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6月16日,在热爱吉利数字的中国人看来是个好日子,但对摩根合伙人来说,这不是。这一天,《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美国1933年银行法案“惨遭”通过。就像小说里妖怪出场前总会有黑云腥风、漫卷黄沙作铺垫一样,前文中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该银行法案对于摩根的强大杀伤力,现在,终于到了它露出狰狞面目的时刻了——你屏住呼吸、踮起脚尖,用颤抖的手挑开笼子外面那一层厚布帘,聚光灯霎时点亮,晃得你睁不开眼,待终于定睛一看——笼子里不是只吊睛斑斓大虎,而只有一只花猫……没错,1933年银行法案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锋芒毕露。事实上,与摩根银行利益息息相关的只有区区三个条款,而且都简单到让人怀疑其存在的价值:第8条:公开市场业务脱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控制,成为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责;第21条:储蓄机构不得发行或承销债券;第32条:在任何类型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之间都不允许兼职董事的存在。如果您觉得被忽悠了,别着急,且听下文分解。接下来我们就会看到,1933银行法案是如何四两拨千斤地一举颠覆了摩根帝国。
老虎不发威,您可别当它是Hello Kitty!储蓄机构不得发行或者承销债券(第21条),这是1933年银行法案最著名的成就,它使美国银行业“一朝回到解放前”,重回19世纪银行分业经营的老路。对此,小镇子上的那些小证券经纪商们自然乐得拍手叫好,因为这等于是把华尔街大鳄们赶出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小水塘,“我们这里庙小,容不下您们这些大佛,走好了您呐。”但对于像摩根财团这样有能力同时经营两块业务的大银行而言,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噩耗:传统商业银行这边业务的萎缩已经在所难免。眼前来看,巨额的证券承销费用以及佣金这块大蛋糕就这么被人切走了,渣儿也没有留下一点;长远看,那些信誉一流的客户往往能够通过发行债券、票据或者是股票来融资,几乎可以取代银行信贷,即使是资质二流、三流的客户,人家也可以靠发“垃圾债”过活,将来再也不用瞧自己的脸色了。而且,一旦银行储蓄利率低过资本市场的收益,连那些家庭主妇存进来的买菜钱都可能流走,到那时储蓄银行还能吆喝点啥?这才真是“前不见贷款,后没有存款,念钱柜之空空,独怆然而涕下”。投资银行那边的业务也不见得就能好到哪里去。
虽然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但突然没有了老大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罩场子,运转起来总是有点底气不足,捉襟见肘的情况恐怕也难免发生。莱芬韦尔就曾经放过狠话:“把大的商业银行从承销业务中排挤出去,早晚会导致投资银行的资本短缺,到时候这个烂摊子可就不好收拾啦。”但是,这在当时自然而然地被看成了摩根合伙人维护自己利益的胡言乱语,并且,1933年的美国没有人关心银行的明天会怎样,人们只想看到该死的银行家们立刻就倒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几十年后,莱芬韦尔的咒语发生了效验。1977年,不堪忍受资金掣肘之苦的投行美林,率先成立了自己的现金管理账户,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由此上演了“分久必合”的古老戏码。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眼下是1933年,摩根银行还没有强大到可以穿梭时空来证明自己的先见之明,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储蓄还是承销”,杰克和拉蒙特每天默念这句话一千遍,愁苦得仿佛是一遍遍咏叹着“生存还是死亡”的哈姆雷特。其实,原本他们是不必面临这种困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肇始者——卡特·格拉斯参议员,最初在草案中只规定国民银行必须分业,并没有把摩根财团这样的私人银行列为打击目标。
格拉斯和摩根银行的关系即使称不上肝胆相照,也得算惺惺相惜。他和莱芬韦尔的情谊可以一直追溯到威尔逊总统时期,十几年来,二人私下里志趣相投,公开场合相互造势,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有一个最好的例子能够说明格拉斯与摩根的亲密无间,诸位应该还记得,罗斯福在组建财政部时原本准备邀请格拉斯出山,而这位老兄自己还没真的坐上财长的位子,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向新总统举荐了莱芬韦尔和另一位摩根合伙人吉尔伯特做自己的左膀右臂。有这样一层关系,格拉斯怎么可能罔顾江湖道义而欲置摩根财团于死地呢?因此,格拉斯法案在1933年以前对摩根银行自身而言几乎是无害的。然而,以后的发展就只能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了,因为突然之间杀出了一位咬金·奥尔德里奇。关于奥氏其人以及他所代表的洛克菲勒家族势力与摩根家族间的恩怨情仇,前文已有交代,此处不再絮烦,我们只关心结果,而结果就是:这位奥咬金同志不仅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私人银行纳入了银行法案的调整范围。而且,调动了七大姑、八大姨、哥儿们的小舅子老婆的远方表姐等一切力量,说服罗斯福总统把起草《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最关键部分的笔交到了自己的手里。
