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宗大历九年(774年)的科考,长安试卷的一道题便是要求写一首《元日望含元殿御扇开合诗》,让成百上千想当官的文人们凭空想象,来描述羽毛扇的不凡之处。可惜得很,这类应制诗未见流传。记载此事缘起的《唐会要》,没有说明皇上登场用的什么扇子,倒是杜甫老先生破解了这个谜题。他在《秋兴》中追忆当年宫廷盛况时说:“蓬莱宫阙对南山,承露金茎霄汉间。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云移雉尾开宫扇,日绕龙鳞识圣颜。一卧沧江惊岁晚,几回青琐点朝班。”看来,还是野鸡尾巴做的贡献。
明清两代,雉的官方地位仍旧不低。乾隆皇帝祭祀天地时所用的仪卫即大驾卤簿中,单列有一组扇,其顺序为鸾凤赤扇、雉尾扇、孔雀扇、单龙赤扇、单龙黄扇、双龙赤扇、双龙黄扇各八把,赤满单龙团扇、黄满双龙团扇各六把,寿字黄扇八把。10种扇子中,雉算是二把手,仅排在鸾凤之后,很不错了。
明清各级官员的朝服上,都有一块方形补子,文官者上缀禽鸟,武将则为猛兽,以此显示其品级。一品文官的补子是仙鹤,二品文官即省部级干部的则是锦鸡,属于雉的大家族。野鸡同样排名第二。不过,清末民间对于野鸡的评价不高,盖因此时野鸡有了另一重含义,即青楼业中的无照经营者。
清末吴趼人曾因当时吏治大坏写过一则笑话,说是野鸡到阎王那里去告状,讲述自己的高贵出身后愤愤说:“为什么近来上海胡家宅一带的妓女,也敢叫我的名字?”阎王解释说时代不同了,如今没有人再看重野鸡。野鸡反驳说,不对。如今的二品官,还在用野鸡作官服的补子。阎王最后说:“既然这样,那我交代世间的人把这些二品衔的官,也称为‘野鸡官’,给你一点面子吧!”雉之变迁,堪可玩味。
如今,野鸡已可家养,不算什么珍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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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头”溯源
世间多有喜欢“出头露面显示自己”之人,世人也多知此为“出风头”。不过,如果较起真来,追溯一下“出风头”之所自何由,却并非易事。《辞源》、《辞海》,对此均无片言,大概是因其没有什么说道。倒是一本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上海俗语图说》,将此词的发明权授予了清末民初时的上海人,而且言之凿凿:
“‘出锋头’三个字,的确是上海人发明的,流传至今,大概也有二三十年了。那时上海人的服装,正流行洋灰鼠的出锋,时髦朋友都穿着洋灰鼠四面出锋的方袖马褂,官服有四面出锋的外套,甚至女人也穿有四面出锋皮袄的,平常人穿不起四面出锋衣服,也要装出一条洋灰鼠出锋领头,借此表示时髦。
“蹩脚大少,在棉马夹上装了一条洋灰鼠出锋头,人家讥笑他:‘你也要出锋头吗?’这便是‘出锋头’上海的典故,‘出锋头’三字就成为‘爱时髦’‘斗标劲’的代名词了。至今上海滩簧里尚有两句名曲流传:‘竹布长衫皮领头,地格就叫出锋头’。”
原来,“出风头”的初始版本是“出锋头”,而“出锋头”又是从出锋发展而来的。
那句滩簧中提到的“竹布”,是用中细支棉纱织成的平纹布。成布后漂白或染成淡蓝色,并上重浆和轧光,故表面光洁,手感挺括,适于作单衣面料,或是书籍的封面。以竹布长衫配以灰鼠领头,这种不单不棉的打扮,有些不伦不类,确实够得上“出锋头”。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有“出风头”,却无“出锋头”,大概因其并非原装,是从北京老话“出风毛”脱胎而来的。
