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韩国新郑至齐国平陆,最方便的其实是坐船。从新郑经由济水至宋国的定陶以南,再换船转至平陆。
宋地一向富庶,就好像天底下会做买卖的,都跑去了那里。富庶的地方,文化就发达,当年儒、墨、道、名四家之言,全都起于宋国,天下为之动容。所以宋人一向最讲礼仪,尊周礼的儒生也属宋国最多,连街边的庶民相遇,都要仔细地寒喧一番,不然便觉得不尽兴。
定陶是宋国的边境城市,却也是中原地区的水陆交通枢纽,财富汇聚之地,也是军事上的战略要冲。不过以宋人的经商本事,加上多年没经历过战火,这里堪称是天下少有的商业中心城,仅次于宋都商丘。
宋人长于经商,韩人不喜争斗,这两家相处得倒是一向融洽。所以回程这一路上安安稳稳,尽听见船家和来往的货船打招呼了。
船是从新郑贩桐木至宋国的货船,用的是越人惯用的方舟。这种搭上板子的双体船,最适合运货,跑得极稳。济水上的货船里,这大概是最常见的一种。燕家爷俩是在新郑城北二十里的济水边找到的船东,不管认不认识,一对从齐国贩完陶器回家的父子,和两串成色足正的韩铸布币,总是会让人放下心来。
虽说方舟的速度慢得可以,却正合此刻燕家父子俩的心情。燕追正坐在船尾的甲板上,背靠船舷晒着太阳。才刚进上午时分,日头还没有变成暴晒,木质的甲板也才刚被晒热,两条腿平伸开,摊在甲板上,上下热气一烘,别提多惬意。和他平时身板挺直,昂首挺胸的样子一比,实在是判若两人。
虽说一副懒懒散散的架式,偏又不会显出一点儿萎靡邋遢,打眼一看,首先注意到的,反倒是他一丝不乱的头发,和从骨子里透出的那股干练,比起前几天的那副乡农形象又是天壤之别。燕不伤坐在父亲右手边,无论是慵懒的姿势,整齐的外表,还是那副骨子里的自信神情,和父亲简直一模一样。
不过燕追的脑子里,此刻转的念头可绝不象看起来这么惬意。自家儿子居然骗了自己一路这件事先不说它,这小子居然忍了这么久还不给自己一个解释,这是想要窜上天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太溺爱这个儿子了,这样可不好。昨天晚上在船舱里,就已经想好了新的训练名目,出发去临淄前,得让这小子知道知道,自家老子也有铁血的一面。
燕不伤可是不急,反正冲这速度,想回到家,少说还得五天。难得首战告捷,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少不了卖派卖派。
从昨晚开始,风就止了,船帆早已扯足,却也不见有多大用处。船老大一早就赶着水手去摇桨,如今正亲自把着舵,船尾这边一个人都没有。见当下的气氛很是适合聊天,燕追便又问起了燕不伤:“这首战也告捷了,人也脱身了,精神也养足了,是不是该说说了?我这耐心也耗得差不多了”,他威胁似地斜着眼瞪了过去。
眼见自己也卖派足了,燕不伤有些遗憾地心想:“唉,一定得记住此刻,首战告捷的美妙,到此时方为止啊”,他终于决定见好就收,“我知道爹想问什么,我就从头说起吧”,燕不伤把有点摊下去的身体往上挪了挪,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
“其实早在三年前,我就有了一些想法。还记得最早那次爹从流火买来尸阔海的消息,是在将近五年前,当时我就记得有一条,说尸阔海脸色潮红,还犯过几次心疾,平时都要吃一种丸药。后来,在三年前,我见到了类似的情况,只不过不是活人,是死人。”
燕追一下子有些没听明白:“在平陆?”
“对,在平陆。当时老师给的刑讼案卷抄本里,有一件叔侄争家产案,死者平时就是这样。凡有此症,吃的药丸里都要放一味药材,叫凉根。当时,他侄子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说是用紫茄叶和丁蓝果两样,磨成粉掺和着撒到水里,拿去泡蔬菜,泡出来的菜好吃又好卖。就自己也试了试,见效果不错,就每天泡上一大盆,再拿出去卖。”
“后来有一天,死者吃了侄子泡过水的菜,就死了。偏他和侄子本来有家产纠纷,这下死者的遗孀就去报了官,非说是他侄子害了他。中间反反复复了好长时间,连临淄名医西矩五都惊动了,最终做了定论,凉根和紫茄叶、丁蓝果这三样东西一起吃下去,会让心疾一下子加剧,而且四肢无力,还会起幻觉,所以死的时候连呼救都做不到。”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燕追有些惊讶地扬起了眉毛。
“当时平陆城都大夫觉得这玩意太过危险,下了封口令,世面上再有这种药水泡蔬菜的说法,一律打压下去。其实丁蓝果这东西,并不常见。一般拿来治风湿,只是效果不如全蝎粉,所以医士们常用蝎粉,不用丁蓝果。我当时也是跑了平陆大半药店,才总算凑出来一点儿,好在本来用得也不多。从家里出发前,我把这两样磨成了粉,一直带在身上,在新郑每次都往桶里倒上一些,掺在水里。”
“难怪连我都没听说过,到底是朝堂,知道得可比江湖人多了太多”,燕追感慨了一声。
“看了这份案卷,我就想起了流火的消息,尸阔海的病症也对得上,我当时就想着能用上这个法儿,这可比爹以身犯险的法子安稳多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尸阔海的病症只是看似一样,其实这办法根本无效,怎么办?”
