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梁中进士后,任过京师大学堂提调、内城警厅知事、奉天旗务总办、新民知府等职务,级别最高不过四品,由此可断定,他戴着珊瑚四处显摆时,已然是民国了。如果皇上还能管事儿,老金若在官帽上用珊瑚顶子,也是掉脑袋的罪过。有清一代,什么品级的官员能用什么样的顶子,有着严格规定,绝对不得僭越。
以朝冠为例,协办大学士、六部尚书等一品文官的顶子为红宝石;侍郎、内务府总管、外省督抚等二品官,左右副都御史、顺天府府尹等三品官,顶子皆为红珊瑚;道台、知府等四品官,顶青金石,因其不透明,俗称乌蓝;五品顶水晶;六品顶砗磲;七品素金顶;八品阴文镂花金顶;九品阳文镂花金顶,九品以下之未入流官员,顶子同于九品,也算是精神安慰吧。
七品芝麻官以下的各式金顶,其实都是铜制的,值不了仨瓜俩枣,但是高官帽子上的零碎儿,水就深了去了。乾隆时的礼部侍郎庄存与,一次奉命到浙江主持乡试,录取举人。浙江巡抚见京城来了高官,照例送上些银子意思意思。庄存与为官素来清廉,不要,于是巡抚改送了一顶二品冠帽。回京路上,随从告诉他:“冠顶真珊瑚也。值千金。”庄存与闻后大怒,斥责随从为何不及时汇报,并立即下令,“驰使千余里返之”,总算是保住了清名。
庄存与这样的二品大员,额定年薪不过白银155两,外加俸米155斛。后来雍正皇上觉得标准太低,下令将俸银、俸米加倍支发,另外每年下拨礼部5000两困难补助即养廉银,分到侍郎手上估计能有个千八百两。庄侍郎的正当收入也就是这些,养家糊口尚可,但要想在官帽上弄出玻璃翠、孩儿面之类的名堂,没门儿。
由此不难想见,能弄出这类名堂的高官,为官执政都会有哪些名堂。这其实也好理解,做官者既为民之父母,让子女们勒紧裤腰带供其好吃好喝好穿戴,岂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是,别让子民的裤腰带勒大发了,否则未免有些危险。玻璃翠、孩儿面,告诉人们当官的收益绝不止明面上的几斗红高粱,只要不像庄侍郎那般迂呆,获利空间大了去了。立山死后,八国联军杀入北京,将其家财抢掠一空,仅朝珠便有365串,各种文物价值200万两白银。尽管立山有些冤枉,因为他是主张“抚夷”才被老佛爷砍了脑袋的,但从中却可看出当官油水有多大。因此,一些聪明人总要千方百计挤入官场,甚至不惜花大价钱买个顶子戴上一戴。
清代的某些官职可以买卖,而且实行按职论价,是为捐纳。买京官最高可到郎中,正五品;地方官则可买到正四品的道员,相当于地厅级。乾隆年间,捐个道员需白银13120两,买个郎中也得7680两,以后由于官多职少,收费还可打折。花个万八千两银子,换个乌蓝或水晶顶子,然后尽情享受“子女们”的孝敬,这买卖实在合算。于是买官者越来越多。清末《京华慷慨竹枝词》云:“中华土大物丛茸,江南江北到处逢。二十年来出产货,道员应占第一宗。”官员一旦成为可以买卖的大宗土特产,这个社会也就走到尽头了。
贵贱花翎
凡物但沾官气,往往一步登天。
就拿公孔雀屁股上的翎毛来说,其功用本为勾搭异性,但是一旦脱籍进入官帽序列,便成了至尊至贵之物,非皇上恩准,贵戚勋臣也不得擅用。一般人更是想也别想,否则脑袋就得搬家。
帽插花翎,最初只是爱新觉罗氏“过家家”的把戏。据《清史稿·舆服志》记载,贝子可戴三眼孔雀翎,镇国公、辅国公可戴双眼花翎。此外,固伦额驸即皇后的女婿可戴三眼花翎,和硕额驸即嫔妃的女婿可戴双眼花翎。清朝宗室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不同等级,贝子多为皇上的子孙辈。也就是说,只要有个好爸爸好爷爷,或是巴结上个好丈母娘,花翎便可跃上帽端,很省事儿。此外,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护军统领、参领,可戴单眼花翎。这些铁杆儿亲信虽非皇上血胤,关系却如同家人。
