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中的典型代表有亚洲三国(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尼)和拉美三国(智利、阿根廷和乌拉圭)。亚洲三国改革的目标基本相似,那就是改革缺乏效率的金融干预机制,为金融体系注入活力。他们在通胀率较低的情况下,采取了较合适的措施,分步骤渐进的改革,基本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利率水平结构较为合理,金融部门得到了发展,金融体系经整理得到了加强,长期资本得到了保证,贷款质量得到了提高,国内外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付出的代价也相对较小。但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可以说与该地区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有密切关系。
拉美三国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实施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其效果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从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来看,其金融部门在改革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从利率水平来看,实际利率均出现了正值,但上升速度过快,结果使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陷入破产境地,通胀压力加大,外资大量流入,这为以后的宏观经济不稳定埋下了祸根;从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即提高资金分配效益这个角度看,拉美三国的改革是失败的,银行为一些集团所控制,成为他们的资金供应商,导致坏账比例增加,央行被迫注资以解决坏账问题,形成的信用膨胀导致了通货膨胀的重新出现,实际利率在此变为负值。改革的不成功导致了三国的金融体系相当脆弱。易受外部冲击,1994年墨西哥的比索贬值和2001年的阿根廷的金融危机就是其直接结果。
(二)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启示
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中可以总结的教训主要有:
1.必须有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价格得到稳定对放松金融管制至关重要,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通常都是作为宏观经济调整的一个环节提出来的,目的是通过金融改革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在那些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国家里,实行金融自由化政策,高通胀率容易导致高利率和实际汇率浮动,从而使得资金出现不规则的流动,进而引起许多企业和银行的破产。
2.金融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与市场深化的进程相适应,一步到位式的全面自由化往往会欲速而不达。发展中国家缺乏完善的市场竞争规则、良好的资信评估制度和会计标准,当务之急是构造适应市场深化的金融结构,培育市场的基础设施。总体来说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去熟悉环境,掌握业务,制定措施。
3.金融深化不等于完全取消政府干预,而是改变干预方式,以法规管理代替行政干预。随着直接管制措施的取消,相应的间接管制措施要跟上,同时还要建立与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市场基础设施,否则市场行为的扭曲和信息传递的不灵和失误都会使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4.应顾及改革对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适当采取补偿措施,以体现公平原则,减轻社会震动,当金融改革影响到有关利益集团的利益时,他们就有可能成为改革的反对者,如果集团在政治上有相当的影响力,就有可能对金融改革设置许多障碍,使改革的效果不佳。所以政府在改革开始前就应当分析预测,采取某些补偿措施,使改革的阻力减少,有利于改革进程的顺利进行。
中国的金融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半个世纪以来,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造就了一个高度集中的“大一统”的金融体制,在特定历史环境下,这一体制曾经显示它的效率和优点。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统一的计划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要求,并且逐渐滋长出不少弊端,具体表现在:(1)高度集中的财政信贷计划下,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过多地依赖直接的行政和计划手段,缺乏富有弹性的间接调控机制。中央银行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对专业银行经营的风险性、流动性和营利性重视不够;(2)微观金融活动也过多依赖行政和计划管理,经营者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完全按上级指令行事。信贷的投放数量和方向受到计划的严格约束,银行缺乏内在动力,对资金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缺乏责任心。以上种种弊端,导致了金融资产单调,利率结构僵化,金融市场发育迟缓等现象。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起步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并继续向纵深推进,中国是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轨,这就决定了中国的金融改革必然具有持续而更“深化”的特征。
从1979年开始,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逐步改变以行政管理方式为主的、过于集中和僵化的靠单一调控的“大一统”金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直接管理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以及强有力的灵活多样的市场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组织体系、经营管理制度、金融市场、宏观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利率和汇率改革、结算和会计制度、金融法规建设等各个方面。
进入20世纪90年代,金融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998年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措施:建立跨区的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进了金融机构的组织领导体制,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额度限制,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中央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坏账问题,进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的试点,再到2003年初银监会的成立。这些措施强化了金融当局的监管,巩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地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趋势日益明显。
一、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构建
取消信贷规模直接控制后,中央银行将不能以信贷指标直接控制现金供应量和信贷总规模,而只能通过其掌握的货币政策工具来改变市场短期利率和其提供的基础货币数量来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就目前来看,中国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政策等,这些已经在前面货币政策章节中介绍过了。
1.再贷款。再贷款从一推出开始就是我国基础货币吞吐的主渠道和调节贷款流向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扭曲,中央银行对再贷款工具的使用往往缺乏自主性,1994年后随着外汇占款在央行资产比重大幅上升,再贷款比重开始下降。
