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小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我们认为大中小企业共生关系要尽可能建立在大中小企业地位对等的基础上,以避免因中小企业对大企业的依赖而形成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支配,从而导致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受限。大中小企业地位对等基础上形成的互惠连续共生企业网络,是区域经济发展中大中小企业共生的合理结构选择。在这里,关键是要将小型企业培育成具有独立地位的企业共生单元,而且,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共生应该是互惠和连续的。
(一)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共生应该是互惠的
新能量在共生中产生是共生的本质特征之一,在中小企业和大企业所组成的共生组织中,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体,因彼此之间同类资源的共享或异类资源的互补能够产生新能量,这种新能量就是新的收益,新收益在企业之间的分配导致企业配置资源效率改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寄生模式下,企业间的共生产生不了新收益,因此这种模式难以在现实中存在;偏利模式下,新收益往往被某一方完全独占,一方的发展完全为另一方服务,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因此,理性选择下这种模式也不可能长久存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共生只能是互惠的,即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都必须能在共生组织中得到收益,实现共同的成长与发展。当然,互惠还涉及到收益分配的均衡问题,如果共生所带来的收益在共生单元之间被均衡分配,则是对称性互惠,反之则是非对称互惠。共生收益分配的对称与否取决于共生单元自身的力量、地位以及彼此间的博弈,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般来说,非对称互惠是共生组织的常态,而对称互惠,即收益的均衡分配则是短暂的。
(二)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共生应该是连续的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共生需要采用一定的组织模式,这就涉及到共生系统的组织形式问题,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共生应该采用连续共生的组织模式。组织模式反映了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点共生模式表现为企业间的关系是随机的、偶然的和不确定的;间歇共生模式下,企业间的关系虽然减少了随机性,但仍然表现出不确定和不稳定的状态。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市场中体现为交易关系。随机或偶然的交易往往是在一次契约下完成的,这样的交易必然就会产生较高的搜寻成本、谈判成本以及监督成本等;而在不确定和不稳定的状态下,交易虽然并非在一次契约下完成,但是契约的订立难以涵盖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信息的不对称仍然容易导致机会主义的产生,同时,由于交易关系是不稳定的,共生单元即企业一般也不愿意进行资产专用性方面的投资,以避免机会主义发生造成过多的损失,因此在这些情形下进行的交易也存在着较高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企业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易成本过高必然会导致企业收益的减少。所以,在点共生和间歇共生模式下,新收益的产生十分有限,共生系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展。
一体化共生是共生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这种形式反映到企业关系上就表现为共生系统内的所有共生单元都内化成了一个企业,形成了科层制的等级组织,原有的交易都在一个企业内部发生。这样,虽然交易成本被最小化了,但是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却由于规模的扩大而上升了,当内部组织一项交易的边际成本大于通过市场进行同样交易的边际成本时,共生系统的新收益就会下降,从而影响整个共生体的运行效率。
因此,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共生应该是连续性的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是介于纯市场与纯科层制之间的一种中间新组织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企业之间的关系是连续的、长期的和稳定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确定性和制度性的特征,有效地避免了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交易情形下的高交易成本;同时,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在连续模式下仍然能够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又可以避免一体化情形下过高的内部组织成本。成本减少即为收益上升,连续性共生模式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都能有效的成长与发展。
三、产学研合作中的中小企业的创新行为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互惠连续共生关系,实际上也表现为大中小企业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这种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一方面表现为生产业务的分工协作,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技术创新方面的分工协作。
