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拉灯未成
直到走过了转角,殷凌才停下了脚步,虚弱地跌了个趔趄。
宫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才闭上了情绪外流的眼睑,然后胡乱找了个不算蹩脚的借口,放开她的手,率先离去。
只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在擦过萧珞时,落下一句只得他一人听见的:“谢谢。”
萧珞不由眉头一皱,想起刚才的那些接触,心里忍不住地开始疙瘩。他可不觉得自己的作为,有何值得宫子来谢自己的。可就在这个时候,耳畔又传来一声清丽的:“谢谢你。”
殷凌有些疲惫地找了块石头,擦也不擦地坐了下来。她抱着膝盖的模样,说不出得脆弱,让人心生怜惜。
萧珞脸色微暗,可看她这个样子,还是心有不忍。他走到她身前,体贴地帮揉着她的太阳穴:“别说谢谢,这对我而言,是种侮辱。”
殷凌微微一楞,随即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自嘲的勾起了嘴角。她撒娇似的将小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手指在他的小腹无意识地画着圈圈:“对不起……我乱了套了。”
拒绝那个男人的一切,早已成了习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脸,所以才会焦躁,才会烦乱,才会不安,才会有太多自己不懂也不想懂的情绪。
萧珞只觉得下腹一阵骚动,他连忙抢下她的手,看着她木然的小脸,突然迸出一句:“我们同居吧。”
话才出口时,他自己也觉得有些惊讶,这样大胆的提议,实在不像是他会做的事。可惊讶不过一刹,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心并没有后悔。
于是,他顺从心声,蹲下身平视着一脸诧异的殷凌,轻轻地笑了:“我们迟早要习惯的,不是吗?”
温暖的阳光披靡在他的背上,一瞬间,她仿佛模糊了视线,再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那温暖的笑容,如同刻骨,直直地嵌进了她的心口。那早已溃烂的地方,突然被塞进了一股热流,刺激着腐肉的蜕变。
她说不出拒绝的话。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想过拒绝他。小手轻轻抚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小小的笑容绽放在她貌不惊人的脸蛋上,对比着他几乎是妖艳的俊美,却不曾显得失色:“好啊,这样……你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看a片了。”
萧珞的表情顿时一囧,然看着她笑脸的视线却怎么也移不开去,那光华舜开的刹那,像述说了一朵花开的时间,惊人的炫目。这个傻女孩一定不知道现在的她有多的美丽,浑身散发出的自然柔和,又是多么的女人味。
他想,自己或许真的在无意中,挖到了一个动人的宝藏。
整好行李,注定了又一个长长的分离。李茜有些舍不得地勾着殷凌,下学期,她们已不能在这个宿舍再相见。想到这里,她粉嫩的小嘴就嘟得可以挂上十个油瓶:“童童走已经很舍不得了,没想到连你也要搬!”
不过,跑去和男友同居也算是件幸福的事儿。吴夏雪看着有些许羞涩的殷凌,忍不住地打趣:“没想到咱们联谊寝室还真是默契,现在都剩了两儿,若不是真真不来电,原本凑个四对儿也是美事一桩。”
殷凌晒然一笑,似是哀求更是恶意地眨了眨眼,道:“拜托,我和萧珞在一起都快两年了,你们还不腻啊?目标人物是不是可以换一换了?”
语毕,她朝着正忙碌装箱的童撤努了努嘴,挤眉又弄眼。号称八卦鼻祖的吴夏雪自是当仁不让,她默契地带着猥琐的笑容,突然上前抱住童撤的腰,逼问道:“童童~听说,你今儿个就要奔去和咱们帅气无边的宫大少‘同居’了?”
奔啥奔,当她是马还是牛啊!童撤没好气地撇了这个无敌八卦女一眼,真佩服她假仙的功力,一出寝室门那真真就是个闺秀啊!
不过,关于既定事实,她也懒得否认,清白不怕人玷污:“是啊,我找了两份工打。亏得殷殷,这么迫不及待地和她家萧珞挤上同一张床,不然我哪有这个便宜捡!”
靠,炮口瞬间转移,吐糟王就是吐糟王,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殷凌见情况不对,忙搭上话:“咱家可就一张铺,宫子撬我三年门不是没理由的,你打算咋办?”
话一出口,四道闪亮闪亮的光芒立刻直直地霹了过来。童撤对此,只能无言地望天长叹,若非保守秘密为她带来了免费住宿两个月的好处,她还真想拿刀戳死某个迟钝大王:“省省吧,现在是夏天,我对打地铺完全没意见。何况,我想宫少也不是什么人的床都会上的。不然万一被他娘逮着,就不是姐弟情深可以处理的了!”