2.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是西方国家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工具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信贷管理体制重建后,存款准备金对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将起到真正的调节作用,它将直接影响央行的货币乘数的扩张倍数。1998年3月我国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原来准备金存款账户与备付金账户合并成为一个账户,通称为准备金账户,法定比例下调为8%,既理顺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发挥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功能。
(2)再贴现业务过去在中央银行资产的比重微不足道,近年来,人民银行从公布实施票据法到加大利率体制改革,从引导广泛开展票据承兑、贴现和倡导票据结算等方面,为再贴现的扩展创造了条件。1996年以来,再贴现的规模已呈现明显的扩张势头,其作用也逐步凸现出来。
(3)市场业务直到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人民银行才开始进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而以国债为对象的公开市场于1996年4月正式启动,由于条件所限,所以作用效果有限。将来我国证券市场充分发展后,利用公开市场业务调节货币供应量的做法有可能成为我国一个较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
3.利率政策。
利率政策一直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手段,我国长期以来对利率管制较严,在间接调控体制实施后,会逐步放松对利率的直接管制。
1996年我国陆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家围绕适度开放同业拆借利率,在理顺利率结构,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利率管理权限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目前,构建了一个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为基准利率,以国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利率,以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为补充的,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利率体系。
但我国利率市场化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利率自由化,央行还控制着基准利率。只有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才能真正成为资金的使用价格,反映资金供求,发挥其杠杆调节作用,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利率市场化,企业才能实现预算法人,量入为出,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尽量减少坏账损失,商业银行才能成为市场竞争中的真正主体,中央银行才能真正实现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
二、中央银行体制的改革与金融监管的加强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的需要而于1984年才设立的,而且为了适应直接规模控制,造成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很差。因为信贷规模的执行是通过专业银行下达和具体操作的。这就使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分配信贷指标时,不仅严重受制于各种利益主体,而且还要受制于利益目标和经营机制不尽相同的各专业银行。
1998年取消信贷规模直接控制后,相应的中央银行体系得到了改革,1998年11月,国务院撤销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省级分行,设立了9个跨省区分行。其初衷是增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削弱地方保护对金融监管和案件查处的阻碍。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却出现了在大区内统一调度不易,监管成本过大,实际运行效率不高的现象。
在200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上述金融监管职能后,将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改进对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在金融监管方面,新设立的银监会将与人民银行各司其职,互相促进,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又有一个很长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中期,四大国有银行先后成立,一系列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也都得到了恢复和建立,1994年又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但专业银行的商业化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8年取消了信贷规模限额,为我国专业银行商业化带来了直接的促进作用。专业银行可以卸下管理的担子,中央银行不再在信贷额度上限制专业银行,专业银行立即面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局面,只有到了这时,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但这只是创造了基本条件,以后的改革尚需不断推进。
一方面,从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看,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化解过去形成的不良资产,并且要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产权明晰和产权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形成新机制的整体框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商业银行的人事劳动用工制度、信贷管理机制、财务会计管理机制、资金计划管理机制、市场拓展和服务机制等。
另一方面,要为商业银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中包括法律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及外部竞争环境。法律环境即完善有关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社会经济环境即全社会要形成良好的信用观念,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调整政府职能等;外部竞争环境包括或有商业银行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也包括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这种环境可以通过分拆国有商业银行,重组地方银行,引进外资银行来建立。
四、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作为资金融通的另一渠道,即直接融资方式,金融市场的发展在目前显得非常重要,它可以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融通上的垄断地位,促进竞争,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轻银行风险,为宏观调控增加选择空间。我国金融市场自1985年开始逐步得到培育和发展,现已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日益完善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此外,国债市场和票据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
1.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货币政策有效性发挥的关键。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自1984年对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后,就开始在全国各地相继建立。1986年人民银行发布“同业拆借市场”的有关规定后,其发展更为迅速。现阶段应优先予以发展,着重培育和扩大市场主体,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积极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完善和加强货币市场的法制建设。
2.长期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