“出风毛”的历史可比“出锋头”长得多。起码曹雪芹老人家还在世上喝粥时,就知道这个词,有《红楼梦》可为佐证。该书第五十一回中,说是袭人要回家探亲,穿的是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彩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凤姐儿笑道:‘这三件衣裳都是太太的,赏了你倒是好的,但只这褂子太素了些,如今穿着也冷,你该穿一件大毛的。’袭人笑道:‘太太就只给了这灰鼠的,还有一件银鼠的。说赶年下再给大毛的,还没有得呢。’凤姐儿笑道:‘我倒有一件大毛的,我嫌风毛儿出不好了,正要改去。也罢,先给你穿去罢。’”
书中对“风毛儿”有一注释:皮毛衣服有的特意将领、袖、襟、摆等边缘部分的皮毛露在外面,以增添美观及显示皮毛的珍贵,因其露毛在外,故称“风毛儿”,也叫“出锋”。
由此可见,服装之出锋早已有之。至于凤姐儿所说的“大毛”,是指狐皮、猞猁皮等锋毛较长的裘皮,与之相对的则是“小毛”,如银鼠、灰鼠、紫羔等皮张。灰鼠即松鼠,其皮虽然轻软,却难御严寒,因此北方一到三九天便没有灰鼠什么事体了,正好让它去上海滩上“出锋头”。
裘服出锋,原本是清朝官服的流行式样。按照朝廷制度,每年阴历十一月初一至次年正月十五,大臣们上朝许穿裘皮冬服,因为金銮殿里不供应暖气,大家只能干冻着,不穿厚实些,就成了冰棍儿。顺治、康熙年间,皇上“听政”根本不在屋内,就在乾清门的门洞里,大臣们要在露天排队奏事,三九天更得裹得严实些,不然就得筛了糠。此时朝服,便成了大臣们斗富的手段。据《清稗类钞》记载,慈禧太后的宠臣荣禄,“所服貂褂日易一袭,无重复者。其衣衩内标第几号,是可知其多矣。趋朝遇风雨,恒服四不露褂。四不露,即不出风毛者也”。几十天貂褂不重样,够派。从中可见,当时宫廷礼服在正常情况下都是出风毛的,除了风雨天。
出风毛的倡导者其实是最高执政。先秦时,上流社会的裘服讲究内敛,不可过于张扬。《礼记·玉藻》就明确规定:“君子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子狐青裘豹袖,玄绡衣以裼之……犬羊之裘不裼。”意思是,国君和贵族穿狐皮的裘,都要套上与狐毛颜色相宜的裼衣即罩衣,不能让毛露出来。狗皮大衣羊皮袄之类,则不在此例。这些糙货是草民穿的,犯不上跟他们较劲。要不怎么说礼不下庶人呢。
这种规定也有问题,核心是剥夺了当权者“显派”的权利。上好的裘皮大衣只能藏着掖着,成何体统?因此后代皇帝厉行改革,破除了这一陈规。南朝时的陈文帝,便有一幅身穿裘皮大氅坐于榻上的画像。到了清朝,裘服出锋进而成为皇家定制,圣上冬服的马蹄袖要以貂皮为表,还要配上镶毛边披肩。除了“三点式”出锋,更有“全裸”,这就是端罩。端罩是一种毛朝外穿不加外罩的裘服,圆领,对襟,袖长至腕,衣长至膝下,只有皇上及特批的皇子皇孙、高级亲信才有资格穿之,“虽亲王亦非赐赍不能服”。有最高执政毳毛毕露之服装为榜样,下面的人出出锋头也就不足为怪了。
不过,比起荣禄之流“所服貂褂日易一袭”来,“竹布长衫皮领头”之类的出锋头,未免底气严重不足。套用一句北京土话,此为屎壳郎趴铁道——硬充大铆钉。
看来,要想出风头,还须做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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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装魔障
世上最操心者,莫过于“老大”。
一家之长,要为全家老小的衣食住行操心;单位“一把手”,要为几百上千号人的工资奖金、人吃马喂操心;一市之长,除了要惦记着几十上百万口人的吃喝拉撒睡,还得抽空去修桥补路扫街种树,树立亲民形象;挣蹦到了顶级“老大”即一国之首脑,操心的事情自然更多,政治经济、国防外交、文教体育、科技环保,等等等等。有的意犹未尽,管了本国还要管外国,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伊拉克一开战,眼见着布什和布莱尔皱纹渐显,纯属操心过多。
