
“认了兄弟就要自始自终!不要临时抱佛脚!”
“麻子”、“疤眼”、“红鼻子”、“武大郎”等人说道。
三娃子不久就折了回来。他说雷大哥不饿,不想吃;他还说雷大哥先抽烟,要大家先吃。
三娃子请不动他,薛诗华只好亲自出马。他和三娃子一样,也碰了一个软钉子。薛诗华回来时垂头丧气,十分沮伤。林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就在大家保持沉默,气氛非常紧张时,林氏款款移动莲步,她要亲自去求大伙的雷大哥上桌。
林氏来到蹲在远处乱草丛中抽闷烟的雷仁声身边,道了一个正而巴经的万福之后,轻启朱唇慢慢地说道:“雷大哥,奴家知道你心中一直不乐!奴家被你许配给诗华可不是奴家的错吧?诗华说:只要你我愿意,他愿将我让给你!他还说:只要你我愿意,他愿和你共一个老婆!诗华是一个竭诚待人之人,也是一个老实巴交之人,你总不至于和他这样的人计较什么吧?”
“哪儿的话!我雷仁声可不是人渣、畜牲啊!最近想起我娘,心里闷得慌!今天是薛老弟与弟媳大喜之日,应该好好地庆贺才对啊!瞧我糊涂到如此地步,不掴自已的‘脑浑’是不行的!叭叭!”说罢,雷仁声左右开弓,不轻不重地打了自已两个大嘴巴。
吃过午饭之后,林氏在薛诗华屋内小息,而他则坐在屋外磨匕首、修鱼叉、补鱼网。
林氏小息片刻之后,起来打扫卫生。每一个屋子轮流打扫,将它们扫得干干净净。
薛诗华磨好匕首、修好鱼叉、补好鱼网之后,他主动地挥起斧头劈柴禾。
林氏扫好屋子之后,将兄弟们衣服集在一起。集好之后,开始洗涤。她用手洗,用搓衣板搓,宛若一个村姑。
薛诗华劈好木柴之后挥动大条帚清扫屋外广场。广场上布满碎石子,石子中充斥枯草和杂物。扫好广场之后,他就蹲在它的边缘拔草。
薛诗华沿着广场周围拔草,林氏在晒干衣服之后穿针引线,替兄弟们缝补破衣。
当薛诗华挑满缸中之水时,林氏叠好了兄弟们的衣裳。做好这一切之后,两人一起进入工棚旁边的简陋的厨房之中。
他们一个洗碗一个理菜;一个淘米,一个升火。厨房中荦菜不多,蔬菜更少,薛诗华眉头直皱、叹息不停。这时,多亏林氏开导,云“艰苦持家、勤俭节约、细水长流”之类的话。薛诗华心里才轻松起来。为了让薛诗华挣到面子,后来,林氏手挎菜篮去野外割马兰头和香菜。马兰头是真正的野菜,溪边不难见到它的其貌不扬的身影。香菜又名盐荽,它的种子是谁撒在这儿的不得而知。
马兰头和盐荽上灶之后,薛诗华烧火,林氏持锹。不久,两道别有风味的菜肴便制造出来。一道是清炒马兰头,一道是盐荽鸡蛋汤。
菜肴上桌之后,太阳已经落山。
“好香啊!”三娃子第一个下山,其他人鱼贯而来。
“好香啊!”其他人忍不住纷纷地说道。
吃过晚饭之后,大家坐在屋外闲聊。男主角理所当然是这一帮人的“大瓢把子”雷仁声;女主角则不用说非林氏莫属。
大家聊得起劲,直到月过中天还不休。
夜深虫静之时,大家才就寝。
林氏睡着之后,薛诗华肩扛鱼叉、手提鱼网、怀揣匕首上了山,他要到谷池之中打鱼。明天林氏就要回家,他要打一些鱼虾为她饯行。
林氏睡到半夜醒来,屋内不见薛诗华的身影,她便知道他的去处。担心他的安危,睡不着,她便点燃油灯绣花。她在她的蒙在发髻上的绢纱上绣双凤戏牡丹。薛诗华打了一夜的鱼,林氏绣了一夜的花。
鸡叫二遍之后,浑身湿漉漉的薛诗华归来。他背了一鱼网的鱼虾蟹鳖鳝鳅。捕鱼并非易事,他的衣服被树枝和水草撕出许多条块和口子。他的浑身上下多处带血,是鱼虾蟹鳖鳝鳅之血,还是他自已的血,一时无法分清。
当他敲开屋门之后,林氏早已绣好了图画。
“诗华哥,我知道你去打鱼了!你是一定会去的!‘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是你的性格!”林氏既有赞赏之意,又有爱怜之情。
