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的单位是个养食客的地方。养食客的不是孟尝君,是公家。上班通常没什么正经事。同事们凑一堆瞎掰乱侃,说老公说孩子,说鸡零狗碎的事,一杯茶喝到寡淡无味便作猢狲散,下班顺带买菜,进门解决民以食为天的问题,吃饱喝足,抱老婆的抱老婆,偎老公的偎老公。
林梅完全是个家庭型的女人,理家过日子方面是格外用心的。家里大小事一概不用秦文轩操心,她自会理得葱是葱,姜是姜。十年前,节气不到霜降,她就用板车买回冬菜来,分门别类,将大白菜晾晒在阳台上,等杀了水分,再一棵棵用旧报纸细心地包好,如同包裹一个个婴儿。他望着阳台上那一排排包裹得极细心的大白菜发呆,纳闷林梅怎会把这件极没意思的事整得跟艺术品似的!每年,光雪里蕻咸菜,林梅就要腌满满一瓮,足够吃一冬一春的。到他家里来的朋友,少不了点名要吃她亲手腌的雪里蕻。眼下已没谁家为储藏冬菜之类的事发愁了,即使滴水成冰的季节,市场上都有新鲜欲滴的蔬菜,只要你舍得掏钱,尽可好里挑好。一般来说,家里买菜的事一直是林梅的,他只买过几回,也不还价,买了转身便走,回家少不了被林梅说道一通,埋怨他连时下菜价都不晓得。林梅就不一样了,买菜总挑傍晚菜市即将收摊时去买,那个时候菜最便宜,菜的新鲜度虽然会相对差一些,但也差不到哪儿去,况且杀了一天的水分,不压秤。
林梅提了几只塑料兜进了厨房,开启、关上冰箱,哗哗的水声,从厨房出来,去卧室换拖鞋,换了拖鞋,踱到他书房门口……
他的视线没从电脑屏幕上移开,他猜林梅要说的头一句话准是:吃啥饭呢?
林梅果然是那一句:“吃啥饭?”
他忽然有点莫名其妙的烦了,烦得毫无道理,人总得吃饭啊。
“吃稀饭烙饼?”她是商量的口吻。
“好吧。”他两手离开键盘,揉搓两下,关节咔叭响。
“昨天才吃了烙饼,要不,拉条子?”她做的醒面拉条子是一绝。
他呷一口喝败的茶:“成。”
林梅钻进了厨房。她在厨房里的动作一向很小,不像有些主妇,两手长毛刺似的,叮叮咣咣,把案板剁得震天响。她不,做什么事都轻手轻脚,不觉间就把饭端上桌了。
林梅又一次从厨房出来时,秦文轩刚点起一支烟。林梅立在他身后,朝电脑屏幕上扫了一眼:“上个礼拜买来的面好像不精道,要不还吃葱油烙饼?”
“那就烙饼。”他说。
他后来回想,出走的念头无疑是产生于那一瞬间的了。
第二天,他去了趟单位,回来对林梅说,馆里要组织一次文化下乡呢,他得下去个把礼拜。“文化下乡”确有其事,馆长还征询过他的意见,不过,秦文轩借口准备一个作品讨论会,推了。
秦文轩在群艺馆混得游刃有余。调来群艺馆之初,他在馆领导面前拍着胸脯夸下海口:不写出个“五个一”决不罢休。前些日子,下岗风一吹,人心惶惶,同事们都坐不住了,纷纷找馆领导讨定心丸吃。秦文轩也去找了馆长说:如果非要安排一部分人下岗,就请馆领导优先考虑安排我得了,我保证不会挑吃饭的时候专门跑你家去犯嗝瘖。馆长听了,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笑得很暧昧:“秦文轩啊,你这人总是跟别人不一样啊。”馆长想说的是“硌涩”,差没说他是一头特立独行的猪。秦文轩心想:真要是给逼到了那一步了,也说不定是个转机,大不了买文为生,真不见得一定会落个倒毙街头的下场。