李茜心直口快,想也不想就回了句:“啧,那就不用处理啊!假戏真做也是种浪漫!”
白眼!白眼!白眼!童撤当真要吐血了,为毛她的室友的脑子都缺氧,环境污染有这么严重了么:“孩子,你电视看多了!”
虽然在心里同意她的话,但殷凌也觉趣味,摸着下巴问道:“其实吧,不是我想王婆卖瓜,我弟弟真的不错啊,好歹也是一帅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要不你就凑合着试试吧,我一直觉得你们频道还挺合的。”
他们频道合?那还不是因为她!童撤想也不想地回绝了:“不可能!宫少心里有人,而且他也不是我的型。”
她可不是殷殷,没法征服一个心里有人的男人,何况宫子的情况和萧珞又有不同,这个男人有些偏执。她觉得他或许是传说中的那种痴呆奇人——哪怕不曾得到,不曾恋爱,也会甘愿守着一个人恋慕一辈子的那一种。
“啊?他心里有人?真的假的?我怎么不知道?”殷凌这下急了,漂亮的大眼睛整个儿都瞪圆了,“这么大的事,这小子居然只告诉你!靠!还当不当我是他姐啊!”
那傻子从来就没当你是姐姐过吧!童撤真的无力了,却还是厚道地替他死撑着:“不是他告诉我的,那小子没这么好心!是我自己感觉到的,我和某些迟钝的人不同,何况有些感情不是放在嘴上说的,有行动不如忘记。”
啊?这是啥意思?她们真的不懂了。面面相觑后,吴夏雪皱着眉头,困难地挤出一句:“难道……他爱的是有夫之妇?”
天啊!童撤差点没崩溃,她仰头望着天花板,在心里哀号:神啊!这群人到底是怎么混进Z大的!这是伤残的一宿舍哪!她当初怎么这么想不通的搬进来了?
见鬼了!
金色的阳光透过薄薄如纱的窗帘,扑洒在粉蓝的床罩上,身体呈大字型僵了一整夜的萧珞,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天又亮了!
他薄薄的胸肌上枕着一个小小的脑袋,短短的发乱糟糟地戳蹭着他比她更白皙的肌肤,惹出一片麻麻的红点,有些痒痒的感觉。殷凌像只娇嫩的小猫,乖巧地蜷在他的怀里,双手死死圈着他的腰,即便入梦也不愿放开。
萧珞又好气又无奈地看着小霸王似的她,全身上下仍酸疼不已。同居已有月余,但本该出现在女生身上的症状,自打他们同床共枕以来,怕每回都只得他尝,还尝得清清楚楚!至于这位大爷,估计只有爽而已。看她在睡梦中仍不忘扁嘴生气,他就好想捏一捏她柔嫩的脸颊,恨声地问她一句:小样儿!到底是谁比较惨!
可这样幼稚的举动,萧珞一辈子都做不出,他只能怜惜地摩挲着她浓黑的眼袋,看着她甜美的睡颜。尽管常常难以入眠的他,其实已将这张面容几乎刻入心底。
看着闹钟所指的位置,他轻轻摇了摇熟睡的殷凌,试图叫醒这个可能正在痛打周公的小蛮女,却换得一声极为不满的哼哧。那不算凶猛的声音,却让萧珞下意识地一颤,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下。
如果此时有人问萧珞:男人梦寐以求的妖精打架活动感觉如何?那么,他只能苦笑地诚实回答:当真是灾难啊!
这些日子,萧珞真的很后悔,倘若当初他能和那群衣冠禽兽同流合污,多瞄几眼拉灯片,而不是一本正极地塞着耳麦听英语,或许就不会有如此悲戚的经历。可这世界上根本就没的后悔药买,所以他只得强忍着全身的不适,将殷凌那双鸭霸的手一点点地掰开,然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前往浴室。
他逃避地转眸不望向光洁的镜子,害怕看到一个萎靡不振的自己。然落入眼帘的红痕,却再再提醒着他的悲戚:昨天晚上,他被他家的小野人被【拉灯和谐】了,最糟糕的是——他还被【拉灯和谐】未遂了!
同居第三十七天,她依旧是处女,他还是处男。
他们之间……毫无变化。
殷凌觉得会变成这样,是因为他太含蓄,平日里连带看个拉灯片都会不好意思,常常忍不住移开了视线。
事实上,萧珞觉得她更不可思议,和自己的男友一起看这样的片子,居然还能把零嘴嚼得劈里啪啦响!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顶多就是他害他的羞,她吃她的饼。
可糟就糟在——殷凌时不时的突发奇想!