“所以我还是准备了挖地道的办法。终究是头一回,以前我又没对人用过,对鸡鸭牛羊的也没用,干脆连地道也备下。”
“你之前还说,送菜是为找机会混进司马府实地探查,这么看来只是敷衍我...?得,知道你想卖弄一下,暂且饶过你。可那元石矿的假消息又是什么用意?我记得当时你说是为吊他们的胃口,这是什么意思?”
“当时确实不是太有把握,所以才敷衍了一下。至于元石矿的消息,其实是有两个用意,一是引他吃菜,二是让他不要太早吃到菜。”
“这一是因为,我需要让他吃我的菜,可若是不找个合适的由头,他们不会轻易向来路不明的人买菜。偌大一座府宅,那么多贵人,出点事搞不好就要丢了小命,所以管膳堂的一定很谨慎。这元石矿的消息,就是用来引他们的好奇,让他们想要亲口尝上一尝。”
燕追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点了点头。
“二是因为,尸阔海眼看就要七十寿诞,如果让他活到寿宴那天,我心里不舒服。”
燕追没想到儿子说出这么个孩子气的理由,无奈地咧了咧嘴:“当时膳堂管事问起荠菜,是寿宴前四天,那时荠菜其实已经成熟了,你故意拖着不送,直拖到寿宴前一天才开始送。如果说这是为了刚好在前一天,让老贼吃到荠菜。那之前膳堂管事就必须得先试吃三天,而这三天里,老贼不会吃到咱们送的任何菜,你怎么这么确定是三天?”
“这就是这个假消息的另一样用处。如果只是普通的菜,他要试吃多久,我也不知道,说不定永远都不会给老贼吃,所以一定得有个新鲜的说辞。而依流火的消息,老贼的曾孙要入山修行,如果能私底下找到元石矿,这好处可就大了。所以管事的一定会急着邀功,试吃上几天就迫不及待地给老贼奉上,依我的估计,他最多试吃三五天,短了不放心,长了没耐心。”
燕追仔细理解了一下这番话,又问道:“如果是五天,而不是三天呢,那岂不是没法刚巧赶在寿宴前?”
“如果是五天,那我也没办法,终究天底下,怕是没人能算尽一切。再说五天也不错,刚过寿诞就断气儿,一样有乐子看,只是不如七十岁前最后一晚出事更有趣。况且,那天膳堂管事说连送三天菜的时候,时间就可以认定了。”
听到有趣这两个字,燕追看了看儿子,停了一下才接口道:“说实话,那天你放出元石矿的消息,我还真当你要搞出个什么大动作。”
“用元石矿搞大动作,那可不会是一般的大,我肯定会把假消息卖给流火,再想办法转给老贼,哪可能就这么直接告诉个膳堂管事”,燕不伤摆出了云淡风轻的架式。
燕追仔细推敲了半天,觉得基本上都解释到了,便提起了心中的遗憾:“可这样的刺杀,那老贼根本不知道是我们在复仇,这岂不是有点儿便宜他了?”
“我一直觉得所谓复仇,应是以仇人死掉,而自己活着为最佳。只为当面正告一句复仇的缘由,就要给自己平添许多危险,这个作法实在不足取。”
燕追慢慢仰起头来望向天空,在心里寻思着:“难道是刺客训练太成功,训成了为杀而杀?不应该呀,要不是把灭族之恨告诉他,以他的性子,怎么可能只为杀戮,就坚持训练这么多年。”
应该说这次,至少燕追自己,没能感受到复仇的快乐。他一向认为,复仇之后感到空虚的,一定是因为仇恨还不够深,或者仇人死得太快。反正他自己很喜欢享受复仇的过程。
也许终究是事隔多年吧,当初的燕家也没了,不伤对所谓家的概念,其实只有木娟娘儿俩和那间陶器铺。他的所谓仇恨,和自己的刻骨深仇大概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一想到这些,燕追心中有些怅然。不过真让儿子象他自己一样充满刻骨仇恨,这又绝不是他想要的结果,终究儿子有他自己的未来,能做到现在这个份上,已经烧高香了,还想要什么呢?
燕追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唉,那老贼,便宜他了!”,他决心以后抛开这一切,只让儿子专心念书。
不过心里憋了件事,他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最后一件事,那个药水泡过的菜,我吃的时候,你怎么不拦着我?”
燕不伤连忙解释:“那个药水泡过是没事的,只有患了心疾,又吃了凉根的人,才会起作用。别人吃没事,我不也吃了嘛,爹莫要担心,这东西吃过几天就没用了。”
燕追多少有些不甘心地默默点了点头,心里琢磨着,“刚才有那么一刻,居然还觉得这小子总算成器了,我也真是糊涂了。看来新琢磨的训练名目还得加上去,终究是年轻人,不时常敲打敲打,就要窜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