“嘿嘿!说话不算数那样还是人吗?”薛诗华放下装了一大半收获的鱼网后,用手抹脸。脸上血水交加,面目全非。
“你也是一个令人可敬可佩的尾生啊!”林氏下床打水给他洗脸。
“尾生是谁啊?”薛诗华读书不多,便问道。
“他是古代的一个信守诺言、说话算话的年轻人!‘亦存抱柱心,洪波耐今古。莫从桥下过,恐忆少年侣。’”林氏轻轻地吟道。
“古人尚且如此,我辈岂甘落后?!”薛诗华边洗脸边说。
“诗华哥,你对我太好了!”林氏激动不已,热泪盈眶。
“谁叫你碰到我薛诗华的呢?!”薛诗华笑声朗朗。
“是啊!谁叫我碰到薛诗华的呢?!”林氏伏在薛诗华肩头长久地不愿离开。“你已经走进我的心中,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她动情地说道。
“诗华只不过是一个凡人!像诗华这样的人世上多如牛毛!”薛诗华笑着说道。一副憨厚的表情。
“粗看差不多,细细地咀嚼,就有千差万别!不然,怎么会有‘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一句话呢?!”林氏轻轻地反驳道。
“什么意思?诗华文化浅,不懂!”薛诗华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
“有机会我来教你!”林氏红着脸说道。
“就怕没机会了!”薛诗华脱口而出。
“规矩是人定的,机会是人创造的。只要你我有心相会,留得青山在,自然不怕没柴烧!纵然一死,也有地狱相逢之时!不必悲观!身是娘生,心是天定,一切全靠坚如磐石的缘份!我相信这一天很快来到!”林氏眼神中饱含坚定的成分。
“但愿!”薛诗华说罢,使劲地点了点头。
“诗华,你一夜没睡,快睡吧!我去屋外‘迟’鱼!”林氏见薛诗华双眼通红,不忍心再打扰他,便说道。
“不困!诗华是铁打的汉子!”薛诗华摆了摆手。
“既使你是铁打的汉子,你也要睡觉!听话!你不听话,我就不高兴了!”说罢,林氏噘起了嘴。
“那你就在屋内‘迟’鱼吧!”薛诗华不想让她出屋离开他。
“我在这儿‘迟’鱼不吵你吗?”林氏微蹙眉头说道。
“不吵!我喜欢听你‘迟’鱼的声音!就像在从前,我不听到母亲打呼噜的声音就睡不着一样!”薛诗华爽朗地大笑。
“你真是一个大孝子啊!”林氏夸奖道。
“嘿嘿!”薛诗华腼腆地笑了,并且低下了头。
后天一早,在征得雷仁声同意之后,薛诗华悄悄地送林氏下山。林氏心里虽然不太想回去,但是她惦记母亲,怕她焦急,便想回去看一看。
怕土匪抢人,在他建议之下,林氏女扮男装,装扮成一个烧窑的工人。两人一前一后,前拉后推同一辆独轮车。
他们离开石灰窑约摸二三里路时,便听到一阵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杀!”
“杀!”
你杀过来,我杀过去。两路人马你追我赶,进行你死我活的搏斗。
“诗华,土匪劫镖了!我们快去树丛中躲一躲,免得引火烧身!”林氏说罢,使劲推他。
“你先跑,我当你的挡箭牌!我会一些武功,由我来和他们周旋吧!”诗华说罢,就要拚命地推独轮车,试图引起土匪们的注意。
“诗华,不行!要死一块儿死,要逃一块儿逃!”林氏一把抓住薛诗华的衣角。
林氏态度坚决,薛诗华觉得合情合理便依了她。他们猫着腰,一头钻进树林之中。那辆载着两袋石灰的独轮车被他们抛弃在路边。
“啊!”一个血人从他们身边跑过。
“杀!”一群满身是血的凶汉紧随不舍。
“哦!”林氏吓得花容失色。
“别吱声!会送命的!”薛诗华立刻用大手捂着她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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