上班是件顶没意思的事。办公室里的同事少常常不了互相开涮,人手杯茶,一通天上地下的穷侃。打发办公室时光的最好办法就是聊一点与政治无涉的轻松话题,尤以性话题为轻松。这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时代的进步,这情形若放在六七十年代或更早,绝对不可想象。那时的人们都正襟危坐,夫子论道,现在大不一样了,随便,甚而放肆。女士建议男士吃“伟哥”。男士们则说:吃那药就跟往地里上化肥一样,努着劲儿催,没什么好处,化肥上得越多地也就越薄。再说,伟哥儿什么价?一片十个美元,谁能吃得起?说来将去,没有犁坏的地,只有碰坏的犁,归根结底,还是当女人的好。
没有到下班时间,同事们已四散回家。秦文轩磨蹭到下班时间,卷了几张报纸,最后一个出了办公室,木木地往家里走。小巷拐角处有个拉圾仓,垃圾仓旁边有个电话亭。那拉圾仓令他见一回恶心一回,铁制玩意儿涂着一层蓝漆,五颜六色的垃圾四溢而下,蔓延到狭窄的人行道中间,瓜果季节的垃圾尤其臭气熏人。垃圾仓旁边立着一个用废弃汽车壳改造的电话亭,马虎地涂了屎黄色的劣质漆,守公用电话的那个酒糟鼻老头儿,总是用小拇指掏着多毛的鼻孔。
走走着走着,秦文轩脑子里突然闪过在在晚报当狗仔队长的老鬼。老鬼在城里有一处闲房的。想到此,立即给老鬼打了个电话过去。电话铃响过好一阵,那面才接了,是老鬼的声音,背景声是稀哩哗啦的麻将声。
“文轩?你****的啥事?”
“想借你那闲着的房子住几天,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又咋了?你个龟孙子,不好好在家里猫着,又发啥神经哩?是不和嫂子闹啥蹩扭了?不是?不是那为啥?是不你小子又泡上哪妞儿了?得,你别遮掩了,算你运气,前几天,我个哥们儿还在那儿住呢,新婚燕尔俩口儿,刚搬走。这么着,明儿一早,你来拿钥匙吧。可咱把话说到前面,你可别违法乱纪给我惹麻烦啊。”
出走的事谋就这么划好了。
秦文轩临出门的时候对林梅说:“我不在家这段时间,你把儿子送他姥姥家去。你也该有你自己一点空间了,别老闷在家里,怎么轻松怎么来吧。”
“你叫我去杀人放火抢银行啊?”林梅怪怪地瞪了他一眼。
“你可以出去找找熟人,串串门子,聊聊天嘛。”
“我可没那习惯。”
林梅是没串门的习惯。平常,家里的电话几乎都是找他的,偶尔有个电话是找她,林梅就说“没搞错吧?”林梅不像当今社会上一些女人,尽攀比着奢侈消费。在结婚之前,林梅倒是挺注意穿着打扮的,有了女儿之后,就不怎么上心了。他常劝她为自己添置点什么,她却不是嫌东西贵,就说穿不出去。在单位上,林梅是资料员,从来不喜欢多事,不多事也就不会得罪人,和同事们相处得平淡和睦,没有十分疏远的,也没有十分贴己的。资料员这个工作,对她这样的性格,是合适不过了。如果让十个人来评价林梅,十个人都会说她绝对地属于热爱家庭的贤妻良母型。
秦文轩和林梅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多年,生活已然形成了一套规律,天天踩着点儿上班,踩着点儿回家,每天的生活内容甚至可精确到以分分钟计算,几点起床,几点吃早点,几点出门,几点下班,几点买菜,几点做饭,大致无差。通常,他不必看挂钟,只消瞥一眼林梅在做什么,就知道是几点钟了。甚至连夫妻间的床第之事,也是同样的情形:到周末了,夜晏时分,她轻声说“儿子睡了”。于是,秦文轩就知道该去盥洗室搞个人卫生了……
秦文轩去到晚报社,从老鬼手里拿了钥匙,出门打了辆出租,去了离闹市区不远的一个小区,按图索骥,找到一栋灰楼,喘嘘嘘爬上5楼,一抬头,门上大大的一个红双喜字正张开四个心形红嘴朝他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