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种族歧视源远流长,积弊很深,已成为渗透社会各个方面的结构性问题。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洛特从政期间曾多次发表支持种族分离主义的言论,还百般阻挠国会通过把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生日定为国家节日的决议。2002年12月5日,他在参加1948年以支持种族分离主张竞选总统的南卡州参议员瑟蒙德的百岁生日聚会时说,如果瑟蒙德先生当年赢得大选,美国今天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此话一出,引起国会黑人权益团体强烈不满,最后,洛特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辞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职务。美国自1862年至1965年的一百多年中一直施行《限制亚裔移民法》,禁止亚裔与白人通婚。许多州在20世纪40—60年代废止了该法,但目前在新墨西哥州和佛罗里达州仍然有效。
(一)司法领域的种族歧视极为严重
根据美国司法政策学会的调查结果,黑人仅占美国总人口的12.9%,但黑人囚犯却占美国囚犯总数的46%,大约每5个黑人中就有一个在人生某个时期坐过牢。黑人每年被关进监狱的人数比能进高等学府的人数还多。2000年被监禁的黑人约有80万,而登记人大学的仅60万。自1980年以来,新增加的在押犯中,非洲裔和拉美裔人等少数族裔达70%。《太阳报》2003年1月8日报道说,杀白人者比杀非白人者更容易被处死刑,杀白人的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最大。据调查,杀白人者被指控死刑谋杀的可能性是杀黑人的1.6倍。黑人杀白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白人杀白人的2.5倍,是黑人杀黑人的3.5倍。马里兰的大多数被谋杀者是黑人,但是,在马里兰死囚牢房等候处决的12个男子中,有8个是黑人,且全被判谋杀白人罪。在美国监狱中关押的黑人和被判死刑的黑人的比例明显高于白人。在各州监狱中,大约47%的囚犯为黑人,16%的囚犯为拉美裔。黑人占全美人口的13%。但因毒品犯罪被逮捕的人中黑人占35%,因毒品犯罪被定罪的人中53%是黑人。美国目前有75万多黑人被关在监狱,超过监狱犯人总数的35%,有近200万黑人处于不同形式的管教监督之下,22%的30至34岁的黑人男性有坐牢记录,而白人只有3%。每千名黑人妇女有36人一生中有坐牢的可能,而千名白人妇女中只有5人。
(二)少数民族是最贫困的美国人群之一
美联储2003年1月22日报告说,美国白人与其他少数族裔的财富差距1998年至2001年间拉大了21%。2002年美国人口统计局在其收入与贫困年度报告中称,2001年美国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11.7%,而黑人贫困人口比例高达22.7%,西裔为21.4%,比一般族裔高近一倍。
黑人的贫困率、失业率居高不下。据美国劳工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11月,美国白人的失业率为5.2%,而黑人的失业率高达10.2%,几乎是白人的两倍。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显示,黑人的贫困率高达24.1%,比前年的22.7%增长了1.4个百分点,20.2%的黑人没有健康保险。黑人中等家庭年均收入比美国普通中等家庭年均收入少40%。
住房市场存在种族歧视。黑人、拉丁裔等少数族裔在购房贷款方面遭受歧视,他们要比白人支付更高的利息。在首都华盛顿地区,收入超过平均数的家庭贷款购房,32%的黑人要支付高利率,而白人只占11%;收入略低于平均数的家庭货款购房,56%的黑人支付高利率,而白人只占25%。
2003年4月,“全美公平住房联盟”发表报告称,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共收到25246件有关住房歧视的指控,其中72%是黑人、残疾人或有孩子的家庭提出来的。对购房人的出生国籍的歧视由2001年的10%上升到2002年的12%。黑人通常要比白人花更多的钱买房,但买到的房子却不如白人的好,且要付更高的贷款利息。2003年7月《太阳报》报道: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近期的研究表明,花同样多的钱买房,黑人买的房子市场价值只相当于白人买的房子的82%,而且高利息贷款的住房在黑人居住区比在白人居住区高出5倍。
(三)少数民族受教育待遇不公
