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商誉”项目。商誉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方可辨认资产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该项目根据“商誉”科目的余额减去“商誉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26)“长期待摊费用”项目。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期末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8)“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资产。例如,公益性生物资产等。
2.负债类项目的内容及编制
(1)“短期借款”项目。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金额,该项目直接根据“短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企业所承担的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其期末公允价值,该项目应依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3)“应付票据”项目。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其期末尚未偿付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4)“应付账款”项目。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其期末尚未支付的余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贷方余额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加总,按照加总后的合计金额填列。
(5)“预收账款”项目。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该项负债需要用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或者劳务偿付。“预收账款”项目应反映其期末尚未偿付的预收账款的余额,该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贷方余额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加总,按照加总后的合计金额填列。
(6)“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以及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期末企业应付未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7)“应交税费”项目。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等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费用。“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缴纳的税费(或企业期末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该项目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当科目为贷方余额,直接按照其贷方余额填列;如果为借方余额,则以负数金额填列。
(8)“应付利息”项目。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利息,该项目根据“应付利息”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9)“应付股利”项目。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项目根据“应付股利”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0)“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项应付、暂收款项。“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指企业的非流动负债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将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合计于该项目中。
(12)“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其他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流动负债的其他负债。
(13)“长期借款”项目。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
(14)“应付债券”项目。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的摊余成本,该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
(15)“长期应付款”项目。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16)“专项应付款”项目。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门或者特定用途的款项。“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7)“预计负债”项目。预计负债是指企业由于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担保等而确认的很可能产生的负债。“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8)“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期末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其他非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非流动负债的其他负债。该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类项目的内容及编制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实收资本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或股东所缴付的注册资本,股份制企业称之为股本。“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实际收到的资本(或股本)的总额,该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资本公积”项目。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的所有权归属投资者,但又不构成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3)“库存股”项目。库存股是指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者注销的本公司的股份。“库存股”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库存股”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4)“盈余公积”项目。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积累。“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5)“未分配利润”项目。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尚未设定用途、将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填列。
五、资产负债表的分析
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包括资产、负债的结构分析,资金运用分析,资金来源分析和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等等。
资产负债表分析就是根据报表提供的数据资料,运用专门的方法,揭示企业经营活动中资金来源构成和运用的合理性,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的发展趋势,通过资产负债表的分析,能够了解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概貌,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因此资产负债表分析对于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说来,资产负债表分析具有下列功能:
(1)资产负债表分析将揭示企业的资产分布和结构。
(2)资产负债表分析将评价企业的资本结构和长期偿债能力。
(3)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将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4)资产负债表分析可以反映和评价企业的财务能力,所谓企业的财务能力即企业融资能力。
(5)资产负债表分析可以预测企业将来的财力状况。通过连续若干期的报告资料的比较分析,从企业资本结构和负债的变动中,预测企业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含义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该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所有收入与所有费用,并主要依据会计的收入实现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计算企业在该会计期间的利润或亏损。由此可见,利润表是根据编制期间的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的。
二、利润表的结构
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除“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第一,“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可分为以下四种:
(1)直接根据损益类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填列,例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即可直接根据相应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根据有关损益类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合计金额计算填列,例如,营业收入项目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合计金额填列。
(3)根据表内项目计算填列,例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项目,就需要根据表内项目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资料填列,例如,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就需要根据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等计算填列。
第二,利润表各项目的内容及编制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项目。“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之和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成本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之和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销售费用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管理费用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或收益)净额,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果是收益则以“-”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损失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该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则以“-”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净投资收益(或净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则以“-”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