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回到城中村,迫不及待地敲开了林越的房门,林越正倒着双手捧着一个烤红薯,“嘿,刚刚才烤热了,你就闻着味儿来啦?怎么样,你吃不吃啊?”“好啊,分我一块吧,还真饿了。”芬芳踏踏实实地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儿地吃了起来,她边吃边检讨起自己来。
“这段时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经常控制不住自己,就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动不动就发脾气,觉得生活彻底完蛋了。冷静下来后,想想都后怕,怕自己会变成一个神经病。林越,今后我会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万一再发脾气,你不要真生我气啊。”
林越说:“我才不会生你气呢,跟女人生气那是弱智的表现。芬芳,我看你今天心情不错,碰到什么好事了?”
芬芳把今天去归元堂的情况跟林越说了一遍,然后她不好意思地开口问道:
“林越,你,能借我一点钱吗?”林越一听,胡乱地擦了擦手,从皮箱里翻出来一个信封,“没问题,早就给你备在那里了,上次就想拿出来,可又怕被你骂。这里面有五千,你先拿去用吧。你现在辞了家教,只出不进的,哪块不要花钱啊?唉,我就恨自己前阵子花钱太大手大脚了,否则,再多存一点就好了。”
芬芳抽出几张钱来,要塞还给林越:“你别全给我了,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呢,自己也留一点。”林越摆摆手:“没事儿啊,我不是还可以挣嘛。而且,我已经开始去找活儿了,像我这样的,哪儿挣不到钱啊?”
“好吧,那我就都拿着了。我今天去找周老师,托她帮我介绍一些能在家里干的活,她马上就给我了一个帮出版公司校稿的活儿呢。要治好童童的病,得花不少钱呢,以后就为钱拼了。”芬芳咬着牙,充满了斗志,林越也学着芬芳的样子一挥拳头:“拼,我帮你一起拼!”
为了芬芳,林越决定在上海扎下来,在好朋友阿晨的引荐下,林越去balong酒吧应聘,他上台唱了一曲,金发碧眼的酒吧老板霍夫曼一个劲儿地冲他竖大拇指,当场就以每场两百块的价钱敲定林越周五周六来唱。林越求财心切,当天晚上就留下来演出了。
林越演出完了踏着月色回来,进了院子,看到芬芳房间还亮着灯,他走过去轻轻地敲了敲窗户,芬芳开门把他让了进去。
“顺路给你买的夜宵,快吃吧。”林越把一碗小馄饨放在桌上,突然他耸耸鼻子,闻到了一股臭冬瓜的味道,芬芳告诉他这是童童的药味,芬芳说童童吃了这个药非常管用,这几天眼睛越来越亮了。
林越觉得奇怪,童童要治的是耳朵啊,这个大夫他是不是开错方子啦?芬芳解释说这五行相克又相辅,眼耳鼻口七窍相通,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这人啊,肺气通于鼻,心气通于舌,肝气通于目,脾气通于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耳聪则目明,童童现在眼睛明亮,就说明她的耳朵有开始好转的迹象了。
林越调侃道:“哟哟哟,果然是中文系毕业的啊!满口之乎者也的,这些你都懂吗?”芬芳老实地回答说:“似懂非懂。都是照着常神医的话学的,不过,我觉得常神医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林越听芬芳张口闭口常神医、常神医的,就问他到底怎么个神法儿啊?芬芳又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怎么神?很多大医院里治不好的病,他药到病除,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的。当然了,有些病,他也治不了,但他当场就把挂号费退给人家了。唉哟,那些人哭啊,跪着求他啊,他也陪着人家落泪,但最后还是不治。我知道,他那是不肯坏了归元堂的金字招牌啊,其实我一直偷偷地想,你常神医就不能圆滑一点儿吗?随便开点药给人家,安慰安慰病人家属,又能怎么样呢?”
林越点点头说:“哦,听上去,是比那些大医院要负责多了啊!我倒是挺想见见这位常神医的。”芬芳一口答应,可马上又反悔了:“不行!我不能带你去,你这个人嘴上不积德,到了哪儿,你万一胡说八道起来,我拦不住你,影响了给童童治病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