事实上,上述第21条正是出自奥尔德里奇的生花妙笔。格拉斯很无奈,摩根很愤怒,但无奈和愤怒没有用。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当所有人都以为第21条已经点了摩根的死穴时,奥尔德里奇不动声色地抛出了第32条——各类型银行间禁止兼职董事存在——只有摩根合伙人心里最明白,这才是“杀手锏”。是的,这才是致命的那一击。为什么?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单地回顾一遍在佩克拉听证会上曝光的摩根的“优惠客户名单”:大通银行的艾伯特·威金,第一国民银行的乔治·贝克,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理查德·惠特尼……据不完全统计,进入这个名单的银行家至少有60位。“他们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了解他们都是些善良、稳健、坦率的家伙。”这是杰克在听证会上对为什么会有“优惠客户”存在的解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是狡辩,但我必须负责任地告诉你,其中至少有半句是实情,那就是他们都是摩根的朋友。
华尔街上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正是摩根的生存之道。在摩根的20名合伙人中,有10位至少还是另一家商业银行的董事。不仅如此,被摩根控制的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管,比如第一国民银行的乔治·贝克,往往同时也是其他一些银行甚至是实业公司的董事。在这一点上,其他银行望尘莫及。这就意味着摩根银行能够以远低于同行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经营和竞争,从而立于不败之地。举个例子来说吧,假若美国钢铁公司要发行新证券,它的某位董事正好同时任职于摩根银行链中的某一环,那么,先得到消息的摩根将很有可能率先钓到这条大鱼。揽下这笔大买卖,摩根银行自身的资产实力或许不够庞大。钱不够?没问题,关系有的是。摩根完全可以联合一家大的关系银行,比如第一国民银行来进行资金融通。如果美国钢铁公司的这笔贷款不是立刻或者全数用光,那么还将有很大的几率会重新存入摩根系的其他银行,这就达到了互惠互利的目的。至于这笔钱的最终流向,有可能是通用电气。
别忘了,在通用的董事会里,摩根银行也有自己的代言人……就这样,摩根帝国一边用承销的收入加固着自己的城墙,一边维护着自己在从金融到实业领域的强大权威。这其中的奥妙别人或许看不清楚,摩根的对手可瞧得明白,并且大为眼红。于是,小洛与小舅子奥尔德里奇开始了密谋。洛:姓摩的这样搞下去咱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啦。眼下他们被佩科拉那伙愤青盯上了,你又打入了银行委员会内部参与立法,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有什么办法能一举浇灭摩根家的嚣张气焰吗?奥:如今只有一不做二不休,打掉他的千里眼,割去他的顺风耳,把摩根银行楔进其他银行和公司的“钉子”一个一个拔出来。说干就干,奥尔德里奇立即向华盛顿面授机宜。就这样,银行法案的第32条诞生了,金融界不能再有兼职董事,这不仅把传统银行业务和投行业务彻底隔离,并且,神通广大的摩根银行也被孤立了。从此,这个巨人闭目塞听,收起了神通,走下了神坛,成了一个凡人。
明枪不易躲,暗箭太难防,领教了第21条和第32条的厉害,相信没有人再敢小瞧本章开宗明义就列出的那第8条了(使公开市场业务脱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控制,成为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责),尽管这一条乍看上去跟摩根银行实在不沾边。谁都知道,在整个20年代,华尔街上的摩根家族通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传奇大总管本杰明·斯特朗操控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整个货币政策;而华盛顿势力范围下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则是个小角色,只有眼馋的份儿。
斯特朗的只手遮天以及摩根家族对于货币政策的幕后操控犯了众怒,他们与英国的亲密关系最先惹恼了德裔存款人,然后是以德裔存款人为衣食父母的芝加哥银行家们;很快,来自加利福尼亚的平民银行家吉安尼尼也加入了反对者的队伍,这位替农民兄弟和公司小股东们登高一呼的“草根”银行家,受不了纽约银行圈子的贵族习气,并且觉得自己在那里受到了排挤,伤了自尊;连摩根银行的好兄弟格拉斯也不喜欢斯特朗,他觉得联邦储备银行过分的权力导致了不合规矩的市场操纵,而正是这一点引燃了1929年股灾的导火索。于是,当奥尔德里奇试探性地抛出把货币政策制定权从纽约向华盛顿移交的建议时,他惊喜地发现,自己代表的其实是多数派意见。
最有可能打消奥氏野心的牛人本杰明·斯特朗此时早已驾鹤西游了,联邦储备银行的现任掌舵者乔治·哈里森没能继承斯特朗的摩根血统和强硬作风,而是个惯于在华尔街和华盛顿之间和稀泥的家伙。所以,法案第8条的诞生不仅是合乎逻辑的,而且是不可逆转的。这条法案以及后来的埃克尔斯改革1935年,改革由来自犹他州的摩门教徒马里纳·埃克尔斯主导,他是一家由银行控股的大型建筑公司的老板,与总部在加州的贝泰工程公司和洛克菲勒家族的美孚石油公司是同盟关系。大大削弱了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势力。相应地,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委员会逐渐实权在握。由此,盘根错节的货币托拉斯的最后一脉根系也被清理了,摩根财团永远地失去了自己以往对于美国货币政策乃至对于英国等其他国家央行政策的那种说一不二的影响力。