公立学校种族分离现象比几十年前更加严重。自1988年以来,由于法院的一系列的裁决和联邦政策的变化,许多学校放弃了在班级中强制性种族融合的做法。1991年最高法院裁决允许恢复社区学校。不再要求用校车接送外区黑人学生,导致了黑人学生开始从白人学校消失。与此同时,南方一些地区比较富裕的白人则脱离了公立学校系统,将自己的孩子送进几乎是清一色白人的私立学校。《纽约时报》评论指出,美国中小学校园种族分化情况严重。在白人学生占大多数的学校上学的黑人学生,常常感到不受欢迎、受歧视甚至有恐惧感。2004年哈佛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有1/3以上的非洲裔美国学生就读的学校非白人学生超过90%。在全美185个学区,只有4个学区黑白指数(黑人学生数占白人学生数的比例)在1986年至2000年有所上升,其他没有好转。24个种族分离最严重的学区是在得州和佐治亚州。《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3年1月21日说,2001年在佐治亚州黑人占多数的小学中,32%的白人教师离职。得州、加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也如此。大量课程只好由没有学历和教师证书的代课教师任教,黑人失去了获得与白人同等的良好教育机会。在加州小学三年级学生中,70%白人孩子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而黑人为37%,拉丁裔为27%。
少数族裔被大学录取的比例在下降。有色人种上大学的比例明显低于白人。2003年10月,美国教育理事会发表报告称,在18到24岁的人口中,40%的黑人和34%西班牙裔人能上大学,而白人的比例是46%。另据2003年3月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材料,同等学力的黑人和白人,获学士学位的黑人收入比白人低24.5%,获硕士学位的低21.2%,获博士学位的低28.1%。
(四)医疗歧视由来已久
2002年哈佛大学一份报告指出,对不同种族和阶级的病人区分对待是美国医疗界历来的传统,黑人自从非洲来到美国以后得到的医疗待遇一直比白人低。黑人患心脏病、糖尿病、中风、艾滋病和某些癌症的人数高得不成比例。黑人癌症死亡率比白人高35%,黑人妇女、儿童患艾滋病的比例比白人高75%,黑人儿童哮喘、青少年糖尿病毒者的比例也比白人高出很多。黑人的寿命比白人短7年。
(五)移民备受歧视
“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包含多项侵犯人权内容的《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案准许无限期拘捕移民、检查所有秘密档案、在公共和私人场所进行监视活动、偷听电话和进行秘密调查等。美行政当局加强了对新移民的限制,办理移民核准入境的速度大为减慢,并严厉规定如果新移民不向移民局办理住址登记,将被处以徒刑和罚金,并可能被驱逐出境。2002年8月,联邦调查局特工以检查机场安全为名,逮捕了大批移民身份的机场工人,其中多数是拉丁裔。针对穆斯林和阿拉伯裔的歧视最为严重。据北美伊斯兰协会的统计,48%的伊斯兰教徒认为“9·11”后处境明显恶化。到“9·11”近一周年之时,大约60%的穆斯林亲身经历或目睹过公开骚扰、人身攻击、破坏财产等歧视行为,针对伊斯兰教徒的恶性犯罪案件近2000起,其中包括11起谋杀案和56起死亡恐吓。在洛杉矶,针对伊斯兰教机构的攻击事件由2000年的28件增加到2001年的481件,增加16倍。俄亥俄州托雷多市1万多阿拉伯裔人“9.11”后备受歧视,司法部门可以随时入室搜查,监听窃听且不允许他们与律师交谈。
2002年8月,美国移民和归化局宣布,来自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和苏丹5国的男子进入美国时需要进行指纹登记。20世纪40年代即被废止的按手印取证的办法重新大行其道。11月,新的联邦条例又将阿富汗等13个国家列入名单中。凡来自这18个国家、年满16岁及以上、持美国临时签证的外国男子必须在指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特别登记”,留取指纹,拍照存档。12月16日,1000多名来自伊朗、伊拉克等中东国家的穆斯林移民按规定到加州移民局进行“特别登记”。但移民局当场宣布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由于签证违规、逾期居留或其他罪名被拘留。美国司法部后来承认有500人左右的中东裔移民被捕。而据当地穆斯林团体的统计,被捕人数至少达700人,甚至有人称1000人左右。据报道,移民局的拘留中心人满为患,部分移民被安排到监狱关押。被关押的移民控诉说,他们被脱光衣服搜查全身,所有衣服被收走,只发给一件囚服。许多人被关在一起,晚上无床可睡,无被可盖,只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2003年6月,美国总检察长格伦·法恩发表的调查报告披露,“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当局以违反移民法为由拘留762名外因移民,他们平均被关押近3个月,但后来调查表明他们与“9.11”事件没有关联。