尚未封爵的皇室弟子,到了12岁能舞刀弄枪弯弓射箭的,也可赏花翎。乾隆五十六年八月,高宗皇帝弘历外出围猎,九岁的孙子居然射中了一头鹿,“高宗大喜,赐黄马褂、花翎”。此孙子名旻宁,后来也当上了皇帝,年号道光。只可惜,道光皇帝尽管弓马娴熟,在鸦片战争中却被洋人的洋枪洋炮打得稀里哗啦,只好割地赔款。
花翎从“过家家”转入官场,似乎有些偶然。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八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军平定台湾,圣祖喜闻江山一统,立封施琅为世袭罔替的靖海侯。这个“世袭罔替”可值钱了,从此施琅的子孙后代都能承袭爵位,干拿银子。谁知,这个施琅不要银子要面子,提出用爵位换根花翎戴戴,结果让大臣们驳了回去。皇上家里玩儿的东西,你一个外人瞎掺和什么?最后,还是康熙拍板,靖海侯,施琅继续当着,另赏戴花翎一根,“以开疆海外,削平僭伪之元勋,赏翎弗及,以泽延后世”。平定了台湾,就是让天下孔雀都变成秃尾巴鹌鹑,也值。
康熙到底是聪明人,看到臣僚如此看重这根翎毛,遂决定因势利导,索性在孔雀臀部多操练两下,赏给功臣。由此,花翎便有了例戴和赐戴之分。虽没有好爸爸,只要为朝廷卖力,脑袋顶上也能风光,大臣们为获得这样的机会,无不感激涕零。乾隆的大臣刘统勋,被赐花翎后写过一道谢恩折,其中的“顾影惭深,举头恩重”八个字,因为道出了受赐者的共同感受,曾传诵一时。让一根羽毛承载浩荡皇恩,像跑狗场的电兔子一样勾着大臣们拼命向前,圣祖此举实在是高。
赐翎也分三六九等,单眼,双眼和三眼。眼,就是孔雀尾羽后梢上的彩色翎斑。获赐花翎的大臣,多为省部级以上干部,同时要为朝廷立下大功特别是战功,因此其比例并不高。像林则徐,当了几十年官才得赐单眼花翎,而且与查禁鸦片全无关系,是因为后来任云贵总督时平定了边疆动乱。至于双眼和三眼,受赐者更是少之又少。据清人笔记记载,有清一代,大臣被赐双眼花翎者仅20余人,现今在电视剧中常露面的年羹尧、隆科多、曾国藩、左宗棠、荣禄等人均在其列;获三眼花翎者仅七人,其中有个李鸿章。此外,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国际友人”,先后担任过“常胜军”统领的华尔、白齐文和戈登,也都被皇上赏过黄马褂和孔雀翎。这些洋人的洋枪洋炮今番瞄准的是乱民,朝廷的大敌,自然应该大大褒奖,无须再讲华夷之防。
花翎在首,并非万事皆休。如果文臣武将办差不力或是吃了败仗,皇上随时可以将其收回,改正错误或另立新功后再行发还。《清史稿》中,有关大臣花翎之赏、夺、复的记载,比比皆是。就连李鸿章的三眼花翎,也都被夺过,叫你没了面子再去挣蹦。比起时下一些单位有奖无罚的仁政,此做法要高明得多。花翎名额有限且不搞终身制,更逗引得众人想方设法而得之。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皇上巡幸路过保定,在家养病的前大理寺卿尹嘉铨接驾时忽然求赐花翎,说是出门前曾向小老婆夸下海口,皇上如不赏,将影响家庭关系。如此荒诞的理由让乾隆大怒,下令将该人交部议处,定罪绞刑。最后,还是皇上宅心仁厚,只是将其训斥一番,免了死罪。
尹嘉铨是生不逢时,如果再晚上几十年,想戴个花翎就不用拿小老婆说事了。道光之后,由于朝廷开支日增,财政困难,于是打起了花翎的主意。先是有广州洋商伍崇曜、潘仕成因报效朝廷十几万两银子而被赐花翎,一时荣耀无比;咸丰九年更立下捐翎章程,7000两银子可换一根孔雀尾巴毛,明码实价,绝不打折。此风一开,花翎价值自然江河日下,直至大清覆亡。
一项制度,一旦变成了买卖,初衷再好也得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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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翎溯源