例如昨日,她兴致一高,居然想用模仿【拉灯和谐高手】这种荒谬的手段,彻底解决他们迟迟不能获得胜利的第一次。
【大段的被和谐啊,其实是满CJ的内容啊,只不过不小心超过了牵手以上,筒子们知道我废话多,于是不小心描写多了,OTZ,我有罪,我没事干嘛要描写啊我!
总之此段就是拉灯情节,拉灯后,黑了,黑了之后,糊了,总之就是——拉了灯也没成!】
萧珞绝望地望着天花板,无语问天:难道每一个处男,都要经历这么郁闷的过程吗?还是说他这个满分男人,真的当得太合格了,连做处男,都要做得很彻底……
【作为旁观中的作者,我对萧少真的无比同情,男人做到这地步,是该两眼饱含热泪了……】
黯然地将头埋进水里,萧珞还是很认真地洗了把脸,顺便擦去了满脸的黑线,将沮丧的记忆抛之脑后。
他看着镜子里显然憔悴了许多的自己,知道再这样玩下去,自己迟早要有阴影,得想个办法才行……
走出浴室,看着还赖在床上甜甜睡着的殷凌,他是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是谁在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号称要为他做早饭,做个好女友,结果却一次又一次地放他的鸽子,直到现在都没让他尝过传说中还算不错的她的手艺。
只是看她睡得那么沉,他怎么也不忍心叫醒有悠闲假期过的她,只是轻轻在她的额上落下一吻,才套上外套离开了家。餐桌上仍然放置着他做的早餐,不很精致,有些简单,但是很用心。
这个暑假,萧珞很忙碌。在父亲的介绍下,他进入一家研究所实习。他相信这样的经验对即将到来的专业课必然会有不少帮助,所以欣然同意前往,只是没想到的会在这里遇见宫子。
虽有惊讶,但关系一向不错的他们,都喜于这样的相遇。同班又同宿舍了两年时间,他们之间的默契自然不容置疑,彼此之间的合作的都很不错,甚至比新近人员都表现的好。萧珞知道平日里读书很投机的宫子,其实很有实力。
当初他能高自己几分获得榜首,绝非偶然。有句话说得好:只有偶尔的失败,没有偶尔的成功。只不过宫子天性懒散,不喜欢死板读书,对第一名也毫无欲望,所以他才能在之后的考试中博得头筹。
这样的胜利,或许不是真正的胜利,但萧珞没什么所谓。他一向只和自己较量,这一点是外人怎么都想不到的,几乎所有人,包括他的女友,都以为他是非要第一不可的人。
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着绝对的胜利。有些人生来就会比别人高明,而他,却只有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永不停歇的斗志。
人比人永远都没有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他欣赏宫子的聪明,或许不那么赞同他随心所欲的方式,但是至少他懂得尊重,就如同他尊重殷凌对父亲的决绝。如他所料,殷盛傲很快找上了自己的父亲,试图抢占先机,作出一个正面的形象。但萧珞的父亲一向对早熟的他信任有加,不然当初也不会让他一个人留在镇上读寄宿制高中。
他们父子间的感情非常好,无话不谈,有理解更有信任。于是萧父理所当然地知道了殷凌的存在,萧珞看得出自家老爹是喜欢这个尚未见面的女孩的,他欣赏她的敢爱敢恨,欣赏她对母亲养育之恩的忠诚,认为她很适合自己。因为比起一个精明的太太,萧父认为儿子更需要一个能一心一意对待自己的人。苏樱的订婚似乎证明了这一点。他很高兴儿子能走出情伤,得到幸福。
萧珞如往常般,信步走进研究所大门,不意外地看见远处被女人簇拥着的某人,他突然想起了父亲语重心长的谆谆感叹:“萧,爸爸了解你,你是个死心眼的孩子,但是并不笨,一向看得比别人清楚,所以我才放心让你去赌。你别否认,你和小樱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看上去豁出了一切,可还会记得保护自己,才会对送上门的机会视若无睹。你不就怕有一天,她会有过激的行为吗?事实证明你真的没错,小樱是沉得住气的孩子,虽然老苏觉得很头疼,我倒认为她的将来不可限量。至于这个叫殷凌的孩子,也是死心眼的丫头,不过是个好孩子,爸爸替你高兴。我看得出你这次陷得很深,那就紧紧抓好,不要放开手。男人偶尔用点手段也没什么,你们是两情相悦的,不是吗?”
萧珞勾起唇角,想起床上那张娇媚的睡颜,他知道即使有错,这一次,他也绝不后退。
看着冲自己挥手微笑的宫子,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对不起,宫子,因为选择放弃的人,是你自己。
爱情这东西,本就是要拼了命的守护的,只可惜,你从来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