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芝加哥在其名为“地标行动”的行动中,秘密调查了在机场、高楼等公共场所工作的部分人员和背景,一些移民在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被逮捕并驱逐出境,政府拒绝向外界公布这一针对移民的特殊政策的详情及移民被无故拘留和驱逐的情况。报告认为,这种动辄以国家安全为由的“秘密警察”行为,侵害了在美数百万移民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另据报道,在美国有1200名移民没有指控即被拘押,目前至少还有484人仍被扣押,美国政府至今拒绝透露这些被拘押人的身份。
移民儿童备受虐待。根据大赦国际的报告,每年来美国寻找亲属,或为了逃避虐待、战争和国内反叛武装的征兵而前往美国的儿童中,至少有5000多名被美国拘留。这些儿童与成年罪犯关在一起,受到了脱衣搜身、戴手铐脚镣和拷打等虐待。这些来自全世界的从蹒跚学步的幼儿到十来岁的孩子往往一关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宾夕法尼亚州一个拘留所的儿童因说“我能用厕所吗”而未说“我可以用厕所吗”等小过失而受到拳打脚踢。得克萨斯州一个拘留场所的人员会因为孩子犯过错而收回毯子和褥垫,关掉空调。据报道,美国还关押了一批被美国列为“非法战斗人员”的囚犯,其中有3名年龄在13到15岁之间。
2003年是已故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演讲40周年。40多年过去了,美国黑人及少数族裔人追求的平等权利仍然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
四、政治权利常遭亵渎
美国一向自诩为“民主的典范”,不断向世界各国兜售“美国式民主”,动辄以“民主为借口”对别国指手划脚,横加干涉。然而,自古以来的人都清楚,已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民主”从来只是一个“神话”,公民的政治权利一直受到无情的亵渎。
(一)“普选”不普
美国虽然在1787年颁布宪法时就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但是,直到184年后才在法律上实现普选权。由于在种族、性别、财产、教育程度、年龄和居住期限等多方面作出限制,黑人、妇女、印第安人以及大约1/3白人男子在相当长时间内被剥夺了法定选举权。直到1870年、1920年和1948年即美国建国94年、144年和172年之后,黑人、妇女和印第安人才在法律上获得选举权。至于选举权的财产资格、“人头税”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则分别到1856年、1964年和1970年才在法律上被取消。直到1971年即美国建国将近200年之后,才通过第26条宪法修正案,规定不得以年龄为由剥夺17岁或18岁以上的公民的选举权,在法律上实现了普选权。
然而,法律上实现普选权是一回事,而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美国公民的参选率一直很低。进入20世纪以来,美国众议院历次选举中,选民的参选率一直在30%到60%之间;一向被誉为重大政治节日的美国总统选举,最高参选率也只有65%。由于总统当选只需超过投票总数1/2即可,所以,美国总统实际获得的选票占适龄选民的百分比往往很低,多年来一直在35%以下。1996年大选选民的参选率仅为49%;当选总统获得的选票只占合格选民的25%左右。可见,美国所谓的“普选”从来就不能代表全体人民或多数人的意志。
200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更使美国选举制度的固有弊端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选举结果一日三变,选票统计漏洞百出、混乱不堪,民主、共和两党候选人围绕佛罗里达州选票计算对簿公堂,展开“驴象之争”,闹得不可开交,有关机构发行“总统难产纪念币”借机发财,示威、抗议活动伴随总统产生的全过程。根据实行了200多年的选举人制度,决定当选总统的不是全民投票的结果而是选举人团的投票。当选总统的得票不足5000万,不到美国合格选民(2.05亿)的1/4,创历史新低。这就使得普选和公民的选举权失去了实际意义,美国民主制度的神话也由此又一次被戳穿。《华盛顿邮报》惊呼美国政治选举制度“发生了爆炸”,路透社称这是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美联社则报道了人们“对一个常常被视为民主典范的国家出现如此混乱感到震惊”。一滴水而使水从杯中溢出,“一场选举的x光片”暴露出美国选举制度固有的不民主实质。
(二)金钱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