大企业由于自身实力通常具有较多的技术创新优势,在互惠连续共生关系中往往扮演技术主导角色,即创新多为自主性创新,一般情况下是技术标准的制定者,并通过业务联系向具有共生关系的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扩散,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其创新的成功性。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灵活性和快捷性的特点,创新成功率较高,源于实力的问题,它们一般都乐意接受大企业的技术扩散和指导,进行模仿式创新。同时,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也会由于互惠关系的存在,刺激与其有共生关系的中小企业进行相应的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也会推动大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当然大中小企业还可以进行合作创新。这样,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各自的技术创新优势都能在互惠连续的共生关系中得以有效发挥,也正是由于互惠关系的存在,各共生单元又可以通过另一方创新优势的发挥来提高自身的创新优势。
集群中的共生关系使创新优势更加明显。由于共生单元都同处一地,技术创新的溢出和扩散效应更强,一方从另一方的创新成果中将获得更大的收益,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同时,由于彼此之间是互惠连续共生,因而自身创新能力的增强又将有益于另一共生单元,这样整个共生系统都会由于共生单元的发展而向前演进。隐性知识的编码、传播、扩散与积累也会更加有效,由此而使得大中小企业各自的创新活动都能在更高水平上持续进行。所以,集群中互惠连续共生的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优势而实现进一步成长和发展的可能。
(一)中小企业主导产学研合作的内生性
中小企业作为主体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商业化发展的内生性原因是,企业为主体进行合作创新可以更好地规划研究开发,并获取更高的市场回报;中小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可以成功地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以便将其转化为较高的利润。通过对合作创新项目研究发现,如果没有营利性的企业主导参与,即使它们具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完成项目创新,也无法获取相应的产出效应。从现实情况看,产学研结合也必须以中小企业为主导,才能以市场机制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出产学研结合这一技术创新平台的作用,这是新经济革命的基本结论。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实现。明确和强化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在产学研结合中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研发工作的市场导向,从而在制度上保证持续技术创新的实现。中小企业由于具有贴近市场、了解客户需求方面的优势,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市场现在和未来的技术需求,从而有利于在产学研结合中正确把握研发方向,迅速地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资源整合起来,提供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学研结合的成功率和效益。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远未成为合作创新的投入主体和需求主体,企业进行产学研的合作动力不足,合作障碍突出。
(二)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难点①
1.创新观念和创新意识存在障碍
不少中小企业认为,科技自主创新的风险太大,投资太大,投资回报率不高。而且有一部分企业领导认为企业无需自主创新,“引进”技术同样能使企业发展。虽然技术引进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等优点,是后进企业赶超先进企业的一条捷径。但从市场上转让技术的案例可以看出,一般大公司转让出去的技术都是一些将近淘汰或低利润的技术,处在成长期或成熟期的高新技术是不会轻而易举地转让给其他企业的。而且很多中小企业只是单纯的引进,没有注意引进后的消化、吸收、模仿和创新。这是我国中小企业不能通过模仿创新走上自主创新的主要原因。
2.我国金融、行政体制的约束
企业自主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我国中小企业目前还缺少正常畅通的融资渠道。实践证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离开政府的引导、支持是难以实现的。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获得各种资金的支持比较容易,而且很多发达国家都有相应的体制政策支持企业搞自主创新。例如美国就有通过立法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制定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等方式,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硬性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用于援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以促进他们的专利发明转化为生产力。而在我国,虽然近几年有政策支持自主创新,但是主要的受惠对象还是国有大企业。银行的诸多信贷业务大都面向国有大企业,再加上中小企业势力较弱,使得资信度低,银行对其贷款所面临的风险较大,因而拒绝贷款。而且我国的融资渠道又相对单一,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原因。
3.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基础薄弱
中小企业规模一般不大,经济效益一般,物质与技术基础比较薄弱。首先,以往中小企业没有注意对科研人员的培养,整个企业文化都不适合科研人员的发展,致使企业科研人员缺乏,科研投入少,科研基础薄弱。再者,中小企业对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过少。我国目前研发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O.6%,而发达国家为2.3%~3.0%,发展中国家为1.5%。我国许多企业的研发支出还不到营业额的1%,而有关研究表明,企业要生存下去,其研发支出至少应占营业额的2%~4%。由于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少,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缺乏新技术、新产品的信息获取渠道
我国提供科技信息的中介行业还没有得到发展,信息中介市场还处于萌芽阶段。如果中小企业自己投入资金建设一套获取信息的渠道,成本又太高,投入与产出比较低。因此,造成中小企业无法掌握最新的技术和产品信息的局面。
(三)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