说起来,过去的顶级“老大”即一国之君,也多有瞎操心者。其时虽说日常政务有大臣们支应着,但还有不少大事小情非皇上亲自过问不可,不然就得乱套。如若不信,请看《清帝外纪》的一段记载:“上即位,甫六岁。初出宫时,寒甚,侍臣进貂裘,上视裘,却勿御。将升辇,乳媪欲同坐。上曰:‘此非汝所宜乘。’勿许。上御殿,顾侍臣曰:‘诸伯叔朝贺,宜答礼乎,宜坐受乎?’对曰:‘不宜答礼。’于是行礼。礼毕,上起立,固让礼亲王先行,始升辇。入宫,谓侍臣曰:‘适所进裘若黄里,朕自衣之;以红里,故不服尔。’”
这个六岁的“上”,便是顺治皇帝福临。看起来,自打他当皇上的第一天起,便学会了处处操心。出门时,得把看护自己的奶妈轰下轿子,因为这不合规矩;上了金銮殿,得坐得端端正正接受叔叔大爷们的拜贺,而不能再去磕头要压岁钱,因为这才合规矩;对礼亲王代善须礼让三分,因为这个二伯父虽然也是臣子,但曾经主持会议把自己扶上皇位,得灵活掌握规矩;更重要的是,宁可冻得鼻涕哈喇子横流,也绝不能穿上红里子的貂皮大衣,因为既然成了“上”,礼服就一定得往“黄里”去,不能破这个规矩。登基伊始,“小老大”操心受冻带折腾,真够戗。亏得当时没有闹“非典”。
顺治皇帝登基大典坚拒红里子貂裘,在满腹经纶的臣子们看来可绝不是瞎操心,而是天纵英明。有此智商且明乎礼数,六龄童才有资格做“上”,否则只能一边撒尿和泥去。中国自打有了各种“老大”之后,服装便成了区分等级的重要标志。官场之上,从真龙天子到大小官员,什么人穿什么式样的衣裳,衣裳用什么面料什么里子,里外衣料用什么颜色、绣绘什么图案乃至搭配什么裤腰带,都有一定之规,皇上的一项职责便是审定标准并身体力行。有了这些规矩,大家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顶级“老大”才能当得有滋有味。
南朝宋时,前废帝刘子业诛害宰辅,杀戮大臣,闹得人心惶惶。其叔叔刘彧得知自己也上了黑名单,于是先下手为强,授意亲信寻机把刘子业“做了”。事成之时,刘彧还在睡觉,闻得喜讯后,连鞋都没顾上穿,光着脚丫子戴着乌纱帽便去占领御座,召见大臣,处理政务。左右见状觉得大大的不妥,连忙“呼主衣以白帽代之,令备羽仪”。因为乌纱帽只能扣在臣子的脑袋上,想要当天子必须承受白纱帽,帽子不对,名分便成了大问题,何以号令天下?因此,脚丫子不妨先光着,帽子是一定要更换的。刘彧连忙改正错误,按既定规矩办,戴上白帽子后,凭借其震慑力连续除掉了好几个政敌,稳定了局面,一个多月后终于顺利登基,是为明帝。想不到,穿衣戴帽与江山社稷还有如此密切的关系。
中国历代服饰制度虽然严格,但并非不可变通,皇上便常以此笼络臣工。如果哪个小萝卜头办事得力,“老大”一高兴,便会传旨准用大萝卜头的服饰,这便是赐服色。得赐服色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受赐者要广而告之,就像现在的常务副部长见报的履历中要加一个括号,写上某年某月享受正部级待遇一样。宋代有一个叫聂崇义的学究,建议太祖赵匡胤重新制定服饰礼仪制度,并参照典籍弄出了个《三礼图》,以供圣上参考。这可是给皇上脸上贴金的大好事,赵匡胤龙颜大悦,连忙下旨“赐崇义紫袍、犀带、银器、缯帛以奖之”。聂崇义其时只是个国子司业,相当于大学教务长,六品官而已,而紫袍是三品以上的高干的官服,衣紫者同时还具备了佩带金鱼袋的资格。以此聂崇义及其家人便可用“通议大夫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柱国赐紫金鱼袋”的名义四处招摇,虽则他的活计还是督导国子监那些思慕当官儿的学生们,念叨些不着边际的“之乎者也”。
