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婢女玉手快要碰到丁逊知长枪的时候,丁逊知脑子突然清醒。急忙用自己的右手挡在了裆前。
丁逊知此刻清楚的意识到,这是在古代,而且大户人家一般都是家规严谨,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事情。虽说在现代,丁逊知是如何的渴望自己能有一段yi夜情,但是当他身临其境的时候,却退而止步了。要面对一个陌生女子展开男欢女爱之事,丁逊知还是有些做不到。
“那个,这位姑娘。我们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吧。男女授受不亲的。”丁逊知不知道从哪里电视剧里面学来的的一句话搬来用了。
看到丁逊知无情的拒绝了自己,婢女感到非常伤心,哭着说:“少爷,您是不是不要碧荷了?碧荷十三岁的时候就把身子给了您,您说的以后要娶我做小妾的,呜呜呜。”
丁逊知心想原来这货这么不是人,连十三岁的女孩子都不放过,真是应该天打雷劈。附在这种垃圾身上,丁逊知感到有莫名的羞辱感。
看着眼前碧荷在面前哭泣,丁逊知也不知所措,搓着双手,不知道接下去应该怎么做。
正在丁逊知不知进退的时候,远处传来的一丝亮光,应该是有人提着灯笼过来了。
只见亮光离自己越来越近,丁逊知有点急了,心想着撒腿就跑。一来孤男寡女在后花园独处,二来一个新郎官,深更半夜不在洞房与妻子圆房,而在后花园瞎溜达。不管哪一条,丁逊知都感觉挺丢脸的。
“少爷,您在这里呢。二宝找的您好辛苦。”
丁逊知此刻背后一凉,心想既然已经被抓到了,逃也不是办法,还是想着怎么圆谎吧。
于是转身赔了一个笑脸:“那个,这个。我肚子不太舒服,出来找茅厕,凑巧碰到了碧荷。”
“少年。我知道您和碧荷姐在一块。刚刚你还和二宝说要去找碧荷姐放松一下呢。”说话的这个家丁是丁逊知的书童,从小就生活在丁府,是丁逊知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丁逊知看这个叫二宝的书童好像什么都知道,虽说很尴尬,但见二宝并没有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提着的心总算放了一点下来。
丁逊知看着这个二宝,大概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衣服穿得还算干净,脸也算白净,算是一个小帅哥吧。
“二宝,你叫二宝对吧?”
二宝看到丁逊知用这个奇怪的语气问他,感觉很诧异,但是不能说什么,只能点头:“是的。少年,小的就是二宝啊。想必少年和碧荷姐办好正事了。咱们现在去哪?”
“废话,当然是睡觉喽,天都这么晚了,不睡觉干什么?”
“是是,小的是问咱们是回书房呢还是到柳花胡同呢。”
“柳花胡同?去那里干什么?”
二宝奇怪地看了丁逊知一眼:“去找云云、翠红她们啊。”
看见二宝疑惑的眼神,丁逊知心中暗暗告诫自己别乱说话,这个身体可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丁逊知少爷了,那个少爷的记忆半点都没有留下,只留下了这一身躯壳。
听二宝说起的这两个女子,从名字上看,显然都是烟花柳巷的女子,丁逊知对这样的女子没什么兴趣,现在刚刚来到古代,时差还没适应,又被新娘子轰了出来,脑袋是昏的,最好早点睡觉,这些事情以后再说。
于是,丁逊知摆了摆手:“不去了,回书房。”
二宝侧身一旁,将手中灯笼往前高高伸出,静等着丁逊知先走。
丁逊知看他那架势就知道,这老二宝是下人,不敢走在主子的前面,所以想等丁逊知先走,他好跟在侧后方举着灯笼照路。可丁逊知心想,我哪里知道这书房在什么鬼地方,便咳嗽了一声,说道:“二宝,你走前面吧。”有转身示意了碧荷一下,让她先回去休息吧。
主子有令,莫敢不从,二宝急忙举着灯笼上前两步,也不敢在丁逊知身前走,便侧着身走在路边,丁逊知举步跟上,这书房就在这小院子里,洞房的对面那排厢房,几十步路就到了。
新郎和新娘住在一个院子里,外人不知道的都以为他们相亲相爱住在一起了,实际上一个院子里却两地分居。
丁逊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里面是里外两间。他里外转了转,发现外间是书房,里间是卧室。
