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来这里参观的人们都要在新的“有不为斋”里泡上一杯茶,看一看阳明山美丽的风光。只可惜这样一个喧哗的新“有不为斋”已经完全背叛了“有不为”的涵义,而真正的“有不为斋”却只能寂寞地躲在灯火阑珊处。
有不为斋
林语堂晚年赴台后,在台北阳明山营造了自己的新居,并给新居里的书房取名“有不为斋”。这四个字自30年代以来一直就是他的书房名字。关于书斋得名的原因,林语堂自有一番解释,他说,维新党人康有为以“有为”为名,既然存在“有为”,那么一定在另一些方面也存在着“有不为”。
而在林语堂的抒情小品《言志篇》中,我们多多少少看到了一点“有不为”的影子,在这篇文章里他表述了自己理想中书斋的样子: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天花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还要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乏味之书,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鸩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
在文章《有不为斋解》里,林语堂更是进一步说明什么才是自己的“有不为”:
我始终背不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也制不住东想西想。我憎恶强力,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取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压根儿就没有。
我从未向中国航空基金会捐过一文钱,也从未向由中国正统道德会主办的救灾会捐过一分钱。但是我却给过可爱的贫苦老农几块大洋。我一向喜爱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惟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林语堂的“有不为”是不为伪善之事,不为趋炎附势之事,不为违背自己心志之事,不为“主旋律”倡导之事……唯其“有不为”,方成世人心目中有为的林语堂。
如今时过境迁,台湾当局为了观光旅游的需要,将原来林语堂故居里的餐厅改成茶餐厅,也取名为“有不为”斋。如今,来这里参观的人们都要在新的“有不为斋”里泡上一杯茶,看一看阳明山美丽的风光。只可惜这样一个喧哗的新“有不为斋”已经完全背叛了“有不为”的涵义,而真正的“有不为斋”却只能寂寞地躲在灯火阑珊处。
说个题外话,就在新的“有不为斋”,也就是当年的林家餐厅,林语堂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傍晚坐在阳台上遥望观音山落日、俯瞰天母灯火的惬意:“黄昏时候,工作完,饭罢,既吃西瓜,一人坐在阳台上独自乘凉,口衔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看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里,下面天母灯光闪烁,清风徐来,若有所思,若无所思。不亦快哉!”(《来台二十四快事》)
不知道如今熙熙攘攘、脚步匆匆的人们坐在同样的位置,做着同样的事情,心境会不会再如此平静而宁和?
读书的艺术
在清华期间,有一次林语堂到一个留美归来的同事家里借一本《经济学史》,这个同事只有一箱书,他的每一本书都是严格地按照杜威分类法排列的。当听到林语堂所要的书的名字时,同事马上回答道:“那是580.73A”,说着就迅速地把书取出来了。
林语堂见此场景,惊叹不已,回家跟妻子说这真是“美国人的效率”。廖翠凤一听,认为这是个让林语堂“改邪归正”的好机会,连忙劝他学习友人的先进管理经验。林语堂却用烟斗敲了一下夫人的后脑勺,不悦地说:“分类是科学,读书是艺术,怎么能混为一谈!”
林语堂读书讲究的是一种缘分,这甚至从来买书那一刻就开始了,林语堂说:“我有一种习惯,最爱购买隐僻无闻的便宜书和断板书,看看是否可以从这些书里发现些什么。如果文学教授们知道了我的思想来源,他们一定会对这么半个俗物显得骇怪。但是在灰烬裹拾到一颗小珍珠,是比在珠宝店橱窗内看见一粒大珍珠更为快活。”(《生活的艺术?自序》)
我们可以想象,在上海或北平或纽约的某个不起眼的街角地摊,林语堂偶然淘到一本自己喜欢的破书时那种欣喜若狂的样子。这种感觉就像你打了半辈子的光棍,却因为一次无意中在荒山野岭偷看了仙女洗澡而不得不把她娶回家做老婆。而事实上,读书在林语堂眼里的确就是一场恋爱,他觉得有目的地去阅读一本书就像包办婚姻,这种快乐是不会长久的。最佳的读书状态应该像与情人约会一样,彼此气味相投、心有灵犀,一颦一笑都有无限的深意,一个情人厌倦了还可以找另外一个情人,这样找十个八个情人,你想不成为作家也难了。
笔者很羡慕林语堂当时这种买书的状态,随着时代的发展古老的地摊已经难觅踪影了,网上买书渐渐成了主流。在网上买书虽然方便,但是目的性太强,而且只有在书籍寄到之后才能见到其真面目,就像古代在洞房花烛夜才能揭开老婆的红盖头一样,往往会发生一些意外。笔者有一次在网上买了一本《容斋随笔》,寄过来之后却发现是经人翻译成白话文的,差点痛哭流涕,感觉像明明娶了一个处女,其实却已经失身很久了。这一点也是林语堂幸运的地方,他良好的外语功底使得他可以直接接触外文原版,这样看的书就少了很大的被人“破处”乃至“强奸”的可能性。
林语堂反对读书的功利性,他说如果你手里拿着一本书,心里却在担心考试会不会及格,能不能升级,如何靠这本书骗取更好的饭碗,那你就是一个“读书谬种”。他甚至认为一个人读书时正襟危坐乃至规定读几页或者在何时何地读都是极其愚蠢的。为此林语堂特地写了一篇《读书的艺术》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在文章的后面他用抒情的笔法描述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读书场景,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 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
当“阅读”离我们远去
胡适在《中国公学十八年级毕业赠言》里建议青年学子毕业后每天花一点时间读十页书,这样每个人30年后都会读到十一万页书,这足以让你成为一个学者。
每天读十页书,听起来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可是当我们真的大学毕业,走上社会以后,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我这里所说的书,不包括一切实用类的书籍。林语堂认为“真正有益的读书,便是那种能够引领我们进到沉思境界的读书,而不是单单去知道一些事实经过的读书。”笔者有一位朋友曾炫耀说自己的藏书如何丰富,结果笔者到他家一看立即掩面而出,里面的书不是“计算机编程”就是《卡内基成功学》、《如何与上司相处》之类的。
在中国,参加工作的人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人闲得要命,以公务员(尤其是一些基层公务员)为代表,这类人每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看报纸,但在林语堂看来这根本不算读书,他说:“一般的新闻报纸读者,他们的目的不过是要得知一些毫无回味价值的事实经过罢了。”另一类人则忙得要命,以企业职员为代表,这类人每天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有读书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职场的压力和家庭的琐事让他们渐渐失去了读书的心情。而正如一个长期不做饭的厨子一样,他们的读书能力也在与日俱减。
最糟糕的是我们的下一代,电子产品的普及正在让他们离书香越来越远。如果要把一个人捧着ipad扫描屏幕称为阅读,打死我也不承认。没有油墨的芬芳,没有摩梭纸张的乐趣,植物纤维的温柔被金属和塑料的冷硬所替代,白纸黑字的沉默稳重变成浮于表面的声色,这样的“阅读”还有意思吗?李敖说他最快乐的事情是在图书馆里,凭着一个灵敏的鼻子判断每一本书印刷自哪个年代,这对后来人简直就是神话。
在中世纪的欧洲,西班牙国王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小孩子手里捧着一本书笑得前仰后合,高兴地说:“他一定是在看《堂吉?诃德》!”这样的风景,在现代也即将成为绝唱。
英国作家阿道斯?赫胥黎在其于1932年发表的《美丽新世界》中写道:
“我所担心的是,我们虽然没有禁书,却已然没有人愿意读书;我们虽然拥有着汪洋如海的信息,却日益变得被动和无助……”希望这样的担心不会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