中国服饰制度规矩之多,敢称世界之最,历朝历代的“老大”们在上面所费的心思,所玩儿的花样,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朝廷上下总在为《三礼图》操心,自然无法全力关注民生,国运衰微,也成常有之事。衣装一入魔障,难免误国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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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之赐
中国的官民之别往往体现在穿衣戴帽上。布衣,黔首,白丁,必为平头百姓;缙绅,簪缨,冠盖,定是显宦高官。
想当初,只有给皇上办事的人,才有华服可穿,有高帽可戴,才有资格在裤腰带上添点零碎儿。过去朝臣面圣时要拿块长形手板,上写所要汇报之事以防遗忘,其名为“笏”。笏在不用时可缙(插)于绅(腰带),人们因此把官员称为“缙绅”。没资格在裤腰带上添零碎的人,只能身穿麻布衣裳,是为“布衣”;脑袋上只能拿块布裹吧裹吧,因为当年秦国平民头裹黑巾,后代便以“黔首”作为百姓的通称;平民所穿布衣还不许绣绘花样,必须是白不呲咧的本色,因此他们又成了白衣,以后演化为“白丁”。
白丁并非全为赤贫,也有富商大贾。这些人虽无功名却有钱财,自然不满足于只穿麻布片,也想光鲜光鲜,然而这样做往往招致麻烦。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后,一次到洛阳巡视,看到城里商人穿着华丽,当即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纻罽。”这些精美织物,任凭你再有钱,只要无官无爵就不许上身。诏令还规定,“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这刘氏冠本非正经玩意儿,当年刘邦在乡间当混混时,虽然是个亭长,但也无冠可戴,于是用竹皮编了个水果篓子,顶在脑袋上过把干瘾。待到他称帝之后,硬将这捞什子命名为刘氏冠,还当成了大宝贝。诏令所抑所扬之事,皆于情理不合,但因有强权搀和其中,无理也就变成了大大的有理,而且还堂而皇之地载于《汉书》。世间事情,往往如此。
刘邦的诏令没有说明,着装逾制者要受何种处罚,但后代律令则有之。如元朝《舆服志》规定:“庶人不得服赭黄,惟许服暗花苎丝绫罗毛毳,帽笠不许饰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样。……帐幕用纱绢,不得赭黄,车舆黑油,齐头平顶皂幔。”违反规定者,“决五十七下。违禁之物,付告捉人充赏”。除了屁股要挨板子,违禁之物还得全部没收,奖给检举人和查办人,这处罚够严厉的。不过,该罚则也有例外,“御赐之物,不在禁限。”律令之所禁与所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强化皇权。唯此,皇上才能以服饰之赐笼络臣民。
御赐服饰,名堂甚多。从原料到服装到服色到纹饰到裤腰带,样样可赐。受赐之人也是五花八门,忠臣良将有之,奸臣佞幸亦有之,其中并无一定之规,全然取决于最高当权者的需要与喜好。
明朝嘉靖皇帝在位时,有个官员叫顾可学,无锡人,进士出身。他在担任浙江参议时,因被人揭发在中央部委工作时贪污公款,被革职斥归,在老家闲呆了十几年。为了重返官场,顾可学以重金贿赂权臣严嵩,并说自己能炼制延年益寿之药,严嵩遂向迷恋于长生术的嘉靖皇帝汇报此事,“上立赐金帛,即其家召之至京”。顾可学的长寿药不是别的,“惟能炼童男女溲液为秋石”。但嘉靖皇帝服用之后居然觉得灵验,于是让他当上礼部尚书。他的老家因此流传两句民谣:“千场万场尿,换得一尚书。盖吴人‘尿’呼‘书’。”靠着熬尿碱,便能获得金帛之赐,进而官升二品尚书,这御赐未免过于荒唐。顾可学的事迹在《明史·佞幸列传》和《万历野获编》中均有记载,只是明史略去了民谣,大概是觉得这些话实在有损于领导形象。中国的正史往往不如野史生动好玩儿,就是缺了“千场万场尿”这类黔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