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状况
80年代以前,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天然森林过度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加之受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干旱少雨及草场过牧等原因,至2000年,导致草地“三化”(退化、沙化、盐渍化、)面积达202万亩,土地荒漠化面积达31万亩/年,一、二级沟壑总数9621条,沟壑密度1.9公里/平方米,水资源严重匮乏,且利用率不高,耕地变劣,风沙灾害频繁。水土流失面积达4067平方公里,且大部分地区土地侵蚀度已超过2500吨/平方公里;哈溪、抓喜秀龙、炭山岭、朱岔等乡镇因大规模采金,河床被毁,水资源受损,生态环境失衡,引发了降水量减少,地表径流量减少,雪线上升,自然灾害增多,城市周边污染严重。
2000年,全县有24户企业污染严重,污染源主要为煤炭、石膏、建材、冶金等行业,主要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污染。1989~2000年,全县各类污染物累计排放量分别为废水636万吨,废气83.1亿标立方米,固体废物318万吨。14种主要控制的污染物年均排放量分别为烟尘341.7吨,工业粉尘915吨,二氧化硫275吨,化学需氧量(COD)78吨,悬浮物100吨,硫化物0.5吨。7种有毒有害物、石油类、氟化物等均无排放。主要污染物净化处理量分别为废气51亿标立方米,年均4.25亿标立方米,废水330万吨,年均27.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1.4万吨,年均1.78万吨。
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和机动车增多,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加大。1990年全县废水和废气排放量分别为17万吨和3.6亿标立方米,至2000年废水和废气排放量分别为61万吨和7.9亿标立方米,污染相对集中在华藏寺、石门、炭山岭地区。受废水污染较重的是金强河和金沙河。县城生活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产生量达5.84万吨。
2004年,全县废水排放总量28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69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4%,生活废水排放总量210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6%;废气排放总量7.9亿标立方米,其中工艺废气排放总量4.22亿立方米,占废气排放总量的53%,燃料废气排放总量3.68亿标立方米,占废气排放总量47%;工业固体废弃物产量15万吨,排放量分别为烟尘430吨,工业粉尘700吨,二氧化硫350吨,化学需氧量800吨,氨氮50吨,工业固体废弃物5万吨。
二、环境治理
1991年,开始推行由政府负责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1995年,天祝县被甘肃省环保局列为环境监理试点县,制定了《天祝县环境监理试点方案》,当年通过省级验收。自1996年起,逐年对全县68个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1997年,对天祝煤矿、天祝建材厂、华藏冶炼厂等24户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同年,县政府制定了《天祝县建设项目噪声达标区实施方案》。在每年“中考”和“高考”期间,对全县的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重点进行控制。同年,成立天祝县人民法院驻县城建环保局执行室,环保工作走向法制化。1999年,成立天祝县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领导小组,制定了《天祝县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至2000年,全县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55.91万元,重点治理了天祝建材厂污水及水泥生产线粉尘,县医院污水、县水暖站及天祝煤矿锅炉烟尘、噪声。在41家工业企业中有38家企业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率达95.12%,年均消减污染烟尘12吨,二氧化硫4.5吨,工业粉尘39吨,化学需氧量(COD)14吨,固体废物1万吨。
2001年以来,全面实施蓝天、碧水、清洁、安静、生态保护五大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至2005年,全县累计实施环境治理项目32个,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107.7万元,完成了华藏寺铁合金厂、玉通铁合金、联鑫铁合金厂、石门河水泥厂、天祝建材总厂等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消减,为新建工业企业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实施了《天祝县烟尘控制区实施方案》,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0.81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7.9%。同时分期分批逐步淘汰和更新了19台超标排污的小、散燃煤锅炉,有效控制了城区大气污染;制定了《天祝县集中饮用水源地管理办法》,加强了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管理,保障了城市饮水安全;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城区医疗废水、医疗垃圾的治理,县医院、县藏医院两家医疗单位已建成医疗废水净化装置,严格城区内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储存、焚燃等环节,有效防止二次污染;集中整治县城噪声,重点对各建筑工地、铁木器加工点、商业门店进行检查,有效地遏制了噪声扰民。
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县城有污染单位征收排污费,自2000年起,开征污水排污费、超标排污费等共5项。
至2005年,计征排污费465万元。环境影响评价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及时查处率均达100%
1991年,全县无证非法开采黄金、煤炭、石膏严重,县政府进行矿业清理大整顿,一次性炸毁和封闭各类矿井149个。1993~1996年,共查处林业、草原、水利、矿产等违法案件1394起。1989~1995年,双龙沟采金区的黄金开采由人工采挖改为机械化作业,当地水源生态遭到破坏。1995年,武威地区行署在双龙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就生产恢复治理作了部署。1998年,地区行署和县政府决定,双龙沟采金区于2000年底前全部关闭,并采取疏通河道、回填砂坑、全面封禁的治理措施。2000年末,全县范围内停止黄金开采,恢复生态植被。同年,共关闭小煤矿16家;对40多个石膏矿点压缩合并为4个矿23个采矿点。1998年,对县内所有旅游景区实行审批、登记、污染控制等措施,县政府制定了《旅游管理暂行规定》、《三峡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环境管理制度》。
1994年,依法关闭了污染严重的县粮食局城关粮站化工厂。1997年,取缔了炭山岭焦化厂(转为洗精煤厂)、天裕焦化厂、天祝煤矿焦化厂和一家采用混汞法选金的黄金选冶厂。1999年依法强制取缔抓喜秀龙乡金强河源区有80余人私自土法冶炼黄金的小汞磨盘22台。2000年,在打柴沟镇火石沟和县城河东取缔非法选金点2处。
1992年,打柴沟机务段污水污染铁腰村农田28亩,直接经济损失2240元,经查处由污染者赔偿损失并限期治理。兰州连城铝厂排放的含氟有毒气体多年污染东坪乡,使该乡人畜由于摄入过量氟,导致牙齿钙化脱落,且因体内钙、磷代谢失衡,造成腰腿病、畸形及关节韧带钙化。1992年,县人大、政协和县城建环保局及在天祝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上报省人大和省政协。1994年,甘肃省环保局做出《关于连城铝厂赔偿天祝县东坪乡氟污染损失通知》,从1994年起,年赔偿污染补助费由1万元增至4.5万元。1995年,天祝建材厂将沉淀池污水直接排入石门河,造成污染,人畜饮水受到威胁。经查处,由该厂进行限期治理,及时消除污染。1996年,县硅锰合金厂将酸性废水排出厂外,造成朵家窝村300株杨树枯死,环保部门对责任者进行了查处。1999年,天祝煤矿一号井渣台自燃,造成该地区环境污染,经督促该矿组织人力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