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营业外支出”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应根据相应的明细账发生额单独列示。
(12)“利润总额”项目。“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以“-”填列。
(13)“所得税费用”项目。“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当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该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净利润”项目。“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填列。
(15)“每股收益”项目。每股收益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企业应当按照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权益;当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第三节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含义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的会计报表。
对于这个概念,需弄清楚的是:
1.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在正常业务范围内进行的各种经济行为。如购买货物、销售商品、支付工资、纳税。
从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知道的问题有:
(1)企业目前有多少现金,取得的途径是什么?现金流出的原因是什么?
(2)现金净流量与利润表上的净利润有何差异?为什么盈利企业会破产,而亏损企业仍有可能发放股利?
(3)企业用于分配利润的现金和其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相符吗?
2.投资活动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的活动。如购买固定资产、进行3个月以上的债券投资等。
3.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和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与筹资有关的行为。如发行债券、向银行借款等。
二、现金流量的含义及种类
1.现金流量的含义
现金流量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数量。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等都形成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信息。
应该注意的是:
(1)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流入和流出,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
(2)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如企业用现金购买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
2.现金流量的种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可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现金流量表采用垂直报告式结构,全表共分三部分内容:
1.表头
内容包括报表的名称、编号、编制年度与单位名称及货币单位等。还需要有企业制表人、会计主管和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2.基本内容
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内容,共包括5个项目。
其中前3项为由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3项中又按引起现金流量的不同原因进行细分。
第4项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反映企业持有的外币现金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对折算为人民币金额的影响数。
第5项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该项目等于前4个项目的相加之和。
3.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包括三部分内容: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是用间接法编制计算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在现金流量表中,对经营活动形成的现金流量可以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的格式进行编制。
1.直接法和间接法
(1)直接法。所谓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即在表中分别反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不同渠道形成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表部分就是采用直接法列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前景。
(2)间接法。所谓间接法,是以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项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以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由于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并且包括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收益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补充资料部分就是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
2.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不同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的账户体系一般是按照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设立,填表时可根据账户的期末余额或发生额直接填列,或经过分析后计算填列,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现金流量表项目一般无法从账户中直接得到相关数据,必须借助一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后填列。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企业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也可以采用T型账户法,还可以根据有关账户记录分析填列。财政部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分别介绍了用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1)工作底稿法。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就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在直接法下,工作底稿纵向分为三段,第一段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中又分为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两部分;第二段是利润表项目;第三段是现金流量表项目。工作底稿横向分为五栏,第一栏是项目栏,填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各项目名称;第二栏是期初数栏,该栏用于列示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须填列此栏;第三栏调整分录借方栏,用于登记调整分录的借方金额栏;第四栏调整分录贷方栏,用于登记调整分录的贷方余额栏;第五栏是期末数栏,在该栏中,资产负债表项目根据期末数填列,利润表项目根据本期发生额填列,现金流量表项目根据调整分录计算填列;同时该部分也是编制正式现金流量表的素材。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编制调整分录时,要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从“主营业务收入”开始,结合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分析。调整分录大体有这样几类:第一类涉及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现金基础;第二类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和筹资项目,目的是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还有一些调整分录并不涉及现金收支,只是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期初变动。
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记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借方表示现金流入,贷方表示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调整分录借方栏和调整分录贷方栏。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或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利润表栏目中,收入类的贷方调整数与费用、成本类的借方调整数,应与期末栏中的期末发生额数相符。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期末数,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2)T型账户法。采用T型账户法,就是以T型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采用T型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型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相关账户中。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型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借方登记现金流入,贷方登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的变动及有关账户的详细资料,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型账户,并进行核对。待全部调整分录过账完毕,各账户的借贷金额应保持平衡,即各账户过入的借贷发生额之差与最初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相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型账户的记录,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五、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说明
(一)现金流量表正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正表项目的编制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填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项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项列出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包括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而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支付的前期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应付款项以及本期预付款项等。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出。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方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缴纳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商业保险金等。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资金等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