中国男人在某些方面很像外国女人。比如说,两者都曾喜欢在帽子上插两根羽毛,四处招摇。不过,这样做的终极目标却大不相同,后者为挑逗异性,前者为吓唬他人。因为中国男人帽子上有此零碎儿的,多为耍枪弄棒的武夫。
早在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帽插羽毛的武士形象便已经出现在青铜器上。汉代以后,此种装束逐渐制度化,“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皆冠鹖冠。”所谓“鹖冠”,就是在武冠的两边各插上一枝鹖鸟的尾羽。据说,鹖鸟是一种好勇斗狠的鸟,一见对手就往死里掐,让武将插上它,就是希望他们借此增添精神动力,像鹖鸟一样玩命却敌。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有资格在帽子上弄两根羽毛显摆的,多为“天子武骑”,担负着保卫皇室的重责。如果这些侍卫遇事退缩,天子便有些麻烦了。
不过,要想插羽毛先得弄清相关问题。这个鹖鸟虽然据说美德多多,但只存在于虚拟世界,书本上有描述,现实中无踪影。因此,考证出应该从现存的哪种鸟的屁股上薅下毛来,给皇家警卫插上才好使,便成了理论家的任务。
应劭《汉官仪》称:“鹖,鸷鸟中果劲者也。每所攫撮,应爪摧碎。”照他的说法,鹖应该属于鸷鸟即鹰雕一类的猛禽。而司马彪《续汉书》中则说:“鹖者,勇雉也。其斗对,一死乃止,故赵武灵以表武士。秦施之焉。”在这里,鹖又成了野鸡的一种。还有人说它像鹞子,更有人说像麻雀,实在是莫衷一是。最后,大概是根据孔老夫子“吾从众”的训导,专家们确定数量较多的野鸡为鹖,并报请最高领导批准,才算了却了这桩公案。《南齐书·舆服志》中便明确规定:“武骑虎贲服文衣,插雉尾于武冠上。”后世戏剧舞台上的武生、武旦,头盔上常常插着两根长长的山鸡尾羽,并发展出了一套专门耍翎毛的翎子功,这大约就是在鹖冠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以勇雉为鹖,其实未必稳妥。因为勇雉之“勇”,是在“斗对”,即同类相残,而两雉之所以会相斗,并非为了野鸡世界的公理正义或大是大非,而是争夺异姓——母野鸡。这个目的实在是不够高尚。如果真的以此去激励皇家侍卫勇敢战斗,非但皇上安全没有保障,后宫嫔妃更是危险。由此看来,古时理论家未免有些毛糙,只是想着如何讨好圣上,到头来却干了些顾头不顾腚的事情。
不知是不是某个高明领导发现了这个隐患,到了唐代,鹖冠之名虽在,但已经不怎么插野鸡毛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冠的前部缀一“鹖鸟”模型,其模样多不类野鸡而像家雀儿。既是模型,形状眉目便可弄得不太清楚,让人没法和现实鸟类挂钩。这样既保留了鹖的抽象美德,又免却了一旦实指可能产生的负作用,实在是高。以模糊方式对待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时不失为上上策。就像“不争论”。
尽管出于宫掖安全考虑,野鸡毛不可再与皇家武士为伍,但是它们并没有就此销声匿迹。到了元朝,蒙古贵族的冠帽上再度出现了雉尾的身形。不过,此番野鸡毛重返帽顶,已不再有外部强加的伦理色彩,而是恢复了其本来功能,成为纯粹的装饰物。元朝贵族贵妇都有帽插雉羽的习俗,其数量不等。有的是一根高高挺立于帽顶,有的则是一组置于帽后,流传下来的成吉思汗的画像中,就有这样的打扮。其时,蒙古贵妇还创制了一种独特的帽子姑姑冠,也译为罟罟、固姑或罟姑。据《新元史·舆服志》载:“凡后妃及大臣之妻,皆戴姑姑,高围二尺许,用红色罗,唐步摇之遗制也。”姑姑冠的形状像一个细长的花瓶。它以铁丝、桦皮、凉竹等材料为胎,外蒙红罗金帛,然后缀以珠玉等物,有的还要在顶部插上羽毛。周锡保教授推断,如果加上顶部的羽毛,姑姑冠可能在3尺以上。果真如此,此冠可称古今第一高帽了。现在蒙古族还有顶碗舞流行,女舞蹈家头上功夫很是了得,能顶着一摞十几个饭碗而翻转腾挪自如,这大概与其祖先常戴姑姑冠不无关系。沈从文先生认为,姑姑冠与唐代的金步摇无丝毫相同处,但这并未影响此高帽问世后所引起的轰动。当时有人赋诗云:“双柳垂鬟别样梳,醉来马上倩人扶,江南有眼何曾见,争卷珠帘看固姑。”这等盛况,绝不亚于今日的时装表演。
