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隐于市的七天当中,秦文轩为自己虚设了一种假释般的自由状态。
住宅对面是家歌舞厅,卡拉OK昼夜不息,他的耳朵时刻处于被强奸状态。天热,连卖冷饮的摊子都兼做卡拉OK生意了。他在电影里见过美国黑人爵士鼓手在街头敲鼓,巴黎街头有小提琴手在拉琴,可那是艺术。这牛吼驴叫的卡拉OK倒更像是公共厕所,进一趟两毛钱。据说这玩意儿是RB人发明的,RB人没几个好德行。
去他的,挺尸!
他从家里出走时,随身带了一本世纪智者罗素的《幸福之路》,躺在床上,随手翻了几页,一个个方块字竟硬邦邦地陌生。
罗素是个好老头儿,目光宽厚,胸襟博大,与人为善。但罗素却无法告诉他当下该如何从这一团乱麻中钻出去。
他将书扔到一旁。昏昏沉沉进入了梦境,梦里的他,在街头上电话亭排队等着打电话,好不容易轮到他了,一遍遍拨打,号码却总是不对,一急,竟醒来了。听一个公鸭嗓子男人在唱《心太软》。
一只蚊子哼哼哼,两只蚊子哼哼哼,三只蚊子哼哼哼……
大隐于市的第一天,他就这样龟缩在屋子里,将自己关了一天禁闭,体验空虚和无聊,思考此番出走的目的,终究一片茫然。
蓝菁问:“那你的出走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毫无意义,”他说,“只不过是一种逃离情结罢了。”
“这叫富贵病,吃饱了撑的来。那几天,你什么事都没干?”
“也不,每天至少有一个小时在看疯子。”
“疯子?”
他住的屋子的临街窗户外面是一条马路什字路口。那疯子每天都出现在那儿。疯子立在什字路口马路中央,立在滚滚车流人浪的旋涡中,手臂左甩一下,右甩一下,像交警那样很正规地指挥路口的交通,那疯子穿了一身油渍麻花、看不出颜色来的褴褛衣衫,肩上搭一条编织袋,拦腰系一根塑料绳,裤子破开了口子,丝丝缕缕垂吊着,如雾海之旗,露出的两腿,也跟衣服颜色一样发乌,看不出肉的质感。来往行人驻足观看疯子的举动,看得饶有兴味。离疯子不远处,立着一个真正的交通警察,也忙着指挥交通,警察和疯子并行不悖。有时不见警察,只有疯子。并非警察任凭那瞎闹,而是驱赶不走。疯子比警察更有耐心,况且警察的本职并不是驱赶疯子,而是疏通交通。忙不过来时,也只好顾一头儿,稍闲下来,也笑着望那疯子一眼,像看一道风景。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外拿出相机给那疯子拍照,那警察赶紧上前制止,跟老外用手势比划了半天,老外耸耸肩,走人。于是,警察回到指挥位置上。疯子则咧开嘴巴嘻嘻地笑。警察大喝一声:“家去!”疯子的反应是给警察喀嚓地敬了个二指礼,外带一个潇洒的甩手动作,俨然一个地道的美国大兵。
假如有一两天,疯子的影子从什字路口消失,那马路上便一定是多了些气宇轩昂的开道车引领着一队风驰电掣的高级轿车一路疾驰,呜哇叫唤出令人紧张的声音,相当于古时官员出行的“肃静回避”。疯子便准是被临时收容起来了。这情形就如同家里来了贵客,家长总要把不懂事的孩子撵出去一阵儿,是同样的道理。一两天后,疯子又会出现在什字路口,又在一丝不苟地指挥交通了,口中还衔一只破哨子,瞿瞿瞿地吹得响亮无比,司机和行人,全乖乖听从疯子的指挥,谁越雷池一步,疯子便会叫唤出一种嘎哑的怪声,冲你扑上来……
他说:“由那疯子想到我自己,我就想,是不是我也精神方面出了问题?”
蓝青说:“无聊。”
他说:“其实,真正无聊的事我没敢告诉你。”
在大隐于市的第二天傍晚,秦文轩想起了哥们儿老鬼和老皮。
他的朋友中,林梅最不戴见的就是这老鬼和老皮,她固执地认为,秦文轩就是被老鬼、老皮给教唆的。平常只要老鬼的影子一出现,林梅的神经便立刻绷紧。林梅也从没留过老鬼和老皮在家吃过饭。但对于秦文轩来说,老鬼和老皮却是他的一条精神逃逸孔道。
老鬼在电话里说:“哥们儿,别一个人玩儿深沉了,出来放放风吧。悦心茶府,不见不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