这书房还真的算得上是间书房,整整齐齐放满了线装书。丁逊知饶有兴趣地取了一本,翻了翻,全都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排的,没有标点,吃力地读了一段,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分句,更不知道写的是些什么东东。
又拿了几本随手翻了翻,也是看不懂,放了回去,在椅子上坐下。
过了一会,二宝泡了一杯浓茶进来给丁逊知
丁逊知含含糊糊问道:“二宝,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我去找碧荷是什么意思?”。
二宝躬身道:“小的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您敬完酒后,就跟小的说,要去找碧荷姐放松一下,还让小的,明早给碧荷姐两吊钱。”
找碧荷陪自己?原来自己过来上身的这个什么少爷,还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在新婚之夜,找丫鬟干那种事情,真是的。
丁逊知迟疑了一下,讪讪道:“这碧荷…”
二宝立即会意,忙道:“小的这就去叫碧荷姐来书房伺候少年!”转身几步就往门外走。
“等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随便问问,你回来。”丁逊知连忙喊住了二宝。
眼看这已过子时,客人都走的陆陆续续了,丁逊知感觉肚子有点饿,又想起了刚刚在洞房的一下事情,想必这个二宝也是知道的,不然他就不会问自己去ji院还是书房了。
于是对二宝说:“二宝,你帮我写字条给少奶奶,就说我饿了。”
二宝忙道:“这事小的来办好了,小的这就去厨房让他们做,少爷您想吃什么?”
丁逊知摇头道:“不,我就要她做,老子怎么说都是少年,连自己娘子都指挥不动,还当个屁的少爷!叫你写你就写!”说到这,丁逊知就觉得自己来气。
二宝猜想丁逊知肯定是刚才在洞房里受了少年年和丫鬟二喜的气,拿少奶奶没办法,就写个条子,出出心中的闷气。二宝忙点头答应,书桌上就有现成的纸笔,磨了一点墨,提起一只狼毫毛笔,笔走龙蛇,很快写好了,搁下笔,眼望丁逊知。
丁逊知拿起那字条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娘子:麻烦你给为夫做点宵夜。”这手毛笔字倒还马马虎虎,这二宝毕竟是丁逊知的书童,懂一些文墨。
不过,吃夜宵不是丁逊知的主要目的,便把眼一瞪:“谁叫你写这么客气?重写,给我写严厉一点,前面要直呼其名,命令她让我做宵夜,不答应就家法伺候,他奈奈的,不就一个女人,敢对老子呼来喝去,还反了她了!这古代不是讲究个男尊女卑嘛,老子不信就制服不了她!”
二宝暗自吐了吐舌头,看来少爷的火气不小,对那句“这古代”有些不太理解,不过见丁逊知怒气冲冲,却不敢多问。急忙换了一张纸,提笔重新写过。
丁逊知拿过来又瞧了瞧,只写上面写着:“张梦瑶:为夫命你做宵夜送来,违者家法伺候!夫君逊知。”
张梦瑶?名字还挺好听,单从外表看,她绝色美貌,真的可以称得上人如其名。
丁逊知一边想,一边微笑着点点头,又道:“把年月日也写上,对了,还有年号也写上,正规一点。让她知道厉害!”
二宝急忙提笔,在下面加上:“绍兴八年四月初六。”
绍兴?南宋?我到了南宋?丁逊知心中不知是喜是悲,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在现代社会爬坡爬岭验尸查案,几个小时之后,自己就时空穿梭到了几百年前的南宋,还娶了一个摸不得碰不了的俏佳人做老婆,这世事变化也太快了。
二宝见丁逊知傻愣愣站在那里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也不敢问。半晌,丁逊知这才长叹了一声:“就这么送去吧。”
二宝忙答应了,拿着那纸条,匆匆出了门。
丁逊知无力地坐在椅子上,天啦,自己灵魂出窍,尸体肯定留在了现在社会,爸爸妈妈知道自己死了,一定会很伤心的。
想起父母,丁逊知心里沉甸甸的,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里别说邮局了,连电话亭都没有一个,打个电话打不了,写封信报声平安,却也没人能送。
正在他伤心出神之际,二宝回来了,陪笑道:“字条送给少奶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