不过,戴姑姑冠也有其不便之处,因为太高,“出入庐帐须低徊”,坐专车时,还得事先取下冠上的野鸡毛交给侍女保管,否则便挤压坏了。看来,高帽子其实也不是那么好戴的。
明清两代,野鸡毛淡出官帽领域,接替者为靛染天鹅翎和孔雀翎。此时有资格插羽毛者已不限于武将,不过女性却被打入了另册。于是中国男人只能与外国女人一争高下了。这一时期,也有不少故事。容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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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之变迁
中国人很早就知道雉了。
《诗经》之中,涉及雉的诗篇很有一些。《国风》中的《雄雉》,表达了一女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雄雉于飞,上下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百尔君子,不知德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根据袁梅先生的译文,其意思是:“公山鸡,乱飞翔,缓缓飞,扇翅膀。我想他呀我念他,独守空房,他在天一方。公山鸡,乱飞翔,鸣声低昂又浏亮。我的人呀真是好,我思我想心惶惶。看那日月如穿梭,我的苦思长又长。道路迢迢漫无涯,何时他能回家乡。凡是你们那君子,哪能不知做好事?不嫉妒,不贪婪,为何不能得安善?”从全诗以雄雉起兴来看,雉在当时的民间形象还是很正面的。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已经指出雉有14种,有什么秩秩雉、海雉、翟山雉、韩雉、卓雉等等。由于没有画图,不知它们都长得什么样。
古人对雉了解得比较透彻,与其“政治地位”很有关系。从周代开始,历朝历代天子的冕服上往往要添加12种花样,其中一样便是华虫。华虫并不是华丽的毛毛虫,而是雉。雉之所以有此资格,是因为长得漂亮,还有一个长长的大尾巴。另外,雉还是“耿介之禽,应义气”,而且“雉不处下湿”,志向高洁。古人认为,雉一旦为人所获,则屈折其颈而死,这就是其耿介的表现。因此“上吊”还有一个同义词“雉经”。皇上们想向世人证明,自己不但有文章之德,而且有耿介之质,省得每天都得絮絮叨叨地自我表白。当然,这绝不意味着他们时刻准备着“雉经”。
西汉时,雉又有了一个别号,叫“野鸡”。这都是让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后闹的。因为吕后姓吕名雉,掌权之后便不许人们随便用此“雉”字,于是雉只好在户口本上更名,成了野鸡。亏得吕后没顾上清理典籍,不然《诗经》传到今天,恐怕尽是野鸡了。
雄雉长而漂亮的大尾巴,在官场上也很出风头。唐代皇帝出行时,要有两两相对的各种扇子作为仪仗,其中唱主角的就是雉扇,并且还有雉尾扇、小团雉尾扇、方雉尾扇等不同级别。唐玄宗李隆基时,有一个叫萧嵩的上了一份折子,说皇上接受臣子朝拜时,过去是直不笼统地登上御座,显得不够酷,“乃请备羽扇与殿两厢,上将出,所司承宣索扇,扇合,上座定,乃去扇。给事中奏无事,将退,又索扇如初”。也就是万岁爷上台下台时,得先找几把羽毛扇遮挡着,让人看不着,最后来个亮相,显得有派头。此等让皇上露脸的事情,自然很快得到批准,此后遂为常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